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被担保人名称:陕西步长高新制药有限公司
●是否有反担保:无
●对外担保逾期累计数量:本次担保金额为人民币2,000万元。截至本次担保前,公司为陕西步长高新制药有限公司提供担保额为人民币0元。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20,827.65万元(不含本次担保),不存在对外担保逾期的情形。
一、 担保情况概述
山东步长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陕西步长高新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步长高新”)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以下简称“北京银行”)签订《综合授信合同》,向北京银行借款人民币2,000万元,并由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本次担保属于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范围。
二、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陕西步长高新制药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0年11月30日
法定代表人:赵菁
注册资本:贰仟万元人民币
住所: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新型工业园西部大道70号
经营范围:片剂、颗粒剂、胶囊剂、洗剂、熨剂的生产、销售;普通货物运输(危险物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截止2018年12月31日,总资产81,572,156.46元,负债总额40,392,989.72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0.00元、流动负债40,392,989.72元,净资产41,179,166.74元,2018年度实现营业收入63,299,235.72元,净利润1,647,975.58元,资产负债率为49.52%。(上述数据经审计)
截止2019年3月31日,总资产83,899,174.71元,负债总额41,699,923.36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0.00元、流动负债41,699,923.36元,净资产42,199,251.35元,2019年1-3月实现营业收入16,441,089.97元,净利润1,020,084.61元,资产负债率为49.70%。(上述数据未经审计)
三、 担保主要内容
公司为步长高新与北京银行形成的人民币2,000万元债务提供保证担保。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保证期间:自《综合授信合同》下被担保债务的履行期届满(含约定期限届满以及依照约定或法律法规的规定提前到期)之日起两年。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年度)会议及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19年度预计新增融资额度及担保额度的议案》。本次担保属于前述授权额度范围,风险可控,公平对等,不会损害公司利益。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人民币119,000万元,占公司2018年经审计净资产的8.66%。截止目前,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特此公告。
山东步长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