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18 证券简称:康盛股份 公告编号:2019-061
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异议声明:无
公司全体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
■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否
2019年上半年,受外部大环境影响,国内市场经济增速放缓,家电行业市场新增需求有限,消费升级换代成为产品研发的主导方向;随着新能源汽车补贴的大幅退坡,新能源汽车市场正摆脱政策依赖,由“政策驱动”向“消费驱动”转变,公司面临着新的发展机遇和挑战。
报告期内,受外部经济下行压力和企业流动资金紧张,以及新能源商用车行业季节性特征等因素影响,公司白色家电业务、新能源商用车和零部件业务的营业收入和经营利润较上年同期均出现下滑,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04,414.53万元,同比下降40.7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9,639.45万元,同比下降799.23%。报告期末,公司资产总额465,651.52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6.09%;归属于上市公司所有者权益105,000.95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8.34%。
报告期内,公司围绕经营目标主要开展了如下工作:
1、立足成都,加强汽车业务市场开拓力度
成都作为公司新能源汽车业务载体中植一客成都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植一客”)所在地,也是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重要城市之一,公司高度重视成都商用车市场,一方面,继续推进中植一客“2.5万辆新能源商用车建设项目”建设,另一方面,也在密切配合当地客户研制样车,为后续正式订单做着积极的准备。今年8月,公司为成都市龙泉公交营运有限公司定制的20台“氢燃料公交示范线”氢燃料电池公交车正式交付,此外,为成都市公共交通集团公司研发的纯电动公交车已进入样车交付运营阶段,以上客户的合作为公司下半年业绩的发力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2、巩固制冷管路龙头企业的地位,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
报告期内,面临家电行业景气度下降以及公司资金面紧张困难,公司向重点客户、重要产品和外贸市场倾斜,积极优化产品和客户结构,提升资金使用效率,产品毛利率较去年同期得到提升,出口业务也实现了增长;新产品开发成果显著,高端管材KST管实现批量化应用,扁式冷凝管、干衣机两器、窗机空调蒸发器等新品完成市场推广应用,为后续家电板块的发展奠定了基础。
3、梳理对外投资,着手优化和整合汽车零部件业务,改善经营业绩
报告期内,公司新能源汽车零配件业务经营业绩出现大幅下降,公司已着手对下属新能源汽车零部件公司进行了系统和全面的梳理,下一步将推进优化和整合方案,加强应收账款的回收力度,改善其经营业绩。另外,公司投资的北京亿华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已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申请。
2、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九年八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418 证券简称:康盛股份 公告编号:2019-059
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8月16日向全体董事发出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的书面通知,并于2019年8月23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公司监事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亚骏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有效。
一、经与会董事投票表决,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该报告全文的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该报告摘要的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参照同行业水平,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董事会审议通过了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具体如下:总经理税前基本年薪为50-70万元,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和董事会秘书税前基本年薪为40-60万元,凡在公司兼有两项以上职务者,其薪资发放就高不就低,不重复计发,且上述薪酬为基本薪酬,不包含年终奖金,年终奖金每年年末根据公司当年实际经营情况确定;高级管理人员基本薪酬在上述范围内,按被聘人员管理责任、能力经验和学历背景等要素综合核定。
本薪酬方案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的独立意见,具体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康盛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董事王达学、周景春和李文波回避表决。
二、备查文件
1、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八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418 证券简称:康盛股份 公告编号:2019-060
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8月16日向全体监事发出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的书面通知,并于2019年8月23日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徐斌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有效。
一、经与会监事书面表决,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该报告全文的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该报告摘要的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监事会审核后认为: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2019年上半年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二、备查文件
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九年八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418 证券简称:康盛股份 公告编号:2019-062
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没有新提案提交表决的情况
3、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为:2019年8月23日(星期五)下午14:00开始。
网络投票时间为:2019年8月22日-2019年8月23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8月23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8月22日15:00至2019年8月23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淳安县千岛湖镇康盛路268号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王亚骏先生。
本次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9名,所持股份588,072,15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51.7487%。其中,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5人,所持股份1,828,900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0.1609%。
1、参加现场会议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5名,所持股份586,932,05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51.6484%。其中,参加现场会议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人,所持股份688,800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0.0606%。
2、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4名,所持股份1,140,1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0.1003%。参加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4名,所持股份1,140,1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0.1003%。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上海仁盈律师事务所陆凤哲律师、马泉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确定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标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87,936,056股,占出席会议(包括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69%;反对8,000股,占出席会议(包括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4%;弃权128,100股,占出席会议(包括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18%。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1,692,800股,占出席会议(包括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5584%;反对8,000股,占出席会议(包括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374%;弃权128,100股,占出席会议(包括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0042%。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参与设立新能源产业投资基金一期和二期的议案》
本议案有效表决票为271,828,900股,关联股东陈汉康先生、浙江润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271,692,800股,占出席会议(包括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99%;反对8,000股,占出席会议(包括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9%;弃权128,100股,占出席会议(包括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71%。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1,692,800股,占出席会议(包括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5584%;反对8,000股,占出席会议(包括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374%;弃权128,100股,占出席会议(包括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0042%。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87,936,056股,占出席会议(包括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69%;反对8,000股,占出席会议(包括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4%;弃权128,100股,占出席会议(包括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18%。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1,692,800股,占出席会议(包括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5584%;反对8,000股,占出席会议(包括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374%;弃权128,100股,占出席会议(包括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0042%。
四、律师见证情况
上海仁盈律师事务所陆凤哲律师、马泉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为本次股东大会出具了《关于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其结论性意见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未发生股东提出临时提案的情形;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仁盈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八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