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
■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否
当前世界经济增长动能有所削弱,不确定性不稳定性因素增多、下行风险加大,全球经济增速或进一步下降。世界两大增长引擎美中经济同时放缓,加上贸易纠纷变成政策,全球贸易进一步萎缩。国内经济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一方面国内经济下行压力加大,内需增长有可能放缓,原油、化工作为经济发展的基础物资,其需求将会受到抑制。另一方面国内的政策环境对港口发展仍存在较大的制约影响。
2019年上半年,面对严峻的内外形势,公司上下紧紧围绕“一二三四五”发展战略、“练内功、打基础”工作总基调和“424”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强基固本、创效增利”的工作要求,强化现场是“基”、市场是“本”的意识,全力“拓市场、控成本、强安全、创效益”,奋力在一体化进程中推进高质量发展,各方面工作都取得了积极成效。2019年1-6月份,公司液化板块完成装卸自然吨729.83万吨,较上年同期减少26.14%,扣除南京港清江码头有限公司因素,实际增加35.45万吨(清江码头今年不再纳入统计范围),集装箱板块累计完成箱量175万TEU,较去年同期增长2.9%。2019年上半年,实现营业收入33,865万元,较去年同期减少2.16%,上半年实现利润总额10,886万元,较去年同期增加15.45%,净利润8,193万元,较去年同期增加12.50%,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6,857万元,较去年同期增加15.74%。
上半年的工作,突出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抓机遇、拓市场
一是按照一体化发展要求,积极推进区域内资源整合,积极拓展区域内生产要素共建、共享、共用。二是抓住机遇,实施商务价格体系的持续优化调整。三是深化区域合作,联合开发货源。四是利用规模优势,集聚周边货源。
(二)抓痛点、补短板
一是痛定思痛,狠抓现场安全管理。二是推进机制构建,完善双重预防。三是明确安全责任,加强隐患整改。四是强化应急训练,提升应急能力。
(三)抓规范、重执行
一是完善制度建设,健全管理体系。二是强化预算管控,落实管理责任。三是精细生产组织,提高作业效率。四是加强成本控制,实现降本增效。五是实施风险排查,强化效能监察。六是推进信息化建设,新建可视化系统。
(四)抓统筹、强协作
一是强化统筹协作,提升保障效率。二是落实责任分工,提升保障能力。三是严格工程管理,提升保障质量。四是开展全面对标,启动综合治理。
(五)抓改革、促创新
一是持续推进组织体系改革,根据一体化改革要求和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按照“大部室、扁平化”方向持续推进组织体系的优化。二是做好人员分流安置。三是进一步完善KPI考核模式。四是深入推进班组基础建设。
(六)抓党建、转作风
一是强化作风建设,落实“未巡先改”。二是践行一岗双责,优化责任清单。三是常奏廉洁旋律,培育廉洁氛围。四是推进人才培养,加强能力提升。
2、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2019年4月23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2019年第二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2019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于2017年发布了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及《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上述四项准则以下简称“新金融工具准则”)。根据规定,公司将于2019年1月1日起执行上述新金融工具准则,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涉及的项目包括:对新金融工具准则所规定的金融资产的分类、计量及列报。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因城市规划变更,公司全资子公司南京港江北石化码头有限公司无法继续实施建设,于2019年5月办理工商注销手续。报告期内合并范围减少1户。
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熊俊
2019年8月23日
证券简称:南京港 证券代码:002040 公告编号:2019-040
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现将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向南京港(集团)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2846号)文核准,本公司2016年12月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A 股)股票 22,607,816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4.84元,共计募集资金335,499,989.44元,扣除发行费用14,704,211.45元,募集资金净额为320,795,777.99元,该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为2016年12月23日。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出具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16)第1733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2019年6月30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11,075.82万元,其中,报告期使用募集资金2,782.68万元,均投入南京港龙潭集装箱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集公司”)现代物流服务工程项目。募集资金专户实际余额为2,544,085.65元。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尚未到期220,000,000元。于2019年8月7日、8月15日到期赎回。
本半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情况如下表:
(人民币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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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工作效率,规范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等,于2016年1月修订了《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根据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募集资金的专款专用;授权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户资料等。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管理募集资金,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及使用不存在违反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规定的情况。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为规范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南京港龙潭集装箱有限公司、保荐机构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6年12月30日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雨花台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严格遵照履行。
截至 2019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单位:人民币万元)如下:
■
三、2019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使用募集资金,截至2019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不适用。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不适用。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不适用。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不适用。
(六)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不适用。
(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公司于2019年1月8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2019年第一次会议及2019年1月25日召开的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短期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实施和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前提下,继续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3,000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短期理财产品,单个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 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19年1月9日和 2019年1月26日在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刊登的《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短期理财产品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004)、《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006)。
公司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短期理财产品情况详见公司于2019年2月2日、2月14日、5月11日、5月17日披露的《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理财产品到期赎回及继续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短期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 公告编号:2019-007),《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理财产品到期赎回及继续使用暂时闲置资金购买保本型短期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 公告编号:2019-008),《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理财产品到期赎回及继续使用暂时闲置资金购买保本型短期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 公告编号:2019-023),《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理财产品到期赎回及继续使用暂时闲置资金购买保本型短期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 公告编号:2019-025),截止报告期末公司用闲置募集资金共计购买但尚未到期赎回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22,000万元,分别是: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12,000万元,上海浦东发展银行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城西支行10,000万元。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12,000万元“结构性存款”于2019年8月7日到期本息全部赎回,并于2019年8月12日购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下关支行“结构性存款19ZH150D” 12,000万元,具体详见公司于2019年8月10日披露的《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理财产品到期赎回及继续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短期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 公告编号:2019-036)。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城西支行10,000万元“结构性存款”于2019年8月15日到期本息全部赎回,并于2019年8月16日购买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城西支行“结构性存款”9,000万元,具体详见公司于2019年8月17日披露的《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理财产品到期赎回及继续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短期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 公告编号:2019-037)。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不适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公司对募集资金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均如实履行了披露义务。
六、公司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应在专项报告分别说明。
公司不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情况。
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23日
附件: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9年上半年度
编制单位: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
■
证券代码:002040 证券简称:南京港 公告编号:2019-042
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
董事会2019年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19年第五次会议于2019年8月12日以电子邮件等形式发出通知,于2019年8月23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共有董事9人出席了本次会议,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全文》于2019年8月24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于8月24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了《公司董事会关于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告编号:2019-040)。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041)。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19年第五次会议决议》等。
特此公告。
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24日
证券代码:002040 证券简称:南京港 公告编号:2019-043
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
监事会2019年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2019年第四次会议于2019年8月12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通知,于2019年8月23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共有监事3人出席了本次会议,占全体监事人数的100%,符合本《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全文》于2019年8月24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于8月24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了《公司董事会关于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告编号:2019-040)。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041)。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2019年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8月24日
证券代码:002040 证券简称:南京港 公告编号:2019-041
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年8月2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 2019年第五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2019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变更原因和变更日期
财政部于 2019 年 4 月 30 日颁布了《关于修订印发 2019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 号)(以下简称“《修订通知》”),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修订通知》的要求编制 2019 年度中期财务报表和年度财务报表以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发布的财会[2019]6号的有关规定。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相关准则、指南、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批程序
2019年8月23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2019年第五次会议、 第六届监事会2019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财务报表格式和部分项目填列口径产生影响,不存在追溯调整事项,对公司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资产、营业收入、净利润均无实质性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属于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根据《修订通知》的要求,公司调整以下财务报表项目的列示,并对可比会计期间的比较数据进行相应调整:
1、资产负债表
(1)资产负债表将原“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拆分为“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二个项目;
(2)资产负债表将原“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拆分为“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二个项目。
2、利润表
将利润表“减:资产减值损失”调整为“加: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3、现金流量表
现金流量表明确了政府补助的填列口径,企业实际收到的政府补助,无论是与资产相关还是与收益相关,均在“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填列。
4、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项目:明确了“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项目的填列口径,“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项目,反映企业发行在外的除普通股以外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的金额。
除上述项目变动影响外,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影响财务报表的列报项目,不影响公司净资产、净利润等相关财务指标。
四、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合理性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依据财政部的最新规定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的相应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现时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所有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依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 2019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 号)的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公司的实际情况,变更后的会计政策有利于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未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六、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依据财政部的最新规定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的相应变更,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 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五、备查文件
1、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19年度第五次会议决议;
2、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2019年度第四次会议决议;
3、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