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68 证券简称: 星源材质 公告编号:2019-061
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19年8月23日在公司会议室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会议由董事长陈秀峰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是临时董事会会议,会议通知已于2019年8月20日以电子邮件、短信及电话通知的方式向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送达。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审议表决,本次会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细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对该事项的相关意见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细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对该事项的相关意见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细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对该事项的相关意见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用于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细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用于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对该事项的相关意见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有关条款的议案》
根据2017年8月25日召开的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办理本次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事宜的议案》以及2018年8月24日召开的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的相关规定,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转股情况、非公开发行股票情况修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并办理注册资本变更所需的工商登记变更手续。
根据《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规定,该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限自发行结束之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可转债到期日止,即2018年9月13日至2024年3月7日。因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截至2019年8月19日,公司总股本增加6,491股。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 261号文核准,同意星源材质非公开发行不超过38,400,000股(含38,400,000股)A股股票,公司本次最终发行股份38,400,000股。
综合上述,公司总股本增加至230,406,491股;于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上审议通过的《公司章程( 2019年3 月)》第六条及第二十一条的相关内容须作相应修订,具体如下:
1、第六条
原条款: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192,002,603元。前款所称人民币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定货币。
现修改为: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30,406,491元。前款所称人民币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定货币。
2、第二十一条
原条款:公司股份总数为192,002,603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
现修改为:公司股份总数为230,406,491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细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司章程(2019年8月)》。
六、备查文件
1、《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8月23日
证券代码:300568 证券简称:星源材质 公告编号:2019-063
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8月23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决定公司在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次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 261号)核准,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38,400,000股,发行价格为22.37元/股,募集资金总额859,008,000.00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人民币16,332,211.32元(不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42,675,788.68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广会验字[2019]G18035720120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
二、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增加股东回报,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公司于2019年8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决定公司在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增加公司收益。具体情况如下:
(一) 现金管理投资产品品种
为控制风险,公司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拟投资由商业银行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短期(不超过12个月)的保本型投资品种,或进行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等存款形式存放,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拟投资的产品须符合以下条件:(1)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2)流动性好,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3)期限不得超过12个月。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时将严格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所投资产品不得违反相关规定,投资产品不得质押或作其他用途。
(二) 现金管理额度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三) 决议有效期
本次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实施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四) 具体实施方式
上述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授权经营管理层在额度范围和有效期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理财产品发行主体、明确理财金额、选择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等相关事宜。
三、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本次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影响的风险,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针对投资风险,上述投资将严格按照公司相关规定执行,有效防范投资风险,确保资金安全。
1、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单位所发行的产品;
2、公司将建立投资台账,安排专人及时分析和跟踪投资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理财资金的出入必须以公司名义进行,禁止以个人名义从现金管理账户中调入调出资金,禁止从现金管理账户中提取现金,严禁出借现金管理账户、使用其他投资账户、账外投资;
4、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产品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的风险与收益,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定期报告;
5、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6、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
四、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建设和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适时进行保本型低风险投资理财或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等,能够获得一定投资收益,有利于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且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实施。
五、监事会、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出具的意见
(一)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19年8月23日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决议有效期内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在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使用不超过3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增加公司资金收益,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内容及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文件规定,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进行现金管理,决策和审议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号——超募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使用》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前提下,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符合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进行现金管理。
(三)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公司保荐机构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且独立董事已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投资收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保荐机构将持续关注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督促公司在实际使用前履行相关决策程序,确保该部分资金的使用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切实履行保荐机构职责和义务,保障公司全体股东利益。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保荐机构出具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8月23日
证券代码:300568 证券简称: 星源材质 公告编号:2019-064
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8月23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 261号)核准,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38,400,000股,发行价格为22.37元/股,募集资金总额859,008,000.00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人民币16,332,211.32元(不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42,675,788.68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广会验字[2019]G18035720120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如下表列示:
单位:万元
■
二、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予以置换。
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为不影响项目建设进度,公司及子公司江苏星源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星源”)根据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了前期投入。截至2019年7月31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额为人民币405,915,176.94元,具体情况如下:
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万元
■
上述自筹资金预先投入金额业经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并出具了广会专字[2019]G18035720139号《关于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的鉴证报告》(以下简称“《鉴证报告》”)。
三、相关审核、批准程序及专项意见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405,915,176.94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2、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审议本次置换募集资金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以本次募集资金405,915,176.94元人民币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3、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其内容及程序均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运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405,915,176.94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4、会计师意见
根据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广会专字[2019]G18035720139号《鉴证报告》,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的《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专项说明》已经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公司截至2019年7月31日止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
5、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前期已投入的自筹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并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鉴证报告》,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规的要求。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前期已投入自筹资金事项,未违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相关承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推进,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保荐机构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405,915,176.94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
四、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会计师出具的鉴证报告;
5、保荐机构出具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8月23日
证券代码:300568 证券简称:星源材质 公告编号:2019-065
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8月23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不超过3亿元人民币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单笔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并授权管理层实施相关事宜。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事项在董事会的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次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五) 投资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的前提下,利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公司收益。
(六) 现金管理投资产品品种
为控制风险,公司暂时闲置自有资金拟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短期(不超过12个月)、且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的投资品种,或进行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等存款形式存放;公司拟购买的理财产品的受托方应为商业银行、证券、保险及其他正规的金融机构,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不用于其他证券投资,不购买以股票及其衍生品及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理财产品。
公司使用暂时闲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时将严格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所投资产品不得违反相关规定,投资产品不得质押或作其他用途。
(七) 现金管理额度及期限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限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八) 决议有效期
自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九) 具体实施方式
上述事项已经董事会审议通过,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在额度范围和有效期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理财产品发行主体、明确理财金额、选择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等相关事宜。
6.本年度内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购买理财产品情形。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本次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影响的风险,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针对投资风险,上述投资将严格按照公司相关规定执行,有效防范投资风险,确保资金安全。
2、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1)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单位所发行的产品;不得用于其他证券投资,不购买股票及其衍生品和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理财产品等;
(2)公司将建立投资台账,安排专人及时分析和跟踪投资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理财资金的出入必须以公司名义进行,禁止以个人名义从现金管理账户中调入调出资金,禁止从现金管理账户中提取现金,严禁出借现金管理账户、使用其他投资账户、账外投资;
(4)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产品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的风险与收益,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定期报告;
(5)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6)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的购买以及损益情况。
三、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基于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运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适时进行保本型低风险投资理财或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等,是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的正常开展。公司通过进行适度的保本理财产品投资,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投资效益, 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履行的必要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2019年8月23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的前提下,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限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2、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19年8月23日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决议有效期内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在确保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公司使用不超过3亿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限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3、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的事项进行了审阅,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进行现金管理,决策和审议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为公司获取更多的回报。同意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进行现金管理。
4、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公司保荐机构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且独立董事已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机构将持续关注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情况,督促公司在实际使用前履行相关决策程序,确保该部分资金的使用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切实履行保荐机构职责和义务,保障公司全体股东利益。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保荐机构出具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8月23日
证券代码:300568 证券简称: 星源材质 公告编号:2019-066
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用于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8月23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用于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436,760,611.74元(其中人民币60,000,000.00元为实缴资本,人民币376,760,611.74元计入资本公积)向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星源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星源”)进行增资,前述增资款将根据募投项目的进度分期拨付到位。本次增资前,江苏星源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亿元,实缴资本为人民币2.4亿元,本次增资完成后,江苏星源注册资本及实缴资本皆为人民币3亿元。
本次增资不构成关联交易和《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形,无需经有关部门批准。
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增资事项属于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 261号)核准,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行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38,400,000股,发行价格为22.37元/股,募集资金总额859,008,000.00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人民币16,332,211.32元(不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42,675,788.68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广会验字[2019]G18035720120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如下表列示:
单位:万元
■
三、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增资的基本情况
本次募投项目“超级涂覆工厂”的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星源。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加快推进募投项目的建设进度,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436,760,611.74元(其中人民币60,000,000.00元为实缴资本,人民币376,760,611.74元计入资本公积)向江苏星源增资,前述增资款将根据募投项目的进度分期拨付到位。本次增资前,江苏星源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亿元,实缴资本为人民币2.4亿元,本次增资完成后,江苏星源注册资本及实缴资本皆为人民币3亿元。
四、本次增资对象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江苏星源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412MA1W6HEH5C
住所:常州市武进区兴东路888号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朱继俊
成立日期:2018年03月12日
注册资本:本次增资前后,江苏星源注册资本皆为30,000万元
经营范围:锂离子电池隔离材料、纳米材料及各类功能材料的研发和销售;计算机软件开发(以上均不含国家规定需前置审批项目及禁止项目);锂离子电
池隔膜的制造;道路普通货物运输;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本次增资前后,公司均持有江苏星源100%的股权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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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江苏星源负责实施“超级涂覆工厂”项目,目前该项目正在建设中,尚未产生效益。2019年上半年,江苏星源的净利润主要来源为收到的政府补助。
五、本次增资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江苏星源进行增资,是基于募投项目“超级涂覆工厂”项目建设需要,有利于保障募投项目顺利实施,符合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募集资金的使用方式及用途等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江苏星源是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募集资金后续使用的行为具有控制权,财务风险可控。
六、本次增资后的募集资金管理
本次增资后,公司及江苏星源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存放与使用该募集资金。
七、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意见
1、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公司使用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43,676.06万元向全资子公司江苏星源进行增资,用于实施募投项目“超级涂覆工厂”项目建设,符合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有利于促进募投项目顺利实施,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的长远规划和发展需要,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公司使用募集资金43,676.06万元向江苏星源增资以继续实施募投项目建设。
2、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江苏星源增资以继续实施募投项目建设,未改变募集资金的投资方向和建设内容,符合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情形,有利于促进募投项目顺利实施。
3、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实施募投项目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并由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决策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劵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用于募投项目事项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保荐机构出具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