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18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19年08月22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上接A17版)

  3)投资者在认购时不能使用招商基金管理公司的开放式基金账户,而需使用深圳证券交易所A股账户卡或证券投资基金账户卡;

  4)为了保证客户资金及时准确入账,建议投资者将加盖银行业务章的转账汇款回单复印件传真至我公司客户服务部直销柜台:(0755)83196360、83199266;

  5)投资者若未按上述规定划付款项,造成认购无效的,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及直销网点清算账户的开户银行不承担任何责任。

  (二)发售代理机构

  1、业务办理时间:2019年8月26日至2019年10月25日,具体业务办理时间以各发售代理机构的规定为准。

  2、认购手续:

  (1)开立深圳A股账户或证券投资基金账户。

  (2)按发售代理机构的规定,在认购前向资金账户中存入足够的认购资金。

  (3)投资者可通过填写认购委托单,同时填写委托该发售代理机构代为办理网下现金认购的委托申请书。

  具体认购手续以各发售代理机构的规定为准。

  六、网下股票认购的程序

  (一)直销机构

  1、业务办理时间:2019年8月26日至2019年10月25日上午9:30-11:30 和下午1:00-3:00(周六、周日、节假日不受理申请)。

  2、办理网下股票认购时须提交如下资料:

  (1)个人投资者提供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2)机构投资者提供企业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提供民政部门或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登记证书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业务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军人证或护照);

  (3)深圳证券交易所A股账户卡或证券投资基金账户卡(原件和复印件);

  (4)盖银行受理章的汇款凭证回单原件及复印件;

  (5)填写《招商旗下基金(ETF)网下现金认购申请表》(一式两份(原件));

  (6)《招商旗下基金(ETF)网下认购业务授权委托书》;

  (7)《ETF基金网下认购客户信息登记表》;

  (8)《ETF基金网下认购投资者风险识别能力和承受能力调查问卷/信息收集表》;

  (9)本公司直销柜台要求提供的其他有关材料。

  投资者通过直销机构参与本基金网下股票认购的,不收取认购费。

  (二)发售代理机构

  1、业务办理时间:2019年8月26日至2019年10月25日,具体业务办理时间以各发售代理机构的规定为准。

  2、认购手续:

  (1)开立深圳证券交易所A股账户;

  (2)在A股账户中具备足够的符合要求的标的指数成份股或备选成份股;

  (3)投资者填写认购委托单。申报一经确认,认购股票即被冻结。

  具体认购程序以发售代理机构的规定为准。

  (三)特别提示:投资者应根据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进行股票认购,并及时履行因股票认购导致的股份减持所涉及的信息披露等义务。

  七、清算与交割

  (一)本基金权益由登记结构在发售结束后完成过户登记。

  (二)募集期间现金认购资金全部存入本基金募集专户,投资者现金认购款项在基金合同生效前产生的利息归投资者所有,在本基金募集结束后,折算为基金份额计入投资者的账户,具体份额数以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投资者的认购股票自认购日至登记机构进行股票过户日的冻结期间所产生的权益归投资者所有。

  八、基金的验资与基金合同生效

  (一)基金备案的条件

  本基金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3个月内,在基金募集份额总额不少于2亿份,基金募集金额(含网下股票认购所募集的股票市值)不少于2亿元人民币且基金认购人数不少于200人的条件下,基金募集期届满或基金管理人依据法律法规及招募说明书可以决定停止基金发售,并在10日内聘请法定验资机构验资,自收到验资报告之日起10日内,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基金募集达到基金备案条件的,自基金管理人办理完毕基金备案手续并取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之日起,基金合同生效;否则基金合同不生效。基金管理人在收到中国证监会确认文件的次日对基金合同生效事宜予以公告。基金管理人应将基金募集期间募集的资金存入专门账户,网下股票认购募集的股票由发售代理机构予以冻结,在基金募集行为结束前,任何人不得动用。

  (二)基金合同不能生效时募集资金及股票的处理方式

  如果募集期限届满,未满足基金备案条件,基金管理人应当承担下列责任:

  1、以其固有财产承担因募集行为而产生的债务和费用。

  2、在基金募集期限届满后30日内返还投资人已缴纳的款项,并加计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对于基金募集期间网下股票认购所募集的股票,发售代理机构应予以解冻,基金管理人不承担相关股票冻结期间交易价格波动的责任。登记机构及发售代理机构将协助基金管理人完成相关资金和证券的退还工作。

  3、如基金募集失败,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发售代理机构不得请求报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发售代理机构为基金募集支付之一切费用应由各方各自承担。

  九、本次发售当事人或中介机构

  (一)基金管理人

  名称: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

  设立日期:2002年12月27日

  注册资本:人民币13.1亿元

  法定代表人:李浩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

  电话:(0755)83199596

  传真:(0755)83076974

  联系人:赖思斯

  (二)基金托管人

  名称: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银城中路188号

  法定代表人:彭纯

  成立时间:1987年3月30日

  批准设立机关和批准设立文号:国务院国发(1986)字第81 号文和中国人民银行银发[1987]40号文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742.63亿元人民币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三)销售机构

  1、网下现金认购和网下股票认购的直销机构

  直销机构: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招商基金机构业务部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1号院3号楼1801

  电话:(010)56937404

  联系人:贾晓航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088号上海招商银行大厦南塔15楼

  电话:(021)38577388

  联系人:胡祖望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23楼

  电话:(0755)83190401

  联系人:任虹虹

  招商基金直销交易服务联系方式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6019号金润大厦11层招商基金客户服务部直销柜台

  电话:(0755)83196359 83196358

  传真:(0755)83196360

  备用传真:(0755)83199266

  联系人:冯敏

  2、网下现金认购和网下股票认购的发售代理机构

  (1)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武汉市新华路特8号长江证券大厦

  办公地址:武汉市新华路特8号长江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杨泽柱

  电话:(027)65799999

  传真:(027)85481900

  联系人:奚博宇

  客服电话:95579或4008-888-999

  (2)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号国华投资大厦9层10层

  法定代表人:常喆

  电话:010-84183333

  传真:010-84183311

  联系人:黄静

  客服电话:400-818-8118

  网址:www.guodu.com

  (3)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内大街188号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电话:4008888108

  传真:(010)65182261

  联系人:权唐

  客服电话:4008888108

  网址:www.csc108.com

  (4)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61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68号上海银行大厦29楼

  法定代表人:杨德红

  电话:021-38676666

  传真:021-38670666

  联系人:芮敏祺

  客服电话:95521

  网址:www.gtja.com

  (5)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号安联大厦35层、28层A02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2008号中国凤凰大厦1栋9层

  法定代表人:牛冠兴

  电话:0755-82558323

  传真:0755-82558355

  联系人:刘志斌

  客服电话:4008001001

  网址:www.essence.com.cn

  (6)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福州市湖东路26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民生路1199弄证大五道口广场1号楼22层

  法定代表人:兰荣

  电话:(021)38565785

  传真:(021)38565955

  联系人:谢高得

  客服电话:95562

  网址:www.xyzq.com.cn

  (7)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淮海中路9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广东路689号

  法定代表人:王开国

  电话:021-23219000

  传真:021-23219100

  联系人:金芸、李笑鸣

  客服电话:95553

  网址:www.htsec.com

  (8)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原齐鲁证券)

  注册地址:山东省济南市经七路

  法定代表人:李玮

  电话:0531-68889155

  传真:0531-68889752

  联系人:吴阳

  客服电话:95538

  网址:www.zts.com.cn

  (9)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与福中路交界处荣超商务中心A栋第18层-21层及第04层01.02.03.05.11.12.13.15.16.18.19.20.21.22.23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6003号荣超商务中心A栋第04、18层至21层

  法定代表人:龙增来

  联系人:刘毅

  电话:0755-82023442

  传真:0755-82026539

  网址:www.china-invs.cn

  客服电话:400 600 8008,95532

  (10)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35号国企大厦C座5层

  法定代表人:陈有安

  电话:010-83574507

  传真:010-66568990

  联系人:辛国政

  客服电话:4008-888-888

  网址:www.chinastock.com.cn

  (11)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48号中信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王东明

  电话:010-60838696

  传真:010-60833739

  联系人:顾凌

  客服电话:95558

  网址:www.cs.ecitic.com

  (12)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原中信万通证券)

  注册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222号青岛国际金融广场1号楼20层

  办公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222号青岛国际金融广场1号楼第20层

  法定代表人:杨宝林

  电话:(0532)85022326

  传真:(0532)85022605

  联系人:吴忠超

  客服电话:95548

  网址:www.citicssd.com

  (13)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法定代表人:薛峰

  电话:(021)22169999

  传真:(021)22169134

  联系人:刘晨

  客户服务热线: 95525

  网址:www.ebscn.com

  3、网上现金认购的发售代理机构

  投资者可直接通过以下具有基金销售业务资格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会员资格的证券公司办理网上现金认购业务(排序不分先后):

  爱建证券、安信证券、渤海证券、财达证券、财富证券、财富里昂、财通证券、长城证券、长江证券、网信证券、川财证券、大通证券、大同证券、德邦证券、第一创业、东北证券、东方证券、东海证券、东莞证券、东吴证券、东兴证券、高华证券、方正证券、光大证券、广发证券、广州证券、国都证券、国海证券、国金证券、国开证券、国联证券、国盛证券、国泰君安、国信证券、国元证券、海通证券、恒泰长财、恒泰证券、红塔证券、申万宏源西部证券、宏信证券、华安证券、华宝证券、华创证券、华福证券、华林证券、华龙证券、华融证券、华泰联合、华泰证券、华西证券、华鑫证券、江海证券、金元证券、开源证券、联储证券、联讯证券、民生证券、民族证券、南京证券、平安证券、中泰证券、国融证券、瑞银证券、山西证券、上海证券、申万宏源证券、世纪证券、首创证券、太平洋证券、天风证券、九州证券、万和证券、万联证券、西部证券、西藏东方财富证券、西南证券、长城国瑞、湘财证券、新时代证券、信达证券、兴业证券、银河证券、银泰证券、英大证券、招商证券、浙商证券、中航证券、中金公司、中山证券、中投证券、中天证券、中信建投、中信浙江、中信山东、中信证券、中银证券、中邮证券、中原证券。

  本基金募集期结束前获得基金销售业务资格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会员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开放式基金销售系统办理本基金的网上现金认购业务。 如深圳证券交易所更新具有基金销售业务资格的会员单位名单,则以相关机构的最新公告为准。

  4、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代理发售本基金,并及时公告。

  (四)基金份额登记机构

  名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17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17号

  法定代表人:周明

  联系电话:(010)59378888

  传真:(010)59378907

  联系人:朱立元

  (五)律师事务所和经办律师

  名称:上海源泰律师事务所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256号华夏银行大厦14楼

  负责人:廖海

  电话:(021)51150298

  传真:(021)51150398

  经办律师:刘佳、张雯倩

  联系人:刘佳

  (六)会计师事务所和经办注册会计师

  名称: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上海市延安东路222号外滩中心30楼

  执行事务合伙人:曾顺福

  电话:021-6141 8888

  传真:021-6335 0177

  经办注册会计师:汪芳、侯雯

  联系人:汪芳

  十、网下股票认购清单

  本基金募集期间,网下股票认购名单如下表所示。已公告的将被调出深证100指数(价格)的成份股不得用于认购本基金。基金管理人可根据网下股票认购日前3个月个股的交易量、价格波动及其他异常情况,决定是否对个股认购规模进行限制,并在网下股票认购日前3个工作日公告限制认购规模的个股名单。对于在网下股票认购期间价格波动异常或认购申报数量异常的个股,基金管理人可不经公告,全部或部分拒绝该股票的认购申报。

  网下股票认购名单

  ■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8月22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