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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8月27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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雏鹰农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异议声明

  ■

  声明

  罗毅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无法保证本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理由是:2018年年度审计报告涉及事项截止目前尚未消除。

  王爱国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无法保证本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理由是:2018年年度审计报告涉及事项截止目前尚未消除。

  刘江涛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无法保证本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理由是:2018年年度审计报告涉及事项截止目前尚未消除。

  楚刚作为公司的董事、董事会秘书、副总裁,无法保证本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理由是:2018年年度审计报告无法表示意见涉及事项截止目前尚未消除。

  李帅作为公司的副总裁,无法保证本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理由是:2018年年度审计报告涉及事项截止目前尚未消除。

  请投资者特别关注。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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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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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是

  (1)公司债券基本信息

  ■

  (2)截至报告期末的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是

  畜禽水产养殖业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1号——上市公司从事畜禽、水产养殖业务》的披露要求

  报告期内,公司以生猪养殖业务为主,农产品贸易、食品加工、互联网平台围绕生猪养殖协同发展。

  1、生猪养猪

  公司主要业务为生猪养殖,生猪养殖基地主要位于吉林省洮南市、内蒙古乌兰察布(商都县、察哈尔右翼中旗、察哈尔右翼后旗)、西藏林芝、河南省新郑市、三门峡(陕州区、渑池县、卢氏县)、开封尉氏县、新乡卫辉市、安阳滑县、许昌襄城县等地。公司生猪养殖板块主要产品为生猪产品(包括商品肉猪、商品仔猪、二元种猪)。同时,为了满足人们对生猪产品差异化的需求,公司在河南省三门峡与西藏林芝地区分别建设生态猪、藏香猪养殖基地。

  为了降低养殖成本,同时保证饲料的安全性,更好的服务生猪养殖业务,公司开展原料收储、饲料生产业务。

  同时,公司通过建设屠宰场、开展屠宰业务,实现对下游业务的有效拓展,目前推出鲜冻品、肉制品、高端发酵火腿三大产品系列。

  2、养殖模式

  报告期内,公司采用特有的“雏鹰模式”具体如下:

  (1)公司负责所有养殖场的土地租赁、合规性手续办理;养殖过程中仍采用“六统一”的方式由公司统一管理,即统一采购、供料、供种、防疫、流程、销售;公司根据合作第三方、农户需求,可提供一定的担保贷款,对猪只活体拥有所有权;

  (2)合作社主要负责养殖场建设、设备投资、协调农户及日常维护、维修、粪污处理等,通过代养费实现收益;

  (3)农户主要负责单个猪舍的精细化管理,根据养殖成果由公司统一结算代养费,并根据协议约定,向合作社支付代养费。“雏鹰模式”充分调动了各方的积极性,形成“人人是老板”的合作机制,实现合作共赢。

  3、互联网业务

  公司控股子公司新融农牧(北京)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科技、金融、电商”为核心,打造了“互联网+养猪”生态圈,自主研发了生产管理系统、成本核算系统、绩效考核系统、物联网系统信息管理平台,目前正在植入公司生猪养殖板块,未来使公司生猪养殖业务更加系统化、透明化、高效化,将会有效提高生猪养殖效率,降低生猪养殖成本。

  4、主要业绩驱动因素

  报告期内公司的营收及净利润均出现大幅下降,主要原因如下:

  (1)报告期内,公司生猪出栏较上年度相比大幅下滑、生猪养殖成本有所增加,且2019年第一季度生猪市场价格较低,造成公司营收及净利润均大幅下降;

  (2)报告期内,公司资金紧张局面未得到有效缓解,公司的粮食贸易受到较大的影响,这也是造成公司营收及净利润下降的原因之一;

  (3)报告期内,公司负债规模较大,财务费用较高,对公司盈利能力有较大影响。

  2、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1)变更前公司实施的会计政策

  依据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2)变更后公司实施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按照财政部2017年印发修订的会计准则14号、会计准则22号、会计准则23号、会计准则24号和会计准则37号和2019年印发修订的会计准则7号的规定执行相关会计政策;按照2019年印发的《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的规定执行财务报表列报格式;其余未变更或者未到执行日期的仍执行原有规定。

  (3)变更的原因

  2019 年 4 月 30 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 2019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 号)(以下简称《修订通知》),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财会〔2019〕6 号文件的要求编制财务报表, 企业 2019 年度中期的财务报表均按财会〔2019〕6 号要求编制执行。

  根据《修订通知》的有关要求,公司属于已执行新金融准则但未执行新收入准则和新租赁准则的企业,应当结合《修订通知》的要求,对财务报表格式及部分科目列报进行相应调整。

  (4)变更的日期

  公司 2019 年度中期财务报表和年度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均执行上述修订后的会计准则。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雏鹰农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侯建芳

  二○一九年八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477                    证券简称:*ST雏鹰                   公告编号:2019-127

  雏鹰农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雏鹰农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8月26日上午以现场结合通的表决方式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及相关会议资料已于2019年8月15日通过书面、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10人,实际出席董事10人。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对以下议案进行了表决,形成本次董事会决议如下:

  一、以6票同意,0票反对,4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2019年半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2019年8月27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中国证券报》。

  二、以9票同意,0票反对,1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印发《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以下简称“[2019]6号文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拟变更相应的会计政策。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2019]6号文件的规定,对公司财务报表格式进行相应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新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因此影响和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2019年8月27日刊登于巨潮 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雏鹰农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及 2019 年 8月27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 《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中国证券报》。

  特此公告。

  雏鹰农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八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477                  证券简称:*ST雏鹰                 公告编号:2019-128

  雏鹰农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雏鹰农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8月26日上午以现场结合通讯的表决方式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及相关资料已于2019年8月15日以书面、电话或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了各位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2人,监事李学政因工作原因缺席本次监事会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对以下议案进行了表决,形成本次监事会决议如下:

  一、以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9年半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2019年8月27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中国证券报》。

  二、以 2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对财务报表科目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雏鹰农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 2019 年8月27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中国证券报》。

  特此公告。

  雏鹰农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一九年八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477                    证券简称:*ST雏鹰                   公告编号:2019-129

  雏鹰农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雏鹰农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8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印发的相关规定变更相应的会计政策,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变更会计政策的原因

  2019年4月30日,财政部印发了《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以下简称“[2019]6号文件”),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2019]6号文件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企业2019年度中期财务报表和年度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均按照[2019]6号文件的规定编制执行。

  根据上述会计准则的修订要求,公司属于已执行新金融准则但未执行新收入准则和新租赁准则的企业,应当结合[2019]6号文件附件1和附件2的要求对财务报表项目进行相应调整。

  2、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按照[2019]6号文件规定执行会计政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相关具体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4、变更日期

  公司按照国家财政部印发的《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规定的起始日期开始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2019]6号文件的要求,公司对财务报表格式进行如下变动:

  1、资产负债表项目

  (1)将原“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拆分为“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二个项目;

  (2)将原“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拆分为“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二个项目。

  2、利润表项目

  (1)“资产减值损失”、“信用减值损失”项目位置移至“公允价值变动收益”之后;

  (2)将利润表“减:资产减值损失”调整为“加: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列示)”。

  3、现金流量表项目

  现金流量表明确了政府补助的填列口径,企业实际收到的政府补助,无论是与资产相关还是与收益相关,均在“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填列。

  4、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项目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明确了“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项目的填列口径,“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项目,反映企业发行在外的除普通股以外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的金额。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财务报表列报项目进行调整,对公司损益、总资产、净资产不产生影响,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三、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合理性说明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对公司财务报表格式进行相应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新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因此影响和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四、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对财务报表科目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五、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雏鹰农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

  2、《雏鹰农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3、《雏鹰农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雏鹰农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八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477                         证券简称:*ST雏鹰                      公告编号:2019-130

  雏鹰农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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