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0606 公司简称:绿地控股
一 重要提示
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二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
■
2.2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3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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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未到期及逾期未兑付公司债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亿元 币种:人民币
■
反映发行人偿债能力的指标:
√适用□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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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逾期债项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3.1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2019年上半年,外部经济环境经历了复杂而曲折的变化。年初,中美贸易摩擦有所缓和,国家高度重视经济下行压力加大的问题,着力实施逆周期调控,宏观经济运行出现积极变化,市场也出现一定程度的复苏回暖。但是,进入二季度以后,中美关系“再起波澜”,两国摩擦大幅升级。与此同时,国内经济政策在执行层面也有所收紧,房地产市场和资本市场均出现一定回落,不确定的因素增多。在这种背景下,公司围绕全年工作目标,着力在“进取、精准、落地、提升”上下功夫,狠抓各项工作推进落实,总体取得了较好的半年“成绩单”:主要经济指标稳中快进,一系列重点工作有力有序推进并取得节点性成果,为完成全年目标任务打下了较好的基础。
1.主要经济指标实现平稳较快增长,质量和效益继续改善
上半年,公司主要经济指标平稳较快增长,实现营业收入2014亿元,同比增长28%;利润总额166亿元,同比增长42%;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90亿元,同比增长48%;经营性现金流量净额81亿元,继续保持良好状态;净资产收益率12.04%,较去年同期上升2.81个百分点。
2.房地产主业在创新转型中保持了平稳发展
上半年,在国内国际一揽子综合因素的影响下,房地产市场景气度经历了“前高后低”的变化,一季度向上反弹的市场行情在二季度有所回落。公司房地产主业紧贴市场,抢抓业绩,在创新转型中保持了平稳发展。
(1)销售规模平稳增长。公司以市场为中心,着力推进新盘销售、大单销售、库存去化、现金回笼等重点工作,狠抓销售业绩。上半年累计实现合同销售金额1677亿元,同比增长约3%,合同销售面积1487万平方米,同比增长10%,回款1319亿元,回款率79%。其中,城际空间站等重大项目取得了较好的业绩表现。
(2)结转业绩较快提升。公司加快结转节奏,上半年共结转收入901亿元,同比增长26%。结转项目毛利率平均达到27.97%,比去年同期增加1.86个百分点,持续保持提升态势。结算利润相应大幅增长,为公司整体业绩增长发挥了基石性作用。
(3)项目拓展成效较好。公司以城市群、都市圈的理念,聚焦一线城市溢出地区、二线省会城市、高铁沿线重点地级市,大力推进项目拓展。上半年,累计获取项目58个,新增权益土地面积976万平方米,权益计容建筑面积1968万平方米,权益土地款459亿元。其中,按权益计容建筑面积计算,住宅占比超过七成。
(4)项目运营继续加强。公司狠抓项目节点管理和运营管控。上半年,累计新开工面积2639万平方米,竣工备案面积594万平方米,合同交付面积698万平方米。此外,还继续加强了成本管理和甲供直采工作,进一步强化了安全生产和质量管理。
(5)技术研发持续推进。公司大力推进标准化成果落地,标准化使用率稳步提高。积极打造引领行业的“绿健百科”技术体系,健康宅、科技宅项目快速落地。积极与华为、阿里、中兴等科技巨头开展战略合作,提高供应链水平,提升科技含量。
3.大基建产业快速发展,为公司业绩增长增添了新的动能
上半年,公司大基建产业切实把握基础设施“补短板”的政策契机,进一步加快了发展步伐。一是经营业绩快速增长。上半年实现营业收入1077亿元,同比增长39%,在较大的业绩基数上继续保持了快速增长的良好势头。二是市场拓展成效显著。充分发挥品牌优势,着力承接有重大影响力的政府投资项目、大片区市政项目以及产业协同项目。上半年,累计新签合同金额1790亿元,同比增长16%。三是产业版图继续扩大。积极推进基建企业并购,成功收购了河南公路工程公司,进一步完善了区域和产业链布局。四是发展质量持续提升。着力加强了应收账款管理工作,提高回款质量。五是科技水平不断提高。大力推进建筑工业化、科技化、智能化,进一步提升技术竞争力。公司旗下贵州建工、江苏省建等单位积极投建“建筑科技产业园”和“智能建造生产基地”,进行了有益的探索。
4.其他综合产业加快发展,协同效应进一步增强
上半年,大金融、大消费、科创、康养等其他综合产业着力提升产业能级,提高行业地位,促进协同发展,总体保持了较好的发展态势。
(1)大金融产业。加强市场化募资工作,募资额超过28亿元,较去年同期大幅增长。大力推进债权投资、股权投资等业务经营。房地产基金业务新增放款项目8个,金额19.3亿元,并继续保持了较高的收益水平。以赋能投资理念,大力推进科创题材投资,成功投资入股了一批潜力型科创企业。
(2)商贸产业。着力提升贸易港运营水平,新签日本LAOX等商户12家,新开日本馆、阿根廷馆等展馆6家,举办日本商品节、欧洲商品节等活动6场,举行采购对接会及推广会5场。积极推动贸易港向全国延伸布局,西安、天津两地贸易港项目先后开工建设。继续推进零售门店拓展,新开G-Super门店4家,总数达到64家。
(3)酒店旅游产业。大力推进酒店轻资产管理输出,与澳洲黄金海岸酒店群等12家海外酒店签署管理输出合作协议,上半年累计新增输出管理酒店15家;新开越南海防铂派等4家酒店。积极调整上航国旅业务及管理架构,助推旅游业务发展。与汉诺威成立合资会展公司,推进会展业发展。
(4)科创产业。拥抱科技创新,推动房地产与科创“双向赋能”,提升科技含量,释放潜在价值。大力推进科创项目投资,成功投资入股了涂鸦智能、佰才邦、瑞为技术、城云国际等一批前沿科技公司。进一步深化高校科技资源的转化利用,并加强与科技巨头合作,增进产业协同。进一步完善科技园区管理体制。
(5)康养产业。以“康养谷”为载体,着力探索医康养结合、产业协同发展的新模式和新业态。其中,江西赣江新区项目的医康养产业协同模式已初见成效,得到当地政府的充分肯定。成功收购贵州药材,积极延伸产业内容,丰富和提升医康养的内涵。
5.资本运作有序推进
公司着力强化资本经营的理念与思维,大力推进资本运作,取得积极进展。在房地产主业领域,成功收购中民投董家渡项目50%股权,取得较好社会效益,预期经济效益也较好。在基建产业领域,成功收购河南公路工程公司,并积极对接了广西等地国企混改项目。在旅游产业领域,成功投资控股上航国旅。在健康产业领域,成功收购贵州药材。
6.海外经营持续转型
公司顺应国家政策导向,着力推动海外经营转型发展。一方面,继续加大海外房地产项目调整力度,加快项目去化和资金回笼。另一方面,围绕“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重点发展基建、商贸、酒店、旅游等海外业务,取得积极成效。其中,在海外工程建设、进口商品采购、海外酒店管理输出等方面均取得了一定的影响。
7.综合管理水平进一步提升
上半年,公司聚焦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进一步优化体制机制,着力提升管理水平,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较为积极的成效。比如:积极推进制度改革。对考核制度、薪酬制度等进行了较大的改革调整,着力激发内在动力和活力。着力优化融资工作。加强融资创新,加强银企合作,扩大授信规模。着力降低资产负债率。从提升项目周转效率、加快项目结转、加强应收账款回收、控制有息负债规模等多个方面着手,着力优化集团资产负债结构,降低资产负债率,为促进企业持续健康发展创造条件。加强党建和企业文化建设。
3.2 与上一会计期间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2017年,财政部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以下简称“新金融工具准则”),并要求境内上市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根据财政部要求,公司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以上新金融工具准则,并依据上述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对相关会计政策进行变更。
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中衔接规定相关要求,于2019年1月1日之前的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与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不一致的,对金融工具的分类和计量(含减值)进行追溯调整,将金融工具原账面价值和在新金融工具准则施行日(即2019年1月1日)的新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2019年1月1日的留存收益或其他综合收益。
首次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对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影响情况具体如下:
■
3.3 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董事长:张玉良
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19年8月23日
证券代码:600606 股票简称:绿地控股 编号:临2019-055
绿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绿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19年8月23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11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11人(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董事7人,以通讯方式参会的董事4人),3名监事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根据财政部要求,同意公司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等新金融工具准则,并依据上述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对相关会计政策进行变更。详见《绿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编号:临2019-056)。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关于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绿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27日
证券代码:600606 股票简称:绿地控股 编号:临2019-056
绿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根据财政部要求,公司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等新金融工具准则,并依据上述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对相关会计政策进行变更。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2017年,财政部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以下简称“新金融工具准则”),并要求境内上市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根据财政部要求,公司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以上新金融工具准则,并依据上述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对相关会计政策进行变更。
二、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及影响
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中衔接规定相关要求,于2019年1月1日之前的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与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不一致的,对金融工具的分类和计量(含减值)进行追溯调整,将金融工具原账面价值和在新金融工具准则施行日(即2019年1月1日)的新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2019年1月1日的留存收益或其他综合收益。
首次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对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影响情况具体如下:
■
三、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按照财政部修订的相关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未发现其中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审核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按照财政部修订的相关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未发现其中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绿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27日
证券代码:600606 股票简称:绿地控股 编号:临2019-057
绿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绿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19年8月23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根据财政部要求,同意公司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等新金融工具准则,并依据上述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对相关会计政策进行变更。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按照财政部修订的相关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未发现其中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关于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对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19年半年度报告发表如下书面审核意见:
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及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2019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反映出公司2019年上半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19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绿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