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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8月16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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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漳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异议声明

  ■

  声明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

  ■

  ■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否

  半年来,面对严峻的经营形势,在全体股东的大力支持下,公司积极应对,克服一切困难,降本增效,止血堵漏,实现经营性盈利。

  1、实现了安全生产事故为零。上半年,公司认真贯彻落实“三个专项行动”部署,持续开展了反“三违”、防“非停”活动,未发生人身事故和电力安全事故,持续保持了安全生产平稳运行。

  2、实现经营性的扭亏为盈。全力推行“日利润管控模式”,争电量保电价,降低燃煤成本,火电利用小时完成2411小时,同比增加739小时。

  3、重点工程积极推进。

  (1)漳泽发电2×1000MW项目移出缓建名单,3月底全面复工,为早日实现“双投”奠定坚实基础。

  (2)闻喜99MW风电于5月31日23时58分提前一个月实现并网发电;织女泉四期、山阴吴马营100MW风电场项目、芮城99M风力发电项目3个项目快速推进,力争年内全部并网发电。

  4、风险防控、资本运作成效显著。

  (1)公司成立了防范化解风险工作组,切实将风险防控落到实处。努力改善经营基本面,防范规避各类风险。

  (2)完成了华润电力(唐山曹妃甸)有限公司39%股权收购工作,提高了对外投资质量,增加了新的利润增长点。

  5、未发生一般以上环保事件和环境污染纠纷事件。圆满完成了生态环境部重点区域强化监督和山西省环境厅晋北三市迎检工作,累计接受了40余次专项检查,均未发生违法违规等环保问题。

  2、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公司将执行财政部 2017 年 3 月 31 日发布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财会[2017]8 号)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财会[2017]9 号),以及 2017 年 5 月 2日发布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14 号)。

  2、公司将执行财政部 2019 年 5 月9日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7 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财会[2019] 8 号)。

  3、公司将执行财政部 2019 年 5 月16日发布的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财会[2019] 9 号)。

  4. 公司将按照财政部 2019 年 4 月30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9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 号)要求编制财务报表。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本公司2019年半年度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共76户,合并范围比上年度增加1户。本公司半年度新设立山西漳泽电力煤炭配售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0767         证券简称:漳泽电力      公告编号:2019临─078

  山西漳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九届七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山西漳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九届七次董事会于2019年8月15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8月9日以电话和电邮方式通知全体董事。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形成以下决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9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2019年半年度报告》)

  2.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3.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关于调整公司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4.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聘任陈瑞清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三年,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届满日止。

  个人简历附后。

  5.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通过融资租赁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议案》。(本议案未达到应专项披露的事项标准)

  董事会同意公司分别与徽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平安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签署《融资租赁合同》,将侯马热电分公司汽轮发电机等资产、子公司赤城县光硕新能源有限公司光伏电站设备资产以售后回租方式,向徽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融资人民币30000万元,向平安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融资人民币3000万元。

  6.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并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并为其提供担保的公告》)

  7.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新能源公司所属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并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新能源公司所属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并为其提供担保的公告》)

  8.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关于为控股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公告》)

  9.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发行债权融资计划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关于拟发行债权融资计划的公告》)

  10.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9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提议2019年9月3日(周二)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19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

  提案1关于全资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并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

  提案2关于全资子公司新能源公司所属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并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

  提案3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提案4 关于拟发行债权融资计划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召开2019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山西漳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九年八月十五日

  附件:

  陈瑞清先生简历

  陈瑞清,男,汉族,1971年6月出生,山西省长治人,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1990年7月毕业于大同电力技工学校, 2009年1月毕业于太原理工大学。

  1990.08 漳泽发电厂汽机车间、漳泽电力运行二分场汽机运行值班员

  2000.08 漳电实业公司总经理工作部

  2002.03 漳电实业公司总经理工作部副主任

  2003.07 漳泽实业公司清欠办公室负责人

  2004.10 中电华益长治工业园市场营销部副经理(主持工作)

  2006.08 中电华益长治工业园能源办公室负责人

  2007.05 中电华益长治工业园公司总经理助理

  2008.05 漳泽电力漳泽发电分公司行政管理部主任

  2009.04 漳泽电力漳泽发电分公司总经理助理兼行政管理部主任

  2010.08 山西漳泽前期项目部副总经理(副处级)

  2011.07 漳泽发电分公司副总经理,漳泽发电项目筹建处副主任、党支部书记

  2013.05 漳泽2×100万千瓦电厂项目筹备处处长(正处级)

  2016.01 漳泽电力长治发电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

  2016.07 漳泽电力长治发电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2019.03 漳泽电力长治发电公司董事长

  不存在不得提名为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与公司控股股东大同煤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持有公司股票0股。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000767         证券简称:漳泽电力      公告编号:2019临─079

  山西漳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九届三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山西漳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九届三次监事会于2019年8月15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8月9日以电话和电邮方式通知全体监事。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5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5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形成以下决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 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19年半年度报告》。

  2. 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的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能够为投资者提供更准确的会计信息,客观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特此公告。

  山西漳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九年八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000767         证券简称:漳泽电力      公告编号:2019临─081

  山西漳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山西漳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8月15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1.新会计准则的实施

  财政部于 2017 年 3 月 31 日发布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3 号——金融资产转移》(财会[2017]8 号)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24号——套期会计》(财会[2017]9 号),于 2017 年 5 月 2 日发布了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财会 [2017]14号),要求境内上市企业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根据上述文件要求,公司需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调整。

  财政部于 2019 年 5 月 9 日发布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7 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财会[2019] 8 号)(以下简称“《企业会计准则第 7 号》”), 对准则体系内部协调与明确具体准则适用范围进行修订。

  财政部于 2019 年 5 月 16 日发布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12 号—债务重组》(财会[2019] 9 号)(以下简称“《企业会计准则第 12 号》”),对准则体系内部协调与债务重组定义进行了修订。

  2.新财务报表格式

  财政部于 2019 年 4 月 30 日发布《关于修订印发 2019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 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适用于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 2019 年度中期财务报表和年度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1.公司将执行财政部 2017 年 3 月 31 日发布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财会[2017]8 号)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财会[2017]9 号),以及 2017 年 5 月 2日发布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14 号)。

  2、公司将执行财政部 2019 年 5 月9日发布的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 第 7 号》。

  3、公司将执行财政部 2019 年 5 月 16 日发布的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 则第 12 号》。

  4.公司将按照财政部 2019 年 4 月 30 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9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 号)要求编制财务报表。

  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一)新金融工具准则

  1.金融资产分类由现行“四分类”改为“三分类”

  金融资产分类以企业持有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作为金融资产分类的判断依据,分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三类。

  2.金融资产减值会计处理由“已发生损失法”修改为“预期损失法”

  在新金融工具准则下,公司将金融资产减值会计处理由“已发生损失法”修改为“预期损失法”,要求考虑金融资产未来预期信用损失情况,从而更加及时、足额地计提金融资产减值准备。

  3.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衔接规定,公司无需重述前期可比数,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

  对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和债务重组业务发生时按新会计准则要求核算。

  (二)新财务报表格式

  根据《关于修订印发 2019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 号)相关要求,公司将对财务报表相关项目进行列报调整,并对可比会计期间的比较数据相应进行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1.资产负债表中“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分拆为“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两个项目;“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分拆为“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两个项目。

  2.资产负债表新增“其他权益工具投资”项目,反映资产负债表日企业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期末账面价值。

  3.利润表新增“信用减值损失”项目,反映企业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 号)要求计提的各项金融工具信用减值准备所确认的信用损失。

  4.将利润表“减:资产减值损失”调整为“加: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 列示)”。

  5.现金流量表明确了政府补助的填列口径,企业实际收到的政府补助,无论是与资产相关还是与收益相关,均在“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填列。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一)新金融工具准则

  公司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根据准则衔接规定要求,公司无需追溯调整前期可比数,不存在首日执行新准则与原准则的差异,并于 2019 年一季报起按新准则要求进行会计报表披露,不追溯调整 2018 年末可比数。依据《修订通知》进行会计政策变更只涉及财务报表列报和调整,除上述项目变动影响外,不存在追溯调整事项,对公司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资产、营业收入、净利润均无实质性影响。

  (二)新财务报表格式

  公司根据《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相关要求编制财务报表,仅对财务报表格式和部分项目填列口径产生影响,不影响公司净资产、净利润等财务指标。

  四、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依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 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财会[2017]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财会[2017]9号)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财会 [2017]14号)等相关文件的规定,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的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能够为投资者提供更准确的会计信息,客观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七、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第九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山西漳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九年八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000767         证券简称:漳泽电力      公告编号:2019临─082

  山西漳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公司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因公司董事会秘书郭爱峰先生工作变动,郭爱峰先生向公司董事会提请辞去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郭爱峰先生出任公司董事会秘书期间,履职勤勉尽责,董事会对郭爱峰先生的勤勉工作和为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截止本公告日,郭爱峰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

  经公司九届七次董事会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调整董事会秘书的议案》,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赵文阳先生为公司九届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赵文阳先生已参加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培训,并获得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在本次董事会召开前,赵文阳先生的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一致同意公司聘任赵文阳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董事会秘书联系方式:

  电话:0351-7785883    0351-7785893

  邮箱:zzdlzbb@zhangzepower.com

  通讯地址:山西省太原市高新区晋阳街南一条10号

  特此公告。

  山西漳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九年八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000767         证券简称:漳泽电力      公告编号:2019临─083

  山西漳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并为其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一)公司全资子公司山西漳泽电力长治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长治发电公司”)拟向华夏金融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夏租赁公司”)申请办理直接融资租赁业务,与其签署《融资租赁合同》,将长治发电公司汽轮机、发电机等核心设备以直接融资租赁方式,向华夏租赁公司融资人民币10亿元。

  (二)公司全资子公司山西漳泽电力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能源公司”)拟与中国能源建设集团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能建租赁公司”)开展融资租赁(售后回租)业务,与其签署《融资租赁合同》,用于本次融资租赁的资产为新能源公司所属的全资子公司--朔州市(平鲁)晶沃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鲁晶沃光电公司”),将平鲁晶沃光电公司的光伏电池、汇流箱等设备以售后回租方式,向中能建租赁公司融资人民币1亿元。

  公司拟为上述业务提供担保。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九届七次董事会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尚需股东大会审议。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签署相关协议文件及办理相关手续。

  二、交易对方情况介绍

  (一)名称:华夏金融租赁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任永光;

  注册地址: 云南省昆明市经济技术开发昌宏路36号;

  经营范围:融资租赁业务;转让和受让融资租赁资产;固定收益类证券投资业务;接受承租人的租赁保证金;吸收非银行股东三个月(含)以上定期存款;同业拆借;向金融机构借款;境外借款;租赁物变卖及处理业务;经济咨询;中国银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注册资本:人民币60亿元。

  (二)名称:中国能源建设集团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关中

  注册地址:天津自贸试验区(东疆保税港区)亚洲路6865号金融贸易中心北区1-1-2201-11

  经营范围:融资租赁业务;租赁业务;向国内外购买租赁财产;租赁财产的残值处理及维修;兼营与主营业务相关的保理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注册资本:人民币10亿元。

  三、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一)名称:山西漳泽电力长治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子军;

  注册地址:长治市潞州区长北合成西路13号;

  经营范围:电力商品,热力商品生产和销售;电力生产相关燃料、材料、电力高新技术、电力物资的开发销售;发电设备检修;电力工程安装、设计、施工(除土建);工矿机电产品加工、修理;室内外装潢;采暖设备维修;设备清扫;电力信息咨询及技术服务;电力系统设备及相关工程的设计、调试、试验及相关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注册资本:15亿元。

  截至2019年6月30日,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

  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二)名称:山西漳泽电力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贾云龙

  注册地址:山西示范区开元街15号地和苑物业办公楼四层

  经营范围:以自有资金对新能源电力、热力项目的投资、建设;新能源电力信息咨询和技术服务;新能源电力技术及设备的开发和销售;电力设施:新能源电力工程建设监理、设计、施工、调试实验;新能源电力设备的配套、建造、经销、运行维护、检修;电力业务:新能源电力、热力产品的生产与销售(仅限分支机构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注册资本:20.68亿元。

  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

  四、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长治发电公司用于本次融资租赁的资产为汽轮机、发电机等核心动产设备,采用直接融资租赁模式,融入人民币10亿元的资金。

  (二)新能源公司用于本次融资租赁的资产为平鲁晶沃光电公司的光伏电池、汇流箱等设备,中能建租赁公司购买以下设备后将以融资租赁方式出租给平鲁晶沃光电公司继续使用,公司利用该等设备以售后回租方式融入人民币1亿元的资金。

  租赁物价值及明细见下表:(单位:万元)

  ■

  五、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长治发电公司本次融资租赁金额为人民币10亿元,主要条款如下:

  1.租赁物:汽轮机、发电机等核心动产设备;

  2.融资金额:10亿元(根据合同金额);

  3.租赁方式:采取直接融资租赁方式,即由华夏租赁公司购买该租赁设备,同时签订融资租赁合同,租赁合同期内由长治发电公司按照合同约定向华夏租赁公司分期支付租金;

  4.租赁期限:不超过5年(其中租前期+宽限期合计12个月)。

  5.手续费及租金支付方式:以合同正式签署时为准;

  6.租赁设备所有权:在租赁期间设备所有权归华夏租赁公司所有;自租赁合同履行完毕之日起,公司按名义货价1.00元(壹元)支付款项后,租赁设备所有权归长治发电公司。

  7.由山西漳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二)新能源公司本次融资租赁金额为人民币1亿元,主要条款如下:

  1.租赁物:平鲁晶沃光电公司光伏设备等资产;

  2.融资金额:1亿元;

  3.租赁方式:新能源公司及下属平鲁晶沃光电公司签署售后回租合同,采取售后回租方式,即将平鲁晶沃光电公司上述租赁物转让给中能建租赁公司,同时再向中能建租赁公司租回该等租赁物,租赁合同期内上述公司按照售后回租合同的约定向中能建租赁公司分期支付租金;

  4.租赁期限:5年(60个月);

  5.手续费及租金支付方式:以合同正式签署时为准;

  6.租赁设备所有权:在租赁期间设备所有权归中能建租赁公司所有,自租赁合同履行完毕之日起,承租人按名义货价支付款项后,租赁设备所有权归还平鲁晶沃光电公司,名义货价为100元。

  六、担保合同主要内容

  (一)长治发电公司担保合同主要内容:

  1. 债权人:华夏金融租赁有限公司;

  2. 债务人:山西漳泽电力长治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3. 保证人:山西漳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4.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5. 保证范围:承租人在主合同项下应向出租人支付的全部租金、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出租人为实现债权而支付的各项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及主合同项下租赁物取回时拍卖、评估等费用)和其他所有承租人应付款项。如遇主合同项下约定的利率变化情况,还应包括因该变化而相应调整后的款项;

  6. 保证期限:为主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二)新能源公司担保合同主要内容:

  1. 出租人:中国能源建设集团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2. 承租人:新能源公司及平鲁晶沃光电公司;

  3. 保证人:山西漳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4.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5. 保证范围:承租人在主合同项下应向出租人支付的全部租金、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出租人为实现债权而支付的各项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及主合同项下租赁物取回时拍卖、评估等费用)和其他所有承租人应付款项。如遇主合同项下约定的利率变化情况,还应包括因该变化而相应调整后的款项;

  6. 保证期限:为主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七、董事会意见

  1.公司本次为长治发电公司、新能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主要是为了满足其正常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

  2.董事会认为,上述被担保企业的资信状况良好,以上担保符合《公司章程》和《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为其提供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利益。

  3.在担保期内,被担保公司以其未来收益为公司提供反担保。

  4.长治发电公司未来收益及还款能力测算: 预计年收入28.22亿元,其中电量销售资金收入 27.61亿元,供热收入 0.61亿元,折旧费用 3.76亿元,利润完成2.96亿元,经营现金流6.72亿元。在担保期内,董事会认为被担保公司有能力以其未来收益为公司提供反担保。

  新能源公司未来收益及还款能力测算: 期初资金余额8.04亿元,2019年电费结算约8.5亿元,其中5.5亿元标杆电费,3亿元国补。电费主要用于日常经营支出,现金流比较充足。在担保期内,董事会认为被担保公司有能力以其未来收益为公司提供反担保。

  八、累计担保数量和逾期担保数量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实际对外担保余额合计为人民币1129464.59万元,其中,对合并范围外企业担保余额合计为人民币229798.79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未经审计净资产的28.47%,无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等事项。

  九、备查文件

  1.九届七次董事会决议;

  2.融资租赁合同。

  3.担保协议。

  特此公告。

  山西漳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九年八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000767         证券简称:漳泽电力      公告编号:2019临─084

  山西漳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新能源公司所属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并为其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芮城县金广丰风力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广丰风电公司”)为公司下属山西漳泽电力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拟与华夏金融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夏金租公司”)开展融资租赁(直租)业务,向华夏金租公司融资人民币4亿元,该融资方案需公司提供全额不可撤销连带责任担保。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九届七次董事会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尚需股东大会审议。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签署相关协议文件及办理相关手续。

  二、交易对方情况介绍

  名称:华夏金融租赁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任永光

  注册地址:云南省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昌宏路36号经开区金融中心A-413室

  经营范围:融资租赁业务;转让和受让融资租赁资产;固定收益类证券投资业务;接受承租人的租赁保证金;吸收非银行股东3个月(含)以上定期存款;同业拆借;向金融机构借款;境外借款;租赁物变卖及处理业务;经济咨询;中国银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注册资本:人民币60亿元。

  三、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名称:芮城县金广丰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杨斌

  注册地址:芮城县阳城镇胡营村

  经营范围:能源技术研发;风力发电;风力设备安装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注册资本:500万元。

  股权结构:山西漳泽电力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100%控股

  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

  以上2019年6月30日数据未经审计。

  四、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金广丰风电公司用于本次融资租赁的资产为风机、塔筒等设备,华夏金租公司公司购买设备后将以融资租赁方式出租给金广丰风电公司继续使用,公司利用该等设备以直租方式融入人民币4亿元的资金。

  五、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

  金广丰风电公司本次融资租赁金额为人民币4亿元,主要条款如下:

  1.租赁物:金广丰风电公司风电设备资产;

  2.融资金额:4亿元;

  3.租赁方式:金广丰风电公司与华夏金租公司签署融资合同,采取直租方式,即设备供应商方将设备发票向华夏金租公司开具,由华夏金租公司给金广丰风电公司开具租赁增值税专用发票,租赁合同期内金广丰风电公司按照直租合同的约定向华夏金租公司分期支付租金;

  4.租赁期限:12年(144个月);

  5.手续费及租金支付方式:以合同正式签署时为准;

  6.租赁设备所有权:在租赁期间设备所有权归华夏金租公司所有,自租赁合同履行完毕之日起,承租人按名义货价支付款项后,租赁设备所有权归金广丰风电公司所有,名义货价为1元。

  六、担保合同主要内容

  主要条款如下: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被担保对象:芮城县金广丰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保证期间: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限为《保证合同》生效之日起至融资合同到期日结束之日起两年。

  七、董事会意见

  1.公司本次为金广丰风电公司提供融资担保,主要是为了满足其正常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

  2.董事会认为,上述被担保企业的资信状况良好,以上担保符合《公司章程》和《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为其提供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利益。

  3.在担保期内,被担保公司以其未来收益为公司提供反担保。

  4.金广丰风电公司未来收益及还款能力测算:预计投产后2020年电费结算约为1.06亿元。电费主要用于日常经营支出,现金流比较充足。在担保期内,董事会认为被担保公司有足够能力以其未来收益为公司提供反担保。

  八、累计担保数量和逾期担保数量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实际对外担保余额合计为人民币1129464.59万元,其中,对合并范围外企业担保余额合计为人民币229798.79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未经审计净资产的28.47%,无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等事项。

  九、备查文件

  1.九届七次董事会决议;

  2.融资租赁合同。

  3.担保协议。

  特此公告。

  山西漳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九年八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000767         证券简称:漳泽电力      公告编号:2019临─085

  山西漳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为控股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控股子公司——山西临汾热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临汾热电”)向同煤财务公司申请自营贷款12,150万元,用于日常生产经营,期限一年,年利率为5.2%,融资方案需公司提供本息全额不可撤销连带责任担保。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九届七次董事会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签署相关协议文件及办理相关手续。

  二、被担保公司基本情况

  名称:山西临汾热电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志军;

  注册资本:人民币叁亿贰仟壹佰壹拾壹万壹仟壹佰壹拾壹元壹角壹分;

  经营范围:电力、热力、电力技术咨询与服务;销售:粉煤灰及其制品,硫酸铵,石膏及其制品、再生水、材料设备;融资租赁。(依法需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山西漳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50%

  山西海姿焦化有限公司         45%

  北京国宏华安能源投资公司      5%

  被担保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截至2019年6月30日,被担保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

  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三、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临汾热电与同煤财务公司商谈合同的主要条款如下: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被担保对象:临汾热电;

  保证期间: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为《保证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借款合同借款到期日结束之日起两年。

  四、董事会意见

  1.公司本次为临汾热电提供融资担保,主要是为了满足其正常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

  2.董事会认为,上述被担保企业的资信状况良好,以上担保符合《公司章程》和《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为其提供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利益。

  3. 临汾热电二股东——山西海姿焦化有限公司以其所持临汾热电股份提供反担保。

  临汾热电三股东——北京国宏华安能源投资公司以其所持临汾热电股份提供反担保。

  4.在担保期内,被担保公司以其未来收益为公司提供反担保。

  5. 临汾热电未来收益及还款能力测算: 2020年预计电费结算约为9亿元,热费收入约为1.2亿元。电费及热费回收期稳定,收入主要用于日常经营支出及归还借款。在担保期内,董事会认为上述被担保公司有能力以其未来收益为公司提供反担保。

  五、累计担保数量和逾期担保数量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实际对外担保余额合计为人民币1129464.59万元,其中,对合并范围外企业担保余额合计为人民币229798.79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未经审计净资产的28.47%,无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等事项。

  六、备查文件

  1.九届七次董事会决议;

  2.担保协议。

  特此公告。

  山西漳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九年八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000767         证券简称:漳泽电力      公告编号:2019临─086

  山西漳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发行债权融资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为拓宽融资渠道,优化融资结构,降低融资成本,满足公司发展对资金的需求,经山西漳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9年8月15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同意公司通过商业银行在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注册发行债权融资计划,总额度不超过10亿元。具体方案如下:

  一、发行方案

  1.注册和发行规模

  本次拟注册债权融资计划的规模不超过10亿元人民币;在注册有效期内,公司将根据实际资金需求情况,可选择一次或分期发行债权融资计划。

  2.发行期限

  本次拟注册和发行债权融资计划的期限不超过3年。

  3.发行利率

  发行债权融资计划的利率按照市场情况确定。

  4.募集资金用途

  主要用途包括但不限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偿还有息负债和其他符合规定的用途,以满足公司运营的资金需求,降低融资风险。

  5.决议有效期限

  本次发行债权融资计划事宜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相关决议在本次发行债权融资计划的注册及存续有效期内持续有效。

  二、授权事项

  根据公司发行债权融资计划的安排,为高效、有序地完成公司本次发行工作,根据《公司法》、《证券法》、《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债权融资计划业务指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与本次发行债权融资计划有关的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确定本次发行的具体金额、期限、利率、发行期数、承销方式及发行时机等具体发行方案;

  2.聘请本次发行的主承销商、副承销商及其他中介机构;

  3.在上述授权范围内,负责修订、签署和申报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一切协议和法律文件,并办理债权融资计划的相关申报、注册手续;

  4.如监管政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可依据监管部门的意见对本次发行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5.办理与本次债权融资计划发行相关的其它事宜;

  6.上述授权在本次发行的债权融资计划的注册有效期内持续有效。

  三、其他强调事项

  公司已通过国家权威网站查询,本公司不是失信责任主体,不是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不是电子认证服务行业失信机构。

  本次发行债权融资计划事项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报经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获准发行注册后实施。本公司将根据事项的进展情况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山西漳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九年八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000767          证券简称:漳泽电力      公告编号:2019临-087

  山西漳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9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

  2.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经公司九届七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19年9月3日(周二)上午9:00

  网络投票时间:2019年9月2日—2019年9月3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9月3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9月2日15:00至2019年9月3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及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互联网系统投票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19年8月28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2019年8月28日(周三)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表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公司15楼1517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议案名称

  提案1关于全资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并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

  提案2关于全资子公司新能源公司所属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并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

  提案3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提案4 关于拟发行债权融资计划的议案

  2.披露情况:以上提案已经公司九届七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决议公告刊登于2019年8月16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3.无特别强调事项。

  三、提案编码

  ■

  四、现场会议的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19年9月3日上午8:00—8:50

  2.登记地点:太原市晋阳街南一条10号漳泽电力资本市场与股权管理部(1406房间)

  3.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持股凭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信函登记地址:公司资本市场与股权管理部,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通讯地址:太原市晋阳街南一条10号漳泽电力资本市场与股权管理部(邮编:030006)

  传真号码:0351-7785894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二。

  六、其它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351—7785895、7785893

  联系人:赵开   郝少伟

  公司传真:0351—7785894

  公司地址:太原市晋阳街南一条10号

  邮政编码:030006

  2.会议费用:会议预期半天,交通食宿费自理。

  七、备查文件

  山西漳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九届七次董事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9临—078)

  山西漳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八月十五日

  

  附件一: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女士/先生代表本人(单位)出席山西漳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授权其对会议议案按下表所示进行表决,授权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发之日起至2019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

  注:请在表决结果的“同意”、“反对”、“弃权”项下,用“√”标明表决结果。同一议案只能在表决结果标明一处,即“同意”或“反对”或“弃权”,都未标明的视为弃权,标明了两处或三处的视为无效,计入无效票数。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有效期限: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证券帐户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日期:

  附件二:

  股东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767

  2.投票简称:“漳电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9年9月3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通过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的时间为2019年9月2日下午15:00,结束时间为 2019年9月3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oc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证券代码:000767           证券简称:漳泽电力          公告编号:2019临-0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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