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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8月30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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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0659                         证券简称:珠海中富                         公告编号:2019-047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异议声明

  ■

  声明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否

  报告期内,饮料包装市场竞争激烈致使公司营业收入及营业利润同比出现下滑,公司营业收入829,576,749.54元,同比下降4.45%,营业利润12,512,627.89元,同比下降58.8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73,565,808.04元,同比增长27.6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671,748,049.75元,同比下降1.75% 。

  报告期工作回顾:

  一、在生产方面,采取业绩承包责任制的方式发挥绩效考核激励机制的作用,提升经营效益。采取以销定产的生产模式,根据客户的具体需求量和自身产能分布情况分配生产任务;通过公司在全国范围内建立的生产工厂,根据客户的生产布局需要分配子公司生产,有效做到最大程度地降低运输成本,保证公司产品在成本方面的竞争力。

  二、在市场方面,完善运营模式,保障提升大客户可口可乐、百事可乐、怡宝、雀巢、百威(中国)等现有客户的供应量;加强营销网络建设和市场拓展力度,积极开拓新客户,逐步提升新客户的采购量,如山西优珍、西安冰峰、元气森林、开卫饮料、乐百氏、重庆天府可乐等客户;丰富客户结构以弥补传统客户需求减少的影响,在PET包装领域之外,继续开拓金属罐包装产品和代工服务,进一步丰富公司的产品结构。

  三、在生产成本控制方面,加强原料采购成本和质量的管理,加强能耗的管理;深入推行精细化管理,严格预算管理,科学组织生产经营,加强成本费用控制,努力降低单位销售成本、费用,抓紧货款回笼,控制库存,加快周转速度。

  四、在人力资源管理方面,通过业绩承包责任制的方式发挥绩效考核激励机制的作用,全面有效地提高了经营效益;通过优化工厂人员结构,减员增效提高人工效率,有效地降低公司的人力资源成本。

  2、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

  财政部于2019年4月30日发布《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对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调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2018年度财务报表项目列报影响如下:

  ■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000659              证券简称:珠海中富              公告编号:2019-045

  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

  董事会2019年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2019年第六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8月19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19年8月29日以现场加通讯表决方式举行。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刘锦钟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8人,实参加表决董事8人,公司监事、高管列席会议。会议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经讨论与会董事以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以下议案,并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经董事会审议,认为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其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19年半年度的经营状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细内容请参阅登载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的《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登载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的《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二、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细内容请参阅登载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2019年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000659             证券简称:珠海中富             公告编号:2019-046

  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

  监事会2019年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监事会2019年第三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8月19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19年8月29日以现场方式举行。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孔德山先生主持,监事会3名成员全部出席,会议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经讨论与会监事以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以下议案,并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监事会对编制的2019年半年度报告进行了认真严格的审核,并出具了如下的书面审核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细内容请参阅登载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的《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登载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的《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二、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的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能够为投资者提供更准确的会计信息,客观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细内容请参阅登载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000659              证券简称:珠海中富        公告编号:2019-048

  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8月29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2019年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1.新金融工具准则

  财政部于2017年3月31日发布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财会[2017]8号)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财会[2017]9号),于2017年5月2日发布了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14号),要求境内上市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

  2.新财务报表格式

  财政部于2019年4月30日发布《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适用于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2019年度中期财务报表和年度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1.公司将执行财政部2017年3月31日发布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财会[2017]8号)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财会[2017]9号),以及2017年5月2日发布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14号)。2.公司将按照财政部2019年4月30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要求编制财务报表。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四)会计政策变更日期

  1.公司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

  2.公司在编制2019年度中期财务报表和年度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时,适用新财务报表格式。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一)新金融工具准则

  1.金融资产分类由现行“四分类”改为“三分类”

  金融资产分类以企业持有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作为金融资产分类的判断依据,分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三类。

  2.金融资产减值会计处理由“已发生损失法”修改为“预期损失法”在新金融工具准则下,公司将金融资产减值会计处理由“已发生损失法”修改为“预期损失法”,要求考虑金融资产未来预期信用损失情况,从而更加及时、足额地计提金融资产减值准备。

  3.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衔接规定,公司无需重述前期可比数,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

  (二)新财务报表格式根据

  《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相关要求,公司将对财务报表相关项目进行列报调整,并对可比会计期间的比较数据相应进行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1.资产负债表中“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分拆为“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两个项目;“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分拆为“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两个项目。

  2.资产负债表新增“其他权益工具投资”项目,反映资产负债表日企业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期末账面价值。

  3.利润表新增“信用减值损失”项目,反映企业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号)要求计提的各项金融工具信用减值准备所确认的信用损失。

  4.将利润表“减:资产减值损失”调整为“加: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列示)”

  5.现金流量表明确了政府补助的填列口径,企业实际收到的政府补助,无论是与资产相关还是与收益相关,均在“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填列。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一)新金融工具准则

  公司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根据准则衔接规定要求,公司对上年同期比较报表不进行追溯调整,金融工具原账面价值和在新金融工具准则施行日的新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应当计入新金融工具准则施行日所在年度报告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或其他综合收益。执行上述新金融工具准则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二)新财务报表格式

  公司根据《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相关要求编制财务报表,仅对财务报表格式和部分项目填列口径产生影响,不影响公司净资产、净利润等财务指标。

  四、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等新金融工具准则以及《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的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能够为投资者提供更准确的会计信息,客观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2019年第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十届监事会2019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2019年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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