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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8月27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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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金固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异议声明

  ■

  声明

  本年度报告涉及未来计划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

  ■

  ■

  ■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否

  公司业务不涉及畜禽水产养殖业、种业种植业、装修装饰业、土木工程建筑业、零售相关业、快递服务业、民用爆破相关业、珠宝相关业、软件与信息技术服务业等特殊行业。

  2、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变更原因

  为解决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在财务报告编制中的实际问题,规范企业财务报表列报,提高会计信息质量,财政部于2019年4月30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

  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需要,规范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债务重组的会计处理,提高会计信息质量,财政部分别于2019年5月9日、5月16日发布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公司按照该文件的规定对原会计政策进行了相应变更。

  根据规定,财务报表格式适用于2019年度中期财务报表和年度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自6月10日施行,《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自6月17日施行。

  2. 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2. 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修订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9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7 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财会〔2019〕8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12 号——债务重组》(财会〔2019〕9 号)。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进行的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只涉及财务报表项目的列报和调整,对公司资产总额、净资产、营业收入、净利润均不产生影响。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

  证券代码:002488        证券简称:金固股份         编号:2019-061

  浙江金固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本公司将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2590 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非公开发行方式,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163,339,382 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6.53元,共计募集资金 2,699,999,984.46 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 35,500,000.00 元后的募集资金为2,664,499,984.46 元,已由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7 年 4 月 14 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 5,788,678.82 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2,658,711,305.64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7〕96号)。

  (二) 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中的存放情况

  截至2019年6月30日,本公司募集资金在银行账户的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注:不含用于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95,000万元人民币。

  二、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说明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全部用于汽车后市场O2O平台建设项目,原实施主体为全资子公司特维轮网络科技(杭州)有限公司(简称特维轮公司),经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公司根据宏观环境、市场竞争格局、项目进展和公司经营实际情况合理决策,对2017 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项目汽车后市场 O2O 平台建设项目的募集资金使用计划进行优化调整。

  (1)募投项目变更具体方案

  公司全资子公司特维轮公司和Alibaba Investment Limited(以下简称阿里)及其指定方、江苏康众汽配有限公司(简称康众汽配公司)在汽车后市场中开展合作,具体分为供应链业务和门店业务的合作。具体情况如下:

  1)供应链业务

  特维轮公司将其运营的汽车后服务供应链业务以及运营该业务的相关资产转让给好快全汽配(杭州)有限公司,并由好快全汽配(杭州)有限公司(简称好快全公司)承接并转签该业务相关业务合同和人员。上述资产、业务转让完成后,特维轮公司以持有的好快全公司100%股权对康众汽配公司增资,阿里指定Quality Car Service Limited(Alibaba

  Investment Limited 及新投资方共同设立的持股主体)以现金方式出资人民币 159,807.28 万元通过受让康众汽配公司原股东的部分股权及对康众汽配公司增资方式取得康众汽配公司股权。上述交易完成后,特维轮持有康众汽配公司16.27%的股权,Quality Car Service Limited持有康众汽配公司55.05%股权,其他股东合计持有康众汽配公司28.68%的股权。

  2)门店业务

  特维轮公司将其运营的门店业务以及运营该业务的相关资产转让给特维轮智车慧达科技(杭州)有限公司(简称智车慧达公司),并由智车慧达公司承接并转签该业务相关业务合同和人员。上述资产、业务转让完成后,特维轮公司将以募集资金60,000万元、康众汽配公司将以现金20,000万元对智车慧达公司进行现金增资(目前还未完成),上述增资完成后,特维轮公司将持有智车慧达公司 80%股权,康众汽配公司将持有智车慧达公司 20%股权。

  综上,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与阿里指定方、康众汽配公司开展合资经营活动,相应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即增加智车慧达作为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康众汽配公司增资智车慧达公司并仍由特维轮公司控股)及募投项目部分资产对外出资(以好快全公司股权认购康众汽配公司16.27%股权)等。

  (2)募集资金使用计划调整

  调整前后的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

  [注1]: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2,658,711,305.64元,可用于募投项目金额为     2,658,711,305.64 元。

  [注2]:截至特维轮公司供应链业务转移给好快全公司之日,特维轮公司在仓储物流建设项上实际累计使用募集资金2,953.87万元。

  [注3]:调整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后,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将由特维轮实施变更为特维轮公司及其子公司智车慧达公司实施,剩余募集资金的使用将分期适时投入特维轮和智车慧达,本公司已将特维轮公司、智车慧达公司纳入募集资金监管范围。智车慧达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000万元,特维轮公司将以募集资金现金人民币6亿元(其中计入注册资本6,000万元,计入资本公积54,000万元)对智车慧达公司进行增资,后续将根据项目进展情况以募集资金一次性或分期增资投入。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三、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详见本报告附件2。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部分对外转让情况说明

  汽车后市场O2O平台建设项目变更前子公司特维轮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17,826.52万元,该项目投资进度为6.70%。特维轮公司持有的好快全公司100%股权成本为209,650,039.81元,以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好快全公司全部股权价值的评估价值586,136,100.00元(坤元评报〔2018〕545号)为基础,交易各方协商确认好快全公司100%股权作价585,365,853.63元认购康众汽配公司16.27%股权,该项交易特维轮公司取得投资收益375,715,813.82元。

  四、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浙江金固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九年八月二十六日

  

  附件1

  2017年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9年半年度

  编制单位:浙江金固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募集资金仍全部用于汽车后市场 O2O 平台建设项目建设,公司调整该项目中组成项目具体资金投资额。

  附件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2019年半年度

  编制单位:浙江金固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

  证券代码:002488         证券简称:金固股份          编号:2019-058

  浙江金固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江金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通知于2019年8月21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传真方式发出,会议于2019年8月26日在浙江省富阳市浙江金固股份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公司监事、高管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以及参与表决董事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孙锋峰先生主持,经参加会议董事认真审议并经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2019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19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此项决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议案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此项决议通过。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具体内容详见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议案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此项决议通过。

  特此公告。

  浙江金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8月26日

  证券代码:002488         证券简称:金固股份          编号:2019-059

  浙江金固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江金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通知于2019年8月21日以专人送达方式发出,会议于2019年8月26日在浙江省富阳市浙江金固股份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以及参与表决监事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陆本银先生主持,经参加会议监事认真审议并经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2019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经审核,我们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浙江金固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赞成票3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0 票,此项决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 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办法的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

  本议案赞成票3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0 票,此项决议通过。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

  经认真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对财务报表科目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本议案赞成票3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0 票,此项决议通过。

  特此公告。

  浙江金固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9年8月26日

  证券代码:002488        证券简称:金固股份         编号:2019-062

  浙江金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江金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均发表了意见,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变更原因

  为解决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在财务报告编制中的实际问题,规范企业财务报表列报,提高会计信息质量,财政部于2019年4月30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

  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需要,规范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债务重组的会计处理,提高会计信息质量,财政部分别于2019年5月9日、5月16日发布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公司按照该文件的规定对原会计政策进行了相应变更。

  根据规定,财务报表格式适用于2019年度中期财务报表和年度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自6月10日施行,《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自6月17日施行。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修订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9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7 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财会〔2019〕8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12 号——债务重组》(财会〔2019〕9 号)。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进行的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只涉及财务报表项目的列报和调整,对公司资产总额、净资产、营业收入、净利润均不产生影响。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国家会计政策变更的要求进行相应变更,符合相关规定,执行新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变更仅对财务报表格式和部分项目填列口径产生影响,不影响公司净资产、净利润等财务指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监事会意见

  经认真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对财务报表科目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依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财会〔2019〕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财会〔2019〕9号)的要求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有关规定,能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使会计信息更准确、更可靠、更真实。公司本次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浙江金固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2、浙江金固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事宜及其他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金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8月26日

  证券代码:002488                           证券简称:金固股份                           公告编号:2019-060

  浙江金固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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