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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8月28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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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药集团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31号5层508)
2019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发行公告

  发行人和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1、国药集团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本公司”、“公司”或“国药租赁”)公开发行面值不超过4亿元的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债券”)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307号文件核准。

  本次债券采取分期发行的方式,国药集团融资租赁有限公司2019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以下简称“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为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含4亿元)。

  2、本期债券发行面值为不超过40,000万元,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共计不超过400万张,按面值平价发行。

  3、公司本期债券评级为AA;截至2019年3月31日,公司的股东权益合计为12.90亿元(未经审计),其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合计为12.83亿元,合并口径资产负债率为87.90%,母公司口径资产负债率为87.70%(资产合计、负债合计均扣除代理买卖证券款数额);债券上市前,本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为1.02亿元(2016年度、2017年度及2018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预计不少于本期债券一年利息的1.5倍。

  4、本期债券期限为3年期,附第2年末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票面利率为固定利率品种。

  5、本期发行的公司债券无担保,经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评定,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AA。

  6、本期债券的票面利率预设区间为6.50%-7.00%。本期债券最终票面利率将由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根据网下利率询价情况在上述利率预设区间内协商确定。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于2019年8月29日(T-1日)向网下合格机构投资者利率询价,并根据利率询价情况确定本期债券的最终票面利率。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于2019年8月30日(T日)在《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公告本期债券的最终票面利率,敬请投资者关注。

  7、本期债券采取网下询价配售的方式向合格机构投资者发行。网下申购由发行人与簿记管理人根据询价情况进行配售。配售原则详见本公告第三条第六款。

  8、网下发行仅面向合格投资者中的机构投资者。合格机构投资者通过向簿记管理人传真申购要约的方式参与网下申购,合格机构投资者网下最低申购单位为10,000手(1,000万元),超过10,000手的必须是10,000手(1000万元)的整数倍,簿记管理人另有规定的除外。

  9、投资者不得非法利用他人账户或资金进行认购,也不得违规融资或替他人违规融资认购。投资者认购并持有本期债券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有关规定,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0、敬请投资者注意本公告中本期债券的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发行数量、发行时间、认购办法、认购程序、认购价格和认购款缴纳等具体规定。

  11、发行人将在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尽快办理有关上市手续,本期债券具体上市时间另行公告。

  12、本公告仅对本期债券发行的有关事宜进行说明,不构成针对本期债券的任何投资建议。投资者欲详细了解本期债券情况,请仔细阅读《国药集团融资租赁有限公司2019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已刊登在2019年9月28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有关本期发行的相关资料,投资者亦可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查询。

  13、有关本期发行的其他事宜,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视需要在《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及时公告,敬请投资者关注。

  一、本期发行基本情况

  1、债券名称:国药集团融资租赁有限公司2019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债券简称:19国集01,债券代码:155658.SH)。

  2、发行规模:本期债券发行总规模不超过人民币4.00亿元(含4.00亿元)。

  3、票面金额及发行价格:本期债券面值为100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4、债券期限:本期债券期限3年期,附第2年末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5、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发行人有权决定在本期债券的存续期的第2年末调整其第3年的票面利率,公司将于本期债券的第2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30个交易日刊登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的票面利率以及调整幅度的公告,若公司未行使利率调整权,则本期债券的后续期限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

  6、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的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公告后,债券持有人有权选择在公告的投资者回售登记期内进行登记,将持有的本期债券按面值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若债券持有人未做登记,则视为继续持有本期债券并接受上述调整。

  7、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投资者认购的本期债券在债券登记机构开立的托管账户托管记载。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债券持有人可按照有关主管机构的规定进行债券的转让等操作。

  8、发行对象:本期债券发行对象为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开立合格证券账户的合格机构投资者(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合格机构投资者应当具备相应的风险识别和承担能力,知悉并自行承担公司债券的投资风险,合格机构投资者需要符合《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限定的资质条件。

  9、票面利率及确定方式: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为固定利率,通过簿记建档方式确定。

  10、计息方式: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

  11、还本付息方式: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年度付息款项自付息日起不另计息,本金自兑付日起不另计利息。

  12、起息日:本期债券的起息日为2019年8月30日。

  13、利息登记日:按照上交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相关规定办理。

  14、计息期限:本期债券的计息期限为2019年8月30日至2022年8月29日。

  15、付息日:本期债券的付息日为2020年至2022年每年的8月30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每次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16、兑付日:本期债券的兑付日为2022年8月30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17、担保情况:本期债券为无担保债券。

  18、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经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评定,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AA。

  19、簿记管理人、债券受托管理人: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主承销商: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1、发行方式:本期债券发行采取网下面向合格机构投资者询价配售的方式,由发行人、簿记管理人根据簿记建档情况进行债券配售。

  22、承销方式:本期债券由主承销商以余额包销方式承销。

  23、拟上市交易场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24、募集资金用途:本期债券基础发行规模及超额配售规模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25、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和偿债资金专项账户:于发行前设立,开户名:国药集团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西客站支行;账号:631007236。

  26、税务提示: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者投资本期债券所应缴纳的税款由投资者承担。

  与本期债券发行有关的时间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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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注:上述日期为交易日。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发行,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修改发行日程。

  二、网下向合格机构投资者利率询价

  (一)网下投资者

  本期债券发行网下利率询价对象/网下投资者为在登记公司开立合格证券账户的合格机构投资者(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合格机构投资者的申购资金来源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二)利率询价预设区间和票面利率确定方法

  本期债券的票面利率询价区间为6.50%-7.00%。本期债券最终票面利率将根据网下询价簿记结果,由发行人与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协商一致在利率询价区间内确定。

  (三)询价时间

  本期债券网下利率询价的时间为2019年8月29日(T-1日),参与询价的投资者必须在2019年8月29日(T-1日)14:00-16:00之间将《国药集团融资租赁有限公司2019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以下简称“《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见附件)传真至主承销商处。

  (四)询价办法

  1、填制《网下询价及认购申请表》

  拟参与网下询价和申购的合格机构投资者可以从本发行公告所列示的网站下载《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并按要求正确填写。

  填写《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应注意:

  1、应在发行公告所指定的利率区间范围内填写询价利率;

  2、每一份《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询价可不连续;

  3、填写询价利率时精确到0.01%;

  4、填写询价利率应由低到高、按顺序填写;

  5、每个询价利率上的认购总金额不得少于10,000手(1,000万元),并为10,000手(1,000万元)的整数倍;

  6、每一询价利率对应的认购总金额,是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不低于该询价利率时,合格机构投资者的最大投资需求。

  2、提交

  参与利率询价的合格机构投资者应在2019年8月29日(T-1日)14:00-16:00之间将加盖单位公章后的以下文件传真至主承销商处:

  (1)附件一:《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

  (2)证明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身份证正反面在同一页纸上);

  (3)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公司业务经营许可证、基金会法人登记证明、QFII、RQFII、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材料等身份证明材料,理财产品需提供产品成立或备案文件等证明材料;

  (5)附件三:债券市场合格投资者风险揭示书;

  (6)主承销商有权根据询价情况要求投资者提供关于合格机构投资者认定的其他资质证明文件。

  咨询电话:022-28451646、23861387;

  申购传真:022-23839102、28451882。

  每家合格机构投资者填写的《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一旦传真至主承销商处,即具有法律约束力,不得撤销。合格机构投资者如需对已提交至主承销商处的《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进行修改的,须征得主承销商的同意,方可进行修改并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修改后的《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

  3、利率确定

  发行人和簿记管理人将根据网下询价的情况在预设的利率区间内确定本期债券的最终票面利率,并将于2019年8月30日(T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公告本期债券的最终票面利率。发行人将按上述确定的票面利率向合格机构投资者公开发行本期债券。

  三、网下发行

  (一)发行对象

  网下发行的对象为符合《管理办法》规定且在登记公司开立合格证券账户的合格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合格机构投资者的申购资金来源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二)发行数量

  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为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含4亿元)。

  每家合格机构投资者的最低认购单位为10,000手(1,000万元),超过10,000手的必须是10,000手(1,000万元)的整数倍。每一合格机构投资者在《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中填入的最大申购金额不得超过本期债券的发行总额。

  (三)发行价格

  本期债券的发行价格为100元/张。

  (四)发行时间

  本期债券网下发行的期限为2个交易日,即发行首日2019年8月30日(T日)至2019年9月2日(T+1日)每日的9:00-16:00。

  (五)申购办法

  1、参与本期债券网下申购的合格机构投资者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自行承担有关的法律责任。

  2、凡参与本期债券网下认购的合格机构投资者,认购时必须持有登记公司的证券账户。尚未开户的合格机构投资者,必须在2019年8月29日(T-1日)前开立证券账户。

  3、欲参与网下认购的合格机构投资者在网下发行期间自行联系主承销商,主承销商根据网下个投资者的认购意向,与合格机构投资者协商确定认购数量,并向合格机构投资者发送《配售缴款通知书》。

  4、参与网下询价及申购的各合格机构投资者应在2019年8月29日(T-1日)14:00-16:00间将以下加盖单位公章或业务专用章(注:若是业务专用章请提供该业务专用章的备案文件或者是该业务专用章的授权范围或使用范围的证明文件比如授权书等材料)资料传真至主承销商处:

  (1)附件一:《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

  (2)证明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身份证正反面在同一页纸上);

  (3)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公司业务经营许可证、基金会法人登记证明、QFII、RQFII、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材料等身份证明材料,理财产品需提供产品成立或备案文件等证明材料;

  (5)附件三:债券市场合格投资者风险揭示书;

  (6)主承销商有权根据询价情况要求投资者提供关于合格机构投资者认定的其他资质证明文件。

  (六)配售

  主承销商根据网下询价结果及网下发行期间合格机构投资者认购申请情况对所有有效申购进行配售,合格机构投资者的获配金额不会超过其累计有效申购金额。

  配售依照以下原则进行:按照合格机构投资者的申购利率从低到高进行簿记建档,申购利率在最终发行利率以下(含发行利率)的合格机构投资者按照价格优先的原则配售;申购利率相同且在该利率上的所有申购不能获得足额配售的情况下,按照等比例原则进行配售,同时适当考虑长期合作的合格机构投资者优先;参与网下询价的合格机构投资者在最终发行利率以下(含发行利率)的认购意向将优先得到满足。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有权决定本期债券的最终配售结果。

  (七)缴款

  获得配售的合格机构投资者应按规定及时缴纳认购款,认购款须在2019年9月2日(T+1日)16:00前足额划至主承销商指定的收款账户。划款时请注明“合格机构投资者简称和19国集01债券认购资金”字样,同时向主承销商传真划款凭证。

  账户名称: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河西支行营业部

  银行账户:12001635400052526690

  汇入行人行支付系统号:105110035035

  (八)违约的处理

  获得配售的合格机构投资者如果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主承销商指定账户足额划付认购款项,将被视为违约。主承销商有权处置该违约合格机构投资者申购要约项下的全部债券,并有权进一步依法追究违约合格机构投资者的法律责任。

  四、认购费用

  本期发行不向投资者收取佣金、过户费、印花税等费用。

  五、风险揭示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在已知范围内已充分揭示本期发行可能涉及的风险事项,详细风险揭示条款参见《国药集团融资租赁有限公司2019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六、发行人和主承销商

  (一)发行人:国药集团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章伟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31号5层508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东冉北街9号互联网金融产业园4层B4013

  联系人:王捷

  联系电话:010-68267801

  传真:010-68267778

  邮政编码:100195

  (二)主承销商、债券受托管理人: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春峰

  注册地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二大街42号写字楼101室

  法定代表人:王春峰

  联系人:连俊健、李雅申、尹鲁晋、杜乃璇

  联系地址:天津市南开区水上公园东路宁汇大厦A座

  联系电话:022-28451646、23861387

  传真:022-23839102

  邮政编码:300381

  发行人:国药集团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主承销商: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8月28日

  主承销商/债券受托管理人

  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住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二大街42号写字楼101室)

  签署日期:2019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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