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所有董事均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一)公司简介
■
(二)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三)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
(四)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五)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六)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是
1、公司债券基本信息
■
2、截至报告期末的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2019年上半年,在“房住不炒”、“因城施策”、“稳房价、稳地价、稳预期”的房地产宏观调控基调下,国内房地产市场继续维持稳定态势:一方面严格抑制非理性的投资投机需求,抑制房价过快上涨;另一方面各地政府根据市场情况积极因城施策,防范化解房地产市场风险以确保市场平稳运行。
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2019年1—6月份,全国房地产开发投资61609亿元,同比增长10.9%。其中,住宅投资45167亿元,增长15.8%。住宅投资占房地产开发投资的比重为73.3%。2019年1—6月份,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购置面积8035万平方米,同比下降27.5%;2019年1-6月,商品房销售面积75786万平方米,同比下降1.8%,其中,住宅销售面积下降1.0%;商品房销售额70698亿元,增长5.6%,其中,住宅销售额增长8.4%。截止2019年6月份,房地产开发景气指数为100.89,处于适度景气水平。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主要由房地产开发与销售、物业出租、物业管理及建筑施工四方面构成。其中房地产开发与销售是公司收入的主要来源;商业写字楼租赁业务产生的租金收入较为稳定;物业管理的经营及收入规模随公司开发项目的增加稳步增长,同时,报告期内物业公司对外承接宁波机场出入境边防检查站安保服务、蓝海公寓物业服务等项目,实现公司物业管理服务业务结构的新突破;建筑施工业务对公司业绩形成有益补充。
整体来看,2019年上半年全国房地产销售形势相对平稳。公司在适度增加土地储备的同时,抓住有利的市场销售形势,加速推盘,加大销售力度,快速去化,加快资金回流,取得了较好的销售业绩。报告期内,公司实现住宅签约收入96.5亿元(权益金额),较去年同期增长380.54%;住宅销售回款72.2亿元(权益金额),较去年同期增长205.14%,超额完成了上半年度销售目标;公司2019年上半年的营业收入主要来自于心尚园等楼盘的交付。
1、公司新增土地储备情况
■
2、公司主要房地产项目开发情况
■
■
3、公司主要房地产项目销售情况
■
4、公司主要房地产出租情况
■
5、公司融资情况
■
(二)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一般企业报表格式的修改
■
2018年12月31日财务报表受重要影响的报表项目和金额如下:
■
公司按照上述通知编制2019年度财务报表。
(2)新金融工具准则
财政部2017年3月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财会[2017]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财会[2017]9号),2017年5月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14号),公司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根据准则衔接规定要求,公司对上年同期比较报表不进行追溯调整,新旧准则转换累计影响结果仅对期初留存收益或其他综合收益进行调整,具体影响科目及金额如下:
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本期新设子公司
■
(2)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3)本期清算子公司
■
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Ο 一九年八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0517 证券简称:荣安地产 公告编号:2019-069
债券代码:112262 债券简称:15荣安债
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8月12日以书面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19年8月23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现场会议地点为荣安大厦20楼会议室(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天童南路700号)。
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8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8名。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王久芳主持,监事张怀满、韩铭、刘琰、朱强、余亚萍列席了会议。
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有效成立。
二、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 8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相关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070)
2、审议通过《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 8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相关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公告编号:2019-071)。
3、审议通过《关于对使用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进行授权的议案》
表决结果: 8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相关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关于对使用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进行授权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072)。
4、审议通过《关于对外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 8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相关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关于对外提供担保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073)。
5、审议通过《关于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表决结果: 8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相关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关于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074)。
6、审议通过《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9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 8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相关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9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公告编号:2019-076)
公司独立董事邱妘、蒋岳祥、郭站红已对上述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上述事项。相关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 《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备查文件
1、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决议
2、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相关事
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九年八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0517 证券简称:荣安地产 公告编号:2019-075
债券代码:112262 债券简称:15荣安债
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8月12日以书面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19年8月23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现场会议地点为荣安大厦20楼会议室(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天童南路700号)。
本次会议公司应到监事5名,实际出席会议监事5名,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怀满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有效成立。
二、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审核意见: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的规定;公司年报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监事会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半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相关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公告编号:2019-071)。
2、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审核意见: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颁发的相关规定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不会使公司盈亏性质发生改变,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相关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070)。
三、备查文件
1、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九年八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0517 证券简称:荣安地产 公告编号:2019-070
债券代码:112262 债券简称:15荣安债
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于2019年8月23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属于董事会审议权限,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变更会计政策情况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财政部于 2019 年 4 月 30 日颁布了《关于修订印发 2019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以下简称“《修订通知》”),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修订通知》的要求编制 2019 年度中期财务报表和年度财务报表以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
根据《修订通知》的有关要求,公司需对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变更,按照规定的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编制公司财务报表。
(二)变更前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的变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执行《修订通知》的有关规定。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会计政策变更日期
公司2019年度中期财务报表和年度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均执行上述修订后的会计准则。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根据《修订通知》有关规定,公司对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以下主要变动:
1、资产负债表
资产负债表将原“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拆分为“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二个项目;
资产负债表将原“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拆分为“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二个项目。
资产负债表新增“应收款项融资”项目。
2、利润表
将利润表“减:资产减值损失”调整为“加: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将利润表“减:信用减值损失”调整为“加: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利润表新增“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项目,反映企业因转让等情形导致终止确认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而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该项目应根据“投资收益”科目的相关明细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如为损失,以“-”号填列。
3、现金流量表
现金流量表明确了政府补助的填列口径,企业实际收到的政府补助,无论是与资产相关还是与收益相关,均在“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填列。
4、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明确了“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项目的填列口径,“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项目,反映企业发行的除普通股以外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的持有者投入资本的金额。该项目根据金融工具类科目的相关明细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
(二)财务报表格式调整的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影响
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仅对财务报表格式和部分科目列示产生影响,不影响公司净资产、净利润等相关财务指标。
四、公司董事会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合理性说明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财会[2019]6号)通知的相关规定进行的修订,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独立董事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的相关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执行上述新财务报表格式仅影响财务报表的列报项目,对公司资产负债及利润无影响。且修订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因此,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六、监事会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的调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使公司盈亏性质发生改变,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公司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七、备查文件
1、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决议
2、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九年八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0517 证券简称:荣安地产 公告编号:2019-072
债券代码:112262 债券简称:15荣安债
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使用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进行授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2019年8月23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使用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进行授权的议案》,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董事会在取得股东大会授权之同时,进一步授权公司董事长对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含银行理财产品、信托产品)的事项进行决策。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上述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情况如下:
一、授权购买理财产品基本情况
1、授权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资金,在不影响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含银行理财产品、信托产品),提高公司闲置资金的收益。
2、授权额度
不超过15亿元人民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且任意时点进行投资理财的总金额不超过15亿元。
3、授权投资品种
投资品种以保本型和非保本型低风险理财产品为主。
4、资金来源
公司以自有闲置资金作为投资理财的资金来源,在具体操作时对公司的资金收支进行合理预测和安排,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活动。
5、授权有效期
授权投资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二、授权购买理财产品存在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投资理财会面临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管理风险等各项风险因素,公司为理财设置了足够的风控措施,违约和本金收益受损的风险较小。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的情况下,公司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三、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在保证经营所需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将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有利于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
特此公告。
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九年八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0517 证券简称:荣安地产 公告编号:2019-073
债券代码:112262 债券简称:15荣安债
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外
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担保提供后,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提供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0%、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单位提供担保的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对合并报表范围外单位提供担保的总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9.35%,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2、本次审议的担保事项尚未发生,担保协议亦未签署,公司将根据担保对象的融资情况决定是否予以实施,担保事项实际发生后,公司将按照信息披露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及公司《荣安地产股份
有限公司担保管理规定》,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拟向公司全资子公司宁波投创荣安置业有限公司提供本金总计不超过3.7亿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拟向公司间接全资子公司瑞安荣安置业有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7亿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具体事项如下:
一、担保事项概述
(一)担保事项一
1、担保事项情况概述
为支持公司房地产项目开发,满足公司房地产项目开发的日常资金需求,公司拟与金融机构签订《债权转让协议》,将公司对全资子公司宁波投创荣安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投创荣安”)本金总额不超过3.7亿元的债权转让予金融机构。公司拟为上述 “宁波投创荣安”的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其他担保条件包括但不限于公司所持子公司股权质押、土地使用权或在建工程抵押等,具体以实际签订的相关合同为准。
2、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宁波投创荣安置业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10年08月06日
(3)注册地点:宁波市鄞州区潘火街道潘火桥村
(4)法定代表人:王久芳
(5)注册资本:伍亿元整
(6)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
(7)股权结构: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宁波投创荣安”100%股权
■
(8)关联情况:“宁波投创荣安”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与本公司前十名股东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不存在可能或已经造成本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9)最近一期的财务指标:
■
(10)信用等级状况:信用状况良好。
(11)被担保方非失信被执行人
(二)担保事项二
1、担保事项情况概述
公司间接全资子公司瑞安荣安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安荣安”)拟向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7亿元人民币的融资。为支持公司房地产项目开发,公司拟为“瑞安荣安”提供总额不超过7亿元人民币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该项融资的其他担保条件包括但不限于公司所持子公司股权质押、土地使用权或在建工程抵押等,具体以实际签订的相关合同为准。
2、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瑞安荣安置业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19年3月21日
(3)注册地点:浙江省温州市瑞安市莘塍街道海悦商务广场1、3幢商业101室
(4)法定代表人:钱锦益
(5)注册资本:壹亿捌仟万元整
(6)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管理咨询;国内广告设计、制作、代理、发布(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股权结构:公司全资子公司宁波投创荣安置业有限公司持有该公司100%股权
■
(8)关联情况:“瑞安荣安”为公司间接全资子公司,与本公司前十名股东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不存在可能或已经造成本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9)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指标(单位:元):
■
(10)信用等级状况:信用状况良好。
(11)被担保方非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事项审议情况
2019年8月23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提供担保的议案》,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从事房地产业务》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上述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意见
本次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宁波投创荣安”、“瑞安荣安”提供的担保主要是为了满足公司房地产项目开发的日常资金需求,有利于加快项目的开发进程,且担保对象均具有较强的偿债能力,本次担保符合上市公司的整体利益,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本次担保提供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为人民币875,8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84.43%。其中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总余额为人民币91,9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9.35%。
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担保、涉及诉讼担保的情形。
特此公告。
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九年八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0517 证券简称:荣安地产 公告编号:2019-074
债券代码:112262 债券简称:15荣安债
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及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宁波荣慈置业有限公司拟向宁波新城亿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10,000万元的财务资助,公司控股子公司宁波荣港置业有限公司拟向宁波开晟投资有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28,500万元的财务资助,具体事项如下:
一、财务资助事项概述
(一)财务资助事项一
1、财务资助情况概述
公司全资子公司宁波康柏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康柏”)与宁波新城亿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新城亿盛”)合作开发宁波慈城湖心I-11、I-12、I-14地块(项目备案名:湖畔樾山),宁波荣慈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荣慈”)为开发该地块的项目公司。“宁波康柏”持有“宁波荣慈”66.67%股权,“宁波新城亿盛”持有“宁波荣慈”33.33%股权。
按照房地产公司经营惯例及合作协议的约定,为确保项目公司各方股东同股同权享受权利和承担义务,项目公司各方股东有权按权益比例临时调用项目公司闲置富余资金,因此,公司控股子公司“宁波荣慈”拟在预留项目后续建设及运营资金后将闲置富余资金按照权益占比借予“宁波新城亿盛”,即“宁波荣慈”拟对“宁波新城亿盛”提供总额不超过10,000万元的财务资助。
2、财务资助对象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宁波新城亿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3)注册地点: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和济街180号2幢005幢(16-3)
(4)成立日期:2018年3月16日
(5)法定代表人:唐云龙
(6)注册资本:贰仟零伍拾万元整
(7)实际控制人:王振华
(8)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房地产销售代理
(9)股权结构:新城控股集团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持有“宁波新城亿盛”97.56%股权,上海优郡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宁波新城亿盛”2.44%股权。
(10)关联情况:“宁波新城亿盛”非公司关联方,与上市公司无其他关联关系,且与本公司及本公司前十名股东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不存在可能或已经造成本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11)最近一年的财务指标:截至2018年12月31日,“宁波新城亿盛”总资产438,437,202.68元,总负债456,115,334.62元,净资产-17,678,131.94元。2018年1-12月实现营业收入0.00元,利润总额-24,237,509.25元,净利润-18,178,131.94元。
(12)公司上一会计年度对该公司提供财务资助金额:无
3、合作项目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宁波荣慈置业有限公司
(2)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3)注册地点: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慈城镇民权路20号239室
(4)成立日期:2018年5月9日
(5)法定代表人:徐小峰
(6)注册资本:伍仟万元整
(7)实际控制人:王久芳
(8)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
(9)股权结构:宁波康柏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宁波荣慈”66.67%股份;宁波新城亿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宁波荣慈”33.33%股份。
(10)关联情况:“宁波荣慈”为公司控股子公司,与本公司前十名股东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不存在可能或已经造成本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11)最近一期的财务指标:截至2019年7月31日,“宁波荣慈”总资产874,701,344.23元,负债838,498,559.38元,净资产36,202,784.85元。2019年1-7月累计实现营业收入0元,利润总额-12,083,764.35元,净利润-9,893,544.96元。
(12)信用等级状况:信用状况良好。
(13)项目概况:“宁波荣慈”所开发的慈城湖心I-11,I-12,I-14地块(备案名:湖畔樾山)位于宁波市江北区慈城镇湖心村、新联村,土地面积54,003.00平方米,建筑密度≤35%,该地块地理位置良好,交通便利,周边配套设施齐全,预计能取得较好的投资收益。
(二)财务资助事项二
1、财务资助情况概述
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与宁波开晟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开晟投资”)合作开发宁波市集士港中一片CX06-02-04a地块(项目备案名:桃源西溪里),宁波荣港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荣港”)为开发该地块的项目公司。公司持有“宁波荣港”60%股权,“宁波开晟投资”持有“宁波荣港”40%股权。
按照房地产公司经营惯例及合作协议的约定,为确保项目公司各方股东同股同权享受权利和承担义务,项目公司各方股东有权按权益比例临时调用项目公司闲置富余资金,因此,公司控股子公司“宁波荣港”拟在预留项目后续建设及运营资金后将闲置富余资金按照权益占比借予“宁波开晟投资”,即“宁波荣港”拟对“宁波开晟投资”提供总额不超过28,500万元的财务资助。
2、财务资助对象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宁波开晟投资有限公司
(2)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3)注册地点:浙江省宁波市堇山西路501/507号1501室
(4)成立日期:2016年10月11日
(5)法定代表人:滕伟杰
(6)注册资本:壹亿元整
(7)实际控制人:滕辉
(8)经营范围:实业投资、投资咨询,工程项目管理,投资管理,商品信息咨询等
(9)股权结构: 宁波布利杰置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持有“宁波开晟投资”100%股权
(10)关联情况:“宁波开晟投资”非公司关联方,与上市公司无其他关联关系,且与本公司及本公司前十名股东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不存在可能或已经造成本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11)最近一期的财务指标:截至2019年6月30日,“宁波开晟投资”总资产435,319,805.58元,总负债152,819,379.53元,净资产282,500,426.05元。2019年1-6月实现营业收入14,141,181.48元,利润总额666,827.63元,净利润500,120.72元。
(12)公司上一会计年度对该公司提供财务资助金额:无
3、合作项目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宁波荣港置业有限公司
(2)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3)注册地点: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集士港镇菖蒲路150号(1-1-197)
(4)成立日期:2018年06月12日
(5)法定代表人:徐小峰
(6)注册资本:贰仟万元整
(7)实际控制人:王久芳
(8)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
(9)股权结构: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宁波荣港”60%股份,宁波开晟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宁波荣港”40%股权。
(10)关联情况:“宁波荣港”为公司控股子公司,与本公司前十名股东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不存在可能或已经造成本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11)最近一期的财务指标:截至2019年7月31日,“宁波荣港”总资产853,540,593.37元,总负债898,887,395.3元,净资产-45,346,801.93元。2019年1-7月实现营业收入0.00元,利润总额-28,032,056.35元,净利润-24,723,611.03元。
(12)信用等级状况:信用状况良好。
(13)项目概况:“宁波荣港”开发的集士港CX06-02-04a地块(项目备案名:桃源西溪里)面积为26,376平方米,位于宁波市海曙区集士港镇,土地用途为住宅、商务金融、零售商业、餐饮、旅馆及其他商服,该地块地理位置优越,周边配套设施齐全,该项目销售去化情况较好,预计能取得较好的投资收益。
(三)审议情况
2019年8月23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从事房地产业务》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上述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风险防控措施
本次公司控股子公司“宁波荣慈”“宁波荣港”向其股东提供的财务资助,是项目公司充分预留了项目后续建设和正常经营所需资金后,按照权益占比向各方股东提供的借款。公司负责“宁波荣慈”“宁波荣港”的经营管理及财务管理,在财务资助过程中,项目公司将会根据资金情况,酌情实施财务资助,当项目公司资金不能满足未来支出时,将提前通知股东及时归还或者补充投入资金以满足项目公司经营需要。公司将密切关注借款对象的生产经营、资产负债变化及商业信誉等的情况,积极采取措施防范风险以保证项目公司资金安全。
三、董事会意见
本次“宁波荣慈”“宁波荣港”对股东方提供的财务资助是公司在充分预留项目公司建设及运营资金的前提下,根据项目合作协议约定对项目公司双方股东按权益占比提供的借款,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会损害公司的利益。
公司承诺:在此项对外提供财务资助后的十二个月内,除已经收回对外财务资助外,不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将募集资金投向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将超募资金永久性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或者归还银行贷款。
四、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宁波荣慈”“宁波荣港”对股东方提供的财务资助是项目公司在充分预留项目建设及运营资金的前提下,根据项目合作协议的约定对项目公司各股东方按权益占比提供的借款,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会损害公司的利益。
公司本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事项均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和公司的有关规定履行了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未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董事会审议该事项时,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因此,同意本次财务资助事项。
五、公司累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金额
截止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包括本次对外提供的财务资助)累计对外提供的财务资助余额为73,441.69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5.47%。
公司无对外提供财务资助逾期的情况。
特此公告。
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九年八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0517 证券简称:荣安地产 公告编号:2019-076
债券代码:112262 债券简称:15荣安债
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9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名称:2019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由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决定召开。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规定,合法有效。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9月12日(星期四)下午14:45。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9月12日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9月11日15:00-2019年9月12日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9年9月5日。
7、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2019年9月5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该等股东有权委托他人作为代理人持股东本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为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地点:荣安大厦20楼会议室(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天童南路700号)。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对使用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进行授权的议案》
2、审议《关于对外提供担保的议案》
3、审议《关于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议案具体内容刊登于2019年8月27日的《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
三、提案编码
■
四、会议登记方式
1、 登记时间:2019年9月10日 9:00-16:30
2、 登记地点:董事会办公室
3、 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持证券帐户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出席会议资格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证券帐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受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的证券帐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股东可以现场登记,或用传真、信函等方式登记,传真或信函以抵达宁波的时间为准。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郑思思
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天童南路700号荣安大厦18F(A)、19F、20F
邮编:315010
电话:0574-87312566 传真:0574-87310668
5、本次会议预期半天,股东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五、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
六、备查文件
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决议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八月二十七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517,投票简称:荣安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为非累积投票的议案,填报表决意见为“同意”、“反对”或“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9年9月12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9月11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15:00,结束时间为2019年9月12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圳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全权委托_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盖章): 被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帐号: 持有股数:
委托日期: 有效日期:
委托表决事项:
■
注:1、股东根据本人意见对上述议案选择同意、反对或弃权,并在表决一栏中的“同意”、“反对”、“弃权”项下用“√”标明表决结果,三者中只能选其一。
2、未填、错填、多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或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数的表决结果应计为“弃权”。
3、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股东单位委托,需加盖单位公章。
证券代码:000517 证券简称:荣安地产 公告编号:2019-0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