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重要提示
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未出席董事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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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二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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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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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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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未到期及逾期未兑付公司债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3.1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2019年上半年,公司所属电站完成自发供电量27593万千瓦时,同比减少1089万千瓦时,下降3.80%;完成购电量283741万千瓦时,同比增加18190万千瓦时,增长6.85%,其中,购地方电量99262万千瓦时,同比增加6258万千瓦时,增长6.73%;购省网电量184479万千瓦时,同比增加11932万千瓦时,增长6.92%;完成供电量311334万千瓦时,同比增加17101万千瓦时,增长5.81%;完成售电量295256万千瓦时,同比增加17016万千瓦时,增长6.12%,其中:直供电量211786万千瓦时,同比增加2028万千瓦时,增长0.97%;趸售电量83470万千瓦时, 同比增加14988万千瓦时,增长21.89%,其中,供广西57683万千瓦时,同比增加6136万千瓦时,增长11.90%(送德保45614万千瓦时,同比增加6888万千瓦时,增长17.79%;送那坡12069万千瓦时,同比减少752万千瓦时,下降5.87%);供广南22088万千瓦时,同比增加6552万千瓦时,增长42.17%。
本报告期,公司完成营业收入约114966万元,同比增加约7352万元,增长约6.83%;实现利润总额约35089万元,同比增加约1995万元,增长约6.03%;实现净利润约30192万元,同比增加约1879万元,增长约6.63%;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约29810万元,同比增加约1659万元,增长约6.03%。本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约291847万元,同比增加约9257万元,增长约3.28%;公司净资产约215634万元,同比增加约21923万元,增长约11.32%,资产负债率约26.11%。
购电及成本结构
公司2019年上半年、2018年上半年供电量对比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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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上半年,公司外购电量283741万千瓦时,同比增长18190万千瓦时,总购电成本约45341万元(含220千伏过网费),因购电结构变化、市场化交易等影响,综合购电价同比下降。
售电及收入结构
公司2019年上半年、2018年上半年售电结构对比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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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上半年,公司销售电量295256万千瓦时,同比增加17016万千瓦时,电费收入约112496万元(含220千伏过网费),同比增加约6055万元。
3.2 与上一会计期间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按照国家财政部2019年4月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的有关要求,公司对财务报表的列报方式进行了变更:在资产负债表中,将原“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列报为“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两个项目;将原“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列报为“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两个项目。在利润表中,将原“减:资产减值损失”列报为“加: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列示)”。在现金流量表中,明确了政府补助的列报口径,企业实际收到的政府补助,无论是与资产相关还是与收益相关,均在“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列报。本次公司变更部分会计政策,对合并及公司净利润、股权权益无影响(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临2019-20))。
3.3 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股票代码:600995 股票简称:文山电力 编号:临2019-17
云南文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云南文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8月13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19年8月23日在云南省昆明市以现场会议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11名,实到及委托出席董事11名,其中,杨强董事委托黄兴仓董事、王昌照董事委托骆东董事、李钊董事委托田育南独立董事、刘俊峰董事委托雷鹏董事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会议合法、有效。
会议由公司黄兴仓董事长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半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二、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三、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
内容详见《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临2019-20)。
特此公告。
云南文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27日
股票代码:600995 股票简称:文山电力 编号:临2019-18
云南文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云南文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8月13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19年8月23日在云南省昆明市以现场会议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5名,实到及委托出席监事5名,其中,宁德稳监事委托洪耀龙监事、周泠伶监事委托杨红梅监事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会议合法、有效。
会议由公司周丹监事会主席主持,与会监事对提交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进行了审议。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与会监事一致认为: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报告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能客观、真实的反映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报告编制和审议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二、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依据充分,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监事会同意进行变更。
特此公告。
云南文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8月27日
股票代码:600995 股票简称:文山电力 编号:临2019-19
云南文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1-6月部分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四号-电力(2018年修订)》等有关规定,现将云南文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2019年1-6月部分经营数据进行如下公告:
一、主要经营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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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主要经营数据说明
(一)上表中的发电量为本公司自营水电站发电量,在本公司售电区域内销售,未单独核算上网电价和厂用电量。
(二)上表中平均购电价、平均售电价为不含220千伏开化变、听湖变等变电站过网电量的不含税不含基金综合电价,2019年1-6月,上述220千伏过网电量约2.74亿千瓦时。
特此公告。
云南文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8月27日
股票代码:600995 股票简称:文山电力 编号:临2019-20
云南文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根据国家财政部颁布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债务重组、金融工具等会计准则,以及财务报表格式修订等有关规定,云南文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部分会计政策进行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公司财务报表项目列报、金融资产分类产生影响,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合并及公司净利润、股权权益产生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国家财政部于2019年4月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以下简称“财政部2019年6号文”),要求非金融企业按企业会计准则和财政部2019年6号文的有关要求编制财务报表。
(二)国家财政部于2019年5月颁布了《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通知》(财办会〔2019〕8号)(以下简称“财政部2019年8文”),要求该准则自2019年6月10日起施行。
(三)国家财政部2019年5月颁布了《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的通知》(财会〔2019〕9号)(以下简称“财政部2019年9文”),要求该准则自2019年6月17日起施行。
(四)国家财政部于2017年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等四项金融工具会计准则(以下简称“新金融准则”),要求境内上市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五)2019年8月23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均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同意公司上述会计政策变更,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按照财政部8号文“对2019年1月1日至本准则施行日之间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应根据该准则进行调整;对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不需要按照该准则的规定进行追溯调整”的有关要求。公司自2019年6月10日起执行该准则,无需对2019年1月1日至该准则施行日之间发生的非货币资产交换进行调整,执行该准则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影响。
(二)按照财政部9号文“对2019年1月1日至本准则施行日之间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应根据该准则进行调整,对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不需要按照该准则的规定进行追溯调整”的有关要求。公司自2019年6月17日起执行该准则,2019年1月1日至该准则施行日公司未发生债务重组,执行该准则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影响。
(三)按照新金融准则的有关要求:以企业持有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作为金融资产分类的判断依据。
一是将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等三类;
二是将金融资产减值会计处理由“已发生损失法”修改为“预期损失法”,要求考虑金融资产未来预期信用损失情况,从而更加及时、足额地计提金融资产减值准备;
三是调整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会计处理,允许企业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进行处理,但该指定不可撤销,且在处置时不得将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额结转计入当期损益;
四是进一步明确金融资产转移的判断原则及其会计处理;
五是套期会计准则更加强调套期会计与企业风险管理活动的有机结合,更好地反映企业的风险管理活动。
公司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上述新金融准则,根据衔接规定,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首日执行新准则与现行准则的差异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四)根据财政部2019年6号文的有关要求,公司对2019年度中期财务报表、年度财务报表及后期财务报表均按照修订后的财务报表格式编制,主要变动内容如下:
1.在资产负债表中,将原“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拆分为“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两个项目列报;将原“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拆分为“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两个项目列报。
2.在利润表中,将“减:资产减值损失”调整为“加: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列示)”。
3.在现金流量表中,明确了政府补助的填列口径,企业实际收到的政府补助,无论是与资产相关的还是与收益关,均在“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列报。
公司按照修订后的财务报表格式编制,仅对公司有关财务报表项目列报产生影响,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影响。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的结论性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意见:根据国家财政部颁布的会计准则、修订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公司对会计政策进行变更,相应地对公司财务报表的列报方式、金融资产分类进行调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国家财政部、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合并及公司净利润、股东权益产生影响。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信息披露等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等有关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公司监事会意见: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依据充分,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监事会同意进行变更。
四、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三)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云南文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8月27日
公司代码:600995 公司简称:文山电力
云南文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