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国家医保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的通知》【医保发〔2019〕46号】(以下简称《国家医保目录》),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桐君堂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桐君堂”)的产品新纳入《国家医保目录》等相关变化情况如下:
一、新纳入国家医保目录药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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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新纳入国家医保目录的产品不是公司独家品种,也不是公司目前的主要产品。
二、除上述新纳入国家医保目录的药品外,公司尚有部分药品涉及本次国家医保分类变化,具体情况如下:
1、双黄连口服液:医保类别由原先的乙类调整为甲类;
2、中药饮片:本次目录中明确了基金予以支付的中药品种892个,并对不得纳入基金支付范围的中药饮片品种进行了调整。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主要产品双黄连口服液的医保类别由原先的乙类调整为甲类、桐君堂目前生产经营的大多数中药饮片品种在本次基金予以支付的中药品种之内,这对公司今后的产品销售及长远发展都将产生积极作用,但短期不会对公司的业绩产生重大影响。上述产品一年又一期的收入和毛利情况如下: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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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新进入国家医保目录的产品近期未销售,短期内对公司销售收入也不构成重大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