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12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19年08月16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证券代码:000626 证券简称:远大控股 公告编号:2019-040
远大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宁波至正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及金波等25名自然人
未在承诺期限内履行完毕业绩补偿实施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情况概述

  远大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6月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连云港如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宁波至正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1001号)核准,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向宁波至正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及金波等25名自然人(以下简称:交易对方)购买远大物产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远大物产)合计48%股权。因远大物产未能实现业绩承诺,交易对方需向公司进行补偿。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于2018年7月30日召开2018年度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于2018年8月16日召开2018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了《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标的资产业绩承诺未实现的补偿实施方案(修订稿)》(以下简称:补偿实施方案),详见公司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标的资产业绩承诺未实现的补偿实施方案(修订稿)〉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8-041)。

  补偿实施方案规定,交易对方分两次进行补偿。第一次补偿,在公司2018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补偿实施方案后的六十个工作日内,交易对方先按照扣除形成保留意见事项对累计实现实际净利润数的影响后计算出的业绩承诺应补偿金额进行补偿;第二次补偿,在远大物产的控股子公司远大石化有限公司涉嫌操纵期货市场案有最终的司法判决结果后九十个工作日内,公司根据司法判决结果进行相应的账务调整,消除保留意见,计算出交易对方最终应补偿的总金额(含资产减值测试补偿),并由具有证券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专项鉴证报告,交易对方对差额部分进行补偿,并返还相应的现金股利。交易对方承诺,在公司2018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补偿实施方案后的六十个工作日内将应质押的公司股份质押给远大物产,在补偿实施方案获得公司2018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后一年内实施完毕所有业绩补偿义务。

  截止本公告日,交易对方已经履行完成第一次业绩补偿之股份注销及现金股利返还义务,尚未完成第二次业绩补偿义务;交易对方中,尚有2名自然人未将应质押的公司股份质押给远大物产,其他各方均已将应质押的公司股份质押给远大物产。交易对方第一次业绩补偿和质押公司股份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第一次业绩承诺补偿股份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011)。

  二、交易对方超期未履行完毕的补偿实施方案的相关承诺

  1、交易对方同意并承诺在公司2018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补偿实施方案后的六十个工作日内,按照补偿实施方案的规定将应质押的公司股份质押给远大物产,该等股份不存在被查封、冻结或其他权利受到限制的情形,亦不存在其他法律纠纷,且交易对方同意放弃该等被质押股份在质押期间相应的表决权。

  2、交易对方承诺无条件配合公司在补偿实施方案获得公司2018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后的六十个工作日内实施完毕第一次业绩补偿义务,在涉嫌操纵期货市场案有最终的司法判决结果后九十个工作日内实施完毕第二次业绩补偿义务,在补偿实施方案获得公司2018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后一年内实施完毕所有业绩补偿义务。

  三、交易对方超期未履行完毕补偿实施方案的相关承诺的原因

  1、交易对方中,吴向东由于被司法机关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无法亲自到证券公司柜台办理手续,暂未将应质押的公司股份4,556,006股质押给远大物产;许强由于将所持公司股份质押给金融机构,仅将应质押的公司股份4,307,120股中的287,231股质押给远大物产。

  2、远大石化有限公司涉嫌操纵期货市场案尚在法院审理过程中,没有最终的司法判决结果,公司无法根据司法判决结果计算出交易对方最终应补偿的总金额(含资产减值测试补偿)。因上述客观原因,交易对方无法实施第二次业绩补偿义务,导致无法在承诺期限内履行完毕所有业绩补偿义务。

  四、后续措施

  公司将积极督促交易对方按照补偿实施方案履行所有业绩补偿义务。

  特此公告。

  远大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八月十六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