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重要提示
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二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
■
2.2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3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2.4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未到期及逾期未兑付公司债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3.1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近年来,以美国为代表的贸易摩擦不断升级,给国内轮胎企业的出口带来了诸多不利影响,加上中国经济处于增长放缓的状态以及国内新旧动能转换和结构转型升级的持续推进,使轮胎企业面临着巨大的内外部环境压力。公司上下在管理层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做一条好轮胎”的使命,坚持客户导向,聚焦价值创造,取得了以下成绩:2019年上半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70.92亿元,同比增长8.03%,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07亿元,同比增长59.34%。
一、国际化品牌形象不断升级
近年来公司在品牌和国际化领域不断发力,相继携手环塔拉力赛、出征D1GP漂移大奖赛、登陆央视、遴选参加首届中国自主品牌展、多年参与“中国绿色轮胎安全周”活动等,通过提升品质、践行中国智造、推进中国高性能绿色轮胎的发展等实措使品牌形象不断升级。
赛事推广方面,公司助力赛轮轮胎郑州日产车队获得了2019环塔拉力赛汽车T2量产组冠军和厂商杯冠军,这是公司自2015年参加环塔拉力赛以来第三次获此殊荣。2019年,公司首次涉足国际顶级汽车运动赛事丝绸之路拉力赛即取得令人瞩目的好成绩,充分证明公司在赛事胎技术研发领域的成长与综合实力。公司还与西甲最知名的足球俱乐部之一瓦伦西亚签署了战略合作协议,自2019/2020赛季起,公司成为瓦伦西亚全球官方合作伙伴,与瓦伦西亚足球俱乐部一起征战西甲、欧洲等赛事。未来,公司将与瓦伦西亚共同推出线上线下活动,借助瓦伦西亚全球超高人气,进一步提升赛轮品牌在全球的影响力,展示公司充满激情的国际化品牌形象。
展会宣传方面,公司携新品牌ROADX在整个东南亚地区最专业的轮胎展——“新加坡国际轮胎展”惊艳亮相,完美展现了“中国智造”的魅力,并借此机会提升公司及产品品牌在东南亚市场的影响力;公司携旗下SAILUN、ROADX、MAXAM三大品牌,亮相法兰克福(中东)国际汽车零配件及售后服务展,并展出了旗下各品牌AT、MT、缺气保用轮胎、OTR等多款主打产品,借助此次参展公司向行业内伙伴、经销商及消费者展示了研发实力与产品实力,提升了公司及产品品牌在中东非市场的影响力;公司携欧洲新产品参展意大利博洛尼亚汽车配件展览会,提升了公司品牌在欧洲市场的影响力;公司还携世界最高等级质量轮胎亮相第十六届中国国际轮胎和橡胶技术展,并荣获了山东卫视的报道。
由“世界品牌大会”发布的2019年中国500最具价值品牌榜单中,公司以402.85亿元品牌价值位列榜单157位,继2017年、2018年成功跻身该品牌榜单后,公司再次在世界级品牌阵营中不断向前。此外公司还荣获“山东民营企业100强”、“山东参与一带一路十强民营企业”、“山东省橡胶行业综合实力50强企业”等殊荣。
二、信息化技术应用持续深入
公司作为国内首家子午线轮胎信息化生产示范基地,在国家推进制造业两化融合与智能制造转型升级过程中始终走在行业前列。近年来更是大力推进工业互联网建设,率先探索5G、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在轮胎行业的应用,起到了良好的产业示范带动作用。公司作为国家工信部批复的轮胎行业唯一的“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企业”,承办了2019世界工业互联网产业大会5G+AI赋能传统制造平行论坛,在行业专家的指导、合作伙伴的支持下,公司规划了在工业互联网和5G、AI等方面的25个重点业务场景。论坛期间,公司与中国电信集团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共建轮胎行业首家5G工业互联网实验室,在中国电信集团的支持下,公司将开展基于5G网络的高清视频信号无线回传、厂区物流车辆轨迹跟踪与实时监控、AR远程维修等多个5G重点应用项目。这些重点项目的实施推进,将使公司在工业互联网应用方面继续保持行业领先地位。
三、全球化研发体系日趋完善
公司坚持把技术研发作为引领企业发展的第一动力,在中国青岛、越南、欧洲等地投资建立研发中心,形成了全球化的研发体系,具备了从市场调研、产品规划、配方研发、结构设计到产品验证测试的全过程的自主开发能力。报告期内,公司成为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MT5500矿用卡车59/80R63轮胎研制与应用”项目中标人,承担该项目的研发试制,轮胎研发成功后优先为神华集团供货,本次战略合作的达成有利于打破外国企业对高端超巨型工程子午线轮胎的垄断;此外,公司青岛技术研发中心的超高性能轮胎试验项目于上半年破土动工,建成后将成为公司中高端成品配套监测站,满足中高端配套市场的需求。
四、海内外市场布局逐步扩大
报告期内,公司管理团队走访了东南亚市场,深入一线车队、卡车服务中心、品牌零售连锁店,考察经销商渠道布局、深耕、售后服务工作状况,并出席了多场二级经销商、车队和零售客户见面会活动,与当地经销商等进行深入交流,了解市场具体情况。此次东南亚之行,有助于推动整个亚洲市场的销售渠道建设。公司将通过亚洲市场深耕及FE体系建设项目,快速响应客户需求,切实把“做一条好轮胎”这一战略目标在亚洲市场落地。此外,由公司与固铂轮胎合资建设的240万套全钢胎项目于上半年开工建设,本次合作将进一步提升公司主要产品的海外产能,促进海外市场业务拓展,增强盈利能力和综合竞争力。
五、人才培养力度不断增强
为支持公司2025战略目标的达成,践行以人为本的文化理念,促进人才梯队培养,提升管理者的管理水平和履职能力,公司有针对性地开展多期经营者成长营封闭式培训,聘请公司高管和外部专家共同组成讲师团队,课程内容涵盖战略规划、价值经营和重塑管理、领导力与执行力、数字化转型、管理者角色认知、有效授权与激励、高效管理沟通技巧等多个方面。课程中融入了大量研讨与实践的元素,以加强学员理论与实践的结合,提升管理团队的领导力。
3.2 与上一会计期间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详见本报告第十节财务报告“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中的“41、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3.3 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1058 证券简称:赛轮轮胎 公告编号:临2019-056
赛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
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赛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于2019年8月27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加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会议通知提前10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其中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5人)。会议由董事长袁仲雪先生主持,公司部分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审议并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1、《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赛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赛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以下简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
2、《关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赛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临2019-058)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
3、《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赛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临2019-059)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
4、《关于赛轮(东营)轮胎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赛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赛轮(东营)轮胎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临2019-060)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
5、《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赛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临2019-061)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
独立董事对上述第二项、第四项及第五项议案发表了专门意见。
特此公告。
赛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601058 证券简称:赛轮轮胎 公告编号:临2019-057
赛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赛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19年8月27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加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会议通知提前10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监事。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其中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2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吉庆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并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半年度报告摘要》
与会监事对《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半年度报告摘要》进行了认真审核,发表意见如下:经审核,我们认为董事会编制《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半年度报告摘要》的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2、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与会监事对《关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核,发表意见如下:公司本次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延期,仅涉及该项目投资进度的变化,不涉及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的变更,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及其他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议内容及审议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3、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与会监事对《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认真审核,发表意见如下: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均经过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4、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赛轮(东营)轮胎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与会监事对《关于赛轮(东营)轮胎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核,发表意见如下:赛轮东营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募集资金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募集资金的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同意赛轮东营使用闲置募集资金3.3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归还至相应募集资金专用帐户。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特此公告。
赛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601058 证券简称:赛轮轮胎 公告编号:临2019-058
赛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赛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赛轮轮胎”或“公司”)于2019年8月27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2014年11月,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4]1073号文核准,公司向9家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75,949,367股,每股发行价15.80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119,999,998.6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172,768,001.61元。以上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并由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4年11月13日出具了中兴华验字(2014)第SD-3-003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及原因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2019年8月2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根据公司的战略发展规划,并结合“赛轮东营年产1500万条大轮辋高性能半钢子午线轮胎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主体、资金用途及投资规模均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拟对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进行调整,由原计划的2019年延长至2020年12月。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原因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是2014年公司根据当时的发展规划,并考虑当时市场环境、行业发展趋势及公司实际情况等因素而制定的扩大产能项目,预计投资进度和建设周期具有一定的时效性。目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经具备800万条半钢子午线轮胎的年生产能力,但受以下因素的影响,募投项目实施进度需要进行调整,延长实施周期:
2015年8月,美国商务部宣布了对进口自中国的乘用和轻卡轮胎正式生效的“双反”终裁税率,为了规避上述事项对公司的影响,公司不断增加越南工厂半钢胎产能,并通过越南工厂直接出口至美国市场。
2018年4月以来,中美贸易摩擦不断升级,中国轮胎企业出口至美国的产品面临着较高的关税,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国内轮胎企业对美国的出口业务。
基于上述原因,为保障股东利益,根据公司战略规划和实际经营情况,公司经谨慎研究决定,对“赛轮东营年产1500万条大轮辋高性能半钢子午线轮胎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适当延期。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仅涉及该项目投资进度的变化,不涉及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的变更,项目实施的可行性未发生重大变化,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及其他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延期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专项意见说明
1、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意见认为:公司本次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延期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未来经营发展需要,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决策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事项。
2、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发表意见认为:公司本次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延期,仅涉及该项目投资进度的变化,不涉及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的变更,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及其他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议内容及审议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事项。
3、保荐机构意见
赛轮轮胎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规定的要求。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仅涉及该项目投资进度的变化,不涉及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的变更,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及其他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机构对于赛轮轮胎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4、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赛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赛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601058 证券简称:赛轮轮胎 公告编号:临2019-059
赛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
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和《赛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赛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赛轮轮胎”或“公司”)董事会对公司2014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在2019年上半年度的使用情况进行了全面核查,并出具了《赛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2014年11月,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4]1073号文核准,公司向9家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75,949,367股,每股发行价15.80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119,999,998.6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172,768,001.61元。以上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并由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4年11月13日出具了中兴华验字(2014)第SD-3-003号《验资报告》。公司按照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截至2019年6月30日,公司共投入募投项目募集资金82,517.17万元,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3.3亿元,收到现金管理投资收益514.82万元,募集资金专户存款余额为2,378.64万元(含利息收入及现金管理投资收益,不含银行手续费及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切实保护公司、投资人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以及《赛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并严格履行使用审批手续,以便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2014年11月24日,公司会同原保荐机构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南证券”)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签署了《2014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2014年12月1日,公司、赛轮(东营)轮胎股份有限公司(原“山东金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赛轮东营”)、西南证券会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李沧支行签署了《2014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2014年12月5日,公司、赛轮东营、西南证券及建设银行广饶支行签署了《2014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上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公司于2018年5月18日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更换持续督导机构及保荐代表人暨签署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项目之持续督导相关协议的议案》以及《关于重新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保荐机构由西南证券变更为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商证券”),并重新签署了相关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的要求,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履行了必要的审批手续。公司实际履行中不存在违反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占用或挪用募集资金等情况。
截至2019年6月30日,募集资金账户余额情况如下:
单位:元
■
注:1、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包含利息收入及现金管理投资收益,不含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
2、截至2019年6月30日,2014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3.3亿元。
3、公司于平安银行青岛分行开立的11014700019008账户已注销。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
注:由于赛轮东营年产1500万条大轮辋高性能半钢子午线轮胎项目尚未完全完工且未达产,因此与承诺效益不具有可比性。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14年11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山东金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鉴于公司拟利用募集资金对赛轮东营增资1,172,768,001.61元,赛轮东营拟使用增资额中的34,752.26万元置换其预先投入年产1500万条大轮辋高性能半钢子午线轮胎项目的自筹资金。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意见认为:公司董事会对《关于山东金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的审议和表决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法规的规定,程序合法。赛轮东营前期投入的自筹资金已经注册会计师鉴证。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行为没有与募集资金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赛轮东营以募集资金中的34,752.26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公司监事会发表意见认为:赛轮东营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符合公司在《2014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版)》中关于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相关说明,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行为没有与募集资金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赛轮东营利用募集资金34,752.26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年产1500万条大轮辋高性能半钢子午线轮胎项目的自筹资金。
公司保荐机构西南证券为此出具了核查意见,认为:赛轮轮胎本次置换预先投入,已经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均发表了同意意见,拟置换金额已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中兴华核字(2014)第SD-3-024号《专项审核报告》鉴证。该事项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2013修订)》等有关规定,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机构同意赛轮轮胎使用募集资金34,752.26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3、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1)2014年11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山东金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赛轮东营拟根据投资项目的具体进展情况,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为4亿元,期限不超过12个月。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意见认为:赛轮东营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将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赛轮东营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相关规定。同意赛轮东营使用闲置募集资金4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归还至相应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公司监事会发表意见认为:赛轮东营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同意赛轮东营使用闲置募集资金4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归还至相应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公司保荐机构西南证券为此出具了核查意见,认为:赛轮轮胎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内部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规定的要求。
赛轮轮胎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有利于避免募集资金闲置,充分发挥其效益,没有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机构对于赛轮轮胎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4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无异议。
2015年11月6日,公司将4亿元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并及时将上述资金归还情况通知了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
(2)2015年11月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山东金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的前提下,赛轮东营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5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意见认为:赛轮东营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将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相关规定。同意赛轮东营使用闲置募集资金5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归还至相应募集资金专用帐户。
公司监事会发表意见认为:赛轮东营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募集资金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同意赛轮东营使用闲置募集资金5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归还至相应募集资金专用帐户。
公司保荐机构西南证券为此出具了核查意见,认为:
〈1〉赛轮轮胎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内部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规定的要求;
〈2〉赛轮轮胎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有利于避免募集资金闲置,充分发挥其效益,没有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3〉公司已归还前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且本次补充流动资金的时间不超过12个月。
综上,保荐机构对于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无异议。
2016年3月10日,公司将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部分募集资金5,000万元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以满足募投项目的资金需求,剩余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募集资金4.5亿元。
2016年10月21日,公司将剩余4.5亿元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并及时将上述资金归还情况通知了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
(3)2016年10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山东金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的前提下,赛轮东营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4.3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意见认为:赛轮东营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将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履行了必要的审批及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同意赛轮东营使用闲置募集资金4.3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归还至相应募集资金专用帐户。
公司监事会发表意见认为:赛轮东营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募集资金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募集资金的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同意赛轮东营使用闲置募集资金4.3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归还至相应募集资金专用帐户。
公司保荐机构西南证券为此出具了核查意见,认为:
〈1〉赛轮轮胎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内部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的要求;
〈2〉赛轮轮胎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有利于避免募集资金闲置,充分发挥其效益,没有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3〉公司已归还前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且本次补充流动资金的时间不超过12个月。
综上,保荐机构对于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无异议。
2016年12月23日,公司将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部分募集资金3,000万元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以满足募投项目的资金需求,剩余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募集资金4亿元。
2017年10月24日,公司将剩余4亿元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并及时将上述资金归还情况通知了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
(4)2017年10月2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山东金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的前提下,赛轮东营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3.7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意见认为:赛轮东营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将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履行了必要的审批及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同意赛轮东营使用闲置募集资金3.7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归还至相应募集资金专用帐户。
公司监事会发表意见认为:赛轮东营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募集资金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募集资金的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同意赛轮东营使用闲置募集资金3.7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归还至相应募集资金专用帐户。
公司保荐机构西南证券为此出具了核查意见,认为:
〈1〉赛轮轮胎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内部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的要求;
〈2〉赛轮轮胎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有利于避免募集资金闲置,充分发挥其效益,没有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3〉公司已归还前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且本次补充流动资金的时间不超过12个月。
综上,保荐机构对于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无异议。
2018年8月14日,公司将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部分募集资金2,000万元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以满足募投项目的资金需求,剩余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募集资金3.5亿元。
2018年10月11日,公司将剩余3.5亿元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并及时将上述资金归还情况通知了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
(5)2018年10月1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山东金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的前提下,赛轮东营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3.3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意见认为:赛轮东营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将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履行了必要的审批及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同意赛轮东营使用闲置募集资金3.3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归还至相应募集资金专用帐户。
公司监事会发表意见认为:赛轮东营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募集资金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募集资金的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同意赛轮东营使用闲置募集资金3.3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归还至相应募集资金专用帐户。
公司保荐机构浙商证券为此出具了核查意见,认为:
〈1〉赛轮轮胎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内部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的要求;
〈2〉赛轮轮胎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有利于避免募集资金闲置,充分发挥其效益,没有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3〉公司已归还前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且本次补充流动资金的时间不超过12个月。
综上,保荐机构对于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无异议。
2019年8月22日,公司将3.3亿元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并及时将上述资金归还情况通知了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
(6)2019年8月2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赛轮(东营)轮胎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的前提下,赛轮东营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3.3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意见认为:赛轮东营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将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履行了必要的审批及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同意赛轮东营使用闲置募集资金3.3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归还至相应募集资金专用帐户。
公司监事会发表意见认为:赛轮东营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募集资金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募集资金的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同意赛轮东营使用闲置募集资金3.3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归还至相应募集资金专用帐户。
公司保荐机构浙商证券为此出具了核查意见,认为:
〈1〉赛轮轮胎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内部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规定的要求;
〈2〉赛轮轮胎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有利于避免募集资金闲置,充分发挥其效益,没有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3〉公司已归还前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且本次补充流动资金的时间不超过12个月。
综上,保荐机构对于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无异议。
4、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2014年11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山东金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的议案》,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投资收益,赛轮东营拟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进度的情况下,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不超过4亿元(在4亿元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使用),具体现金管理形式及期限由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办理。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意见认为:赛轮东营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决策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在保障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赛轮东营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在4亿元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低风险保本型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使用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相抵触,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赛轮东营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效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公司监事会发表意见认为:赛轮东营计划对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在4亿元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使用)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且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议内容及审议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赛轮东营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保荐机构西南证券为此出具了核查意见,认为:赛轮轮胎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进行,拟投资的产品满足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条件,并制订了严格的风险控制措施,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全体股东利益。赛轮轮胎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并由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同意赛轮轮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鉴于上述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期限即将到期,公司于2015年11月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山东金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的议案》,在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前提下,赛轮东营拟使用额度不超过4,000万元(含将于2015年11月13日到期的用于现金管理的募集资金,在4,000万元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使用)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意见认为:赛轮东营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的决策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在保障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4,000万元(含将于2015年11月13日到期的用于现金管理的募集资金,在4,000万元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使用)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使用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相抵触,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赛轮东营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有效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公司监事会发表意见认为:赛轮东营计划对最高额度不超过4,000万元(含将于2015年11月13日到期的用于现金管理的募集资金,在4,000万元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使用)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且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议内容及审议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赛轮东营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公司保荐机构西南证券为此出具了核查意见,认为:
(1)赛轮轮胎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2)赛轮轮胎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进行,拟投资的产品满足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条件,并制订了严格的风险控制措施,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全体股东利益。
综上,保荐机构对赛轮轮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截至2019年6月30日,公司利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共购买了18期掉期交易及理财产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4年12月16日、2015年1月5日、1月15日、3月6日、4月4日、4月17日、5月21日、6月19日、7月17日、8月29日、9月15日、10月16日、10月24日、2016年5月12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临2014-108、临2015-001、临2015-003、临2015-007 、临2015-021、临2015-023、临2015-028、临2015-039、临2015-051、临2015-064、临2015-067、临2015-071、临2015-072、临2016-057号公告。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遵循《赛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与有关各方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的相关要求,合法、合规、合理使用募集资金,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及信息披露不存在违法违规情形。
特此公告。
赛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601058 证券简称:赛轮轮胎 公告编号:临2019-060
赛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赛轮
(东营)轮胎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赛轮(东营)轮胎股份有限公司(原“山东金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赛轮东营”)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3.3亿元,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归还至相应募集资金专用帐户。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赛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4]1073号)核准,赛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赛轮轮胎”、“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75,949,367股,募集资金总额1,199,999,998.6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1,172,768,001.61元。以上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并由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4年11月13日出具了中兴华验字(2014)第SD-3-003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2018年10月1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山东金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赛轮东营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3.3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截至2019年8月22日,赛轮东营已将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3.3亿元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帐户,详见公司于2019年8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赛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归还的公告》(临2019-055)。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截至2019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
截至2019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余额情况如下:
■
注:1、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包含利息收入及现金管理投资收益,不含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及用于现金管理的募集资金。
2、截至2019年6月30日,2014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3.3亿元,无用于现金管理的募集资金。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为赛轮东营年产1500万条大轮辋高性能半钢子午线轮胎项目,该项目存在一定的建设周期,需逐步投入资金。为避免募集资金闲置,充分发挥其使用效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的前提下,赛轮东营拟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3.3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赛轮东营将在上述使用期限内足额及时归还本次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若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赛轮东营将随时利用自有资金或银行贷款将上述资金及时归还到募集资金专户,以确保项目进度。
四、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决策程序
2019年8月2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赛轮(东营)轮胎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审议程序合法、合规,符合相关监管要求。
五、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专项意见说明
1、保荐机构意见
(1)赛轮轮胎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内部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规定的要求;
(2)赛轮轮胎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有利于避免募集资金闲置,充分发挥其效益,没有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3)公司已归还前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且本次补充流动资金的时间不超过12个月。
综上,保荐机构对于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无异议。
2、独立董事意见
赛轮东营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将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履行了必要的审批及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同意赛轮东营使用闲置募集资金3.3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归还至相应募集资金专用帐户。
3、监事会意见
赛轮东营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募集资金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募集资金的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同意赛轮东营使用闲置募集资金3.3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归还至相应募集资金专用帐户。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4、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赛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赛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601058 证券简称:赛轮轮胎 公告编号:临2019-061
赛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
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本次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A股股份,主要内容如下:
1、回购股份的数量:在回购价格不超过5.3元/股的条件下,回购股份数量不低于10,000万股,不高于13,500万股,回购股份数量上限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5%。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届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2、 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5.3元/股;
3、 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
4、 回购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
5、回购股份的用途:拟用于实施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由于公司后续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存在不确定性,若公司未能在回购股份完成之后三年内将股份用于股权激励计划,公司将及时履行相关审议程序,将未过户的回购股份予以注销并相应减少注册资本。
●相关股东是否存在减持计划: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未来6个月内无减持计划。如上述主体未来6个月内拟实施股份减持计划,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程序。
●相关风险提示:
1、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方案披露的价格上限,导致回购方案无法按计划实施的风险;
2、若发生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或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等事项,则存在回购方案无法按计划实施的风险;
3、回购股份所需资金未能到位,导致回购方案无法实施的风险;
4、本次回购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存在股权激励计划方案未能经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等决策机构审议通过等导致的已回购股份无法按照计划授出的风险;
5、因公司生产经营、财务情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等原因,可能根据规则变更或终止回购方案的风险。
本次回购方案不代表公司将在二级市场回购公司股份的承诺,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本次回购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一、回购方案的审议及实施程序
2019年8月2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回购股份方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回购方案的主要内容
(一)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使市场及投资者对公司长期内在价值有更加清晰的认识,同时,完善公司长效激励约束机制,有效调动管理者和重要骨干的积极性,吸引和保留优秀管理人才和业务骨干,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个人利益紧密结合,着眼于公司的长远和可持续发展,公司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股份回购。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将用于后续股权激励计划的股票来源。若公司在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三年内未用于实施上述用途,未使用部分将依法予以注销,公司注册资本将相应减少。
(二)拟回购股份的种类:A股。
(三)拟回购股份的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四)拟回购股份的期限
本次回购股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
回购方案实施期间,若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10个交易日以上,回购方案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1、如果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
(1)如果在此期限内回购数量达到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即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如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终止本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2、公司将根据董事会决议,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作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公司在以下窗口期不得回购股票:
(1)公司定期报告、业绩预告或业绩快报公告前10个交易日内;
(2)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2个交易日内;
(3)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拟回购股份的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资金总额
本次回购股份将用于后续股权激励计划的股票来源。在回购价格不超过5.3元/股的条件下,回购股份数量不低于10,000万股,不高于13,500万股,回购股份数量上限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5%,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届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按回购数量上限13,500万股及回购价格上限5.3元/股测算,预计回购资金上限为71,550万元。
(六)本次回购的价格
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5.3元/股,回购股份的价格上限不高于董事会通过本次回购股份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若公司在回购期内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相应调整回购价格上限。
(七)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和资金来源
公司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不超过71,550万元,具体回购资金总额以回购届满时实际回购的资金为准。回购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八)预计回购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
在回购价格不超过5.3元/股的条件下,按回购股份数量上限13,500万股测算,预计回购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化情况如下:
1、若回购股份全部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则公司总股本不会发生变化,预计回购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化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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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若回购股份未能用于股权激励计划,导致全部被注销,则公司股本结构变化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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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述变动情况暂未考虑其他因素影响,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届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九)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日常经营、财务、研发、盈利能力、债务履行能力、未来发展及维持上市地位等可能产生的影响的分析
截至2019年6月30日,公司总资产为176.37亿元,总负债为105.48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67.42亿元。根据截至2019年6月30日的财务数据测算,本次回购股份耗用的资金(按回购金额上限测算)占公司总资产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比例分别为4.06%和10.61%。本次回购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财务、研发、盈利能力、债务履行能力、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
公司回购股份拟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将能统一公司、员工、股东利益,有利于提高员工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信心,维护公司在资本市场的形象,促进公司长期、持续、健康发展。
本次回购方案实施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的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本次回购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十)独立董事关于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合规性、必要性、合理性、可行性等相关事项的意见
1、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关于支持上市公司回购股份的意见》、《关于认真学习贯彻〈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决定〉的通知》、《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董事会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2、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是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有利于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回购股份将用于股权激励计划,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的长效激励机制,公司本次股份回购具有必要性。
3、本次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最高不超过71,550万元,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本次回购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财务、研发、盈利能力、债务履行能力、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合法合规,具备可行性和必要性,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本次回购股份的议案。
(十一)上市公司董监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董事会做出回购股份决议前6个月内是否买卖本公司股份,是否与本次回购方案存在利益冲突、是否存在内幕交易及市场操纵,及其在回购期间是否存在增减持计划的情况说明
经公司自查,在董事会做出回购股份决议前6个月内,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形;与本次回购方案不存在利益冲突,也不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的行为。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本次实际回购期内无股份增减持计划。
(十二)上市公司向董监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问询未来3个月、未来6个月等是否存在减持计划的具体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监高自问询函回复之日起未来6个月内无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如上述主体未来6个月内拟实施股份减持计划,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程序。
(十三)回购股份后依法注销或者转让的相关安排
本次回购股份将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若公司未能或未能全部实施上述用途,未使用部分将依法予以注销。若发生注销情形,公司注册资本将相应减少。届时公司会依据《公司法》等相关规定,履行公司减少注册资本的相关程序。
回购股份的具体用途由董事会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办理。本次回购的股份应当在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三年内转让或者注销。
(十四)公司防范侵害债权人利益的相关安排
本次回购股份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持续经营,不会导致公司发生资不抵债的情况。若公司未来发生将回购股份予以注销并相应减少注册资本的情形,公司将依照《公司法》的有关规定通知债权人。
(十五)办理本次回购股份事宜的具体授权
为了顺利完成本次回购公司股份,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办理与本次回购股份相关的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1、在回购期内择机回购股份,包括回购股份的时间、价格和数量等;
2、办理相关报批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制作、修改、授权、签署、执行与本次回购股份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
3、根据实际回购情况,对公司章程以及其他可能涉及变动的资料及文件条款进行修改,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和相关报备工作;
4、如监管部门对于回购股份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董事会或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授权公司管理层对本次回购股份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5、依据有关规定(即适用的法律、法规、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办理其他以上虽未列明但为本次股份回购所必须的事宜。
本授权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三、回购方案的不确定性风险
(一)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方案披露的价格上限,导致回购方案无法按计划实施的风险;
(二)若发生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或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等事项,则存在回购方案无法按计划实施的风险;
(三)回购股份所需资金未能到位,导致回购方案无法实施的风险;
(四)本次回购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存在股权激励计划方案未能经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等决策机构审议通过等导致的已回购股份无法按照计划授出的风险;
(五)因公司生产经营、财务情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等原因,可能根据规则变更或终止回购方案的风险。
公司将在正常运营的前提下,努力推进本次回购方案的顺利实施,如出现上述风险导致公司本次回购方案无法实施,公司将根据风险影响程度择机修订回购方案或终止实施,并依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重新履行审议程序。公司将根据回购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赛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601058 证券简称:赛轮轮胎 公告编号:临2019-062
赛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二季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十八号——化工》要求,赛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将2019年第二季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如下:
一、主要产品的产量、销量及收入实现情况
1、自产自销轮胎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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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轮胎贸易:
上市公司除自产自销轮胎产品外,还通过子公司经销上市公司合并范围外的其他企业生产的轮胎产品。2019年第二季度公司轮胎贸易收入为28,587.89万元。
二、主要产品和原材料的价格变动情况
1、主要产品的价格变动情况
受原材料价格波动、产品结构等因素影响,2019年第二季度公司轮胎产品的价格同比增长14.50%。
2、主要原材料的价格变动情况
2019年第二季度公司主要原材料天然橡胶的采购价格同比增长7.66%;合成橡胶的采购价格同比下降4.61%;炭黑的采购价格同比下降4.56%;钢丝帘线的采购价格同比下降6.26%。
三、其它情况说明
(一)报告期内无其他对公司生产经营具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二)前述经营数据来源于公司2019年第二季度财务数据,且未经审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赛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29日
公司代码:601058 公司简称:赛轮轮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