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重要提示
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不适用
二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
■
2.2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3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2.4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未到期及逾期未兑付公司债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3.1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作为国内领先的汽车铝合金精密压铸件专业供应商,公司聚焦汽车轻量化、节能环保;新能源、电动化、自动驾驶方向。坚持“一切为了满足客户的需求”的经营理念,大力推进新制造(精益化、自动化、无人化、智能化、数字化工厂的统合建设);严守契约精神,积极参与客户产品的先期设计和同步开发,为全球汽车市场提供有关汽车轻量化铝合金产品解决方案;追求卓越的管理技术、制造技术,并向“零缺陷”挑战;追求卓越运营及快速反应的品牌战略;追求拥有充足的现金流经营;追求高标准的安全、环保管控;履行社会责任,实现长期稳定发展。
报告期内,公司紧密围绕战略发展规划和年初制定的生产经营计划,有序开展各项工作,围绕“开源节流”的主导思想,以“全球化布局”和“新制造”作为双轮驱动,尽管受全球汽车市场周期波动的不利影响,但各项业务总体保持稳定发展趋势。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25,259.04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19%,实现利润总额27,017.95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13.90%;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0,176.40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13.49%。
报告期内,公司管理变革、全球化布局、新制造发展、价值链整合、企业文化践行取得阶段性进展,可持续发展及应对风险管控能力得到进一步提升。
1、2019年1-6月,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同比增长1.07%,其中境外销售收入同比增长12.67%。公司销售规模得到进一步扩大。
2、坚定不移地加大市场开拓。面对新能源汽车的迅速发展,加快在新能源汽车领域的市场布局,加大在新能源汽车电控、电驱动系统上的产品开发力度。截至目前,公司已获得博世(Bosch)、大陆(Continental)、联合电子(UAES)、麦格纳(Magna)、马勒(Mahle)、三菱电机、李尔(Lear)等新能源汽车项目。“新能源汽车及汽车轻量化零部件建设项目”稳步推进,力争年底厂房竣工交付,为新能源汽车铝合金压铸件生产布局。
3、充分利用现有的全球市场格局、现有的客户资源和新开发的客户资源,延伸向客户提供更广的产品线及其服务范围,发挥协同效应。通过外部引进等形式,搭建创业工厂,激发创业团队的积极性,进一步提升产品丰富性。报告期内,公司投资1,500万元成立控股子公司爱柯迪一捷新能源汽车科技(宁波)有限公司,专业生产新能源汽车电池铝合金pack包箱体,使得公司在新能源汽车领域产品供应多元化。
4、深化市场拓展、项目管理、生产交付的管理变革。建立商务中心、工程技术中心、运营中心、财务中心四大中心,建立以业务为导向的,融合项目管理、质量管理、前期开发、物流采购、审计管理职能的“大商务”职能中心。让“一切为了客户需求”的核心经营理念贯穿始终,在组织、机制、制度、流程上得以体现。所有资源导向客户,优质资源导向优质客户,客户满意是衡量一切工作的准绳,产品发展的路标是客户需求导向,为客户提供及时、准确、优质、低运作成本的服务。
5、积极推进技术转型升级。顺应新能源汽车发展带来的产品结构、性能等的变化,成立技术攻关专项小组,在关键技术、关键工艺的研发、改良、创新上下功夫。
6、加快新制造发展,持续推进两化深度融合。报告期内,公司继续推进数字化工厂建设。推进原材料集中熔化、机边保温、压铸、机加工、检验包装等关键工序的MES全联,取得了阶段性的突破;截止目前,已成功上线产品全追溯系统、原材料追溯管理系统、压铸全联系统、机加工机器人全联系统、机加工调试系统、刀具管理系统、检验包装管理系统、唛头管理系统、自动立体仓库WMS系统,一起构成完整的全工艺流程数字化管理;逐步扩大全追溯产品范围由1款产品拓展至20余款;实现了1,300余台设备的联网;投入工控机、电子看板等设备2,000余台。
7、继续大力推进精益管理。应用自主开发的5S管理平台与提案管理微信平台,持续提升工厂5S管理水平,激发一线员工的改善热情,并推动持续改善的精益文化发展。大力推进精益压铸单元岛、机加工单元岛的建设,自动化机器人加工线、清洗线、检验线的建设。报告期内,完成压铸单元岛与机加工单元岛样板线的建设,实现压铸到机加工两段式生产,大幅度缩短生产周期、降低在制品库存,提高生产效率。
8、实行成本预算管理,针对主要管控点制定行动计划,在部门费用管控、物料消耗等方面初显成效。
9、倡导共创、共担、共享的文化,共创是初心,共担是过程,共享是结果。以人为本,以奋斗者为本,在完成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基础上,继续推进员工股权激励计划,报告期内针对中高层管理团队,完成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实施。
3.2 与上一会计期间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财政部于2017年3月31日分别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2017年修订)》(财会〔2017〕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2017年修订)》(财会〔2017〕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2017年修订)》(财会〔2017〕9号),于2017年5月2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2017年修订)》(财会〔2017〕14号)(上述准则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境内上市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本公司于2019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前述新金融工具准则。
财政部于2019年4月30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本公司按照财政部通知要求编制2019年半年度财务报表,并相应调整了财务报表数据。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对本公司财务报表的影响如下:
①合并财务报表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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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母公司财务报表
■
公司于2019年8月1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详细内容见2019年8月16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公告编号:临2019-049)等相关公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财务报表列报产生影响,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实质性影响。公司按照财政部2019年新颁布或修订的相关会计准则的规定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调整,不涉及重要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符合国家关于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况。
3.3 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爱柯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8月16日
证券代码:600933 证券简称:爱柯迪 公告编号:临2019-044
爱柯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9年8月15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宁波市江北区金山路588号三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张建成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均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5人,独立董事吴韬先生、胡建军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董事会秘书付龙柱先生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总经理、部分副总经理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爱柯迪股份有限公司第四期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 议案名称:关于《爱柯迪股份有限公司第四期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 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四期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4、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会议议案1、2、3、4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有表决权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总数2/3以上表决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律师:余鸿、朱培烨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爱柯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8月16日
证券代码:600933 证券简称:爱柯迪 公告编号:临2019-045
爱柯迪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四期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爱柯迪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针对公司第四期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采取了充分必要的保密措施,同时对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做了必要登记。
本公司于2019年7月1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爱柯迪股份有限公司第四期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19年7月16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相关公告。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公司对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的范围与程序
1、核查对象为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
2、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均填报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3、本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就核查对象于本激励计划首次公开披露前六个月内(即2019年1月16日至2019年7月16日)买卖本公司股票情况进行了查询确认,并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了查询证明。
二、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查询证明,在本激励计划公布日前六个月内,上述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均没有在二级市场买入或者卖出公司股票的行为。
三、结论意见
公司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建立了信息披露及内幕信息管理的相关制度。公司在本激励计划策划、讨论过程中已按照上述规定采取了相应保密措施,限定了接触到内幕信息人员的范围,对接触到内幕信息的相关公司人员及中介机构及时进行了登记。经核查,公司在披露本激励计划前,未发生信息泄露的情形。
特此公告。
爱柯迪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8月16日
证券代码:600933 证券简称:爱柯迪 公告编号:临2019-046
爱柯迪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爱柯迪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19年8月15日在宁波市江北区金山路588号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9年8月5日以电子邮件与电话相结合的方式发出。
本次会议应到会董事7人,实际到会董事7人。公司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张建成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有效。
出席会议的董事认真审议了下述议案,并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临时公告, 公告编号:临2019-048)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详见临时公告, 公告编号:临2019-049)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对全资子公司进行增资的议案》(详见临时公告, 公告编号:临2019-050)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上述第二、三项议案发表独立意见,详见同日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爱柯迪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爱柯迪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8月16日
证券代码:600933 证券简称:爱柯迪 公告编号:临2019-047
爱柯迪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爱柯迪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19年8月15日在宁波市江北区金山路588号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9年8月5日以电子邮件与电话相结合的方式发出。
本次会议应到会监事3人,实际到会监事3人。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仲经武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有效。
出席会议的监事认真审议了下述议案,并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公司监事会根据《证券法》第68条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3号——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的有关规定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进行了认真审核,并提出如下书面审核意见:
(1)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完整,充分地反映了公司2019年半年度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提出本意见前,公司监事会未发现参与2019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公司监事会成员保证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临时公告, 公告编号:临2019-048)
监事会认为:公司《关于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公司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详见临时公告, 公告编号:临2019-049)
监事会认为:公司按照财政部2019年新颁布或修订的相关会计准则的规定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调整,不涉及重要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符合国家关于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况。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爱柯迪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9年8月16日
证券代码:600933 证券简称:爱柯迪 公告编号:临2019-048
爱柯迪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规定,爱柯迪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截至2019年6月30日止的《关于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爱柯迪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877号)核准,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3,824.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1.01元,共计募集资金1,522,022,400.00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发行登记费以及其他交易费用不含税金额共计人民币128,903,200.00元后,净募集资金共计人民币1,393,119,200.00元。上述资金已于2017年11月13日到位,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瑞华验字[2017]31160002号验资报告。
2、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当前余额
截至2019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为人民币116,166,652.86元。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法律、部门规章及业务规则,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的规定,募集资金存放于董事会批准设立的专项账户集中管理,并严格履行相关审批手续,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1、募集资金存储情况
截至2019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在各银行账户的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2、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签订和履行情况
本公司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子公司宁波优耐特精密零部件有限公司、宁波爱柯迪精密部件有限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
2017年11月13日,本公司、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江北支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北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东门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2017年11月24日,本公司、宁波优耐特精密零部件有限公司及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江北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2017年11月24日,本公司、宁波爱柯迪精密部件有限公司及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江北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2018年7月6日,本公司、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北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上述三方监管协议、四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存放、使用均遵循募集资金相关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执行。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参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表1)。
2、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截至2017年11月20日,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款项共计人民币42,149.73万元,业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于2017年11月23日出具瑞华核字[2017]31160017号鉴证报告。公司于2017年11月23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于2017年12月28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已置换募集资金继续投入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原计划拟置换的不低于12,327.80万元继续留存于原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并投入募投项目建设,直至项目建设完成为止,公司募投项目实际置换金额为29,821.93万元。
3、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无
4、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19年3月29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在12个月内滚动使用。
截至2019年6月30日,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5、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截至2019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6、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截至2019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7、结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6月30日,公司募投项目尚未完成,不存在募集资金结余的情况。
8、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截至2019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1、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公司于2018年6月19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将部分募集资金调整用于“新能源汽车及汽车轻量化零部件建设项目”。“新能源汽车及汽车轻量化零部件建设项目”总投资额为35,890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额为27,089万元,不足部分以公司自有资金投入。公司于2018年7月5日召开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
本次调整募投项目涉及金额占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净额的19.44%,具体调整情况如下:
■
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参见“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附表2)。
2、未达到计划进度及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
无
3、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原因及其情况
无
五、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六、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和已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违规情况。
特此公告。
爱柯迪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8月16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9年1-6月
■
■
■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不包含未置换的使用自筹资金投入金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部分项目土建工程完工后已经投入部分设备用于生产,因此已产生部分效益。
附表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2019年1-6月
编制单位:爱柯迪股份有限公司单位:人民币万元
■
证券代码:600933 证券简称:爱柯迪 公告编号:临2019-049
爱柯迪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爱柯迪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根据财政部2019年新颁布或修订的相关会计准则的规定而进行的相应调整。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财务报表列报产生影响,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实质性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财政部于2017年3月31日分别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2017年修订)》(财会〔2017〕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2017年修订)》(财会〔2017〕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2017年修订)》(财会〔2017〕9号),于2017年5月2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2017年修订)》(财会〔2017〕14号)(上述准则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境内上市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
根据《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及其解读和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通知要求编制财务报表。
公司于2019年8月1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执行相关会计准则,对相关会计政策作相应变更调整。
二、会计政策变更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于2019年1月1日首次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根据《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的要求,公司调整以下财务报表的列报:
(1)列报项目“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分别计入“应收票据”项目和“应收账款”项目;
(2)列报项目“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分别计入“应付票据”项目和“应付账款”项目。
上述财务报表列报项目的调整对财务报表的影响如下:
①合并财务报表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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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母公司财务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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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财务报表列报产生影响,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实质性影响。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按照财政部2019年新颁布或修订的相关会计准则的规定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调整,不涉及重要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符合国家关于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监事会意见
公司按照财政部2019年新颁布或修订的相关会计准则的规定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调整,不涉及重要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符合国家关于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爱柯迪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8月16日
证券代码:600933 证券简称:爱柯迪 公告编号:临2019-050
爱柯迪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全资子公司进行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增资标的公司名称:IKD HK LIMITED(中文名:爱柯迪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爱柯迪香港”)
●增资金额:拟向全资子公司爱柯迪香港增资不超过3,000万美元(按约定汇率折算为港币)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根据爱柯迪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或“爱柯迪”)整体战略布局的规划以及业务发展的需要,公司拟向全资子公司爱柯迪香港增资不超过3,000万美元(按约定汇率折算为港币),增资完成后,公司仍持有其100%的股权,爱柯迪香港仍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增资可分次进行,按照实际金额办理相关注册事宜。
(二)公司于2019年8月15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全资子公司进行增资的议案》。本次对外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IKD HK LIMITED
注册地址:FLAT/RM A 12/F, KIU FU COMMERCIAL BLDG, 300 LOCKHART ROAD, WAN CHAI, HONG KONG
成立日期:2014年3月26日
已发行股本:18,124万港元
股权结构:爱柯迪持有100%
执行董事:盛洪
经营范围:除持有IKD-FAEZA S.A. de C.V.及优耐特精密的股权之外,从事贸易业务
最近一年及一期的财务状况: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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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2018年度财务数据经审计,2019年1-6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增资完成后,公司仍持爱柯迪香港100%的股权。
三、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对外投资的目的
香港长期作为连接大陆与国际市场的纽带,在政策、区位、法律、文化和人才上具有明显优势。本次对全资子公司增资,旨在完善公司的全球产业布局,有利于拓展海外业务,加快公司的国际化进程。通过充分利用香港的政策、技术和资源等优势,提升公司海外市场影响力,加快公司发展,提高企业竞争力。
(二)本次对外投资可能存在的风险
本次对全资子公司的增资符合公司战略规划和经营发展的需要,但面临境外文化背景、政治环境和法律规范等差异带来的不确定性,公司将采取适当的策略、管理措施加强风险管控,力争获得良好的投资回报。
(三)本次对外投资对公司的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影响
本次对外投资是为子公司业务发展提供支持,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对公司未来的业绩和收益具有积极的影响。因此,本次投资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爱柯迪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8月16日
公司代码:600933 公司简称:爱柯迪
爱柯迪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