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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8月29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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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美吉姆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

  ■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否

  一、概述

  近两年来,国家和地方政策对学龄前教育的关注度不断提升。2018年以来,国家将婴幼儿早期教育作为非基本公共服务的短板之一,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不断出台促进“幼有所育”的政策措施。今年两会上,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提出:要针对实施全面两孩政策后的新情况,加快发展多种形式的婴幼儿照护服务。

  目前,国家对于早教行业多停留在鼓励发展层面,尚未对早教机构设立标准、监管责任落实等细化方面做出安排。但随着政策逐步规范幼儿园、托育等业态,对早教的规范指引也有望逐渐清晰。作为国内高端早教龙头,美吉姆的品牌内容底蕴深厚、标准化程度高、管理模式成熟,预计将受益于行业监管趋严带来的行业集中度提升、竞争门槛提高等利好。

  公司认为,目前国内儿童早期素质教育服务的供给和质量均不到位,存在着巨大的市场空间。首先,消费客群基数庞大,二胎政策虽不及预期,但近两年新生人口数已高于前 5 年平均水平,未来可参培人数预计相对可控;其次,国内早教参培率整体处于较低水平,市场潜力尚未充分开发,随着教育普惠化推广,家长教育观念的转变,参培率提升将引领市场规模扩容;再次,早教需求日益旺盛,城镇化水平叠加人均收入不断提高,驱动早教消费意愿觉醒及能力提升,为早教行业的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此外,国家政策的鼓励有利于行业规范的形成,促使早教品牌探索更科学的教学理念、制定更合理的教学计划、确定更完善的教学内容,带给儿童和家长品质化的课程体验,帮助行业走上健康、成熟的发展方向。

  在儿童早期素质教育行业快速发展的背景下,公司结合自身优势以及行业发展趋势的研判,将“教育+制造业”作为未来经营战略方向。在重点发展早教业务的同时,进一步巩固楷德教育的市场竞争力及盈利能力,强化原有制造业板块的盈利能力。报告期内,上市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76,553,764.31元,较去年同期增长183.49%;实现净利润58,081,542.7 元,较去年同期增长666.64%。主要开展的经营活动如下:

  (1)门店扩张稳中有进,经营规模持续扩大

  今年以来,公司品牌效应和平台优势进一步凸显,全国签约早教中心数量稳中有进。截至报告期内,中国大陆地区美吉姆全国签约中心数量为478家,遍布全国29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相较于2018年底的434家,增幅超过10%。在行业增长率仅为3%的背景下(对全国TOP12早教品牌的中心数量追踪统计得出),美吉姆新增中心数量和成长率远超行业平均水平,预计全年新签约门店100家以上。开店策略方面,公司东北及华北地区优势稳固,针对美吉姆早教中心北方多于南方的现状,加强东部地区以及南部地区的布局速度,上半年华东地区新增17家中心,华南地区新增9家中心,扩张增速远超同业竞争对手。

  城市布局上,公司坚持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化布局战略,一方面持续在一、二线城市持续进行门店加密,增强规模效应;另一方面加快在三、四线下沉速度,布局空白市场。标准化的加盟管理体系确保了单店复制能力。受益于中心规模扩张,使公司收入增速稳健的同时利润能保持较快增长。报告期内,一、二线城市销售规模同比增长10.49%,三、四线城市销售规模同比增长24.44%。

  中心经营方面,持续优化并更新美吉姆的课程体系,发掘衍生产品、线上内容等新的业务增长点,注重内部管理效能提升、成本控制和人才梯队建设建设。

  (2)加快人才培养建设,满足业务扩张需求

  为适应主营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加快了团队扩张和专业人才的引进培养力度,先后聘任在教育政策和公共关系、民办教育、教育投资和资产运营、行业研究等方面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专业人士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骨干。报告期内,公司员工总数由2018年底的173人增加至243人,增幅超过40%。

  教师培训认证人数持续增长。随着美吉姆签约中心数量增加,公司加大了对各中心的教师培训支持力度。2019年3月,公司总部迁入北京国贸光华路SOHO 3Q,并开辟5个标准培训教室以满足不同课程体系的培训需求。报告期内,公司总部开设包括欢动、艺术、音乐、ASOT助理教师主管、小小勇士训练营、全明星运动课程、课程工作坊等培训共计61场次,培训总人次2047,比去年同期增加32.84%。新增教师(通过欢动课培训)788人,与2018年底在职教师相比增加22.97%。新增认证教师人数260人,与2018年底相比增加26.67%。(“认证教师”,即教师在完成总部培训后,通过一年的在岗授课,达到美吉姆教学及服务的优良标准。“认证教师数”作为美吉姆五位一体之课程质量核心考核指标,是中心在教学方面最直观的成绩。)

  (3)强化品牌建设力度,增强品牌核心竞争力

  市场推广方面,报告期内,公司继续加强品牌建设和市场推广工作。2019 年4月15日,上市公司完成公司全称的工商登记,正式更名为“大连美吉姆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4月17日起,公司启用新证券简称“美吉姆”。

  2019年5月26日,美吉姆冠名2019“丽人18”乳山女子半程马拉松赛&亲子跑。作为本届赛事的冠名赞助商,美吉姆不仅在参赛体验、赛事组织及后勤服务等方面为参赛者提供了全方位的支持,还在全国范围内招募了49名My Gymer参加成人组比赛,18组家庭参加亲子跑比赛。现场气氛热烈,起到了非常好的品宣效应。

  每年,美吉姆都会与央视少儿频道(CCTV-14)《七巧板》栏目合作,招募会员录制《健康宝宝大比拼》美吉姆专场节目。今年的节目录制工作已于6月15日在北京完成,共有30组美吉姆会员家庭参与了比赛,此外,开展《七巧板-健康宝宝大比拼》美吉姆专场录制的会员招募工作,大大提升了会员参与度和品牌的曝光度。

  6月29日,美吉姆第十届欢动节·北京站在北京五棵松HI PARK篮球公园成功举办。本届欢动节是美吉姆进入中国十周年系列特别活动的重头戏,主题为“十年相伴 童心童趣同行”,共吸引1200多组家庭参与。

  (4)提高运营管理效率,规模效应降低边际成本

  报告期内,在公司主导下,各早教中心信息管理系统升级工作全面展开,新的产品销售、库房管理、ERP、财务系统上线,以及CRM系统的更新优化,进一步提升中心的信息化水平和大数据分析能力,提高内部运营管理效率和质量,降低管理成本。

  管理费用下降,规模效应逐渐释放。天津美杰姆营业成本主要为产品采购、销售费用、职工薪酬、房租、办公费、差旅费等,随着美吉姆门店数量快速增长带来营业收入的大幅增加,以及总部高效率的运营模式形成规模效应,边际成本递减。报告期内,公司无并购扩张动作,管理费用率显著下降,推动了净利率提升,盈利能力明显增强。

  2、进一步巩固楷德教育市场竞争力及盈利能力

  公司于2017年2月全资收购北京楷德教育咨询有限公司100%股权,楷德教育成为上市公司全资子公司。楷德教育是国内低龄留学服务领域的知名教育咨询机构,致力于为赴美留学学生提供专业的考试培训和申请服务,主营业务包括SAT、SSAT、托福、ACT培训的小班课程,客户群涉及高中生、初中生、甚至小学高年级学生。楷德教育客户群覆盖了优质公立学校、私立学校和国际学校学生,具有良好的品牌优势和优秀稳定的经营管理团队,管理层均有丰富的行业经验,核心教师团队均曾在国内知名培训机构担任关键职务,拥有丰富的教育、培训经验及授课技巧。并购完成后,公司在楷德教育具体业务决策和方向上进行了有效磨合,助力其在既有业务的基础上,继续增强业务开拓能力,不断提升公司盈利能力。报告期内,楷德教育实现营收24,200,906.07元,较去年同期增长52.28%;实现净利润7,244,740.87元,较去年同期增长215.91%。

  3、强化原有制造业板块的盈利能力

  塑机装备方面:公司设立之初主营塑料管道成套制造装备的研发、设计、生产与销售,主要客户为塑料管道生产企业,主要产品为双壁波纹管自动化生产线及配套设备。双壁波纹管以其环保、节能、质轻等优点被广泛应用于市政排水、工业排污、光缆电缆护套、农田低压灌溉等多个领域。目前,公司是国内规模最大、品种系列最为齐全、生产工艺处于行业领先地位的双壁波纹管制造装备供应商之一。塑机装备下游塑料管道市场因其自身的特点,受国家及地方产业政策、水利投资的力度、新型城镇化推进、城市管网改造的速度等因素影响,进而会刺激塑机装备的市场需求。

  高端机床方面:公司于2012年开始投资高端机床项目,截至目前,已经完成了三个系列、五个机型高端机床的研发工作,拥有大量的专有技术和专利,其中五轴机床立卧转换数控铣头、双轴摇摆数控转台等核心部件的成功研发填补了国内机床制造行业的空白。同时,公司的高端机床产品获得了航空航天领域用户订单。2017年度,公司新开发了由多台五轴机床与机器人结合的柔性自动化生产线,实现了工件从毛坯到成品的全工序自动化加工,满足了客户定制化需求。

  3D增减材复合五轴机床:公司在成功完成五轴高端机床产品研发的基础上,进行了高端机床的延伸发展,结合3D打印技术、机器人技术,研发了具备国际领先技术的3D增减材复合五轴数控机床,实现了基于激光技术的金属3D增材制造与减材加工的同步进行。此举可以满足客户个性化需求,为客户制定全方位的整体解决方案。

  2、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一)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①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2017年修订)

  财政部于2017年度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修订后的准则规定,对于首次执行日尚未终止确认的金融工具,之前的确认和计量与修订后的准则要求不一致的,应当追溯调整。涉及前期比较财务报表数据与修订后的准则要求不一致的,无需调整。本公司将因追溯调整产生的累积影响数调整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执行上述准则的主要影响如下:

  ■

  备注1:根据财政部新修订的金融工具相关准则、新修订的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主要变更内容如下:

  ??(1)金融资产分类由现行“四分类”改为“三分类”,即企业应按照持有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 同现金流量特征”作为金融资产的分类依据,将金融资产分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 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三类,减少金融资产类别,提高分类的客观性和有关会计处理的一致性。

  ??(2)将金融资产减值会计处理由“已发生损失法”修改为“预期损失法”,要求考虑金融资产未来预期信用损失情况,从而更加及时、足额地计提金融资产减值准备,揭示和防控金融资产信用风险。

  ??(3)调整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会计处理,允许企业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进行处理,但该指定不可撤销,且在处置时不得将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额结转计入当期损 益。

  ??(4)在明确金融资产转移的判断原则及其会计处理等方面做了调整和完善,金融工具披露要求也相应调整。

  ??(5)套期会计准则更加强调套期会计与企业风险管理活动的有机结合,更好地反映企业的风险管理活动。根据新旧准 则衔接规定,企业无需重述前期可比数,比较财务报表列报的信息与新准则要求不一致的无须调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影响公司2018年度相关财务指标。

  ②执行《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

  财政部于2019年4月30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 本公司执行上述规定的主要影响如下:

  ■

  备注2:

  ??(1)资产负债表

  ??资产负债表将原“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拆分为“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二个项目;

  ??资产负债表将原“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拆分为“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二个项目。

  ??资产负债表新增“应收款项融资”项目,反映资产负债表日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等。

  ??(2)利润表

  ??将利润表“减:资产减值损失”调整为“加: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将利润表“减:信用减值损失”调整为“加: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研发费用”项目,补充了计入管理费用的自行开发无形资产的摊销。

  利润表新增“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项目,反映企业因转让等情形导致终止确认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而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该项目应根据“投资收益”科目的相关明细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如为损失,以“-”号填列。

  ??(3)现金流量表

  ??现金流量表明确了政府补助的填列口径,企业实际收到的政府补助,无论是与资产相关还是与收益相关,均在“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填列。

  ??(4)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明确了“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项目的填列口径,“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项目,反映企业发行的除普通股以外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的持有者投入资本的金额。该项目根据金融工具类科目的相关明细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

  ③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2019修订)

  财政部于2019年5月9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2019修订)(财会〔2019〕8号),修订后的准则自2019年6月10日起施行,对2019年1月1日至本准则施行日之间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应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对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不需要按照本准则的规定进行追溯调整。该项会计政策变更已经公司董事会审批通过,本公司执行上述准则在本报告期无重大影响。

  ④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2019修订)

  财政部于2019年5月16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2019修订)(财会〔2019〕9号),修订后的准则自2019年6月17日起施行,对2019年1月1日至本准则施行日之间发生的债务重组,应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对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债务重组,不需要按照本准则的规定进行追溯调整。该项会计政策变更已经公司董事会审批通过,本公司执行上述准则在本报告期无重大影响。

  (二)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本报告期子公司天津美智姆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新设立孙公司上海培幼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持股比例67%,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证券代码:002621         证券简称:美吉姆         公告编号:2019-059

  大连美吉姆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珠海融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收到中国证监会核准豁免要约收购义务批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大连美吉姆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于2019年6月24日披露了《关于股东拟向中国证监会申请豁免要约收购义务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9-045),公司控股股东珠海融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珠海融诚”)因上市公司回购注销离职人员曹倩倩、张竞元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30,000股而导致珠海融诚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比例超过30%,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提出免于发出要约收购的申请。

  2019年8月28日,公司接到珠海融诚发来的中国证监会《关于于核准豁免珠海融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要约收购大连美吉姆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义务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533号),具体批复内容如下:

  一、核准豁免因大连美吉姆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定向回购股份减少股本,导致珠海融诚合计持有的该公司104,278,390股股份,约占该公司总股本的30.0026%而应履行的要约收购义务。

  二、珠海融诚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珠海融诚应当会同上市公司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四、珠海融诚在实施过程中,如发生法律、法规要求披露的重大事项或遇重大问题,应当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

  详细情况请参见珠海融诚同日发布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大连美吉姆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

  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及时披露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大连美吉姆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002621           证券简称:美吉姆        公告编号:2019-060

  大连美吉姆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大连美吉姆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收购报告书摘要(修订稿)》更正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大连美吉姆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年8月19日披露了《大连美吉姆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摘要(修订稿)》,因信息披露期间相关信息发生变化,原收购报告书摘要未及时更新,因此上述公告中部分内容需要更正,详细内容如下:

  更正前:

  六、收购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简要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日,除持有美吉姆股份外,珠海融诚、启明星汇、中植启星均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

  收购人实际控制人解直锟先生持有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情况如下:

  ■

  ■

  更正后:

  六、收购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简要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日,除持有美吉姆股份外,珠海融诚、启明星汇、中植启星均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

  收购人实际控制人解直锟先生持有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情况如下:

  ■

  注: 2019年6月25日,宝德股份公告《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的公告》,解直锟控制的北京首拓融汇投资有限公司受让宝德股份10%的股份,目前尚未完成过户。

  除上述更正事项外,原公告中其它内容不变。由此给广大投资者带来的不便,公司深表歉意,敬请投资者谅解。

  特此公告。

  大连美吉姆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002621           证券简称:美吉姆          公告编号:2019-056

  大连美吉姆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召开情况

  大连美吉姆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8月16日以电子邮件、传真的方式发出,于2019年8月27日16时在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SOHO3Q二层大会议室召开,经半数以上董事推选由董事徐小强先生主持,董事会成员共9人,亲自出席及授权出席董事9人,董事长陈鑫先生因出差未能亲自出席,授权董事徐小强先生出席本次会议并行使表决权,董事朱谷佳女士因工作原因未能亲自出席,授权董事刘俊君先生出席本次会议并行使表决权,董事朱剑楠先生以通讯方式对会议所议事项进行了审议和表决。本次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通过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的《2019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以及发布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19年半年度报告》。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于《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等相关公告。

  三、备查文件

  1、大连美吉姆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大连美吉姆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002621           证券简称:美吉姆           公告编号:2019-057

  大连美吉姆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召开情况

  大连美吉姆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8月16日以电子邮件、传真的方式发出,于2019年8月27日17时在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SOHO3Q二层大会议室召开,会议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施文萍女士主持,监事会成员共3人,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人。本次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通过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我们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发布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的《2019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以及发布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19 年半年度报告》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的最新规定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发布于《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鉴于原监事会主席离职,经全体监事过半数同意,拟选举施文萍女士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主席,任职期限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止,简历见附件。施文萍女士不是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三、备查文件

  1、大连美吉姆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大连美吉姆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9年8月29日

  附件:

  施文萍,女,198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西南大学,本科学历。施女士历任中国光大银行新源支行行长助理、北京分行法律合规部总经理助理、北京分行营业部总经理助理。

  施文萍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和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经公司查询,其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

  证券代码:002621      证券简称:美吉姆       公告编号:2019-058

  大连美吉姆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大连美吉姆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 2019 年 8 月 27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的最新规定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相关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的背景及原因

  (1)金融工具的会计政策,根据财政部于2017年3月31日发布的《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通知》(财会【2017】7号)、《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的通知》(财会【2017】8号)、《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的通知》(财会【2017】9号)及2017年5月2日发布的《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的通知》(财会【2017】14号)(上述准则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单独在境内上市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

  (2)2019年4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订,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财会【2019】6号的要求编制财务报表,自2019年度中期财务报表起执行。根据财会【2019】6号的有关要求,公司属于已执行新金融准则但未执行新收入准则和新租赁准则的企业,应当结合财会【2019】6号通知附件1和附件2的要求对财务报表格式及部分科目列报进行相应调整。

  (3)2019年5月9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修订的通知》(财会【2019】8号)(以下简称“财会【2019】8号”),对《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进行了修订。修订后的准则自2019年6月10日起施行,对2019年1月1日至该准则施行日之间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应根据该准则进行调整。对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不需要按照该准则的规定进行追溯调整。

  (4)2019年5月16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修订的通知》(财会【2019】9号)(以下简称“财会【2019】9号”),对《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进行了修订。修订后的准则自2019年6月17日起施行,对2019年1月1日至该准则施行日之间发生的债务重组,应根据该准则进行调整。对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债务重组,不需要按照该准则的规定进行追溯调整。

  2、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1)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按照财政部2017年印发修订的会计准则22号、会计准则23号、会计准则24号和会计准则37号规定的会计政策执行。

  (2)公司按照2019年印发的《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的会计政策执行。

  (3)公司按照2019年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财会【2019】8号)会计政策执行。

  (4)公司按照2019年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财会【2019】9号)会计政策执行。

  其他未修改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4、会计政策变更日期

  (1)公司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

  (2)公司在编制2019年度中期财务报表和年度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时,适用新财务报表格式。

  (3)公司自2019年6月10日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

  (4)公司自2019年6月17日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新金融工具准则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主要变更内容如下,未作具体说明的事项以财政部文件为准:

  (1)金融资产分类由现行“四分类”改为“三分类”,按照公司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将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三类;

  (2)将金融资产减值会计处理由“已发生损失法”修改为“预期损失法”,要求考虑金融资产未来预期信用损失情况,从而更加及时、足额地计提金融资产减值准备;

  (3)调整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会计处理,允许企业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进行处理,但该指定不可撤销,且在处置时不得将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额结转计入当期损益;

  (4)进一步明确金融资产转移的判断原则及其会计处理;

  (5)套期会计准则更加强调套期会计与企业风险管理活动的有机结合,更好地反映企业的风险管理活动;

  (6)金融工具披露要求相应调整。

  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实施衔接规定,本会计政策变更公司无需重述前期可比数据,也不涉及对公司财务报表的追溯调整。

  2、财务报表格式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1)根据《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有关规定,公司对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以下主要调整,未作具体说明的事项以财政部文件为准:

  资产负债表:将原“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拆分为“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二个项目;资产负债表将原“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拆分为“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二个项目;将增加 “应收款项融资”项目,反映资产负债表日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等。

  利润表:将“减:资产减值损失”调整为“加: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将“减:信用减值损失”调整为“加: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研发费用”项目,补充了计入管理费用的自行开发无形资产的摊销。

  现金流量表:明确了政府补助的填列口径,企业实际收到的政府补助,无论是与资产相关还是与收益相关,均在“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填列。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明确了“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项目的填列口径,“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项目,反映企业发行的除普通股以外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的持有者投入资本的金额。该项目根据金融工具类科目的相关明细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

  (2)本会计政策变更仅对财务报表格式和部分科目列示产生影响,不影响公司净资产、净利润等相关财务指标。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属于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3、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财会〔2019〕8

  号)及《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财会〔2019〕9号)会计准则对公司无重大影响和变化。

  三、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依照财政部颁布的《修订通知》的规定,对公司会计 政策进行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能够客观、 公允地反映公司现时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所有股东的利益,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 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依据《关于修订印发 2019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 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 号)的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变更后 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 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 因此,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 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则,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 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 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公司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 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大连美吉姆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002621                    证券简称:美吉姆               公告编号:2019-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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