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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8月16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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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双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异议;所有董事均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

  ■

  ■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否

  2019年上半年,在国家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政策背景下,整个医药产业链优胜劣汰的竞争格局加大,产业规模集中加快。在药品集中带量采购以及一致性评价等政策背景下,将会给整个医药行业新的挑战。对公司来说既是发展的机会,同时也是对公司经营的极大挑战,公司重点加强人力成本控制、管理制度落实、不断提升经营班子的管理能力。

  报告期内,公司的注射用比伐芦定获得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签发的“注射用比伐芦定”《药品注册批件》,公司的注射用比伐芦定在美国发起专利挑战并且成功。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77,804,707.70元,同比增加0.60%,实现净利润-14,560,548.35元。

  1、研发方面及技术平台

  报告期内,公司研发投入1,873.51元,占营业收入的10.54%。经过多年的艰苦努力,已建成具有国际研发注册和专利挑战能力、集多肽原料药与制剂仿制药开发为一体、研发技术队伍梯队较为完整的研发体系。在高水平引路人的带领、研发团队不懈努力和生产质量等各部门的紧密配合下,报告期内,在研项目稳步推进,2019年1月获得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签发的“注射用比伐芦定”《药品注册批件》,并已提交了一致性评价申请;公司对注射用比伐芦定在美国专利挑战成功,并向FDA递交了正式批准申请;注射用胸腺法新一致性评价申请已于2018年上半年递交;生长抑素原料药工艺优化已完成,注射用生长抑素的一致性评价研发已在进行中;注射用泮托拉唑钠已基本完成一致性评价研究。

  2、生产方面

  坚持以质量为本,持续加强药品生产质量管理,保证质量体系的有效运行,报告期内公司继续保持无安全事故、无生产事故,2019年5月,公司获得海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发的原料药比伐芦定《药品GMP证书》。

  3、环保方面

  报告期内,公司不断完善并严格执行环境保护制度,进一步加大环境保护工作力度,增加环保投入,严格执行排污许可证要求。公司进一步对污水处理工艺进行技术改造和工艺调优,加强污水排放水质在线监控设施的管理和维护,确保水质数据与海口市环境保护监察平台正常联网。对废气排放管理、危险废物处置、噪声治理等均规范化管理,确保环保全面达标。

  2、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财政部于 2017 年颁布了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财会[2017]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财会[2017]9号)、《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14号)要求自2019年1月1日起在境内上市公司执行。公司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对2019年1月1日财务报表项目列报影响如下:

  ■

  财政部于2019年4月30日发布《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 (财会【2019】6号),公司根据财会【2019】6号规定的财务报表格式编制2019年中期财务报表,对2018年财务报表项目列报影响如下:

  ■

  对2018年上半年财务报表列表影响如下:

  ■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证券代码:002693            证券简称:双成药业    公告编号:2019-047

  海南双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海南双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8月2日以书面送达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并于2019年8月14日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5人,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5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王成栋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19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海南双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于2019年8月16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摘要同时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二)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详情请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终止执行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由于客观条件限制,经双方协商一致,铨福发展与维乐药业决定终止关于滔罗特的《总经销协议书》。终止上述协议是公司通过充分考虑自身资源及客观条件之后审慎做出。参与双方约定新的总经销商接收维乐药业现有全部库存药品,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及利润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坏公司及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也不影响公司未来的发展规划。公司将继续利用各种资源和优势,推动公司持续健康发展,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力。

  详情请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全资子公司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终止执行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海南双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海南双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14日

  证券代码:002693          证券简称:双成药业    公告编号:2019-048

  海南双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海南双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8月2日以书面送达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并于2019年8月14日以现场和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出席会议监事3人。董事会秘书于晓风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红雨女士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19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海南双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二)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备查文件

  1、《海南双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海南双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8月14日

  证券代码:002693    证券简称:双成药业    公告编号:2019-049

  海南双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海南双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8月1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国家财政部于2019年4月30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以下简称“财会[2019]6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通知的要求编制2019年度中期财务报表和年度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

  公司属于已执行新金融准则但未执行新收入准则和新租赁准则的企业,需根据上述通知要求,对财务报表格式进行相应调整,并按照规定的格式编制公司财务报表。

  (二)变更日期

  公司按照国家财政部印发的财会[2019]6号规定的起始日期开始执行。

  (三)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

  (四)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变更后,公司财务报表格式按照财政部于2019年4月30日发布的财会[2019]6号的相关规定执行。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财会[2019]6号有关规定,公司对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以下主要变动:

  ■

  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仅对财务报表格式和部分科目列示产生影响,不影响公司净资产、净利润等相关财务指标。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属于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响应国家会计政策变更的需要,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要求。本次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依据财政部的要求,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双成药业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2、《双成药业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3、《双成药业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海南双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8月14日

  证券代码:002693            证券简称:双成药业    公告编号:2019-050

  海南双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日常经营重大合同

  终止执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终止协议的基本概述

  海南双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全资子公司海南维乐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维乐药业”)与Trendful Development Ltd.(中文名:铨福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铨福发展”)签署《总经销协议书》。铨福发展指定维乐药业作为其唯一经销商在中国区域内经销“牛磺熊去氧胆酸”(商品名“滔罗特”)。详情请见巨潮资讯网公告《关于签署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7-053)。

  由于客观条件限制,经双方协商一致,铨福发展与维乐药业决定终止关于滔罗特的《总经销协议书》。公司于2019年8月1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终止执行的议案》,同意铨福发展与维乐药业《总经销协议书》的终止执行。

  二、终止协议的主要内容

  有鉴于此,双方对终止总经销协议后续安排约定如下:

  1、铨福发展协调新的总经销商全部接收维乐药业现有的库存存货。

  2、维乐药业配合铨福发展及新的总经销商对所有省份招标主体进行变更以及市场交接事宜。

  3、铨福发展与维乐药业自签署本协议后,双方权利和义务均已履行完毕,不存在任何的法律纠纷。

  三、终止协议对公司的影响

  终止上述协议是公司通过充分考虑自身资源及客观条件之后审慎做出。参与双方约定新的总经销商接收维乐药业现有全部库存药品,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及利润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坏公司及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也不影响公司未来的发展规划。公司将继续利用各种资源和优势,推动公司持续健康发展,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力。

  四、备查文件

  1、《双成药业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2、《关于终止总经销协议书的协议》。

  特此公告!

  海南双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8月14日

  证券代码:002693                  证券简称:双成药业                公告编号:2019-046

  海南双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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