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异议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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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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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否
2019上半年,面临竞争日益激烈的市场环境,公司采取积极的应对策略,加强产品研发,着力提高主营业务市场竞争力,努力践行“以线上线下融合的新零售模式加快时尚服饰产业布局”战略规划,并取得了重要突破。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8,070.78万元,同比增加4.35%,实现利润总额-445.06万元,同比增加64.63%,实现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431.68万元,同比增加66.11%。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完成了以下工作:
1、提高品牌经营能力:报告期内,公司始终坚持经营“步森”品牌。不断挖掘市场客户需求、研究客户偏好,加深品牌价值深度,大力开展线上线下促销活动,优化订货会质量,提高订货会促进品牌营销的能力,多方面立体塑造品牌品质,使“活出男人范儿”的品牌形象更加深入消费者群体。
2、推进渠道整合与转型:报告期内,公司整合了现有渠道,提高对部分优质直营店铺的支持力度,对其店面进行了更新升级并对门店人员进行了更加专业的培训。
3、提升设计研发能力:报告期内,公司加大了对品牌设计的资源投入和技术支持,通过引进新的研发人才和设计人才,结合线上线下客户的数据,增强了产品设计的有效性和适销性;同时通过提升高品质服装的研发能力和质量管控能力,有效提升产品的美誉度和市场口碑。
4、加强经营管理能力:报告期内,公司根据市场宏观环境和自身目标设置,对公司内部组织结构进行了全面的调整和优化,根据业务划分对部门架构进行了削减和新设,简化内部管理流程。同时强化预算和绩效管理,提高员工绩效考核标准,使公司内部管理过程更加科学化和任性化,也更加符合目标明确、结果可控的标准。
5、供应链业务开展方面:报告期内,公司供应链管理服务全资子公司在供应链管理服务方面取得的较为显著的成效。积极参与行业会议,并与业内供应链公司、银行等机构进行常态化的沟通和交流,与系列潜在的合作伙伴建立战略合作关系,逐步构建纺织行业独有的产业供应链系统,涵盖前端商品管理系统、物流运输系统、营销系统和后端的供应链金融系统,通过对产业链全流程的系统化、数据化、透明化,通过数据分析对产业结构进行优化,从原有产业的渠道商、终端门店、供应商逐步纵向延伸,为服装主业提供产业供应链赋能。
2、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证券代码:002569 证券简称:*ST步森 公告编号:2019-057
浙江步森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起诉状》、《传票》等法律文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步森服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近日收到广东省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送达的案号为(2019)粤0391民初3161号《起诉状》、《传票》、《应诉通知书》等法律文书。深圳前海汇能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前海汇能”)就原告深圳前海汇能与公司等8名被告的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件提起诉讼。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起诉状》的具体内容
原告:深圳前海汇能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被告一: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二:徐茂栋
被告三:傅淼
被告四:喀什星河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被告五:上海睿鸷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被告六:浙江步森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七:北京星河世界集团有限公司
被告八:星河互联集团有限公司
(以上八名被告合称为“被告”)
事实与理由:
被告一因经营需要向原告请求借款人民币 10000 万元(大写:壹亿元),原告与被告一于2017年9月7日签订《借款合同》,约定原告向被告借款人民币10000万元,借款期限为6个月,借款利率为每月3%。2017年9月7日被告二、被告三与原告签订《保证合同》(合同编号:QHHN20170825-01A),就被告一履行《借款合同》义务承担连带担保责任。2017年9月7日被告四、被告五、被告六、被告七与原告签订《保证合同》(合同编号:QHHN20170825-01B),就被告一履行《借款合同》义务承担连带担保责任。2017年9月7日被告八与原告签订《保证合同》(合同编号:QHHN20170825-01C),就被告一履行《借款合同》义务承担连带担保责任。
原告按合同于2017年9月8日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向被告指定账户提供借款人民币 3000 万元(分为两笔,一笔 2500 万,另一笔 500 万)。被告收到上述借款后于2018年1月24日返还本金500万元。合同到期后一直未返还剩余 2500万本金,且从2018年4月27日起被告一未支付任何利息。经原告催促,被告一仍不按约定支付本金,利息,违约金等,被告二、被告三、被告四、被告五、被告六、被告七、被告八亦不履行担保义务。
原告认为,原告与被告一签订的《借款合同》合法有效;被告二、被告三与原告签订的《保证合同》(合同编号:QHHN20170825-01A)合法有效;被告四、被告五、被告六、被告七与原告签订的《保证合同》(合同编号:QHHN20170825-01B 合法有效;被告八与原告签订的《保证合同》(合同编号:QHHN20170825-01C)合法有效。各方都应当诚实信用地履行合同义务,但现被告一拒不按约定支付借款本金,利息,违约金等,被告二、被告三、被告四、被告五、被告六、被告七、被告八亦不履行担保义务,为维护原告合法权益,请求法院判如所请。
诉讼请求:
1、请求法院判令被告一返还原告借款本金人民币25,000,000.00元(大写:贰仟伍佰万元整)及逾期利息,逾期利息自2018年4月27日起计算至被告一偿还完全部借款之日止,暂计至2019年6月20日为人民币7,000,000.00元。
2、判令被告一承担本案诉讼费、保全担保费、保全费等。
3、判令被告二、被告三、被告四、被告五、被告六、被告七、被告八就被告一上述全部三项支付义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暂计总金额人民币32,000,000.00元。
二、《传票》的具体内容
案号:(2019)粤0391民初3161号
案由:民间借贷纠纷
被传唤人:浙江步森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传唤事由:庭前会议
应到时间:2019年10月29日16时00分
应到地点: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东滨路荔源广场B栋2楼,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机动一庭
三、是否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目前,公司没有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诉讼、仲裁事项,亦不存在尚未披露的小额诉讼、仲裁事项。
四、公司应对措施
公司目前正在与相关各方积极核实查证。经初步自查,公司未收到来自本次诉讼案件中原告深圳前海汇能的任何借款,亦没有与其发生任何资金往来。根据法院寄送的材料显示,本次诉讼案件对应的借款及保证合同签署发生于2017年9月,系徐茂栋担任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成员履职期间。公司董事会未对此担保事项进行审议。
公司将聘请专业诉讼律师积极应诉,同时将通过合法渠道主张权利,并依法追究相关负责人的法律责任,最大限度保护公司和投资者合法权益。
五、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本案因违规借款引起,公司将积极应诉。鉴于目前该诉讼案件尚未开庭审理,该案未来的生效判决结果尚无法定论。诉讼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的最终实际影响需以法院生效判决为准。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对该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及时进行披露。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步森服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27日
证券代码:002569 证券简称:*ST步森 公告编号:2019-059
浙江步森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澄清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事项简述
近期,浙江步森服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关注到媒体发布有关公司董事长赵春霞女士及“爱投资”平台状况的文章。
二、澄清说明
公司关注到上述媒体报道后,立即对相关情况进行认真全面的核查。经核实,说明如下:
1、虽然董事长赵春霞因身体欠佳正在接受治疗,但迄今仍坚持通过电话会议等方式参加董事会及公司经营管理会议,亲自审批生产经营过程中需要董事长审批的事项,正常履职。
2、经核实,截止本公告发布之日,爱投资平台并未收到公安机关立案调查的书面通知,公司通过查询亦未发现警方的“蓝底白字”通告。关于网上“爱投资被立案调查”的情况公司致电相关部门,无法核实相关信息。
公司与爱投资平台独立运行,无任何业务往来或资金往来。因此不存在对公司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的情况。
三、风险提示
本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在指定媒体的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步森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八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569 证券简称:*ST步森 公告编号:2019-058
浙江步森服饰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