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49 证券简称:新乡化纤 公告编号:2019-027
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异议声明
□ 适用 √ 不适用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 适用 √ 不适用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
■
■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否
本公司主营氨纶纤维、粘胶长丝和粘胶短纤维的生产与销售。
2019年,公司管理层勤勉尽责、辛勤工作,狠抓公司内部管理,紧盯市场变化,在国内外经济和环保政策频繁变化的形势下,克服诸多困难,扎实推进各项工作。
2019年,公司主要产品市场价格呈现波动状态。粘胶长丝产销量增加,毛利润有较大幅度增长;氨纶纤维产销量增加,毛利润略有增长;粘胶短纤维市场持续低迷,公司对其产量进行了向下调整。报告期内,公司紧紧围绕既定的工作部署和思路,采取多项措施完善管理体系、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努力提高产品质量,调整产品结构,积极开拓销售市场,持续推进技术创新,努力提高市场竞争力。
报告期内,公司生产粘胶长丝30,131吨,粘胶短纤维8,622吨;生产氨纶纤维41,613吨。全年实现营业收入244,827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756万元。
全体董事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及董事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认真履行董事职责、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为公司各项重点工作和重要决策尽心尽责。公司独立董事认真履行职责,对董事会讨论事项发表了客观、公正的独立意见,注重维护中小股东利益,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有力保障。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配套指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遵循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完善覆盖公司各环节的内部控制制度,不断提升公司内控管理水平,有效防范经营风险,保证了公司正常运行和健康发展。
报告期内,公司年产3×2万吨超细旦氨纶纤维项目二期工程部分生产线投入生产。
报告期内,公司年产2万吨生物质纤维素项目一期工程进展顺利。
2、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中衔接规定相关要求,公司对上年同期比较报表不进行追溯调整,仅对期初留存收益和相关报表项目进行调整,增加期初留存收益667.60万元。
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影响的项目主要有两个:(1)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信用损失的计提方法和金额有所变化,具体见2019年半年度报告附注部分;(2)原在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列示的对新乡市润洋化纤股份有限公司的660万投资和对新乡市康华精纺有限公司的450万投资计入“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核算,这两笔投资合计1,110万元,上年年末全额计提了减值,报表列报金额为“0”?
该会计政策的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此页无正文,为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之签章页)
董事长:邵长金
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8月16日
证券代码:000949 证券简称:新乡化纤 公告编号:2019-026
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会议基本情况:
(一)董事会会议的时间、地点和方式:本次董事会于2019年8月14日下午18:00在公司二楼东会议室召开,会议以现场方式进行表决。
(二)公司实有董事9人,董事会会议应出席董事人数9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人数9人。(其中:委托出席的董事0人,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的董事0人)。
(三)会议由董事长邵长金先生主持,全体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四)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本次会议通知已于10日前以书面方式发出。
二、会议议题
(一)审议2019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报告摘要
(内容详见2019年8月16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二)审议《关于公司财务负责人变更的议案》
公司原财务负责人周学莉女士因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截至本公告日,周学莉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
经公司总经理提名,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同意聘任冯丽萍女士为公司财务负责人。任职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冯丽萍女士简历详见附件。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三)审议《关于收购新乡市星鹭科技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的议案》
公司拟与上海新星进出口有限公司及段玉彬、温宝英、李占震、丰超、郭善平五位自然人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公司使用自有资金575万元收购上述公司及人员持有的新乡市星鹭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星鹭科技”)9.58%的股份。
收购前,公司直接持有星鹭科技90.42%股权,上海新星进出口有限公司持有星鹭科技8.33%股权,段玉彬持有星鹭科技0.83%股权,温宝英持有星鹭科技0.17%股权,郭善平持有星鹭科技0.08%股权,丰超持有星鹭科技0.08%股权,李占震持有星鹭科技0.08%股权。
收购完成后,公司直接持有星鹭科技100%股权。
(内容详见2019年8月16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购新乡市星鹭科技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的公告》)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1票,表决通过。
董事岳胜利先生对该议案投出了弃权票,董事岳胜利先生认为该事项未达到董事会审议标准,交由管理层决策即可,故投出弃权票。
三、备查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二)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14日
附件:
冯丽萍女士, 1972年出生,大学学历,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河南省第三批会计领军(后备)人才,曾任公司审计部部长助理、审计部副部长,现任公司财务负责人、财务部部长。其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000949 证券简称:新乡化纤 公告编号:2019-028
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购新乡市星鹭科技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2019年8月14日,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上海新星进出口有限公司及段玉彬、温宝英、李占震、丰超、郭善平五位自然人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公司使用自有资金575万元收购上述公司及人员持有的新乡市星鹭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星鹭科技”)9.58%的股份。
收购前,公司直接持有星鹭科技90.42%股权,上海新星进出口有限公司持有星鹭科技8.33%股权,段玉彬持有星鹭科技0.83%股权,温宝英持有星鹭科技0.17%股权,郭善平持有星鹭科技0.08%股权,丰超持有星鹭科技0.08%股权,李占震持有星鹭科技0.08%股权。
收购完成后,公司直接持有星鹭科技100%股权。
公司于2019年8月14日召开了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新乡市星鹭科技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的议案》。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收购经过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该交易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收购事项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变更,不构成公司的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1、上海新星进出口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132235653T;
公司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1500号1102D-1室、1102D-2室;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杜应康;
注册资本:肆仟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从事货物与技术的进出口业务,食品流通,燃料油(除危险品)、石油制品(除专控油)、化工产品(除危险化学品、监控化学品、民用爆炸物品、易制毒化学品)、冶金炉料、金属材料的销售,国内商业批发和零售业务(除专项规定)。
产权及控制关系和实际控制人情况:该公司是自然人投资的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杜应康持有公司100%的股权,为该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相互关系:该公司与本公司无关联关系。公司是本公司的下游客户,与公司有较为稳定的业务联系,除此之外该公司与本公司及本公司前十名股东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可能或已经造成上市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上海新星进出口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段玉彬:
住所:河南省新乡市凤泉区
就职单位:新乡市星鹭科技有限公司
3、温宝英:
住所:河南省新乡市凤泉区
就职单位:新乡市星鹭科技有限公司
4、郭善平:
住所:河南省新乡市凤泉区
就职单位:新乡市星鹭科技有限公司
5、丰超:
住所:河南省新乡市凤泉区
就职单位:新乡市星鹭科技有限公司
6、李占震:
住所:河南省新乡市凤泉区
就职单位:新乡市星鹭科技有限公司
上述自然人段玉彬、温宝英、郭善平、丰超、李占震均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标的资产概况
公司名称:新乡市星鹭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4年05月09日;
注册资本:陆仟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邵长金;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7040996910660;
公司地址:新乡市凤泉区锦园路南段西侧;
经营范围:纺织品制造及销售;纺织原料销售;对外贸易经营。
交易标的:新乡市星鹭科技有限公司9.58%股权
交易标的账面价值:相关资产总额为824.78万元。
该公司章程或其他文件中不存在法律法规之外其他限制股东权利的条款,该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交易标的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不存在涉及有关资产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
2、本次交易完成前后的股权结构情况
■
3、标的公司的主要财务数据
截止2018年12月31日,星鹭科技总资产8,609.35万元,净资产6,545.23万元,总负债2,064.11万元,应收款项总额1376.65万元。2018年度,实现营业收入6,435.72万元,营业利润610.77万元,净利润457.45万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12.78万元。(以上数据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截止2019年6月30日,星鹭科技总资产9,850.67万元,净资产6,747.42万元,总负债3,103.25万元,应收款项总额1,605.15万元。2019年度1-6月,实现营业收入3,625.78万元,营业利润293.03万元,净利润219.77万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160.53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1、交易标的:新乡市星鹭科技有限公司9.58%股权
2、转让方及受让方
转让方1:上海新星进出口有限公司持有星鹭科技8.33%股权
转让方2:段玉彬持有星鹭科技0.83%股权
转让方3:温宝英持有星鹭科技0.17%股权
转让方4:郭善平持有星鹭科技0.08%股权
转让方5:丰超持有星鹭科技0.08%股权
转让方6:李占震持有星鹭科技0.08%股权
受让方: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3、转让方案及价格:
转让方1:上海新星进出口有限公司持有星鹭科技8.33%股权以人民币500万元转让给受让方
转让方2:段玉彬持有星鹭科技0.83%股权以人民币50万元转让给受让方
转让方3:温宝英持有星鹭科技0.17%股权以人民币10万元转让给受让方
转让方4:郭善平持有星鹭科技0.08%股权以人民币5万元转让给受让方
转让方5:丰超持有星鹭科技0.08%股权以人民币5万元转让给受让方
转让方6:李占震持有星鹭科技0.08%股权以人民币5万元转让给受让方
4、交割安排
本协议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前赴标的公司所属辖区之主管部门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5、价款支付
受让方在股权转让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及税务变更手续完成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支付本次交易扣除所得税和应负担的印花税后的全部价款,所得税和应负担的印花税以完税凭证为准。
6、定价依据:以标的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为基准,并参考标的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等因素,经双方协商定价。
7、支出款项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8、协议生效条件: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并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立即生效。
五、收购子公司股权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收购完成后将进一步加强公司对星鹭科技的控制,提高其经营管理水平,促进星鹭科技的业务发展,更加有效的支撑公司总体发展战略目标,提升公司整体盈利能力,将对公司日常经营活动产生积极影响。
包含本次交易事项在内,公司累计十二个月内收购、出售资产成交金额575万元,相关资产总额824.78万元。
六、备查文件
1、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股权转让协议》;
特此公告
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16日
证券代码:000949 证券简称:新乡化纤 公告编号:2019-029
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9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概述
为了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 2019年1-6月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依据《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经过对应收款项、存货、固定资产等各项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和分析测试,对应收款项和存货计提了资产减值准备。
公司本次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未经审计。
二、本次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情况和说明
公司依据《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公司相关会计制度的规定和要求,经过对各项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和减值测试,本期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3,022.23万元,其他应收款因收回而转销6.50万元,上年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随库存商品的销售和原材料的领用转销1,588.89万元。具体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情况说明:
1、 坏账准备计提的说明
期末应收账款余额76,264.18万元,其中河南新乡联达纺织股份有限公司应收账款2,090.68万元,因债务人已停止生产,账龄已超过5年,故对其单独全额计提坏账准备;另外,对已发生减值的其他客户单项计提坏账准备34.72万元。其他客户应收账款按照历史信用损失率计提坏账准备2,068.08万元。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合计4,193.48万元,年初余额3,566.02万元,本期补提627.46万元。
期末其他应收款余额1,191.07万元,按照预期信用损失的一般方法(三阶段模型)计量,将划分到第三阶段的628.81万元的应收款全额计提坏账准备;其他562.26万元划分到第一阶段,按照款项性质划分成应收备用金组合、应收保证金组合等,然后按照各组合的历史损失率计提坏账准备25.59万元。期末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合计654.40万元,年初余额659.28万元,本期转销6.50万元,补提1.62万元。
2、 存货跌价准备计提的说明
公司在每季度末根据存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对存货进行减值测试和计提。
库存商品可变现净值为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
为生产而持有的材料,当用其生产的产成品的可变现净值高于成本时按照成本计量;当材料价格下降表明产成品的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时,可变现净值为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
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参照报告期实际费用确认。
2019年6月30日,公司对存货进行减值测试,粘胶短纤维因售价下跌发生较大减值,补提存货跌价准备2,154.28万元,部分规格和等级的氨纶纤维和粘胶长丝等产成品和部分原材料当期补提238.06万元,合计补提2,392.35万元。
存货跌价准备期初余额2,630.63万元,上年末计提本期转销1,588.89万元,期末补提2,392.34万元,存货跌价准备期末余额3,434.08万元。
依照会计核算要求,本期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2,392.34万元记入“资产减值损失”科目;前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随库存商品的销售和原材料的领用转销1,595.39万元,冲减“主营业务成本”和“生产成本”。
三、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本次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减少公司2019年1-6月利润总额3,015.73万元,已在合并利润表“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项列示。
特此公告。
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16日
证券代码:000949 证券简称:新乡化纤 公告编号:2019-030
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监事会会议的时间、地点和方式:本次监事会会议于2019年8月14日下午19:30在公司二楼东会议室召开,会议以现场方式进行表决。
(二)公司实有监事3人,监事会会议应出席监事人数3人,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人数3人(其中:委托出席的监事0人,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0人)。
(三)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春雷先生主持。
(四)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监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本次会议通知已于10日前以书面方式发出。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
监事会对2019年半年度报告的审核意见:经审核,监事会认为编制和审议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内容详见2019年8月16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深圳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三、备查文件
(一)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二)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