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122 证券简称:西部超导 公告编号:2019-001
西部超导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近日,西部超导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收到职工代表监事闫果先生提交的辞职报告。闫果先生因工作调整原因辞去公司职工代表监事职务。
公司于2019年8月14日召开第二届第七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许东东先生(简历见附件)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任期与本届监事会任期相同。
特此公告。
西部超导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8月16日
许东东简历:
许东东,1983年出生,会计硕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09年加入公司,历任财务部会计、审计部助理,现任公司证券法律部部长、证券事务代表。获西安市科学技术三等奖一项、陕西省科学技术二等奖一项。
证券代码:688122 证券简称:西部超导 公告编号:2019-002
西部超导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更换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近日,西部超导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公司副总经理、核心技术人员李建峰先生提交的辞职报告。李建峰先生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辞职后不在公司担任其他任何职务。
公司于2019年8月1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更换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同意聘任公司核心技术人员闫果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相同(简历见附件)。
独立董事对上述更换高管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闫果先生的提名、表决及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闫果先生具备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条件和履职能力,未发现其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应规定;同意公司董事会聘任闫果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特此公告。
西部超导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16日
闫果先生简历如下:
闫果先生,1974年出生,工学博士,教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现任公司副总工程师。闫果先生还担任中国材料研究学会第七届理事会理事、国家超导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是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获得者。闫果先生长期从事实用化超导材料制备技术、超导电性和微观结构研究工作,研制出国际先进水平的高性能MgB2、NbTi和Nb3Al超导线材并实现在新型制冷机直冷磁共振成像仪和加速器中的批量应用,开发出超导磁体绕制、固化等核心技术,实现超导磁体在电子级单晶硅制造、高电压等级限流器、高功率微波管等领域应用。闫果先生曾获陕西省科技技术奖一等奖2项,中国有色金属工业科学技术奖一等奖2项,在国内外学术刊物发表研究论文80余篇,获得授权发明专利30余项。
证券代码:688122 证券简称:西部超导 公告编号:2019-003
西部超导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西部超导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19年8月14日在公司一楼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9年8月7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程志堂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6人,实际出席监事6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法律法规、《西部超导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及《西部超导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做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5亿元(包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低风险保本型产品,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004)。
表决结果:赞成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提供合计不超过5000万元的保证担保,内容包括流动资金贷款、承兑汇票、保函等品种,担保有效期自担保实际发生起一年。其中:为西安聚能高温合金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3000万元的保证担保、为西安聚能超导磁体科技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1000万元的保证担保、为西安聚能装备技术科技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1000万元的保证担保。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公告》( 公告编号:2019-005)。
表决结果:赞成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西部超导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8月16日
证券代码:688122 证券简称:西部超导 公告编号:2019-004
西部超导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2019年8月14日西部超导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5亿元(包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定期存款、协议存款或结构性存款等保本型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该项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19年7月1日出具的《关于同意西部超导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169号),公司于2019年7月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420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15.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63,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59,878,507.82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03,121,492.18元。截至2019年7月17日,上述募集资金的划转已经全部完成,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众环验字[2019]170004号”《验资报告》。
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了专户存储,专款专用。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具体情况详见西部超导于2019年7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暨2019年半年度财务报表》。
二、本次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前提下,公司将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资金效益,实现公司资金的保值增值,为公司和股东获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二)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定期存款、协议存款或结构性存款等,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三)投资额度及期限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上述额度是指现金管理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45,000万元。公司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四)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低风险银行保本理财产品或低风险保本证券公司收益凭证等相关事宜,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公司使用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优先用于补足募投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分,以及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并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管理和使用。
三、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方案
本次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5,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方案情况具体如下(后续可能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适当调整):
■
公司与上述受托方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19年4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相关要求披露现金管理的情况。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保本型产品,是在确保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建设,亦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
五、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选择低风险投资品种的现金管理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产品不得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
2、应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单位所发行的产品,且产品发行主体需提供保本承诺。公司财务部将跟踪闲置募集资金所投资产品的投向、项目进展和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可能影响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安全性风险。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必须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督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监事会意见
2019年8月14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发表意见如下: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5亿元(包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低风险保本型产品,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保本型产品,是在确保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建设。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的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4.5亿元进行现金管理。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西部超导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并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西部超导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督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西部超导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西部超导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保障募投项目正常进度的情况下实施的,不会影响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西部超导使用部分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中信建投证券对西部超导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七、上网公告附件
(一)西部超导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董事意见;
(二)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西部超导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之专项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西部超导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16日
证券代码:688122 证券简称:西部超导 公告编号:2019-005
西部超导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控股子公司西安聚能高温合金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西安聚能超导磁体科技有限公司、西安聚能装备技术科技有限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为西安聚能高温合金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3000万元的保证担保,为西安聚能超导磁体科技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1000万元的保证担保,为西安聚能装备技术科技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1000万元的保证担保,合计不超过5000万元。
●本次担保没有反担保。
●对外担保不存在逾期情况。
●本次担保经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19年8月14日西部超导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为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提供合计不超过5000万元的保证担保,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承兑汇票、保函等品种,担保有效期自担保实际发生起一年。其中:为西安聚能高温合金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3000万元的保证担保、为西安聚能超导磁体科技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1000万元的保证担保、为西安聚能装备技术科技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1000万元的保证担保。
公司董事会授权总经理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办理上述事宜,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提供合计不超过5000万元的保证担保,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承兑汇票、保函等品种,担保有效期自担保实际发生起一年。其中:为西安聚能高温合金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3000万元的保证担保、为西安聚能超导磁体科技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1000万元的保证担保、为西安聚能装备技术科技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1000万元的保证担保。公司将根据实际需求,公司董事会授权总经理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办理上述事宜,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四、担保的原因及必要性
本次担保为满足子公司日常经营的需要,有利于支持其良性发展,被担保方财务状况稳定,资信情况良好,财务风险可控,具备偿债能力,同时公司对控股公司有充分的控制权,上市公司认为子公司需要增加流动资金的同时丰富银行承兑等融资方式,公司对其担保风险较小,不会对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产生影响。本次担保对上市公司整体发展有利,为此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超出持股比例担保。
被担保人除上市公司外,其余股东中:国资股东对外担保需履行严格的审批程序;自然人股东均为公司员工,资产有限为此事项提供担保有困难;外资股东在境内没有实际可操作资产。基于业务实际操作便利,同时考虑到上述少数股东无明显提供担保的必要性,因此本次担保由公司提供超出比例担保,其他少数股东没有按比例提供担保。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全体独立董事认为:本次担保,目的是满足其业务发展需要,上述控股子公司财务状况良好,具备偿债能力。本次担保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同意该担保事项。
六、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公司的高端装备用特种钛合金材料产业化项目于2015年11月获批国家第三批专项建设基金投资6,500万元,该项基金投入方式为国有股东委托贷款,即国开发展基金有限公司向控股股东西北有色金属研究院提供该笔贷款,贷款的实际使用人、利息承担方及本金返还义务人实际均为公司。公司以部分自有土地及房屋建筑物为该股东委托贷款进行抵押担保。因此,公司形式上为西北院的借款提供了担保,上述数额分别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及总资产的比例为3.28%和1.63%。
除上述事项外,公司不存在其他对外担保和逾期担保事项。
七、上网公告附件
(一)经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独立董事意见
(二)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和最近一期的财务报表
特此公告。
西部超导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