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124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19年08月27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深圳华控赛格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异议声明

  ■

  声明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

  ■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否

  2019年,是协同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继续有序推进的一年,是污染防治攻坚战稳定成果成效显著推进的一年,也是加强生态系统保护修复,壮大绿色环保产业,大力推动绿色发展的一年。国家不断加大对环境治理的政策支持以及多元化投资政策扶持,环境保护以及环境设施需求也进一步提升。黑臭水体治理、海绵城市建设、环保工程建设等计划和方案的实施,对我国环境建设和投资的要求也越来越高。公司根据整体发展规划及经营策略,在国家宏观政策的指引下,牢牢把握行业发展机遇,坚持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技术开发和应用的发展方向,加快发展智慧水务相关技术和产品,开拓环保工程业务市场。

  上半年,公司继续推进“迁安市海绵城市建设PPP项目”、“遂宁市海绵城市建设PPP项目”和“玉溪市海绵城市建设PPP项目”。报告期内筹备并完成了迁安和遂宁海绵城市国家试点建设考核验收工作,得到专家组的高度认可,PPP项目顺利通过考核。“玉溪市海绵城市建设PPP项目”因国家层面对PPP项目尚需进行调整,公司为规避风险主动放缓玉溪海绵城市的建设进度。同时,公司还以长江经济带水源地保护项目、黑臭水体整治项目及场地调查与方案设计项目作为今年业务开拓重点,工程施工业务快速发展。公司前期在长三角、珠三角区域、西南区域的市场与技术伙伴开展初步合作,共同服务于当地政府与大型国企,将前期方案规划设计、场地调查、项目工程实施这一产业链延伸至后期智慧运营管理,将公司以往在海绵城市建设上积累的环境治理经验与实践过的环保技术运用于上述项目,不断提升自身服务的品质。

  报告期内,公司受国家海绵政策和现阶段海绵城市建设进度影响,承揽环保设备供应、采购业务减少。上半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986.77万元,同比下降30.72%;实现净利润-4,626.46万元,同比下降53.34%;截止报告期末,资产总额为 367,028.13万元,同比增长6.58%。

  下半年,公司还将继续加快推进海绵城市与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的进程,抢占长三角工程施工市场份额,继续深耕市场,发挥自身技术与人才优势,进一步提高市场占有率,不断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实现公司健康持续快速发展。

  2、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会计政策变更

  ①财政部于2019年4月30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2018年6月15日发布的《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同时废止。根据该通知,本公司对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以下修订:资产负债表,将“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行项目拆分为“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将“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行项目拆分为“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本公司对可比期间的比较数据按照财会[2019]6号文进行调整。财务报表格式的修订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重大影响。

  ②新金融工具准则财政部于2017年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修订)》及《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修订)》(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对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了调整。

  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根据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将金融资产划分为以下三类:(1)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2)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3)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混合合同包含的主合同属于金融资产的,不应从该混合合同中分拆嵌入衍生工具,而应当将该混合合同作为一个整体适用金融资产分类的相关规定。采用新金融工具准则对本公司金融负债的会计政策并无重大影响。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本期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主体较上期相比,增加2户,减少1户其中:

  本期新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特殊目的主体、通过受托经营或承租等方式形成控制权的经营实体

  ■

  本期不再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特殊目的主体、通过委托经营或出租等方式丧失控制权的经营实体

  ■

  深圳华控赛格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黄俞

  二〇一九年八月二十七日

  股票代码:000068           股票简称:华控赛格         公告编号:2019-42

  深圳华控赛格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控股股东分摊办公场所的关联交易公告

  ■

  一、关联交易概述

  深圳华控赛格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北京清控人居环境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清控人居环境”)因自身业务发展需要租赁办公场所。公司北京分公司与清控人居与控股股东深圳市华融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融泰”)签订办公室分摊协议,分摊位于北京市海淀区王庄路1号的办公场所。分摊租金及物业费等预计为6,230,858.52元/年,其中:北京分公司租金2,325,645.48元/年,物业及其它费用预计700,000元/年;清控人居租金2,755,213.44元/年,物业及其它费用预计450,000元/年;上述租赁期均为一年。

  该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关联董事黄俞、童利斌、张诗平、刘佼回避了表决。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属于公司与关联法人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深圳华融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691179395Y

  注册资本:10769.2308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9年6月29日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商报东路11号英龙商务大厦29B

  经营范围:资产管理;投资咨询(不含限制项目);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国内贸易(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

  关联方关系:公司控股股东,持有公司26.48%股权。

  主要财务数据:截止到2018年12月31日,华融泰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86.48亿元,净资产为-2.38亿。2018年度营业收入为20.24亿元,净利润-2.96亿元。

  经公司查询,深圳华融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协议的主要内容

  《北京分公司与华融泰分摊协议》:

  甲方: 深圳市华融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乙方: 深圳华控赛格股份有限公司

  1、地址:乙方所使用甲方工位及办公室位于北京市海淀区王庄路1号的办公场所。

  2、房租费用:人民币193,803.79元/月。物业费以每月缴费通知单金额为准。

  3、地址变更:协议期内,如甲方办公地发生变化,本协议终止,费用根据乙方实际使用时间结算。

  《清控人居与华融泰分摊协议》:

  甲方: 深圳市华融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乙方: 北京清控人居环境研究院有限公司

  1、地址:乙方所使用甲方工位及办公室位于北京市海淀区王庄路1号的办公场所。

  2、房租费用:人民币229,601.12元/月。物业费以每月缴费通知单金额为准。

  3、地址变更:协议期内,如甲方办公地发生变化,本协议终止,费用根据乙方实际使用时间结算。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控股股东华融泰的分摊办公场所是正常经营及业务发展的需要,本次交易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也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五、本年度,公司与本次关联交易的关联人未发生其他关联业务

  六、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一)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与控股股东分摊办公场所是公司经营的需要,分摊定价公允,没有侵害公司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此项关联交易是合理的,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将该议案提交给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

  (二)独立意见

  1、本着独立、客观判断的原则,我们认真审阅了《关于与控股股东分摊办公场所的议案》相关材料及《办公室分摊协议》的条款,我们认为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及关联交易合同的条款遵循了市场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交易定价公允、合理,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2、董事会对本次关联交易表决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程序合法。

  3、同意公司及清控人居环境与华融泰签署《办公室分摊协议》。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华控赛格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八月二十七日

  股票代码:000068           股票简称:华控赛格      公告编号:2019-40

  深圳华控赛格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华控赛格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19年8月23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19年8月13日以电子邮件及书面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10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10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及表决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情况: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

  2、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向控股股东租赁办公场所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详见同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的《关于与控股股东分摊办公场所的关联交易公告》(2019-42)。

  表决情况: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4票。关联董事黄俞、童利斌、张诗平、刘佼回避了表决。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华控赛格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八月二十七日

  股票代码:000068           股票简称:华控赛格       公告编号:2019-41

  深圳华控赛格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华控赛格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19年8月23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已2019年8月13日以电子邮件及书面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监事3名,实际参与表决监事3名,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及表决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并通过《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监事会认为:本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的经营成果及财务状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华控赛格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九年八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0068                证券简称:华控赛格                     公告编号:2019-43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