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重要提示
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本报告期不进行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
■
2.2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3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2.4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未到期及逾期未兑付公司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3.1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2019年上半年,在“六稳”政策和一系列改革举措的提振作用下,中国经济有效抵御了各种下行风险的冲击,总体保持了平稳运行。汽车行业在外部环境趋紧和经济下行,以及受国五切换国六、新能源车补贴退坡等因素影响,上半年国内汽车市场累计销量同比下滑12.4%,整体汽车市场环境面临较大的压力。
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统计数据显示,2019年上半年汽车产销1213.2万辆和1232.3万辆,同比下降13.7%和12.4%。其中乘用车产销997.8万辆和1012.7万辆,同比下降15.8%和14%;商用车产销215.4万辆和219.6万辆,同比下降2.3%和4.1%。行业产销整体下降依然面临较大压力,已连续12个月呈现同比下降。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26,491.52万元,同比下降6.23%;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574.71万元,同比下降71.82%;归属于母公司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3,736.26万元,同比下降75.56%。报告期内,受国内汽车行业产销量总体下滑的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整车运输实现发运量142.35万台,同比下降2.63%,进而导致公司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同比下降。报告期内,公司归母净利润下降主要原因,一方面为公司积极响应国家公路治超政策,加强合规运力布局,采用合规运力经营导致运营成本较上年同期增加,毛利下降;另一方面为公司以融资租赁方式购置合规车辆以及公司融资规模扩大共同导致财务费用较去年同期增长282.71%;最后,公司致力于开发智慧物流系统解决方案,加大智慧物流一体化平台项目研发费用投入,研发费用较去年同期增长2,077.26%。
报告期内,公司多式联运业务共计发运34.39万台,占比24.16%,较去年同期增长33.81%。报告期内,公司持续推动物流网点的全国布局和多式联运基地的建设。
3.2 与上一会计期间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3.3 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3569 证券简称:长久物流 公告编号:2019-【071】
债券代码:113519 债券简称:长久转债
北京长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长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19年8月22日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董事会会议通知及相关文件已于2019年8月12日以书面通知加电话确认的方式通知全体董事。公司董事会现有成员7名,出席会议的董事7名。会议由董事长薄世久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张烨茜女士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张烨茜女士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职务。张烨茜女士辞职后将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公司董事会对张烨茜女士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公司决定由董事会秘书闫超先生暂时兼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同日公告的2019-【073】公告。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同日公告的2019-【074】公告。
3、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着遵循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为最大限度地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利益,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1亿元临时补充公司日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同日公告的2019-【075】公告。
4、审议通过《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
为提高流动资产的使用效率,优化财务结构,减少各类票据管理成本,公司拟与国内资信较好的商业银行开展票据池业务合作。公司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共享累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的票据池额度,开展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同日公告的2019-【076】公告。
5、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同日公告的长久物流2019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特此公告。
北京长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23日
证券代码:603569 证券简称:长久物流 公告编号:2019-【072】
债券代码:113519 债券简称:长久转债
北京长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长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19年8月22日以现场加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监事会会议通知及相关文件已于 2019年8月12日以书面通知加电话确认的方式通知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的监事3人,出席会议的监事3名。会议由李万君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同日公告的2019-【074】公告。
2、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着遵循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为最大限度地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利益,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1亿元临时补充公司日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同日公告的2019-【075】公告。
3、审议通过《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
为提高流动资产的使用效率,优化财务结构,减少各类票据管理成本,公司拟与国内资信较好的商业银行开展票据池业务合作。公司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共享累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的票据池额度,开展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同日公告的2019-【076】公告。
4、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同日公告的长久物流2019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特此公告。
北京长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8月23日
证券代码:603569 证券简称:长久物流 公告编号:2019-【073】
债券代码:113519 债券简称:长久转债
北京长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长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19年8月22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同意张烨茜女士辞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职务,公司董事会对张烨茜女士在担任证券事务代表期间为公司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公司决定由董事会秘书闫超先生暂时兼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截至本公告日,闫超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修订)等规定,其个人简历详见附件。
闫超先生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10-57355999
传真:010-57355800
电子邮箱:cjwl@changjiulogistics.com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霞光里18号佳程广场B座7层
邮政编码:100027
特此公告。
北京长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23日
附:闫超先生简历
闫超先生,男,出生于1984年,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北京工业大学会计学本科学历。闫超先生自2008年10月加入长久物流以来,历任公司财务管理部会计经理、部长及商用车事业部总经理助理兼业务支持部部长、财务中心财务副总监。2018年8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证券代码:603569 证券简称:长久物流 公告编号:2019-【074】
债券代码:113519 债券简称:长久转债
北京长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金额及到位时间
1.IPO募集资金金额及到位时间
2016年6月20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北京长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1333号)文核准,本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001万股,每股面值1元,实际发行价格每股15.43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17,354,3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33,717,100.00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83,637,200.00元。上述资金已于2016年8月4日全部到位,并业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6年8月4日XYZH/2016BJA20645号报告审验。
2.可转债募集资金金额及到位时间
2018年6月13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北京长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876号)文核准,本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7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为700,000,000.00元,扣除承销费人民币9,010,000.00元(含税)后,本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实际收到的募集资金为人民币690,990,000.00元。上述资金已于2018年11月13日全部到位,并业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8年11月13日XYZH/2018BJA40772号报告审验。
上述到位募集资金691,500,000.00元(实际收到的募集资金加上承销费中不能从募集资金直接扣除的税款部分510,000.00元),减除保荐费、律师费、债券发行登记费、法定信息披露费、公证费和验资费用等与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2,569,811.32元(不含税)后,本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688,930,188.68元。
(二)募集资金本年度使用金额及期末余额
1.IPO募集资金本年度使用金额及期末余额
公司募集资金净额583,637,200.00元,使用427,699,957.17元(含置换先期投入项目金额)。截止2019年06月30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8,386,413.53元。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
募集资金到位后募集资金项目使用募集资金427,699,957.17元,包括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136,837,500.00元。
截止2019年06月30日,募集资金账户实际存放余额8,386,413.53元,尚未使用募集资金余额168,386,413.53元,差额160,000,000.00元系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100,000,000.00元、购买保本理财资金60,000,000.00元。
2.可转债募集资金本年度使用金额及期末余额
本公司本次可转债募集资金净额688,930,188.68元,已使用209,453,988.04元(含置换先期投入项目金额)。截止2019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4,652,829.42元。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
募集资金到位后募集资金项目使用募集资金209,453,988.04元,包括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131,394,200.00元。
截止2019年6月30日,募集资金账户实际存放余额4,652,829.42元,尚未使用募集资金余额488,652,829.42元,差额484,000,000.00元系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理财资金。
二、募集资金存放与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1.IPO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1)《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制定和执行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使其充分发挥效用,确保募集资金项目尽快达产达效,最大限度地保障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本公司制订了《北京长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募集资金存放于董事会设立的专项账户(以下简称“募集资金专户”)集中管理。
根据本公司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进行项目投资时,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募集资金使用部门根据公司各项规定履行审批程序后,方可使用募集资金;凡超过董事会授权范围的,应报公司董事会审批,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应经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使用募集资金。
募集资金涉及项目的使用,按照募投项目计划进度实施,保证各项工作能按计划完成,相关项目管理部门应定期向公司董事会秘书提供具体的工作进度和计划。
本公司财务总监负责募集资金的日常管理,包括专用账户的开立及管理,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和台账管理;董事会秘书负责募集资金管理、使用及变更有关法律程序和信息披露。
(2)监管协议签署情况
2016年8月,本公司、保荐机构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信证券或保荐机构)分别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珠海路支行(简称交行珠海路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顺义支行(简称交行顺义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崇文门支行(简称招行崇文门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按照协议的约定,本公司在商业银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仅用于本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保荐机构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或其他工作人员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同时检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2017年11月,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吉林省长久联合物流有限公司、安信证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珠海路支行(简称交行珠海路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按照协议的约定,本公司在商业银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仅用于本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保荐机构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或其他工作人员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同时检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2.可转债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1)《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制定和执行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使其充分发挥效用,确保募集资金项目尽快达产达效,最大限度地保障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本公司制订了《北京长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募集资金存放于董事会设立的专项账户(以下简称“募集资金专户”)集中管理。
根据本公司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进行项目投资时,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募集资金使用部门根据公司各项规定履行审批程序后,方可使用募集资金;凡超过董事会授权范围的,应报本公司董事会审批,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应经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使用募集资金。
募集资金涉及项目的使用,按照募投项目计划进度实施,保证各项工作能按计划完成,相关项目管理部门应定期向公司董事会秘书提供具体的工作进度和计划。
本公司财务总监负责募集资金的日常管理,包括专用账户的开立及管理,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和台账管理;董事会秘书负责募集资金管理、使用及变更有关法律程序和信息披露。
(2)监管协议签署情况
2018年11月,本公司、保荐机构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信证券或保荐机构)分别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简称民生银行北京分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简称宁波银行北京分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珠海路支行(简称交行珠海路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按照协议的约定,本公司在商业银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仅用于本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保荐机构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或其他工作人员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同时检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2018年11月,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中江海物流有限公司、安信证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顺义支行(简称交行顺义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按照协议的约定,本公司在商业银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仅用于本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保荐机构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或其他工作人员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同时检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1.IPO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公司董事会为本次募集资金批准开立了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珠海路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顺义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崇文门支行6个专项账户,包括初始募集资金账户5个和变更项目设立账户1个。截至2019年06月30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余额为8,386,413.53元,账户具体情况如下:
■
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崇文门支行(账号:411902003610707)和交通银行北京顺义支行(账号:110061162018800009728)因投资项目变更,于2017年11月17日销户。
2.可转债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公司董事会为本次募集资金批准开立了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西大望路支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珠海路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顺义支行4个专项账户。截止2019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实际余额为4,652,829.42元,账户具体情况如下:
■
注:交行珠海路支行(账号:221000650011018000215)因存放的募集资金已按规定使用完毕,于2019年4月23日销户。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2019年半年度公司IPO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件1。
2019年半年度公司可转债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件2。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未发生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特此公告。
北京长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23日
附件1:
单位:元
■
附件2: 单位:元
■
股票代码:603569 股票简称:长久物流 公告编号:2019-【075】
债券代码:113519 债券简称:长久转债
北京长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使用IPO募集资金1亿元临时补充公司日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
●本次使用IPO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期限:不超过12个月(自公司董事会决议之日起计算)。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监事会、保荐机构、独立董事于2019年8月22日发表同意意见。
一、IPO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募集资金基本情况概述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北京长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1333号)核准,北京长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4,001万股。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15.43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17,354,3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33,717,100.00元后,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83,637,200.00元。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16年8月4日出具了 XYZH/2016BJA20645号《验资报告》,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存放于经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户内。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2、前次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2016年8月22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1亿元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截至2017年8月18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1亿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公司于2017年8月25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1亿元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截至2018年8月23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1亿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公司于2018年8月27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1亿元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截至2019年8月20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1亿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具体内容详见2019年8月21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的《关于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到期归还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70号)。
二、IPO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截至2019年8月21日,本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元)
■
备注:拟用募集资金金额高于本次募集资金净额系包含注销的专户之前产生的银行存款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公司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加理财收益并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为12,449,170.70元。另外,本账户余额中不包含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资金60,000,000.00元。
三、本次使用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着遵循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为最大限度地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利益,2019年8月22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1亿元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到期后,公司将及时归还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规范使用该部分资金。
四、本次使用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维护投资者和公司的利益。
五、专项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需求、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募集资金1亿元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并仅在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中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决议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获得更多的投资回报。我们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1亿元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2、监事会意见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没有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实施计划及建设进度,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3、保荐机构意见
(1)公司本次使用1亿元的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以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明确同意意见,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本次使用1亿元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公司本次使用1亿元的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本次补充流动资金仅在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中使用,不通过直接或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前十二个月不存在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行为,并承诺在使用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不对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本次使用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中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安信证券作为长久物流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将持续关注长久物流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督促公司履行相关决策程序,确保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决策程序合法合规。
(3)本次使用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减少财务费用支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全体股东利益。本保荐机构对长久物流本次使用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保荐机构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北京长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长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23日
股票代码:603569 股票简称:长久物流 公告编号:2019-【076】
债券代码:113519 债券简称:长久转债
北京长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北京长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8月22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根据实际经营发展及融资需要,在累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的限额内与国内资信较好的商业银行开展票据池业务,此业务期限不超过12个月。
●本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后,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为提高流动资产的使用效率,优化财务结构,减少各类票据管理成本,北京长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与国内资信较好的商业银行开展票据池业务合作。2018年8月27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公司与民生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了票据池业务,业务开展良好,未发生超过授权额度的情况。因12个月的授权期限已满,故申请再次开展票据池业务,本次具体业务内容如下:
一、票据池业务情况概述
(一)业务介绍
票据池业务是指协议金融机构为满足企业对所持有的商业汇票进行统一管理、统筹使用的需求,向企业提供的集票据托管和托收、票据质押池融资、票据贴现、票据代理查询、业务统计等功能于一体的票据综合管理服务。
(二)业务实施主体
公司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
(三)协议金融机构
拟开展票据池业务的协议金融机构为国内资信较好的商业银行,具体合作银行由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根据商业银行业务范围、资质情况、票据池服务能力等综合因素进行选择。
(四)实施期限
上述票据池业务的开展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五)实施额度
公司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共享累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的票据池额度,即用于与所有合作银行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质押、抵押的票据合计余额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具体每笔发生额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和子公司的经营需要确定。
二、开展票据池业务的目的
公司开展票据池业务主要基于以下几方面考虑:
(一)公司在经营过程中收到票据后,可以通过票据池业务将应收票据统一存入协议金融机构进行集中管理,由金融机构代为办理保管、托收等业务,可以减少公司对各类有价票据的管理成本。
(二)公司可以利用票据池尚未到期的存量有价票据资产作质押,开具不超过质押金额的银行承兑汇票等有价票据,用于支付承运商运费等经营发生的款项,有利于减少货币资金占用,提高流动资产的使用效率,实现股东权益的最大化。
(三)开展票据池业务,可以将公司的应收票据和待开应付票据统筹管理,优化财务结构,提高资金利用率,实现票据的信息化管理。
三、票据池业务的风险与控制措施
公司开展票据池业务,需在合作银行开立票据池质押融资业务专项保证金账户,作为票据池项下质押票据到期托收回款的入账账户。应收票据和应付票据的到期日期不一致的情况会导致托收资金进入公司合作银行申请开具商业汇票的保证金账户,对公司资金的流动性有一定影响。
风险控制措施:公司可以通过用新收票据入池置换保证金方式解除这一影响,资金流动性风险可控。
四、授权和组织实施
(一)在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二)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票据池业务,及时分析和跟踪票据池业务进展情况。负责在出现任何不利情况,及时采取措施,控制风险,并第一时间向董事长报告;
(三)公司审计部门负责对票据池业务开展情况进行审计和监督;
(四)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票据池业务的开展进行监督与检查。
五、独立董事和监事会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公司开展票据池业务,可以实现公司票据的集中统筹管理,全面盘活票据资产,减少公司资金占用,优化财务结构,提高流动资产的使用效率。该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决策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共享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的票据池额度,即用于与合作银行开展票据池业务质押的票据累计总额不超过6亿元人民币。
2、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开展票据池业务,能够提高公司票据资产的
使用效率和收益,减少资金占用,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与合作银行开展累计总额不超过6亿元的票据池业务。
六、备查文件目录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长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8月23日
股票代码:603569 股票简称:长久物流 公告编号:2019-【078】
债券代码:113519 债券简称:长久转债
北京长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长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原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因与《上海证券报》签订的信息披露服务协议到期,即日起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变更为《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公司所有公开披露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报刊、网站刊登的正式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对《上海证券报》以往提供的优质服务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北京长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