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21、200521 证券简称:长虹美菱、虹美菱B 公告编号:2019-051
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一)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二)本公司不存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对本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无法保证或存在异议的情形。
(三)所有董事均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四)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五)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六)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一)公司简介
■
(二)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三)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
■
(四)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1.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2.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五)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六)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本公司请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半年度报告全文,并特别注意下列风险因素
2019年下半年,面对家电市场的竞争更加激烈等客观因素,企业生存的环境将会更加恶劣。公司将面临宏观经济增长乏力、行业形势严峻、竞争加剧、成本上升、新商业模式及互联网时代的冲击等风险。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否
1.概述
2019年以来,中国经济稳中求进、稳中有忧,经济下行的压力有所上升,尤其是在中美经贸摩擦的背景下,中国经济所面临的外部环境严峻,与自身发展所面临的不充分不平衡问题相叠加,使得稳增长、防风险的难度加大。受宏观环境及自身发展周期影响,加之楼市紧缩、消费结构迭代升级、需求平淡、供应链成本上升等多重不利因素,2019年上半年家电行业的表现不尽人意,家电行业整体步入“寒冬”。在此背景下,转型升级是企业打破“僵局”亟需解决的问题。
2019年上半年,公司在“美菱梦”和“双三一心”的战略指引下,坚持“产品领先 、营销转型、效率提升、团队激活”的经营方针。2019年上半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91.33亿元,同比下降1.49%;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5,433.40万元,同比增加7.20%。
2.主营业务分析
(1)概述
2019年1-6月,公司冰箱、冰柜业务实现营业收入约38.19亿元,同比增长3.67%;公司空调业务实现营业收入约39.91亿元,同比减少8.84%;公司洗衣机业务实现营业收入约2.05亿元,同比减少16.50%;公司厨卫、小家电、制冷配件等其他业务实现营业收入约5.29亿元,同比增长17.70%。
(2)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计划在报告期内的进展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发展战略和2019年经营方针部署年度经营计划,安排组织生产经营,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
产品领先
2019年上半年,公司以“美菱鲜、美菱薄、美菱嵌”为特色,继续打造产品特色名片,进一步促进了公司冰箱(柜)产品升级,市场表现良好,并取得了消费者的高度认可。特别是2019年2月发布的“M鲜生”全面薄系列冰箱,在升级水分子激活保鲜技术的基础上,研发全面薄GLS集成技术(集机身薄、箱体薄和门体薄三位一体),通过产品工艺、品质、性能的全面升级,实现高端产品突破。报告期内,公司“M鲜生”系列冰箱销量同比增幅超过50%。
营销转型
在国内市场上,通过一系列具体的营销转型举措,实现从面向产品线的销售管理到面向渠道和用户体验服务。根据中怡康数据显示,公司冰箱产品2019年1-6月线上市场均价提升11.7%,份额提升0.9个百分点;冰箱线下市场均价提升8.2%,份额基本持平。与此同时,公司空调产品抓住了战略ODM品牌合作机遇,ODM业务增长205%。在海外市场上,通过践行追求规模向追求规模和利润并重转型,实现产品结构的持续改善,风冷冰箱产品占比已达18%,同比提升了6个百分点,海外冰箱柜经营质量持续改善。海外空调业务则通过梳理防控海外运营风险,经营持续向好。
效率提升
以效率提升为核心,推动效益改善。上半年公司开展资金压控专项工作,通过压控库存、应收、预付,使得资金运营效率同比有较大的提升;在开发端持续推进“五化三易”工作,平台、箱体和型号数量得到控制,研发效率同比提升10%以上;在生产制造端从产品结构优化、工艺优化、线体LOB平衡、自动化、一个流等方面组织开展少人提效工作,上半年制造效率提升20%以上。
团队激活
通过推行干部能上能下的常态化竞聘机制并建立关键岗位退出路径,拓展员工职业通道;继续深化绩效管理机制,实行全员全过程绩效考核,通过信息集成实现绩效管理的PDCA;重构激励机制,建立了三层激励体系,即经营成果激励、价值主线激励和专项事件激励,鼓励全员价值创造。
(二)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具体情况详见《2019年半年度报告》中“第十节 财务报告”的“四、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的“34.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相关内容。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包括四川长虹空调有限公司、中山长虹电器有限公司、中科美菱低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38家子公司。与上年相比,本报告期内,因清算注销减少了1家子公司即南昌祥佑电器营销有限公司,新设成立2家子公司即合肥美菱物联科技有限公司、安徽拓兴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具体情况详见2019年8月16日披露的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中“第十节 财务报告”的“七、合并范围的变化”及“八、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相关内容。
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吴定刚
2019年8月16日
证券代码:000521、200521 证券简称:长虹美菱、虹美菱B 公告编号:2019-049
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8月5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
2.会议于2019年8月15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
3.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董事长吴定刚先生、董事寇化梦先生、钟明先生出席了现场会议,董事雍凤山先生、史强先生、胡照贵先生、干胜道先生、任佳先生、路应金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了本次董事会。
4.会议由董事长吴定刚先生主持,公司部分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5.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2019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关于计提信用损失准备的议案》
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以及公司会计政策、内部控制制度规定,本着审慎经营、有效防范并化解资产损失风险的原则,公司对截至2019年6月30日的金融工具进行了全面的清查和减值测试,同意公司对可能发生减值风险的金融工具计提信用损失准备,确认信用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2019年上半年母公司及子公司合计转回信用损失准备为9,545,495.95元。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关于提取存货跌价准备的议案》
根据国家相关会计准则和公司的有关会计政策规定,并结合目前的市场形势及库存产品的品质情况,本着审慎经营、有效防范并化解资产损失风险的原则,公司在对截至2019年6月30日存货进行清查的基础上,按照可变现净值与账面价值孰低的原则对期末存货进行减值测试。经测试,同意对母公司及子公司存货计提跌价准备合计10,615,932.01元计入当期损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通过《关于处置非流动资产的议案》
根据经营需要,按照国家有关会计准则和公司的相关会计政策,同意公司对截至2019年6月30日部分已经无使用价值或其继续使用带来的成本超过所产生经济效益的非流动资产进行处置。该部分非流动资产(固定资产)账面原值28,883,704.01元,账面价值4,138,033.59元,扣除取得的处置净收入3,200,261.85元,确认净损失937,771.74元计入当期损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核销部分坏账损失的议案》
为了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情况,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财务信息披露质量的通知》(证监会计字[2004]1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公司及子公司部分应收款项坏账已基本无法收回且已全额计提坏账准备。按照依法合规、规范操作、逐笔审批、账销案存的原则,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对已确实无法收回的应收款项坏账共计12,604,521.25元进行核销。
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同日披露的《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核销部分坏账损失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意见请参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同日披露的《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2019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意见请参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对四川长虹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四川长虹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意见请参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申请4.6亿元人民币最高授信额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及融资授信工作需要,同意公司向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申请4.6亿元人民币最高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一年,授信品种包括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贸易融资等,采用信用担保方式。
授权公司财务总监(财务负责人)庞海涛先生代表公司办理上述授信事宜并签署有关法律文件。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9.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合肥科技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怀宁路支行申请2亿元人民币最高授信额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及融资授信工作需要,同意公司向合肥科技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怀宁路支行申请2亿元人民币最高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一年,授信品种包括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等,采用信用担保方式。
授权公司财务总监(财务负责人)庞海涛先生代表公司办理上述授信事宜并签署有关法律文件。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0.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申请6亿元人民币最高授信额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及融资授信工作需要,同意公司向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申请6亿元人民币最高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一年,授信品种包括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贸易融资等,采用信用担保方式。
授权公司财务总监(财务负责人)庞海涛先生代表公司办理上述授信事宜并签署有关法律文件。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东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申请2亿元人民币最高授信额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及融资授信工作需要,同意公司向东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申请2亿元人民币最高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一年,授信品种包括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贸易融资等,采用信用担保方式。
授权公司财务总监(财务负责人)庞海涛先生代表公司办理上述授信事宜并签署有关法律文件。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八月十六日
证券代码:000521、200521 证券简称:长虹美菱、虹美菱B 公告编号:2019-050
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8月5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监事。
2.会议于2019年8月15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
3.会议应出席监事5名,实际出席监事5名。监事会主席邵敏先生、监事何心坦先生、季阁女士、朱文杰先生出席了现场会议,监事黄红女士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了本次监事会。
4.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邵敏先生主持,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5.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2019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关于计提信用损失准备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对截至2019年6月30日的金融工具情况进行了全面的清查和减值测试,对相关金融工具计提信用损失准备,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和相关政策规定,计提信用损失准备能够使公司关于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公允、合理。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关于提取存货跌价准备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9年半年度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系按照国家相关会计准则和公司的会计政策进行的,符合谨慎性原则,上述计提能更加真实客观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与经营成果。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通过《关于处置非流动资产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核销部分坏账损失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有关规定核销部分应收款项坏账损失的行为,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情况,董事会就该事项的决策程序合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监事会认为,2019年上半年,公司认真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募集资金实际投入项目与承诺投入项目一致。该专项报告真实、客观的反映了公司2019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对四川长虹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对四川长虹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是真实的、客观的,公司与四川长虹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之间发生的关联存、贷款等金额业务的风险是可控的,对风险持续评估报告无异议。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的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一九年八月十六日
证券代码:000521、200521 证券简称:长虹美菱、虹美菱B 公告编号:2018-050
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2018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及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等相关会议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合肥美菱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1396号)核准,公司已成功向包括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长虹”)在内的七名符合相关规定条件的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80,858,676股,每股面值1.00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5.59元。根据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XYZH/2016CDA40272号《验资报告》,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569,999,998.84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含税)29,267,276.08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540,732,722.76元。
截至2016年9月17日,承销保荐机构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申万宏源”)已将上述认股款项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28,000,000元后余额1,541,999,998.84元划转至本公司指定的募集资金存储专户中,具体情况如下:
■
注1:存入工商银行合肥长江东路支行(账号1302010238000000269)的募集资金271,999,998.84元包括其他发行费用1,267,276.08元,扣除其他发行费用后该账户实际可用募集资金余额为270,732,722.76元。
(二)募集资金本报告期使用金额及期末余额
截至2019年6月30日,公司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项目实际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共计781,624,057.99元,其中公司本报告期内募集资金使用金额为70,110,199.34元(含银行手续费、工本费1,166.00元)。另外,本报告期内募集资金专户收到银行利息为318,971.71元,收到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到期收益15,562,477.97元。
截至2019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866,024,180.15元(含由募集资金产生的累计利息收益11,243,294.65元,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到期收益95,524,879.72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效益,切实保护投资者的利益,公司依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于2015年12月全面修订了《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使用管理、投向变更以及管理与监督等方面进行了详细严格的规定。该制度已经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本报告期内,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按照《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中的相关规定,严格履行了申请和审批手续,提高了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效益,切实保护了投资者的利益。
(二)三方监管协议的签订、履行情况
根据《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本公司从2016年9月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于2016年10月12日和保荐机构申万宏源分别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金寨路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行营业部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其中,由于本次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智慧生活项目”由公司子公司长美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美科技”)实施,故智慧生活项目募集资金存储专户由公司和长美科技与申万宏源、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共同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同日,本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公告了协议的主要内容。
报告期内,公司在募集资金的使用过程中严格按照《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履行职责,不存在不履行义务的情形。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19年6月30日,公司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项目实际已使用金额为781,624,057.99元,募集资金存储专户余额为866,024,180.15元(其中含利息收入11,243,294.65元及银行理财产品到期收益95,524,879.72元,以及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已购买的尚未到期的银行理财金额83,000万元)。具体存储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存放明细表
■
注:根据公司募集资金后期各项目的使用计划,公司已于2016年11月18日将“补充流动资金项目”账户的剩余资金及利息全额272,147,339.85元提取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和支付其他发行费用,并在资金提取完成后将“补充流动资金项目”账户予以了注销。
三、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2019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
说明1:
1.“智能制造建设项目”中:
(1)“智能制造(合肥)项目”原规划建设期3年,该项目原预计完成时间已到期。因此,结合公司募投项目实际推进情况,为规范使用募集资金,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同意公司将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期至2021年12月底。同时,公司独立董事已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保荐机构申万宏源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目前,项目正在推进中。
(2)“年新增60万台中大容积环保节能冰柜智能生产线建设项目”原规划建设期1年。前期,该项目因受实施场地被占用、海外市场环境发生较大变化等因素影响,一直未实施。为规范使用募集资金,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以及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同意公司将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期至2021年12月底。经公司进一步论证,若公司继续实施该项目,除无法达到原定预期经济效益目标,还将面临市场和投资风险,为进一步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2019年7月,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同意公司将“智能制造建设项目”的子项目“冰柜智能建设项目”未使用的募集资金12,000万元变更投入“年产200万台洗衣机生产基地项目(二期)”。同时,公司独立董事已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保荐机构申万宏源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2.“智能研发能力建设及智能家电技术新品开发项目”原规划建设期3年,该项目原预计完成时间已到期。因此,结合公司募投项目实际推进情况,为规范使用募集资金,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同意公司将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期至2021年12月底。同时,公司独立董事已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保荐机构申万宏源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目前,项目正在推进中。
3.鉴于公司“智慧生活项目”因生鲜电商行业竞争激烈、公司原预计的商业模式已不适应当前市场形势,且项目持续亏损,继续投入预计将产生更大的损失,且公司暂无更好的投资项目予以变更。为保护募集资金的有效使用,避免进一步的投资损失,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2019年7月,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同意公司终止实施“智慧生活项目”并将该项目剩余的募集资金及理财利息等收益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4.截至期末,“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投入进度超过100%,主要是由于使用的募集资金中含募集资金存款利息的原因。
说明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截至2016年10月31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实际金额为人民币63,984,738.91元,置换人民币63,984,738.91元。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情况作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合肥美菱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鉴证报告》(XYZH/2016CD40285)。本次置换相关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本次置换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申万宏源出具了无异议核查意见。
说明3: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公司尚未使用完毕的募集资金将继续按照募投项目的计划完成相应的投资。同时,根据募投项目计划,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决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出具无异议的核查意见,同意公司利用最高不超过94,000万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该额度可以滚动使用)投资保本型理财产品。剩余资金则存放于指定的募集资金专户中。
2019年上半年,本公司募集资金项目用途未发生变化。
(二)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理财产品投资的说明
根据公司分别于2018年11月6日、11月27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的《关于公司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议案》,根据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进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同意公司利用最高不超过94,000万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该额度可以滚动使用)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授权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同时,公司独立董事已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保荐机构申万宏源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截至目前,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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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述事项公司已于2018年11月9日、11月28日、12月21日、12月28日、12月29日、2019年2月1日、5月17日、5月18日、6月20日、7月19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香港商报》及巨潮资讯网上以公告形式(2018-061号、2018-062号、2018-066号、2018-069号、2018-078号、2018-080号、2018-081号、2019-009号、2019-033号、2019-034号、2019-038号、2019-046号公告)进行了披露。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2019年上半年度未出现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经建立健全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并确保该制度有效实施。涉及募集资金存放、使用及管理的情况公司已经及时、真实、准确、完整的披露,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特此公告
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八月十六日
证券代码:000521、200521 证券简称 证券简称:长虹美菱、虹美菱B 公告编号 公告编号:2019-052
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及子公司核销部分坏账损失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核销坏账的概况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财务信息披露质量的通知》(证监会计字[2004]1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有关规章制度等相关规定要求,经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或“长虹美菱”)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四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中山长虹电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山长虹”)按照依法合规、规范操作、逐笔审批、账销案存的原则,对截至2019年6月30日已全额计提坏账准备的长期挂账且预计无法收回的坏账共计12,604,521.25元进行核销。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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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事项已经公司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超过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的2/3,议案通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根据有关规定,本次应收款项的坏账核销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核销坏账形成原因和催收情况
1.唐山市丰润区新军屯东方家电城欠款98,149.86元
该公司为本公司的销售客户,共计欠款98,149.86元,前期通过诉讼等多种方式未能追回。经核查,该公司已被纳入经营异常名录,处于被吊销状态,名下无任何可执行财产,无法追回款项。同时,该笔欠款已经逾期5年以上,收回的可能性极小,公司已对该笔欠款全额计提坏账准备。
2.深圳市华科世豪贸易有限公司欠款82,652.65元
该公司为本公司的销售客户,共计欠款82,652.65元,前期通过诉讼等多种方式未能追回。经核查,该公司已被纳入经营异常名录,处于被吊销状态,名下无任何可执行财产,无法追回款项。同时,该笔欠款已经逾期5年以上,收回的可能性极小,公司已对该笔欠款全额计提坏账准备。
3.EURO-SAIME S.A欠款117,586.04元
该公司为本公司海外销售客户,2015年3月因业务与客户往来邮件被黑客窃取,导致该客户误支付货款至黑客指定账户,金额为176,085.00美元,因而本公司未收到相应货款。经沟通,客户拒绝重复支付,随后本公司向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以下简称“中信保”)报损索赔。2016年4月本公司收到中信保90%赔付款158,476.50美元,赔付后账面余额17,608.50美元(折合人民币117,586.04元)。
根据本公司与中信保签署的委托代理协议约定,该债务人剩余欠款由中信保继续追偿,如追回欠款,中信保与本公司按照约定权益比例分摊追回款和追偿费用。根据中信保提供的信息,由于当地法律环境较差、追偿成本高于预期收益,通过诉讼或者仲裁等法律程序进行追偿的可行性较低,中信保认为该案后续无可追性,予以关案处理,不再进行追讨。公司已对该笔欠款全额计提坏账准备。
4.SC Domo Retail SA欠款1,187,868.99元
该公司为本公司海外东欧区域客户。因客户已申请破产,公司将该客户项下的应收账款向中信保进行索赔,扣除中信保赔款后,客户账面应收余额173,188.31美元(折合人民币1,187,868.99元)。
根据本公司与中信保签署的委托代理协议约定,该债务人剩余欠款由中信保继续追偿,如追回欠款,中信保与本公司按照约定权益比例分摊追回款和追偿费用。由于该债务人已申请破产,中信保赔付后对剩余金额追偿可能性极低,公司已对该笔欠款全额计提坏账准备。
5.Ready 2 drop ltd欠款6,711.91元
该公司为本公司海外中欧区域客户。本公司对该公司的应收账款为14,766.00美元。本公司在收到该公司30%的定金4,429.80美元后,该公司出现违约风险,本公司未收到扣除定金后的尾款。随后本公司向中信保报损索赔,中信保对剩余货款按照90%赔付比例支付9,302.58美元后,本公司对该公司的客户账面应收余额1,033.62美元(折合人民币6,711.91元)。
根据本公司与中信保签署的委托代理协议约定,该债务人剩余欠款由中信保继续追偿,如追回欠款,中信保与本公司按照约定权益比例分摊追回款和追偿费用。由于该债务人出现违约风险,该笔应收款项金额不大,追偿费用较高,中信保赔付后对剩余金额追偿可能性极低,公司已对该笔欠款全额计提坏账准备。
6.Dream Al Mustaqbalgeneral trading欠款410,264.30元
该公司为本公司海外中东区域客户。本公司对该公司的应收账款为758,769.00美元。因客户所在国家面临着严重的政治风险,客户已经不能正常经营,无力向本公司支付相应款项。随后本公司向中信保报损索赔,扣除客户预付款后,中信保对剩余货款按照90%赔付比例支付546,313.68美元,本公司对该公司的客户账面应收账款余额59,455.00美元(折合人民币410,264.30元)。
根据本公司与中信保签署的委托代理协议约定,该债务人剩余欠款由中信保继续追偿,如追回欠款,中信保与本公司按照约定权益比例分摊追回款和追偿费用。由于该债务人已经不能正常经营,该笔应收款项的追偿费用较高、追回可能性很小,中信保赔付后对剩余金额追偿可能性极低,公司已对该笔欠款全额计提坏账准备。
7.NRT SPA欠款982,337.50元
该公司为本公司海外东欧区域客户。本公司对该公司的应收账款为752,824.30欧元,客户支付预付款150,749.82欧元。因客户无法正常经营,无力支付相关款项,本公司向中信保报损索赔,扣除客户预付款及中信保赔付款项后,本公司对该公司的客户账面应收余额为128,051.52欧元(折合人民币982,337.50元)。
根据本公司与中信保签署的委托代理协议约定,该债务人剩余欠款由中信保继续追偿,如追回欠款,中信保与本公司按照约定权益比例分摊追回款和追偿费用。由于客户无法正常经营,该笔应收款项的追偿费用较高、追回可能性很小,中信保赔付后对剩余金额追偿可能性极低,公司已对该笔欠款全额计提坏账准备。
8.AUDIVIC S.A.欠款3,804,579.48元
该公司作为本公司下属子公司中山长虹在阿根廷的销售客户,自2018年3月起受阿根廷货币不断贬值影响,该公司因无法维持正常经营并开始拖欠本公司货款。本公司于2018年3月向中信保报损索赔,期间客户多次提供付款计划但均未付款,因案件金额较大,在中信保的协助下,本公司多次同客户进行斡旋抗辩,同时本公司前往阿根廷追讨并获得对本公司有利的债权文件。2018年9月,阿根廷货币贬值已高达98%,客户无法正常经营,无力支付货款,中信保核定全损并按照限额审批单的赔付比率对中山长虹进行了赔付,未获赔付金额为548,550.18美元(折合人民币3,804,579.48元)。
根据本公司与中信保签署的委托代理协议约定,该债务人剩余欠款由中信保继续追偿,如追回欠款,中信保与本公司按照约定权益比例分摊追回款和追偿费用。因阿根廷国家货币高幅贬值,整个国家已经出现系统性的风险,该债务人当前所有的经营活动已经停止,无力支付拖欠货款,且将进入破产状态,本案下货款追回可能性极低,不具备可追性。公司已对该笔欠款全额计提坏账准备。
9.Carsa S.A.欠款2,210,306.37元
该公司作为本公司下属子公司中山长虹在阿根廷的销售客户,自2018年3月起受阿根廷货币不断贬值影响,该公司因无法维持正常经营并开始拖欠本公司货款。本公司于2018年3月向中信保报损索赔,因案件金额较大,在中信保的协助下,本公司多次同客户进行斡旋抗辩,同时本公司前往阿根廷追讨并获得对本公司有利的债权文件。2018年9月,阿根廷货币贬值已高达98%,客户无法正产经营,无力支付货款,中信保核定全损并按照限额审批单的赔付比率对中山长虹进行了赔付,扣除本公司收取的产品定金后应收账款余额为319,069.49美元(折合人民币2,210,306.37元)。
根据本公司与中信保签署的委托代理协议约定,该债务人剩余欠款由中信保继续追偿,如追回欠款,中信保与本公司按照约定权益比例分摊追回款和追偿费用。因阿根廷国家货币高幅贬值,整个国家已经出现系统性的风险,该债务人当前所有的经营活动已经停止,无力支付拖欠货款,且将进入破产状态,本案下货款追回可能性极低,不具备可追性。公司已对该笔欠款全额计提坏账准备。
10.Electronica Megatone S.A.欠款3,094,632.57元
该公司作为本公司下属子公司中山长虹在阿根廷的销售客户,自2018年3月起受阿根廷货币不断贬值影响,该公司因无法维持正常经营并开始拖欠本公司货款。本公司于2018年3月向中信保报损索赔,因案件金额较大,在中信保的协助下,本公司多次同客户进行斡旋抗辩,同时本公司前往阿根廷追讨并获得对本公司有利的债权文件。2018年9月,阿根廷货币贬值已高达98%,客户无法正产经营,无力支付货款,中信保核定全损并按照限额审批单的赔付比率对中山长虹进行了赔付,未获赔付金额为449,323.50美元(折合人民币3,094,632.57元)。
根据本公司与中信保签署的委托代理协议约定,该债务人剩余欠款由中信保继续追偿,如追回欠款,中信保与本公司按照约定权益比例分摊追回款和追偿费用。因阿根廷国家货币高幅贬值,整个国家已经出现系统性的风险,该债务人当前所有的经营活动已经停止,无力支付拖欠货款,且将进入破产状态,本案下货款追回可能性极低,不具备可追性。公司已对该笔欠款全额计提坏账准备。
11.HNC CORPORATION欠款330,703.79元
该公司作为本公司下属子公司中山长虹在巴基斯坦的销售客户,该客户应付货款到期后,反复拖欠本公司货款。本公司向中信保报损索赔后,中信保进行了追讨并按照限额审批单赔付比例对中山长虹进行了赔付。根据中信保反馈,该客户已经失联,追回可能性极小,未获赔付的部分金额为48,073.00美元(折合人民币330,703.79元)。
根据本公司与中信保签署的委托代理协议约定,该债务人剩余欠款由中信保继续追偿,如追回欠款,中信保与中山长虹按照约定权益比例分摊追回款和追偿费用。根据中信保提供信息,因该债务人已经停业,无法取得联系,中信保认为该案后续无可追性,予以关案处理,不再进行追讨。公司已对该笔欠款全额计提坏账准备。
12.Palmus Comercial SRL欠款278,727.79元
该公司作为本公司下属子公司中山长虹在多米尼加的销售客户,自货款到期后,该公司反馈因其所在国家政府监管问题,其银行账户被冻结,无法支付货款。本公司向中信保报损索赔后,中信保对其进行了追讨,并按照限额审批单赔付比例对中山长虹进行了赔付,未获赔付的部分44,037.00美元(折合人民币278,727.79元)。
根据本公司与中信保签署的委托代理协议约定,该债务人剩余欠款由中信保继续追偿,如追回欠款,中信保与中山长虹按照约定权益比例分摊追回款和追偿费用。根据中信保提供信息,因该债务人已经停业,无法取得联系,中信保认为该案后续无可追性,予以关案处理,不再进行追讨。公司已对该笔欠款全额计提坏账准备。
三、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造成的影响
公司本次核销的坏账,已全额计提坏账准备,不会对公司当期损益产生影响。本次核销坏账事项,真实反映企业财务状况,符合会计准则和相关政策要求,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涉及公司关联方,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公司对追讨欠款开展的相关工作
公司核销以上坏账后,公司法务部及财务管理部对本次所有核销明细建立备查账目并进行备案,保留以后可能用以追索的资料。公司将保留继续追索的权利,继续落实责任人随时跟踪,一旦发现对方有偿债能力将立即追索。
五、会计处理的过程和依据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内部控制制度的有关规定,公司对应收款项坏账采用备抵法核算,上述拟核销的应收款项冲减已计提的坏账准备。
六、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财务信息披露质量的通知》(证监会计字[2004]1号)、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认真审阅董事会提交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核销部分坏账损失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公司及子公司本次核销的坏账不涉及公司关联方。
2.公司已严格按照相关法规及财务制度全额计提坏账准备,核销后不会对公司损益产生影响。
3.公司本次核销的坏账公允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批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因此,我们同意对部分已确实无法收回的坏账进行核销。
七、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有关规定核销部分应收款项坏账损失的行为,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情况,董事会就该事项的决策程序合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特此公告
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八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