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否
2019年公司坚持战略引领,继续深化改革,发挥全产业链优势,跨越发展,努力承担钨产业转型升级创新者的使命,全力开启打造具有全球竞争力的世界一流钨产业集团新征程。
2019年上半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0.46亿元,同比2018年上半年增长3.38%;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7365.59万元,同比下降3.6%。
2、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一是本公司自2019年1月1日起首次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采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财会[2017]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财会[2017]9号)以及《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14号)相关规定,对于施行日尚未终止确认的金融工具,之前的确认和计量与修订后的准则要求不一致的,应当追溯调整。涉及前期比较财务报表数据与修订后的准则要求不一致的,无需调整。此次会计政策变更对本公司无影响。
二是本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对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一般企业(非金融企业)2019年度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公司对该项会计政策变更采用追溯调整法。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HPTec GmbH股权。
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八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000657 证券简称:中钨高新 公告编号:2019-67
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19年8月15日在江西省南昌市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8月5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其中亲自出席会议6人,董事杜维吾委托董事李仲泽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公司部分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李仲泽主持。经与会董事审议,会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重点提示: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公告编号:2019-68;《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公告编号:2019-69。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制度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合同及付款审批权限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内部控制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九年八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