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重要提示
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二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
■
2.2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3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2.4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未到期及逾期未兑付公司债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3.1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内总体经营情况
2019年上半年,我国国内经济运行延续了总体平稳、稳中有进的发展态势。同时,国内外经济形势依然复杂严峻,全球经济增长有所放缓,外部不稳定不确定因素增多,持续推动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始终面临着挑战和压力。
报告期内,公司贯彻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坚持稳中求进总基调,稳步提升经营质量,各项工作进展顺利。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13,905.43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2.2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8,936.19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5.06%。
2.报告期内公司业务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密切关注产业发展环境和市场竞争形势变化,持续推动高质量发展,公司宇航制造和卫星应用两大板块业务有序开展。
(1)宇航制造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继续保持国内小卫星制造领域主导地位。发射任务方面,捕风一号A/B星以首次海上发射方式圆满完成发射任务,在轨运行稳定且状态良好,能够在600公里高空准确测量海面风场信息,实现对台风的预报;天琴一号、宁夏一号等在研型号顺利推进,近百颗在轨卫星稳定运行。宇航部组件方面,星载导航产品、空间站交换机等上百余项型号产品完成研制,有力保障了型号任务;空间电源产品、高端紧固件产品按计划完成生产,保障了多个空间工程型号及配套任务需求。
(2)卫星应用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继续围绕三大业务领域积极推动工作,卫星应用业务总体实现平稳发展。
1)卫星应用系统集成与产品制造
卫星通信领域:信息链批生产任务按计划推进,继续保持信息链领域的优势地位;高通量卫星通信系统研制已完成系统方案设计; FOU小站完成样机研制、测试和验证,实现技术状态固化;车、船载“动中通”产品按计划完成生产、交付;消防等行业卫星通信系统建设项目完成验收交付;成功获得内蒙古大兴安岭森林防火卫星通信系统建设项目和应急通信指挥系统建设项目。
卫星导航领域:机、车载北斗用户机及终端产品生产交付有序开展;某型追踪监视设备项目完成演示平台建设;星载SoC芯片研制工作按计划推进。
卫星遥感领域:遥感数据平台指令生成软件完成开发;遥感一站式服务平台2.0、地理空间大数据分析服务平台、生态环保大数据分析系统、洪水风险智能决策分析系统等产品开发按计划实施。
2)卫星综合应用与服务
卫星综合应用:以巴基斯坦遥感卫星项目为代表的2套国际地面应用系统完成验收交付;轻小型机动接收处理站按计划完成验收;林业生态建设与保护北斗示范应用系统工程建设等重大行业应用项目按计划开展。
无人机系统集成与服务领域:成功获得云南某地输电线路智能机巡系统平台建设项目;成功获得面向海警等方向的某环岛飞行项目,实现飞行服务持续化运营;成功获得某省国家应急测绘保障能力建设任务,各分系统研制顺利开展。
卫星地面运营与服务领域:完成184套广播电视节目总计57.46万小时传输,完成了“春节”、“两会”等重要保障期的安全播出工作,安全播出率达到99.9999%。
3)智慧城市领域
智慧城市领域:三江源国家公园生态大数据中心建设项目按计划开展;成功获得青海某市地下综合管廊信息化系统平台建设项目及江苏某市智慧农业项目;河长制信息平台服务项目在某省多个市县落地。
工业(企业)信息化领域:信息安全、地面应用等领域的4个项目初步纳入科技部“天地一体化信息网络工程”关键技术指南;推动与某省在智慧监狱建设领域的全面合作。
智慧健康领域:医学影像平台已接入9家医院;区域医学影像云平台项目在某省落地;医院动力保障托管项目顺利完成验收并正式进入运营阶段。
3.2 与上一会计期间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
说明:公司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按照新准则的规定对金融工具进行分类和计量。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衔接规定,金融工具原账面价值和在新准则施行日的新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调整2019年期初留存收益或其他综合收益,涉及前期比较财务报表数据与新准则要求不一致的,无需进行调整。具体影响科目及金额见财务报表附注五(三)。
3.3 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中国东方红卫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张洪太
2019年8月21日
证券代码:600118 股票简称:中国卫星 编号:临2019-015
中国东方红卫星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国东方红卫星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卫星或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19年8月21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公司于2019年8月9日以通讯方式发出了会议通知。本次会议应出席的董事十一位,实际出席的董事十一位。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做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中国卫星2019年半年度报告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议案获得通过。
公司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详见2019年8月23日的《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二)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议案获得通过。
该事项详细情况详见刊登在2019年8月23日的《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中国东方红卫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暨聘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议案获得通过。
该事项详细情况详见刊登在2019年8月23日的《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中国东方红卫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暨聘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航天天绘科技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议案获得通过。
为保障航天天绘科技有限公司遥感科研楼建设项目顺利实施,中国卫星和航天恒星科技有限公司两方股东以1元注册资本对应1元的价格,同比共增资5000万元,增资完成后,航天天绘科技有限公司注册资本变为10100万元,双方持股比例不变。
(五)关于李向阳先生辞任副总裁暨聘任姜军先生担任公司副总裁的议案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议案获得通过。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及独立董事对姜军先生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该事项详细情况详见刊登在2019年8月23日的《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中国东方红卫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副总裁变更暨聘任副总裁的公告》。
特此公告。
中国东方红卫星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8月23日
证券代码:600118 股票简称:中国卫星 编号:临2019-016
中国东方红卫星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国东方红卫星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卫星或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19年8月21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公司于2019年8月9日以通讯方式发出了会议通知。本次会议应出席的监事五位,实际出席的监事五位。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做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中国卫星2019年半年度报告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议案获得通过。
公司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详见2019年8月23日的《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二)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暨聘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议案获得通过。
该事项详细情况详见刊登在2019年8月23日的《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中国东方红卫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暨聘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中国东方红卫星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9年8月23日
证券代码:600118 股票简称:中国卫星 编号:临2019-017
中国东方红卫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进一步规范中国东方红卫星股份有限公司的公司治理,现拟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最新要求对《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一、原第二十四条公司在下列情况下,可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的规定,收购本公司的股份: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其他公司合并;
(三)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的。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进行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活动。
现修订为:
第二十四条 公司在下列情况下,可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的规定,收购本公司的股份:
(一) 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 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其他公司合并;
(三) 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
(四) 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的。
(五)将股份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
(六)上市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进行收购本公司股份的活动。
二、原第二十五条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可以选择下列方式之一进行:
(一)上证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二)要约方式;
(三)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式。
现修订为:
第二十五条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可以通过公开的集中交易方式,或者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式进行。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四条第(三)项、第(五)项、第(六)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通过公开的集中交易方式进行。
三、原第二十六条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四条第(一)项至第(三)项的原因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股东大会决议。公司依照第二十四条规定收购本公司股份后,属于第(一)项情形的,应当自收购之日起10日内注销;属于第(二)项、第(四)项情形的,应当在6个月内转让或者注销。
公司依照第二十四条第(三)项规定收购的本公司股份,将不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5%;用于收购的资金应当从公司的税后利润中支出;所收购的股份应当1年内转让给职工。
现修订为:
第二十六条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四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的原因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四条第(三)项、第(五)项、第(六)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可以依照本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的授权,经三分之二以上的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
公司依照第二十四条规定收购本公司股份后,属于第(一)项情形的,应当自收购之日起10日内注销;属于第(二)项、第(四)项情形的,应当在6个月内转让或者注销;属于第(三)项、第(五)项、第(六)项情形的,公司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10%,并应当在3年内转让或者注销。
四、原第四十六条本公司召开股东大会的地点为:公司住所或公司指定的其他地点。
股东大会将设置会场,以现场会议形式召开。公司还将提供网络或中国证监会、上证所认可的其他方式为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股东通过上述方式参加股东大会的,视为出席。
现修订为:
第四十六条 本公司召开股东大会的地点为:公司住所或公司指定的其他地点。
股东大会将设置会场,以现场会议形式召开。公司还将提供网络投票的方式为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股东通过上述方式参加股东大会的,视为出席。
发出股东大会通知后,无正当理由,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不得变更。确需变更的,召集人应当在现场会议召开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
五、原第九十八条 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或更换,任期三年。董事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董事在任期届满以前,股东大会不能无故解除其职务。
现修订为:
第九十八条 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或更换,并可在任期届满前由股东大会解除其职务。董事任期三年,董事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六、原第一百一十六条 增加第二款。
公司董事会设立审计委员会,并根据需要设立战略、提名、薪酬与考核、关联交易控制等相关专门委员会。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依照本章程和董事会授权履行职责,提案应当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其中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成员全部由外部董事组成。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的召集人为会计专业人士。董事会负责制定专门委员会工作规程,规范专门委员会的运作。
七、原第一百四十二条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单位担任除董事以外其他职务的人员,不得担任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
现修订为:
第一百四十二条 在公司控股股东单位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其他行政职务的人员,不得担任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
对《公司章程》的上述修改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中国东方红卫星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8月23日
证券代码:600118 证券简称:中国卫星 编号:临2019-018
中国东方红卫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暨聘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
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背景情况
公司自2016年开始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简称:大华)为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并同步聘请其为公司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根据国资委《中央企业财务决算报告管理办法》和《关于加强中央企业财务决算审计工作的通知》规定,各中央企业应严格按照“统一组织、统一标准、统一管理”原则,由企业总部依照有关规定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对企业及各级子企业的年度财务决算进行审计。据此,根据中国航天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要求,公司拟选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简称:致同)为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公司已就更换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大华进行了事先沟通,征得了其理解和支持。公司对大华三年来为公司提供的专业、严谨、负责的审计服务工作以及辛勤的劳动表示由衷感谢!
二、拟聘请的审计机构简介
致同总部设立在北京,并在上海、成都等24个中心城市设立分支机构,现有员工超过5900人,其中具有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者近1100人;在2018年度业务收入前100家会计师事务所中位列第八位。致同已取得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从事H股企业审计资质证书,满足上市公司服务的要求。
三、服务费用
经协商,2019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100万元(含差旅费),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35万元(含差旅费),与公司上一年度审计费用标准相同。
四、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通过与致同的沟通及对致同相关资质进行审查,认为致同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服务的资质要求,能够胜任工作,同意聘请致同为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变更会计师事务所暨聘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核,认为符合公司实际需要,不存在损害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况,同意将此事项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
2019年8月21日,公司独立董事审议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暨聘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并发表了明确的独立意见,认为:聘请致同符合公司管理要求,致同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服务的相关资质,能够完成公司委托的各项工作,同意聘请致同为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特此公告。
中国东方红卫星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8月23日
证券代码:600118 股票简称:中国卫星 编号:临2019-019
中国东方红卫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副总裁变更暨聘任副总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因工作变动原因,中国东方红卫星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副总裁李向阳先生申请辞去公司副总裁职务。
在担任公司副总裁期间,李向阳先生勤勉履职、兢兢业业,为公司宇航制造业务发展做出了卓越贡献。公司董事会对李向阳先生在任期间对公司发展所做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公司总裁提名,公司董事会聘任姜军先生为副总裁,任期至本届董事会聘任高管任期结束为止。
姜军先生简历:
姜军,男,1971年10月出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研究员。历任中国空间技术研究院总体专业技术部热控工程技术研究室副主任,总体部热控工程技术研究室副主任、主任,总体部部长助理,载人航天总体部副部长,研究发展部副部长,现任航天东方红卫星有限公司党委书记、副总经理。
特此公告。
中国东方红卫星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