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43 证券简称:万润股份 公告编号:2019-028
中节能万润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
■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否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29,312.59万元,同比增加1,512.93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18%;利润总额为27,113.63万元,同比增加5,252.58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4.03%;实现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23,068.57万元,同比增加3,785.16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9.63%。
2、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I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导致的会计政策变更
财政部于2017年3月31日分别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2017年修订)》(财会〔2017〕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2017年修订)》(财会〔2017〕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2017年修订)》(财会〔2017〕9号),于2017年5月2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2017年修订)》(财会〔2017〕14号)(上述准则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境内上市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
经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19年3月26日决议通过,本公司于2019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前述新金融工具准则。
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主要变更内容如下:
①金融资产分类由现行“四分类”改为“三分类”(根据公司管理金融资产 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 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减少了金融资产类别,提高了分类的客观性和有关会 计处理的一致性;
②金融资产减值准备计提由“已发生损失法”改为“预期损失法”,以更加 及时、足额地计提金融资产减值准备,揭示和防控金融资产信用风险;
③调整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会计处理,允许企业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 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进行处理,但该指定不可撤销, 且在处置时不得将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额结转计入当期损益;
④进一步明确金融资产转移的判断原则及其会计处理;
⑤修订套期会计相关规定,使套期会计更加如实地反映企业的风险管理活动。
公司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金融准则,根据准则衔接规定要求,公司对上年同期比较报表不进行追溯调整,金融工具原账面价值和在本准则施行日的新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应当计入本准则施行日所在年度报告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或其他综合收益。执行上述新金融准则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II根据财政部2019年4月30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本公司对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以下修订:
①资产负债表:将原“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拆分为“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两个项目;将原“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拆分为“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
②利润表:将“减:资产减值损失”调整为“加: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将“减:信用减值损失”调整为“加: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中节能万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赵凤岐
二○一九年八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643 证券简称:万润股份 公告编号:2019-026
中节能万润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中节能万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万润股份”)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19年8月15日以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于公司本部办公楼三楼会议室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赵凤岐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通知于2019年8月5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全体董事,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名,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表决,会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了《万润股份:2019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万润股份:2019年半年度报告全文》与《万润股份: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万润股份: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同时登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
二、审议并通过了《万润股份: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万润股份: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三、审议并通过了《万润股份:关于中节能财务有限公司金融业务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联董事赵凤岐先生、王彦女士、王忠立先生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万润股份:关于中节能财务有限公司金融业务风险持续评估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四、审议并通过了《万润股份: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万润股份: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并同时登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备查文件: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节能万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8月16日
证券代码:002643 证券简称:万润股份 公告编号:2019-027
中节能万润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中节能万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万润股份”)全体监事一致同意,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19年8月15日以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于公司本部办公楼三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杜乐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通知于2019年8月5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全体监事,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5名,实际参加表决监事5名,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表决,会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了《万润股份:2019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表决情况: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万润股份:2019年半年度报告全文》与《万润股份: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万润股份: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同时登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
二、审议并通过了《万润股份: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情况: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万润股份: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三、审议并通过了《万润股份: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情况: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是符合规定的,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万润股份: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并同时登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备查文件: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节能万润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9年8月16日
证券代码:002643 证券简称:万润股份 公告编号:2019-029
中节能万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节能万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08月1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万润股份: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财政部于2019年4月30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以下简称“财会[2019]6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并补充和修订了部分报表项目的说明。根据要求公司拟对相关会计政策内容进行调整,并按照财会[2019]6号规定的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编制公司财务报表。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财政部令第33号发布、财政部令第76号修订),2006年2月15日及其后颁布和修订的42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公司执行财政部于2019年4月30日发布的财会[2019]6号,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2014年7月23日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财政部令第33号发布、财政部令第76号修订),2006年2月15日及其后颁布和修订的42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并按规定执行。
四、变更日期
根据前述规定,公司于以上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并根据我公司已执行新金融准则但未执行新收入准则和新租赁准则的情况编制公司财务报表。
五、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内容
根据财政部财会[2019]6号的有关规定,公司对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以下变动:
1、资产负债表
(1)“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分拆为“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两个项目;
(2)“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分拆为“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两个项目;
(3)新增“应收款项融资”项目反映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等;
2、利润表
(1)新增“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项目,反映企业因转让等情形导致终止确认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而产生的利得或损失;
(2)“资产减值损失”、“信用减值损失”项目位置移至“公允价值变动收益”之后。
六、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将对公司的财务报表列报项目产生影响,但不会对当期及会计政策变更之前的公司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资产以及净利润产生影响。
七、董事会审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八、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依据财政部于2019年4月30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要求对财务报表进行调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能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使会计信息更准确、更可靠、更真实。公司本次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九、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是符合规定的,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十、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中节能万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