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基金管理人: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期:二〇一九年八月二十八日
1) 重要提示
a)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半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9年8月26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半年度报告正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阅读半年度报告正文。
本报告期自2019年1月1日起至6月30日止。
2) 基金简介
a) 基金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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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基金产品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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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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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 境外投资顾问和境外资产托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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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未聘请境外投资顾问。
e) 信息披露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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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a)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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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上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2、本期已实现收益是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3、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期末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与未分配利润中已实现部分的孰低数;
4、所列数据截止到报告期最后一日,无论该日是否为开放日;
5、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7年1月23日。
b) 基金净值表现
i.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工银全球美元债A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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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银全球美元债C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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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i.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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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17年1月23日生效。
2、根据基金合同规定,本基金建仓期为6个月。截至报告期末,本基金的投资符合基金合同关于投资范围及投资限制的规定:本基金投资于债券资产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其中,投资于美元投资级债券的比例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80%;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4) 管理人报告
a)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i.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本基金管理人为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05年6月,是我国第一家由银行直接发起设立并控股的合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司目前在北京、上海、深圳设有分公司,在香港和上海设有全资子公司——工银瑞信资产管理(国际)有限公司、工银瑞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含子公司)拥有公募基金、特定资产管理、企业年金基金投资管理、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境内外投资管理、基本养老保险基金证券投资管理、保险资产管理、企业年金养老金产品投资管理、QDII、QFII、RQFII等多项业务资格。
截至2019年6月30日,公司旗下管理工银瑞信核心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货币市场基金、工银瑞信中国机会全球配置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沪深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添颐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消费服务行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60天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金融地产行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医疗保健行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沪港深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深证红利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上证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养老目标日期2035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等逾130只公募基金。
公司始终坚持“以稳健的投资管理,为客户提供卓越的理财服务”为使命,依托强大的股东背景、稳健的经营理念、科学的投研体系、严密的风控机制和资深的管理团队,立足市场化、专业化、规范化和国际化,坚持“稳健投资、价值投资、长期投资”,致力于为广大投资者提供一流的投资管理服务。
ii.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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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任职日期为基金合同生效日或本基金管理人对外披露的任职日期;离职日期为本基金管理人对外披露的离职日期。
2、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b) 境外投资顾问为本基金提供投资建议的主要成员简介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聘请境外投资顾问。
c)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按照《证券投资基金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有关基金法律文件的规定,依照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控制风险的基础上,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无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d)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i.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为了公平对待各类投资人,保护各类投资人利益,避免出现不正当关联交易、利益输送等违法违规行为,公司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计划运作管理规定》、《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规章,拟定了《公平交易管理办法》、《异常交易管理办法》,对公司管理的各类资产的公平对待做了明确具体的规定,并规定对买卖股票、债券时候的价格和市场价格差距较大,可能存在操纵股价、利益输送等违法违规情况进行监控。本报告期,按照时间优先、价格优先的原则,本公司对满足限价条件且对同一证券有相同交易需求的基金等投资组合,均采用了系统中的公平交易模块进行操作,实现了公平交易;未出现清算不到位的情况,且本基金及本基金与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投资组合之间未发生法律法规禁止的反向交易及交叉交易。
ii.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出现异常交易的情况。本报告期内,本公司所有投资组合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5%的情况有3次。投资组合经理因投资组合的投资策略而发生同日反向交易,未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
e)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i.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海外方面,上半年发达国家经济延续放缓态势,美联储相应暂停了始于2015年末的持续加息进程,尤其6月以来市场降息预期明显升温,美元指数整体震荡,人民币汇率前期贬值压力缓和,后期由于国内基本面有所走弱、贸易摩擦加剧,贬值压力阶段性上升。国内方面,经济在一季度短暂企稳后、二季度下行压力再度加大,主要由于逆周期政策回撤以及贸易摩擦再度升级,上半年地产投资增速高位提升,基建投资继续回升但较为温和,而制造业投资大幅下滑,消费增速偏弱,出口增速受累于海外经济放缓和贸易摩擦、也有所回落,工业生产略有放缓。流动性方面,得益于央行货币政策整体宽松,资金面维持松弛,6月以来宽松态势加剧。市场方面,一季度受流动性充裕带动,债券收益率在震荡中小幅下行,二季度则在4月货币政策边际调整、5月贸易摩擦加剧压制市场风险偏好、6月流动性宽松加剧中走出先上后下的行情,上半年收益率基本持平,信用利差整体收窄、中低等级中短期限品种信用利差的压缩较为顺畅,转债市场一季度跟随股市大涨、估值提升,二季度跟随股指回调,目前回到相对低位。香港美元债市场收益率下行较多,信用利差有所收窄。
基金在报告期内,根据对于市场变化的判断积极调整仓位,根据利率水平的变化适当调整拉长久期,有效提升了组合收益。
ii.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报告期内,工银全球美元债A份额净值增长率为3.85%,工银全球美元债C份额净值增长率为3.77%,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4.97%。
f)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展望下半年,从基本面看,二季度实体有效融资需求不足的迹象开始显现,叠加个别银行风险事件对信用派生的制约,下半年实体经济或再度面临融资收缩压力,此外发达国家经济增速仍然疲弱、短期难见起色,而中美贸易摩擦局势或仍有所反复,外贸形势不容乐观。从政策面看,尽管出于对冲性考虑、货币政策大概率维持偏松,但房地产调控、地方债务整顿等紧缩政策基调仍然较严。海外经济总体下行压力依旧偏大,美国经济处于周期顶部,货币政策总体宽松,利率下行概率大过上升概率。
g)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4.7.1参与估值流程各方及人员或小组的职责分工、专业胜任能力和相关工作经历
4.7.1.1职责分工
(1)参与估值小组成员为4人,分别是公司运作部负责人、研究部负责人、风险管理部负责人和法律合规部负责人,组长由运作部负责人担任。
(2)各部门负责人也可推荐代表各部门参与估值小组的成员,如需更换,由相应部门负责人提出。小组成员需经运作部主管副总批准同意。
4.7.1.2专业胜任能力及相关工作经历
小组由具有多年从事估值运作、证券行业研究、风险管理及熟悉业内法律法规的专家型人员组成。
4.7.2基金经理参与或决定估值的程度
本公司基金经理参与讨论估值原则及方法,但不参与最终估值决策。
4.7.3参与估值流程各方之间存在的任何重大利益冲突
参与估值流程各方之间不存在任何重大利益冲突。
4.7.4已签约的与估值相关的任何定价服务的性质与程度
尚无已签约的任何定价服务。本基金所采用的估值流程及估值结果均已经过会计师事务所鉴证,并经托管银行复核确认。
h)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进行收益分配,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本基金合同约定。
i) 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本基金在报告期内没有触及2014年8月8日生效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的条件。
5) 托管人报告
a)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本报告期,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在本基金的托管过程中,严格遵守了《证券投资基金法》、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和其他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完全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基金托管人应尽的义务。
b)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本托管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和其他有关规定,对本基金的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基金费用开支等方面进行了认真的复核,对本基金的投资运作方面进行了监督,未发现基金管理人有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实施利润分配。
c) 托管人对本半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本托管人复核审查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6) 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a) 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 工银瑞信全球美元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QDII)
报告截止日:2019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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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报告截止日2019年6月30日,基金份额总额为111,422,039.59份;其中A类基金份额净值为人民币1.0522元,份额总额为87,255,663.17份;C类基金份额净值为人民币1.0471元,份额总额为24,166,376.42份。
b) 利润表
会计主体:工银瑞信全球美元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QDII)
本报告期: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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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会计主体:工银瑞信全球美元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QDII)
本报告期:2019年1月1日 至 2019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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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 6.1 至 6.4 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______王海璐______ ______赵紫英______ ____关亚君____
基金管理人负责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d) 报表附注
i. 基金基本情况
工银瑞信全球美元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QDII)(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6]2019号《关于准予工银瑞信全球美元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QDII)注册的批复》核准,由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工银瑞信全球美元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QDII)基金合同》负责公开募集。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存续期限不定,首次设立募集不包括认购资金利息共募集人民币116,868,997.28元和美元17,013,784.75元,业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17)第024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经向中国证监会备案,《工银瑞信全球美元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QDII)基金合同》于2017年1月23日正式生效,基金合同生效日本基金人民币份额为116,891,771.25份,美元份额为116,613,370.65份,其中认购资金利息折合人民币份额22,773.97份,美元份额726.49份。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建设银行”),境外资产托管人为道富银行 State Street Bank and Trust Company(以下简称“道富银行”)。
根据《工银瑞信全球美元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QDII)基金合同》和《工银瑞信全球美元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QDII)招募说明书》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本基金根据认购费、申购费、销售服务费收取方式的不同,将基金份额分为不同的类别。在投资者认购/申购时收取前端认购/申购费,而不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称为A 类;不收取前后端认购/申购费,而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称为C 类。在每一份额类别内,根据认购、申购、赎回计价币种的不同,分为人民币份额和美元份额。本基金C 类份额目前暂不开通美元份额,将来若开通C 类美元份额的销售,基金管理人将另行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工银瑞信全球美元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QDII)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包括政府债券、公司债券、住房按揭支持证券、资产支持证券等债券及经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国际金融组织发行的证券,房地产信托凭证(REITs)、公募基金(包括ETF)、银行存款、可转让存单、银行承兑汇票、银行票据、商业票据、回购协议、短期政府债券等货币市场工具以及中国证监会允许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包括货币远期合约/期货/互换、利率互换、信用违约互换等金融衍生产品。本基金不主动参与股票等权益类资产的投资,不直接从二级市场买入股票等权益类资产和权证,也不参与一级市场的新股申购或增发新股。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投资于债券资产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其中,投资于美元投资级债券的比例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80%,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美银美林1-10年期美国总体市场指数(BofA Merrill Lynch 1-10 Years US Broad Market Index)收益率。
ii. 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基金的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及以后期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XBRL模板第3号〈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中国基金业协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工银瑞信全球美元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QDII)基金合同》和其他中国证监会、中国基金业协会发布的有关规定及允许的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编制。
本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
iii.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
本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于2019年6月30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19年上半年度的经营成果和净值变动情况。
iv. 本报告期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一致的说明
本报告期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一致。
v. 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差错更正的说明
1. 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发生会计政策变更。
2. 会计估计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发生会计估计变更。
3. 差错更正的说明
本基金在本报告期间无须说明的会计差错更正。
vi. 税项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8]1号《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36号《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46号《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金融业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70号《关于金融机构同业往来等增值税政策的补充通知》、财税[2016]140号《关于明确金融 房地产开发 教育辅助服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2号《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政策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税[2017]56号《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7]90号《关于租入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及其他相关境内外财税法规和实务操作,主要税项列示如下:
(1) 资管产品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以资管产品管理人为增值税纳税人。资管产品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暂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3%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对资管产品在2018年1月1日前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未缴纳增值税的,不再缴纳;已缴纳增值税的,已纳税额从资管产品管理人以后月份的增值税应纳税额中抵减。
对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转让收入免征增值税,对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亦免征增值税。资管产品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提供的贷款服务,以2018年1月1日起产生的利息及利息性质的收入为销售额。资管产品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转让2017年12月31日前取得的基金、非货物期货,可以选择按照实际买入价计算销售额,或者以2017年最后一个交易日的基金份额净值、非货物期货结算价格作为买入价计算销售额。
(2) 目前基金取得的源自境外的差价收入,其涉及的境外所得税税收政策,按照相关国家或地区税收法律和法规执行,在境内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3)目前基金取得的源自境外的股利收益,其涉及的境外所得税税收政策,按照相关国家或地区税收法律和法规执行,在境内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和企业所得税。
(4) 本基金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等税费按照实际缴纳增值税额的适用比例计算缴纳。
vii. 关联方关系
1. 本报告期存在控制关系或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关联方发生变化的情况
本报告期,与本基金存在控制关系或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关联方未发生变化。
2. 本报告期与基金发生关联交易的各关联方
■
注:1、本报告期本基金关联方未发生变化。
2、以下关联交易均在正常业务范围内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
viii. 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的关联方交易
1. 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交易
无。
2. 关联方报酬
a) 基金管理费
单位:人民币元
■
注:1、基金管理费按前一估值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0.9%的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9%/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估值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2、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
b) 基金托管费
单位:人民币元
■
注:1、基金托管费按前一估值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0.22%的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22%/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估值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2、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
c) 销售服务费
单位:人民币元
■
注:1、基金销售服务费按C类基金份额前一估值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0.4%的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H=E×0.4%/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销售服务费
E为C类基金份额前一估值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2、基金销售服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
3. 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无。
4. 各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a)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无。
b) 报告期末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无。
5. 由关联方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及当期产生的利息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
注:本报告期末余额仅为活期存款,本期利息收入(本期)仅为活期存款利息收入。
本基金的活期银行存款分别由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和基金境外资产托管人道富银行保管,按适用利率或约定利率计息。
6. 本基金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的情况
无。
7. 其他关联交易事项的说明
无。
ix. 期末(2019年6月30日)本基金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无。
x. 有助于理解和分析会计报表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无。
7) 投资组合报告
a)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注: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市值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分项之和与合计可能有尾差。
b) 期末在各个国家(地区)证券市场的权益投资分布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益投资。
c) 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权益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益投资。
d)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权益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益投资。
e) 报告期内权益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益投资。
f) 期末按债券信用等级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注:上述债券投资组合采用国际权威机构穆迪发布的债券评级。
g)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注:1、以上债券代码为 ISIN 码。
2、数量列示债券面值,外币按照期末估值汇率折为人民币,四舍五入保留整数。
h)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i)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金融衍生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金融衍生品。
j)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基金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基金。
k)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i.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受到调查以及处罚的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未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ii. 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情况的说明
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没有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iii. 期末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单位:人民币元
■
iv. 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可转换债券。
v. 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投资,因此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vi.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无。
8)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a)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份额单位:份
■
b)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况
■
c)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份额总量区间的情况
■
9)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
注:1、报告期期间基金总申购份额含红利再投、转换入份额;
2、报告期期间基金总赎回份额含转换出份额。
10) 重大事件揭示
a)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
b)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
c)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
d)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
e) 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
f)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
g)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注:交易单元的选择标准和程序:为保障公司境外证券投资的顺利开展,基金管理人选择综合实力强、研究能力突出、合规经营的证券经营机构,向其租用专用交易单元。
(1)选择标准:
a)经营行为规范,在最近一年内无重大违规行为。
b)具有较强的综合研究能力:能及时、全面、定期提供高质量的关于宏观、行业、资本市场、个股分析的报告及量化、衍生品和国际市场的研究服务支持。
c)建立了广泛的信息网络,能及时提供准确的信息资讯服务。
d)与其他证券经营机构相比,能够提供最佳交易执行和优惠合理的佣金费率。
(2)选择程序
a)本基金管理人根据上述标准考察后确定选用交易账户的证券经营机构。
b)基金管理人与所选定的证券经营机构办理开立账户事宜,并通知基金托管人。
11)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a) 报告期内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20%的情况
无。
b)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