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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8月16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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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异议声明

  ■

  声明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

  ■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否

  报告期内,公司管理层在董事会的正确领导下,始终不渝的坚持吃饱开足、生产优化、多产多销、快进快出,在各工序间大力开展降本节支创新挖潜增效活动,提升经济效益。公司紧紧围绕董事会制定的年度经营计划积极展开工作。具体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强化安全管理,守护职工“生命线”

  公司狠抓一级、二级安全工作计划措施落地,着力提升干部员工问题意识,提高隐患整改效率。通过各类安全检查,共查出事故隐患3895项,整改率100%;围绕炼铁5#、6#高炉、脱磷炉、转炉和高炉煤气柜等生产线大修及烧结原料大棚建设等项目,强化大修、技改及危险作业安全管理,进行以安全为前提的大修改进,完成危险作业整改1315项。

  (2)狠抓降本节支、创新挖潜增效

  上半年,公司根据年前梳理出的负面清单降损项目,围绕降本节支增效任务目标,每月对项目进行跟踪检查,做到跟踪措施细化,跟踪考核细化,以促进指标提升。同时,全力抓好重点指标攻关措施的落实,成立专业攻关小组,明确奖罚兑现系数,季度对标奖罚;通过各类负面清单的梳理,查找原因落实整改措施,上半年,通过优化“三配”、合金替代等降本活动,有效的压降了铁前和炼钢工序成本,效果比较明显。

  (3)研判市场,规避风险,优化接单,实现经营创效

  报告期内,公司通过市场接单、生产及销售有机结合,累计销售产品145.2万吨,接单30天内实现销售的比例达79.82%,合同按期交付率达97.24%,较去年同期增长0.49%,客户满意度稳步提升。同时,公司不断加强新客户、新产品开发推进工作,上半年累计开发新客户20家,同比增加7家;直销比73.24%,同比提高2.5%。

  针对一路上扬的原辅料市场,公司坚持谨慎采购、按需补库,并组织协调好煤、焦、矿、石灰石等物流调运以及到厂卸货工作。上半年,实现原辅材料平稳到货,库存合理平衡,其中通过抓煤、焦、矿、合金波段采购,基本实现了保供保质降本。

  2、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①财政部于2017年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财会〔2017〕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财会〔2017〕9号)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14号),并要求境内上市公司自从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公司按要求对财务报表的列报进行了调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也不会对当期和会计政策变更之前公司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资产及净利润产生任何影响。

  ②财政部于2019年4月30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适用于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2019年度中期财务报表和年度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公司按要求对财务报表的列报进行了调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也不会对当期和会计政策变更之前公司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资产及净利润产生任何影响。

  ③财政部于2019年5月9日发布了《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通知》(财会〔2019〕8号),对《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进行了修订。修订后的新准则自2019年6月10日起执行,公司按要求对会计政策进行了变更。

  ④财政部于2019年5月16日发布了《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的通知》(财会〔2019〕9号),对《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进行了修订。修订后的新准则自2019年6月17日起执行,公司按要求对会计政策进行了变更。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股票代码:002075        股票简称:沙钢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9-045

  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8月10日以书面和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本次董事会会议于2019年8月15日在张家港市锦丰镇沙钢宾馆4楼7号会议室以现场表决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公司全体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何春生先生主持。

  本次会议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作出的各项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会议以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1、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9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2019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具体内容刊登于2019年8月16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具体内容刊登于2019年8月16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2019年4月17日中国证监会修订并正式发布的《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修订前后内容对照详见附件一。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具体内容刊登于2019年8月16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具体内容刊登于2019年8月16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3、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鉴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王则斌先生因任职到期的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同时申请辞去公司审计委员会召集人、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障董事会规范运作,现公司拟补选一名独立董事。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了俞雪华先生的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及全部兼职等情况后,向董事会推荐俞雪华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时担任公司审计委员会召集人、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相同,俞雪华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二。

  《关于独立董事离职及补选公司独立董事的公告》具体内容刊登于2019年8月16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补选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对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刊登于2019年8月16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4、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为更好地控制公司日常关联交易,根据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江苏沙钢集团淮钢特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上半年实际运行情况并结合下半年生产经营的需要,对2019年度原预计的额度及单位进行调整。其中采购方面:由于关联方的业务范围调整及矿粉价格上升幅度较大,关联采购预计总额由原来的325,320万元调整为395,620万元;销售方面:因向关联方销售产品数量预计减少,关联销售预计总额由原来的104,680万元调整为81,680万元。

  因公司董事长何春生先生担任江苏沙钢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公司董事钱正先生担任江苏沙钢集团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以上2位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

  《关于调整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具体内容刊登于2019年8月16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调整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对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对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刊登于2019年8月16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5、会议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为进一步提高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在不影响日常经营活动、确保资金安全性、流动性的前提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江苏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发行的理财产品,交易额度不超过10亿元,并可在上述额度内滚动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2年内有效。

  因公司董事长何春生先生担任江苏沙钢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公司董事钱正先生担任江苏沙钢集团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公司独立董事王则斌先生担任江苏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以上3位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具体内容刊登于2019年8月16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向江苏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购买理财产品暨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对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对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刊登于2019年8月16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6、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通知》(财会〔2019〕8号)、《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的通知》(财会〔2019〕9号)的要求,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新会计政策。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及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具体内容刊登于2019年8月16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会计政策变更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对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刊登于2019年8月16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7、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决定于2019年9月2日下午2:00召开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现场会议地点设在江苏省张家港市锦丰镇沙钢宾馆4楼7号会议室。

  《关于召开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具体内容刊登于2019年8月16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对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对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16日

  附件一:《公司章程》修订前后内容对照表

  ■

  ■

  《公司章程》中未经修订的其它条款继续有效。

  附件二:俞雪华先生简历

  俞雪华,汉族,生于1963年6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金融学硕士研究生,副教授、硕士生导师。曾任:南京农业大学团委干事,南京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任教,苏州大学东吴商学院院长助理、MBA中心主任。现任:苏州大学东吴商学院工会主席,苏州金螳螂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江苏恒立液压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江苏通润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俞雪华先生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

  俞雪华先生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同时,公司已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俞雪华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股票代码:002075        股票简称:沙钢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9-046

  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知及会议资料于2019年8月10日以书面和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本次监事会会议于2019年8月15日在张家港市锦丰镇沙钢宾馆4楼3号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5名,实际出席监事5名,其中公司监事丁松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亲自参加本次监事会,委托监事陈建龙先生代为出席并表决。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连桂芝女士主持。

  本次会议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作出的各项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会议以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1、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9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经审核:公司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2019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9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具体内容刊登于2019年8月16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具体内容刊登于2019年8月16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会议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认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江苏沙钢集团淮钢特钢股份有限公司与各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依据市场公允价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也没有构成对公司独立运行的影响,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日常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产生依赖,同意对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进行调整。

  因公司监事会主席连桂芝女士担任江苏沙钢集团有限公司监事,回避了表决。

  《关于调整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具体内容刊登于2019年8月16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3、会议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认为:公司向江苏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购买理财产品,交易风险低,其理财产品的预期收益率具有市场优势,有利于提高公司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效率,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向江苏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购买理财产品。

  因公司监事会主席连桂芝女士担任江苏沙钢集团有限公司监事,回避了表决。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具体内容刊登于2019年8月16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4、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依据财政部的最新规定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的相应变更,上述会计政策变更的相关程序、修改涉及的内容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及监管机构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具体内容刊登于2019年8月16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8月16日

  股票代码:002075       股票简称:沙钢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9-053

  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俞雪华,作为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该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不存在《中国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本人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本人已经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的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银监会《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融资性担保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保监会《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具有五年以上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该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七、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八、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九、本人不是为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本人不在与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一、本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前六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二、最近十二个月内,本人、本人任职及曾任职的单位不存在其他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三、本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四、本人不是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五、本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本人最近三十六个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七、本人未因作为失信惩戒对象等而被国家发改委等部委认定限制担任上市公司董事职务。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八、本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三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或者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予以撤换,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九、包括该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本人在该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一、本人已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要求,委托该公司董事会将本人的职业、学历、专业资格、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情况等详细信息予以公示。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二、本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上市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三、本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连续十二个月未亲自出席上市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次数超过期间董事会会议总数的二分之一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四、本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未按规定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或发表的独立意见经证实明显与事实不符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五、本人最近三十六个月内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以外的其他有关部门处罚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六、本人不存在同时在超过五家以上的公司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七、本人不存在过往任职独立董事任期届满前被上市公司提前免职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八、本人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诚信勤勉的其他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声明人郑重声明: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本人在担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做出独立判断,不受该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尽快辞去该公司独立董事职务。

  本人授权该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及其他有关本人的信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人行为,由本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声明人(签署):俞雪华

  2019年8月15日

  股票代码:002075        股票简称:沙钢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9-054

  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现就提名俞雪华为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专业资格、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本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如下:

  一、被提名人不存在《中国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被提名人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被提名人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被提名人已经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的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银监会《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融资性担保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保监会《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具有五年以上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七、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八、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九、被提名人不是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被提名人不在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一、被提名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前六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二、最近十二个月内,被提名人、其任职及曾任职的单位不存在其他任何影响被提名人独立性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三、被提名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四、被提名人不是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五、被提名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被提名人最近三十六个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七、被提名人未因作为失信惩戒对象等而被国家发改委等部委认定限制担任上市公司董事职务。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八、被提名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三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或者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予以撤换,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九、包括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被提名人在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一、本提名人已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要求,督促公司董事会将被提名人的职业、学历、专业资格、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情况等详细信息予以公示。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二、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上市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三、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连续十二个月未亲自出席上市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次数超过期间董事会会议总数的二分之一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四、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未按规定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或发表的独立意见经证实明显与事实不符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五、被提名人最近三十六个月内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以外的其他有关部门处罚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六、被提名人不存在同时在超过五家以上的公司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七、被提名人不存在过往任职独立董事任期届满前被上市公司提前免职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八、被提名人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诚信勤勉的其他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声明人郑重声明: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提名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本提名人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提名人行为,由本提名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提名人(盖章):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15日

  股票代码:002075        股票简称:沙钢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9-049

  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19年度日常关联

  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调整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调整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3月5日披露了《关于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17),对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进行了披露。

  为了更好地控制公司日常关联交易,根据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江苏沙钢集团淮钢特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淮钢公司”)2019年上半年实际运行情况并结合下半年生产经营需要,对2019年度原预计的额度及单位进行调整。其中采购方面:由于关联方的业务范围调整及矿粉价格上升幅度较大,关联采购预计总额由原来的325,320万元调整为395,620万元;销售方面:因向关联方销售产品数量预计减少,关联销售预计总额由原来的104,680万元调整为81,680万元。

  2019年8月15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公司关联董事何春生先生、钱正先生与关联监事连桂芝女士均回避了表决。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届时关联股东江苏沙钢集团有限公司需回避表决。

  二、调整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1、调整前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类别和金额

  ■

  2、调整后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类别和金额

  ■

  ■

  二、主要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基本情况

  1、江苏沙钢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沙钢集团”)

  沙钢集团法定代表人沈彬先生,注册资本人民币132,100万元,注册地址为江苏省张家港市锦丰镇,经营范围:钢铁冶炼,钢材轧制,金属轧制设备配件、耐火材料制品、金属结构及其构件制造,废钢收购、加工,本公司产品销售。

  截止2019年6月30日,沙钢集团资产总额为19,113,760.12万元,净资产为9,425,391.19万元;2019年1-6月实现营业收入6,903,898.40万元,净利润470,410.57万元(未经审计)。

  2、张家港保税区沙钢资源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沙钢资源”)

  沙钢资源法定代表人沈谦先生,注册资本人民币3,000万元,注册地址为张家港保税区长谊大厦411A室,经营范围:冶金原辅材料、冶金设备、冶金产品、金属材料的贸易,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与贸易有关的代理业务。

  截止2019年6月30日,沙钢资源资产总额为378,389.11万元,净资产为-8,948.91万元;2019年1-6月实现营业收入644,085.33万元,净利润-281.75万元(未经审计)。

  3、沙钢(上海)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商贸”)

  上海商贸法定代表人沈谦先生,注册资本人民币3,000万元,注册地址为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富特北路211号302部位368室,经营范围: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转口贸易,区内企业间的贸易及贸易代理,日用百货、金属材料、五金交电、机电设备、通讯设备及相关产品、建筑装潢材料、汽车配件、塑料制品、橡胶制品、化纤、木材、化工产品(除危险化学品、监控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易制毒化学品)、针纺织品、服装服饰、办公用品、计算机配件、矿产品、工艺品、食用农产品的销售。

  截止2019年6月30日,上海商贸资产总额为29,833.11万元,净资产为6,867.06万元;2019年1-6月实现营业收入为96,788.49万元,净利润2,562.66万元(未经审计)。

  4、江苏沙钢物资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沙钢物贸”)

  沙钢物贸法定代表人李旭先生,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0万元,注册地址为江苏扬子江国际冶金工业园(江苏省张家港市锦丰镇振兴路),经营范围:冶金原辅材料、冶金产品及相关副产品、化工产品(危险化工品除外)、建材产品、矿渣微粉、五金机电批发、零售(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商品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

  截止2019年6月30日,沙钢物贸资产总额为1,409,527.79万元,净资产为189,697.64万元;2019年1-6月实现营业收入3,917,615.39万元,净利润352.58万元(未经审计)。

  5、张家港保税区沙钢冶金炉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冶金炉料”)

  冶金炉料法定代表人罗治凯先生,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万元,注册地址为张家港保税区新世纪大厦8218室,经营范围:煤炭的批发(限按许可证所列项目经营);钢铁、冶金原辅材料、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

  截止2019年6月30日,冶金炉料资产总额为178,033.09万元,净资产为42,129.95万元;2019年1-6月实现营业收入1,045,558.13万元,净利润6,522.55 万元(未经审计)。

  6、临沂恒昌焦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昌焦化”)

  恒昌焦化法定代表人黄进前先生,注册资本人民币60,000万元,注册地址为临沂市罗庄区诸墩镇,经营范围:生产、销售:甲醇、粗苯、硫磺、煤焦油、焦炉煤气(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生产、销售:焦炭、硫铵;销售:煤炭。

  截止2019年6月30日,恒昌焦化资产总额为200,899.79万元,净资产为140,032.57万元;2019年1-6月实现营业收入128,923.33万元,净利润11,914.20万元(未经审计)。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沙钢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沙钢物贸、上海商贸为同一母公司;沙钢资源、冶金炉料为同受母公司控制;恒昌焦化为母公司的联营企业。以上关联关系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对关联法人的规定。

  (三)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各关联方是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长期合作伙伴,是依法存续且生产经营正常、财务状况稳定、信用状况良好的公司,历年来从未发生拖欠公司账款而形成坏账的情形,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公司上述关联交易是在自愿平等、公平、公允的原则下进行。关联交易的定价是以市场为原则,严格执行市场价格,同与非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一致,关联交易的结算方式也与非关联交易一致。

  2、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1)2018年12月24日淮钢公司子公司盱眙淮钢贸易有限公司与恒昌焦化签署了《焦炭购销合作协议书》,协议中约定了品种、焦炭技术指标、数量、定价依据和方式、质量要求、结算方式等内容,协议有效期为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

  (2)2019年1月1日,淮钢公司子公司淮安淮鑫新型建材有限公司与上海商贸、沙钢资源等公司签订《铁矿资源代理采购协议》,协议中约定了供矿数量、品种、定价方式、结算方式、验收标准等内容,协议有效期为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

  除上述主要协议外,公司及其子公司将根据经营需要就交易具体情况与关联方签署相关单项合同。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日常交易均属于正常的业务购销活动,在一定程度上支持了公司的生产经营和持续发展。公司利用上述关联方的采购和销售优势,有利于降低公司原辅材料采购成本,有利于拓展产品的市场份额,促进公司整体经济效益的提高。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依据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没有因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对关联方形成依赖或被控制,上述关联交易的发生,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不利影响。

  五、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情况和发表的独立意见

  1、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调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查,并出具了事前认可的意见:

  公司本次调整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不会导致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公司利益损失,对公司当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会产生不利影响。该日常关联交易事项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的有关规定。本次调整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在董事会会议进行表决时,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

  2、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调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发表了如下意见:

  公司董事会在审议《关于调整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前,已经我们事前认可。本次公司调整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关联董事依法回避了表决,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调整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六、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对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16日

  股票代码:002075        股票简称:沙钢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9-048

  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离职及补选公司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公司独立董事离任的情况说明

  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独立董事王则斌先生的书面辞职申请,王则斌先生因任职到期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职务,同时申请辞去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召集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王则斌先生辞职生效后,将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截止本公告日,王则斌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王则斌先生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及相关专业委员会委员期间勤勉尽责,公司董事会对王则斌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鉴于王则斌先生离职后,导致公司独立董事人数少于董事会总人数的三分之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王则斌先生的辞职申请将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之日起生效,在辞职申请生效前,王则斌先生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二、补选董事会独立董事的情况说明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行,经公司股东江苏沙钢集团有限公司推荐,并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公司于2019年8月15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提名俞雪华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俞雪华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俞雪华先生经公司股东大会同意选举为独立董事后,将担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召集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任期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提交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程序合法有效。本次提名俞雪华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审议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经审查,俞雪华先生具备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和资格,不存在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况,也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我们一致同意俞雪华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并同意提交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备查文件

  1、独立董事王则斌先生的辞职报告;

  2、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16日

  附件:俞雪华先生简历

  俞雪华,汉族,生于1963年6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金融学硕士研究生,副教授、硕士生导师。曾任:南京农业大学团委干事,南京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任教,苏州大学东吴商学院院长助理、MBA中心主任。现任:苏州大学东吴商学院工会主席,苏州金螳螂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江苏恒立液压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江苏通润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俞雪华先生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

  俞雪华先生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同时,公司已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俞雪华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股票代码:002075        股票简称:沙钢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9-051

  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8月15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1、新财务报表格式

  财政部于2019年4月30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适用于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2019年度中期财务报表和年度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

  2、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财政部于2019年5月9日发布了《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通知》(财会〔2019〕8号),对《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进行了修订。修订后的新准则自2019年6月10日起执行。

  3、债务重组

  财政部于2019年5月16日发布了《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的通知》(财会〔2019〕9号),对《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进行了修订。修订后的新准则自2019年6月17日起执行。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通知》(财会〔2019〕8号)、《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的通知》(财会〔2019〕9号)相关规定编制财务报表,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四)会计政策变更日期

  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新会计政策。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一)根据《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的要求,公司调整以下财务报表项目的列示,并对可比会计期间的比较数据进行相应调整:

  1、资产负债表:

  (1)将原“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拆分为“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两个项目。(2)将原“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拆分为“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两个项目。(3)增加“应收款项融资”、“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2、利润表:

  (1)“减:资产减值损失”调整为“加: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2)“减:信用减值损失”调整为“加: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3)增加“加: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3、现金流量表:

  现金流量表明确了政府补助的填列口径,企业实际收到的政府补助,无论是与资产相关还是与收益相关,均在“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填列。

  (二)根据《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通知》(财会〔2019〕8号)的要求,修订后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准则主要变更内容如下:

  1、明确了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概念和应适用其他准则的情形,明确了货币性资产是指企业持有的货币资金和收取固定或可确定金额的货币资金的权利。

  2、明确了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确认时点。换入资产,企业应当在换入资产符合资产定义并满足资产确认条件时予以确认;换出资产,企业应当在换出资产满足资产终止确认条件时终止确认。

  3、明确了不同条件下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价值计量基础和核算方法及相关信息披露要求等。

  (三)根据《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的通知》(财会〔2019〕9号)的要求,修订后的债务重组准则主要变更内容如下:

  1、在债务重组定义方面,强调重新达成协议,不再强调债务人发生财务困难、债权人作出让步,将重组债权和债务指定为《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规范的金融工具范畴。

  2、对以非现金资产清偿债务方式进行债务重组的,明确了债权人初始确认受让的金融资产以外的资产时的成本计量原则。

  3、明确了债权人放弃债权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等。

  4、重新规定了债权人、债务人的会计处理及信息披露要求等。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只涉及财务报表项目的列报和调整,不存在追溯调整事项,对公司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资产、营业收入、净利润均不产生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属于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依据财政部的最新规定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的相应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影响。因此,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四、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依据财政部的最新规定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的相应变更,上述会计政策变更的相关程序、修改涉及的内容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及监管机构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五、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依据财政部新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要求实施,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公司的实际情况,变更后的会计政策有利于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未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一致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六、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对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16日

  股票代码:002075        股票简称:沙钢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9-050

  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

  理财产品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内容: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 交易对方:江苏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交易额度:不超过10亿元,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 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2年内

  一、关联交易概述

  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进一步提高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确保资金安全性、流动性的前提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江苏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张家港行”)发行的理财产品,交易额度不超过10亿元,并可在上述额度内滚动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2年内有效。本次交易授权额度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2.42%,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公司控股股东江苏沙钢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张家港行8.18%的股权,为其5%以上的股东;同时,公司独立董事王则斌先生兼任张家港行的独立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10.1.5条的相关规定,张家港行为公司的关联方,公司与张家港行发生的交易,构成了上市公司的关联交易。

  2019年8月15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关联董事何春生先生、钱正先生、王则斌先生与关联监事连桂芝女士均回避了表决。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届时关联股东江苏沙钢集团有限公司需回避表决。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张家港行法定代表人季颖先生,注册资本人民币1,807,526,665元,注册地址为江苏省苏州市张家港市杨舍镇人民中路66号,经营范围: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提供保管箱服务;办理借记卡业务;外汇存款;外汇贷款;外汇汇款;外币兑换;结汇、售汇;资信调查、咨询、见证服务;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经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止2018年12月31日,张家港行的资产总额11,344,624.83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991,777.39万元;2018年度实现营业收入299,243.95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3,511.87万元。

  三、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和主要内容

  本次关联交易为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张家港行的理财产品,交易额度不超过10亿元,并可在上述额度范围内滚动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2年内有效。公司与张家港行发生的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自愿的原则,以市场价格为依据进行交易,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向张家港行购买的理财产品余额为55,879万元。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的目的是在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确保资金安全性和流动性的前提下,提高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效率。本次关联交易符合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承诺:本次进行风险投资实施后的十二个月内,不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将募集资金投向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将超募资金永久性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或者归还银行贷款。

  五、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情况和发表的独立意见

  1、公司独立董事对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暨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认真核实,听取了公司有关人员关于该事项的汇报,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认为:

  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向张家港行购买理财产品,该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公司已就本次关联交易进行了充分论证,张家港行的财务状况良好,经营规范,履约能力良好,交易风险低,其理财产品的预期收益率具有一定的市场优势,有利于提高公司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造成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在审议表决该事项时,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

  2、公司独立董事对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暨关联交易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

  公司董事会在审议《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前,已经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公司目前资金流充裕,在保障日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张家港行理财产品,交易风险低,其理财产品的预期收益率具有一定的市场优势,有利于提高公司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未发现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审议时关联董事依法回避了表决,审核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规定。

  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向张家港行购买理财产品,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六、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对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对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16日

  股票代码:002075        股票简称:沙钢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9-047

  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8月1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2019年4月17日中国证监会修订并正式发布的《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并授权董事会办理相关工商变更事宜。修订前后内容对照如下:

  ■

  《公司章程》中未经修订的其它条款继续有效。

  本次修订的《公司章程》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最终变更内容以有权审批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内容刊登于2019年8月16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16日

  股票代码:002075        股票简称:沙钢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9-052

  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公司2019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定于2019年9月2日(星期一)下午2:00召开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9月2日(星期一)下午2:00。

  (2)网络投票时间:2019年9月1日—2019年9月2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9月2日9:30至11:30、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9月1日15:00至2019年9月2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19年8月28日。

  7、出席对象:

  (1)截止2019年8月28日(星期三)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公司拟聘任的独立董事候选人。

  8、会议地点:江苏省张家港市锦丰镇沙钢宾馆4楼7号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提案名称

  1、《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2、《关于补选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3、《关于调整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4、《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二)披露情况

  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2019年8月16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其他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6年修订)》、《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的要求,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1、3、4需经本次股东大会特别决议通过,即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同时,议案3、4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单独统计并披露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对上述议案的投票结果。关联股东在审议关联交易议案时需回避表决。另议案2涉及选举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股东大会方可进行选举。

  三、提案编码

  ■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股东账户卡、持股证明进行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原件、股东账户卡和持股证明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身份证原件进行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和持股证明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须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并请认真填写回执,以便登记确认,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以上资料须于登记时间截止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

  2、登记时间:2019年8月30日9:00—11:30和13:30—16:00。

  3、登记地点: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华

  电  话:0512-58987088

  传  真:0512-58682018

  地  址:江苏省张家港市锦丰镇沙钢大厦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

  邮  编:215625

  5、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所有股东的食宿、交通费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六、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16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

  投票代码为“362075”,投票简称为“沙钢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9年9月2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9月1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9年9月2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致: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2019年9月2日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权,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委托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本公司(本人)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

  委  托  人  签  字(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

  受    托    人    签    字:

  受 托 人 身 份 证 号 码:

  委      托      日      期: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2075                             证券简称:沙钢股份                             公告编号:051

  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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