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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8月16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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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合并报表范围及变化情况公司最近三年一期合并报表范围符合财政部规定及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公司最近三年一期合并报表变动范围及原因如下所示:

  1、报告期内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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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报告期内合并范围变化的说明

  (1)2016年度

  2016年1月25日,公司与TAO QIN共同出资设立控股子公司上海思卫清洁设备科技有限公司,该公司自成立之日纳入合并范围。

  2016年2月22日,公司全资子公司联诚控股有限公司出资设立全资子公司LIANCHENG HOLDINGS,LLC,该公司自成立之日纳入合并范围。

  2016年8月2日,公司出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山东联诚进出口有限公司,该公司自成立之日纳入合并范围。

  2016年10月12日,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思卫清洁设备科技有限公司出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山东斯卫普市政设备科技有限公司,该公司自成立之日纳入合并范围。

  (2)2017年度

  2017年度,公司合并范围未发生变化。

  (3)2018年度

  2018年4月23日,公司子公司山东联诚进出口有限公司注销完成,该公司自注销完成日不再纳入合并范围。

  (4)2019年1-3月

  2019年1-3月,公司合并范围未发生变化。

  (三)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1、主要财务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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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1)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2)速动比率=(流动资产-预付账款-存货-其他非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3)资产负债率(母公司)=负债总额(母公司)/总资产(母公司)

  (4)无形资产(扣除土地使用权、水面养殖权和采矿权等后)占净资产的比例=(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净资产

  (5)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期初应收账款原值+期末应收账款原值)*2

  (6)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期初存货账面价值+期末存货账面价值)*2

  (7)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利润总额+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长期待摊费用摊销+利息支出

  (8)利息保障倍数=息税前利润/利息支出

  (9)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股本

  (10)每股净现金流量=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股本

  (11)2019年1-3月的应收账款周转率及存货周转率为年化后数据。

  2、报告期净资产收益率与每股收益

  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的规定,本公司的净资产收益率、每股收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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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是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2008)》和《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年修订)的要求编制的。计算过程: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P/(E0+NP÷2+Ei×Mi÷M0-Ej×Mj÷M0±Ek×Mk÷M0)

  其中:P分别对应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NP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E0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期初净资产;Ei为报告期发行新股或债转股等新增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Ej为报告期回购或现金分红等减少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M0为报告期月份数;Mi为新增净资产下一月份起至报告期期末的月份数;Mj为减少净资产下一月份起至报告期期末的月份数;Ek为因其他交易或事项引起的净资产增减变动;Mk为发生其他净资产增减变动下一月份起至报告期期末的月份数。

  基本每股收益=P÷S

  S= S0+S1+Si×Mi÷M0-Sj×Mj÷M0-Sk

  其中:P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或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S为发行在外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S0为期初股份总数;S1为报告期因公积金转增股本或股票股利分配等增加股份数;Si为报告期因发行新股或债转股等增加股份数;Sj为报告期因回购等减少股份数;Sk为报告期缩股数;M0报告期月份数;Mi为增加股份下一月份起至报告期期末的月份数;Mj为减少股份下一月份起至报告期期末的月份数。

  稀释每股收益=[P+(已确认为费用的稀释性潜在普通股利息-转换费用)×(1-所得税率)]/(S0+S1+Si×Mi÷M0-Sj×Mj÷M0-Sk+认股权证、股份期权、可转换债券等增加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

  其中,P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或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3、公司财务状况分析

  (1)资产构成情况分析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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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告期内,公司的资产总额呈上升趋势,从2016年末的86,110.49万元增长到2019年3月末的123,286.80万元,增幅为43.17%,其主要原因一方面系随着公司业务发展和规模扩大,公司积累逐步增多所致;另一方面系公司于2017年末完成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募集资金到位所致。

  公司流动资产主要为货币资金、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存货和其他流动资产(主要是待抵扣或预缴税款,以及结构性存款),报告期各期末,四者合计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92.98%、96.65%、96.45%和95.96%。

  公司非流动资产主要为其他权益工具投资(2016年至2018年在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科目核算)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非流动资产(主要为预付的设备和工程款),报告期各期末,前述四者合计占非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91.91%、94.22%、88.62%和86.18%。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资产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42.43%、54.22%、47.68%和47.95%;非流动资产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57.57%、45.78%、52.32%和52.05%。2017年末,公司流动资产占总资产的比例较高,主要系公司2017年末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货币资金余额大幅增加所致。随着募投项目和其他工程项目的实施,公司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和预付设备工程款逐步增加。截至2019年3月末,公司非流动资产所占总资产的比例较2017年末增长6.27个百分点。

  (2)负债构成情况分析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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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负债主要以流动负债为主,报告期各期末,流动负债占负债总额的比例分别为76.74%、71.93%、75.09%和75.06%。流动负债主要包括短期借款、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报告期各期二者合计占流动负债总额的比例分别为84.08%、94.21%、89.23%和89.98%。非流动负债主要为长期借款和递延收益,报告期各期,二者合计占非流动负债总额的比例分别为99.52%、98.80%、98.08%和98.08%。

  (3)偿债能力分析

  报告期偿债能力财务指标情况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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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告期内,公司流动资产以货币资金、应收账款和存货为主,2017年末,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流动比率较2016年末有较大提升;随着募集资金的逐步投入使用,2018年末、2019年3月末流动比率较2017年末有所下降,但仍维持在较高水平。

  报告期各期,公司的资产负债率(合并口径)分别为51.17%、43.14%、45.03%和44.64%,母公司资产负债率分别为48.36%、41.51%、40.72%和37.12%,资产负债率整体维持在较低水平,资产负债结构合理。2016年度、2017年度、2018年度和2019年1-3月,公司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分别为12,543.63万元、13,083.44万元、12,902.64万元和3,754.17万元,利息保障倍数分别为5.63倍、5.52倍、4.55倍和4.99倍,保障倍数较高,为公司的债务偿还提供充分的保障。

  报告期内,公司银行资信状况良好,无不良信用记录,不存在对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有重大影响的或有负债等影响偿债能力的其他事项。

  综上所述,公司的资产负债率、流动比率、速动比率均与现有的经营规模和实际情况相适应,具有较强的短期和长期偿债能力,偿债风险较小。

  (4)运营能力分析

  报告期各期,资产周转能力指标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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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1:2019年1-3月的各周转率数据为年化后数据。

  报告期内,公司的应收账款周转率、存货周转率、流动资产周转率以及总资产周转率都维持在较高的水平,公司具有良好的资产运作和管理能力,运营效率较高。

  公司建立了一套完善的销售和收款的内部控制制度,从客户资信管理、授信、催款、交接等方面加强了对应收账款的监控,并实行货款回笼责任制,有效的保证了公司应收账款的回收速度。此外,公司主要客户均属于其各自行业内的知名企业,资金实力较强,回款及时。以上因素保障了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维持在较高水平。

  公司主要根据客户订单和库存数量制定月度生产计划并分解为周生产计划,并根据生产计划制定采购计划,将存货控制在合理水平。报告期各期,公司存货周转率分别为2.93、2.93、2.55和2.63。随着业务规模的扩大,2018年度存货周转率略有下降,但整体维持在较高水平。

  随着公司经营积累和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公司流动资产及资产总额逐步增加,由于投资项目的建设实施需要一定时间,公司营业收入规模增长速度慢于资产增长速度,导致流动资产周转率和总资产周转率略有下滑。

  (5)盈利能力分析

  报告期各期,公司主要盈利指标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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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告期各期,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51,157.77万元、60,968.90万元、66,538.43万元和18,598.72万元,其中2017年度营业收入较上年度增长了19.18%,2018年度营业收入较2017年增长了9.14%,营业收入规模持续增长。

  报告期各期,公司净利润分别为4,745.96万元、4,709.71万元、4,496.15万元和1,491.35万元,2017年度和2018年度分别较上年度下降了0.76%和4.53%,其主要原因系2017年度和2018年度生铁、铝等原材料处于价格高位,以及大马力拖拉机、道路清扫车、自动化生产线业务处于起步阶段,导致公司综合毛利率水平下降;此外,随着人员成本上升、研发投入加大,公司期间费用等上升也导致报告期内公司净利润水平有所下降。

  四、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拟募集资金总额为不超过人民币26,000万元(含26,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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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若实际募集资金数额(扣除发行费用后)少于上述项目拟以募集资金投入金额,在最终确定的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范围内,公司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数额,按照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投资项目、优先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

  在本次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

  五、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及股利分配情况

  (一)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

  公司实行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的利润分配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如下:

  1、利润分配政策的制定和调整

  公司制定利润分配政策或者因公司外部经营环境或者自身经营状况发生较大变化而需要修改利润分配政策时,应当以股东利益为出发点,注重对投资者利益的保护并给予投资者稳定回报,由董事会就股东回报事宜进行专项研究论证,详细说明规划安排或进行调整的理由,并听取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公众投资者的意见。

  公司应严格执行公司章程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以及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利润分配具体方案,不得随意变更。如因外部经营环境或自身经营状况发生较大变化而确需调整或变更利润分配政策的,应在满足公司章程规定的条件并经详细论证后,由公司董事会向股东大会提出利润分配政策的修改方案。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有关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应由2/3以上独立董事且经全体董事半数以上表决同意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为充分听取中小股东意见,公司应通过提供网络投票等方式为社会公众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

  2、利润分配方案的决策程序和机制

  公司在制定利润分配预案时,董事会应当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其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独立董事应对利润分配预案发表明确意见。公司具体利润分配预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表决,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审议通过。

  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预案进行审议时,应当通过多种渠道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并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3、利润分配形式

  公司可采取现金、股票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利润。公司将优先考虑采取现金分红方式进行利润分配。

  4、利润分配的条件

  公司采用现金方式进行利润分配的条件为:公司当年盈利,可供分配利润为正且公司的现金流可以满足公司的日常经营和可持续发展需要。

  公司采用股票股利进行利润分配的条件为:董事会认为公司经营发展良好且具有成长性,综合考虑每股净资产的摊薄、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等合理因素,发放股票股利有利于全体股东整体利益。

  5、利润分配的期间间隔

  在满足本章程规定的条件下,公司应当按年将可供分配的利润进行分配,公司也可以进行中期利润分配。

  6、现金分红政策

  公司每年以现金形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15%。同时,公司应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实行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公司在实际分红时具体所处阶段及具体分红比例由董事会根据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和公司经营情况拟定。

  如果公司符合本章程规定的现金分红条件,但董事会没有做出现金分红预案的,应当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原因、未用于分红的资金留存公司的用途,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应当对此发表独立意见。

  (二)公司最近三年利润分配情况

  1、2016年9月8日,公司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2016年度中期分配现金红利1,500万元。

  2017年3月5日,公司召开的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2016年度分配现金红利1,000万元。

  2、2018年5月18日,公司召开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2017年度分配现金红利2,000万元。

  3、2019年5月16日,公司召开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2018年度分配现金红利1,200万元。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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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东联诚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八月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921  证券简称:联诚精密     公告编号:2019-038

  山东联诚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2007]500号)的规定,山东联诚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将截至2019年6月30日止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前次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前次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2227号文件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0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11.55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231,000,000.00元,扣除承销和保荐费用24,528,301.89元后的募集资金为206,471,698.11元,已由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7年12月21日汇入公司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兖州紫金城支行开设的账号为222134732714的募集资金专用人民币账户。另减除审计及验资费、律师费、信息披露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其他发行费用7,603,679.25元后,公司本次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98,868,018.86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山东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和信验字(2017)第000137号验资报告。

  (二) 前次募集资金存放及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供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和规定,公司会同保荐机构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兖州支行(以下简称“开户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并在开户银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截至2019年6月30日,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在开户银行的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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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表1。

  (二)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1.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的情况。

  2.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置换情况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18年2月12日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共计人民币3,866.56万元。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发表了同意意见。山东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和信专字(2018)第000024号”《山东联诚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专项鉴证报告》。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18年2月12日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情况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或背书转让)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涉及的款项,并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到公司一般账户。截至2019年6月30日,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或背书转让)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后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至公司一般账户的金额为5,802.03万元。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发表了同意意见。

  (四)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情况

  为了提高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的存放效益、合理降低财务费用,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18 年2月12日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对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由商业银行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短期(不超过12个月)、有保本承诺的理财品种,或进行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等存款形式存放。实施期限自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限期内,可循环使用。2018年4月19日,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再次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并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18年度,公司循环累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39,500.00 万元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

  截至2019年6月30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银行理财产品已全部到期赎回。

  2.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19年3月27日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不超过5,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2019年3月27日起,最晚不超过2019年12月26日,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九个月。

  截至2019年6月30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余额为2,500.00万元。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产生的经济效益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截至2019年6月30日,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产能提升及自动化升级项目尚处于建设期。前次募集资金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表2。

  (二)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截至2019年6月30日,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四、前次募集资金中用于认购股份的资产运行情况说明

  截至2019年6月30日,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不涉及以资产认购股份的情况。

  五、前次募集资金结余及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6月30日,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余额为31,706,612.85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及保本型理财产品收益),占前次募集资金净额的比例为15.94%。前次募集资金将继续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产能提升及自动化升级项目的建设。

  附表1: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表2: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山东联诚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九年八月十六日

  

  附表1: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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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1:上述募投项目正处于建设期。

  附表2: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 1:截止日投资项目累计产能利用率是指投资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至截止日期间,投资项目的实际产量与设计产能之比。截至2019年6月30日,上述项目尚处于建设期,不适用计算产能利用率。

  证券代码:002921  证券简称:联诚精密  公告编号:2019-039

  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的相关要求,公司就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分析,并就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及公司采取的措施说明如下:

  一、本次发行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一)财务指标计算的主要假设和前提

  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影响的假设前提:

  1、假设本次发行方案于2019年12月底实施完毕,并分别假设所有可转债持有人于2020年6月30日全部转股、于2020年12月31日全部未转股两种情形。上述发行实施完毕时间和转股完成时间仅为公司假设,最终以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后实际发行完成时间和债券持有人完成转股的实际时间为准;

  2、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2.6亿元,不考虑发行费用的影响。本次可转债发行实际到账的募集资金规模将根据监管部门核准、发行认购情况以及发行费用等情况最终确定;

  3、假设本次可转债的转股价格为19.73元/股(该价格为公司A股股票于2019年8月15日前二十个交易日交易均价与2019年8月15日前一个交易日交易均价较高者)。该转股价格仅用于计算本次可转债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最终的初始转股价格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在发行前根据市场状况确定,并可能进行除权、除息调整或向下修正;

  4、在预测公司总股本时,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80,000,000股为基础,仅考虑本次发行完成并全部转股后的股票数对股本的影响,不考虑其他因素导致股本发生的变化;

  5、2019年5月16日,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向全体股东分配现金股利1,200万元。假设2020年度内实施的利润分配与2019年度相同,且无其他可能产生的股权变动事宜;2020年实施的利润分配仅为预计数,不构成对派发现金股利的承诺;

  6、未考虑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账后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等的其他影响;

  7、2018年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分别为44,961,543.71元、32,589,848.78元。假设2019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与2018年度持平;2020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较 2019 年分别持平和增长10%。公司对2019 年、2020年度净利润的假设并不代表公司对2019年、2020年的盈利预测,存在不确定性,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敬请投资者特别注意;

  8、宏观经济环境、产业政策、行业发展状况等方面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二)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基于上述假设前提,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对比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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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

  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投资于精密零部件智能制造项目、技术中心改扩建项目以及补充流动资金等项目,该等项目效益的实现需要一定时间。本次发行完成且投资者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或全部转股后,公司总股本和净资产将会有一定幅度的增加,对公司原有股东持股比例、公司净资产收益率及公司每股收益产生一定的摊薄作用。

  另外,本次公开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设有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在该条款被触发时,公司可能申请向下修正转股价格并导致因本次可转债转股而新增的股本总额增加,从而扩大本次公开发行的可转债转股对公司原普通股股东的潜在摊薄作用。

  综上,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后即期回报存在被摊薄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三、本次发行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于精密零部件智能制造项目、技术中心改扩建项目以及补充流动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以及公司所处行业发展趋势和未来发展规划。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达产后,能够促使进一步增强公司的主营业务规模,改善产品的结构,提升公司技术水平和管理水平,为公司提升盈利能力和巩固市场份额起到积极的作用,并进一步优化公司的资产负债结构,增强公司的资金实力,提升公司产品的市场竞争力,有利于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和行业地位,符合公司及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公司从事募集资金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一)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

  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在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将主要用于精密零部件智能制造项目、技术中心改扩建项目以及补充流动资金,上述项目均围绕公司主营业务的精密零部件制造业务展开,不会导致公司主营业务发生重大变化。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有利于在现有主营业务的基础上进一步增加公司的业务规模,提升公司的技术水平和信息化管理能力,并进而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巩固和提升公司的市场地位。

  (二)公司从事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1、人员储备

  公司拥有经验丰富又竭诚敬业的管理团队。公司管理团队学历水平高,既掌握了专业的理论知识,又积累了多年的实践经验,还具备了国际化经营的能力,对创新管理、技术研发、采购管理、生产管理、销售服务、项目管理等各环节形成了有效的运行体系,完全具备管理大型精密零部件制造企业的能力。公司拥有强大的研发团队,能对客户的需求作出快速响应,设计出符合客户需求的精密零部件解决方案。

  此外,建立人才了储备机制和梯队递补机制,通过加强对内部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技术工人的培训,有计划、分阶段地安排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进行技术交流和职业技能再培训,不断提升公司管理人员、技术人员管理素质和技术水平。

  2、技术储备

  作为高新技术企业公司,公司拥有超过二十年的精密零部件产品生产经验,形成了包括模具开发、生产工艺、新材料应用和检测技术在内的较为完整的先进技术体系。公司通过自主研发的辅助设备、工具以及各类产品的铸造方法等,形成自有核心技术,并不断吸收计算机虚拟设计与制造、新材料应用、现代质量管理等方面的最新成果,促进研究开发能力的持续提升。

  本次募投项目是基于公司现有产品和应用领域拓展,依托公司原有的技术水平及研发能力,募投项目的建设、实施不存在技术障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成之后,公司将进一步增大业务规模,优化产品结构,提高生产效率,为公司现有产品和未来产品的上市提供可靠的生产条件。

  3、市场储备

  公司现有1,000多种精密零部件产品,产品应用范围涉及汽车、压缩机、农机装备、工程机械、环保及水处理、液压机械、医疗器械、太阳能和风能设备等领域,主要客户包括ASC、丹佛斯、Mancor、卡拉罗、中国重汽、TBVC、久保田、菲亚特、麦格纳、潍柴动力等,公司主要客户保持稳定,产品销售情况良好。未来公司将进一步深度挖掘客户潜在需求,集中资源开发更多有发展潜力和盈利能力的市场和客户,重点跟踪目标客户,维护开发现有客户的基础上,开发高端优质客户,进一步扩大销售份额,提高公司盈利规模。

  五、公司应对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采取的措施

  (一)强化募集资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公司已制定《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管理和监督进行了明确的规定。募集资金到位后将存放于董事会指定的专项账户中,公司将定期检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确保募集资金得到合法合规使用。

  公司将通过强化对募投项目的有效实施,优化公司的资产负债结构,增强公司的资金实力,并改善产品结构,巩固和增强市场竞争能力,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及可持续发展能力,以填补股东即期回报下降的影响。

  (二)完善公司治理,加强内部控制管理

  公司已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制定了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健全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公司未来将通过不断的运营实践,进一步提升公司经营和管理水平,不断完善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制度,强化投资决策程序,确保公司股东、董事能够充分行使权利并依法做出科学合理的决策,提高运营的效率和效果,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监事会能够独立有效地行使对董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财务的监督权和检查权,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三)打造人才平台,提高管理和研发实力

  公司将秉持任人唯贤的原则,扩充业务发展所需的人才,通过完善企业培训机制,加强竞争和激励机制,挖掘内部员工潜力,以及吸引更多高学历和富有经验的研发人员,聘用行业中知名的专家成为公司顾问等方式打造人才平台,提高公司的管理和研发实力,激发人才积极创新和精益求精的热情,进而提升公司整体的竞争能力和盈利能力。

  (四)加强产品开发和技术创新

  机械零部件行业要向精密、大型零部件的方向发展,必须加强产品的开发和技术创新。公司将进一步完善公司技术中心的功能,购置先进的研发检测设备,提升研发部门的配置,加强对模具设计、铸造工艺开发、加工精度提升等领域的投入,通过研发和创新丰富公司的产品种类,提升产品品质。

  (五)完善利润分配政策,强化投资回报机制

  公司制定的《公司章程》,对分红政策进行了明确规定,确保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得到保护。为进一步细化有关利润分配决策程序和分配政策条款,增强现金分红的透明度和可操作性,建立了健全有效的股东回报机制。公司将根据《公司章程》和相关决议的要求,严格执行现金分红政策并不断完善,努力提升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

  六、相关主体对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切实履行作出的承诺

  (一)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为保证公司填补即期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如下承诺:

  1、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承诺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若公司未来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承诺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本人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人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人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同意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制定的有关规定,对本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管理措施。

  (二)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

  为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郭元强先生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对公司填补即期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如下承诺:

  1、承诺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

  2、自本承诺出具日至本次公开发行可转债完成前,若国家及证券监管部门作出关于上市公司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3、本人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人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人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同意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制定的有关规定,对本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管理措施。

  特此公告。

  山东联诚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八月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921 证券简称:联诚精密     公告编号:2019-040

  山东联诚精密制造股份

  有限公司关于最近五年未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处罚或监管措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鉴于山东联诚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申请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公司对近五年是否被证券监管部门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的情况进行了自查,自查结果如下:

  自上市以来,公司一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和要求规范运作,并在证券监管部门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督和指导下,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及控制制度,提高公司治理水平,促进公司持续规范发展。

  经自查,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的情况。

  特此公告。

  山东联诚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八月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921  证券简称:联诚精密     公告编号:2019-041

  山东联诚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0年—2022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证监会公告[2013]43号)等相关文件要求,山东联诚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为充分维护公司股东依法享有的资产收益等权利,使投资者能够分享公司成长和发展的成果,在综合考虑公司战略发展目标、经营规划、盈利能力、股东回报、社会资金成本以及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基础上,公司制定了《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0年-2022年)》(以下简称“规划”),具体内容如下:

  一、制定规划考虑的因素

  合理回报股东是公司的经营宗旨。为确保股东利益,公司在实施利润分配时应综合考虑股东回报与公司持续经营、长远发展的关系,结合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和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资金需求等因素积极实施科学合理的利润分配,以保持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二、规划的制定原则

  公司规划的制定原则是保持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同时兼顾公司的长远利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及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三、公司未来三年(2020年-2022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具体内容

  1、在满足《公司章程》规定的条件下,公司应当按年将可供分配的利润进行分配,公司也可以进行中期利润分配。公司进行利润分配时,可采取现金、股票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并优先考虑采取现金分红方式进行利润分配。

  2、公司采用现金方式进行利润分配的条件为:公司当年盈利,可供分配利润为正且公司的现金流可以满足公司的日常经营和可持续发展需要。公司采用股票股利进行利润分配的条件为:董事会认为公司经营发展良好且具有成长性,综合考虑每股净资产的摊薄、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等合理因素,发放股票股利有利于全体股东整体利益。

  3、在满足《公司章程》规定的现金分红条件下,公司每年以现金形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15%。同时,公司应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实行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公司在实际分红时具体所处阶段及具体分红比例由董事会根据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和公司经营情况拟定。

  如果公司符合本章程规定的现金分红条件,但董事会没有做出现金分红预案的,公司应当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原因、未用于分红的资金留存公司的用途,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应当对此发表独立意见。

  四、利润分配方案的决策程序和机制

  公司在制定利润分配预案时,董事会应当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其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独立董事应对利润分配预案发表明确意见。公司具体利润分配预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表决,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审议通过。

  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预案进行审议时,应当通过多种渠道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并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规划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特此公告。

  山东联诚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八月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921   证券简称:联诚精密     公告编号:2019-042

  山东联诚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联诚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8月15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9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修订如下:

  ■

  除上述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内容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

  本次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自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实施。

  特此公告。

  山东联诚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八月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921 证券简称:联诚精密 公告编号:2019-043

  山东联诚精密制造股份

  有限公司关于续聘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联诚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8月1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和信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2019年度的审计机构,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公司2018年度聘请和信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的审计机构,该事务所恪守职责,能独立、客观、公正的反映公司财务情况和经营成果,圆满完成了公司的审计工作。根据公司2019年度审计工作安排,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拟继续聘任和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聘任期限为一年。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实际业务情况,参照市场价格、以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与和信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审计费用。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如下:

  一、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的审计机构,在任期内按照国家的政策、法规,以勤勉敬业、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按期按质完成审计工作,为公司出具了真实、准确的审计报告,公正、客观地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生产经营情况。因此,同意续聘和信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的审计机构,在任期内按照国家的政策、法规,以勤勉敬业、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按期按质完成审计工作,为公司出具了真实、准确的审计报告,公正、客观地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生产经营情况。因此,我们同意续聘和信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续聘2019年度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山东联诚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八月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921  证券简称:联诚精密     公告编号:2019-044

  山东联诚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联诚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8月1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于2019年9月3日召开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说明: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19年9月3日(星期二)14:00;

  网络投票时间:2019年9月2日至2019年9月3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9月3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9月2日15:00至2019年9月3日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山东省济宁市兖州区经济开发区北环城路6号公司会议室。

  6、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与网络投票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股东大会或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和参加表决,股东委托的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上述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7、股权登记日:2019年8月27日。

  8、出席人员:

  (1)截止股权登记日2019年8月27日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属于公司股东大会职权范围,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本次会议审议以下事项:

  1、审议《关于公司符合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2、逐项审议《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2.01、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

  2.02、发行规模

  2.03、债券期限

  2.04、票面金额及发行价格

  2.05、票面利率

  2.06、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2.07、转股期限

  2.08、转股价格的确定

  2.09、转股价格的调整及计算方式

  2.10、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2.11、转股股数确定方式

  2.12、赎回条款

  2.13、回售条款

  2.14、转股后有关股利的归属

  2.15、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2.16、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2.17、债券持有人会议相关事项

  2.18、本次募集资金用途

  2.19、担保事项

  2.20、募集资金存管

  2.21、本次发行方案的有效期

  3、审议《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议案》;

  4、审议《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5、审议《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6、审议《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7、审议《关于制定〈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议案》;

  8、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

  9、审议《关于制定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0年—2022年)〉的议案》;

  10、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1、审议《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以上议案均为特别决议议案,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其中第2项议案需逐项审议表决。

  上述各项议案已经公司于2019年8月15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其中独立董事已就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相关事项,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0年—2022年)》,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8月16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6年修订)》的规定,上述议案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指除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将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

  三、议案编码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议案编码”一览表

  ■

  四、现场股东大会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加盖法人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股东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若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凭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法人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原件,见附件三)、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和法人股东证券账户卡(复印件)进行登记;

  (2)自然人股东登记: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和证券账户卡(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凭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需委托人签署的原件,见附件三)、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参会回执》(附件二),以便登记确认。传真在2019年8月30日17:00前送达公司证券部,不接受电话登记。来信请寄:山东省济宁市兖州区经济开发区北环城路6号公司证券部收,邮编:272100(信封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采用传真方式登记的,公司传真号码为:0537-3956801。

  2、登记时间:2019年8月30日(星期五)9:00-11:30、14:00-17:00。

  3、登记地点:山东省济宁市兖州区经济开发区北环城路6号公司证券部。

  4、注意事项:以上证明文件办理登记时出示原件或复印件均可,但出席会议签到时,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必须出示原件。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会议联系人:刘玉伦

  公司办公地址:山东省济宁市兖州区经济开发区北环城路6号

  邮政编码:272100

  电话:0537-3956905

  传真:0537-3956801

  邮箱:zhengquanbu@lmc-ind.com

  2、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股东的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3、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八、附件

  1、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附件二:股东参会回执;

  3、附件三: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山东联诚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八月十六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921”,投票简称为“联诚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的议案,填报表决意见为: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9年9月3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9月2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15:00,结束时间为2019年9月3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山东联诚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回执

  致:山东联诚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本人拟亲自 / 委托代理人________出席公司于2019年9月3日14:00在山东省济宁市兖州区经济开发区北环城路6号公司会议室召开的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

  个人股东签字:

  法人股东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说明:

  1、请用正楷书写中文全名。

  2、个人股东请附上身份证复印件和股票账户复印件;法人股东请附上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股票账户复印件及拟出席会议股东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

  3、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请附上填写好的《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三)。

  附件三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山东联诚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本公司)行使表决权。委托期限为:从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之日止。委托权限为:代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代为行使表决权。

  表决指示:(说明:在议案的“表决意见”栏中,“同意”用“√”表示;“反对”用“×”表示;弃权用“○”表示;不填表示弃权。若无明确指示,代理人可自行投票。)

  ■

  备注:1、委托人应在授权委托书中标明投票数量,明确授意受托人投票;

  2、自然人股东需签名,法人股东需加盖公章;

  3、此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上述格式自制均为有效。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附注:

  1、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2、授权范围应分别对列入股东大会议程的每一审议事项投同意、反对或弃权票进行指示,如欲投票同意提案,请在“同意”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反对提案,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弃权提案,请在“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果股东不作具体指示的,股东代理人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

  3、股份性质包括限售流通股(或非流通股)、无限售流通股。

  4、委托人为单位时需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委托人为自然人

  时由委托人签字;

  5、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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