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恒信东方文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8月2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创业板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公司的《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以下简称“预案”)已于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敬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预案披露事项不代表审批机关对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实质性判断、确认或批准,预案所述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生效和完成尚需公司股东大会通过及有关审批机关的批准或核准。
特此公告。
恒信东方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一九年八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