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重要提示
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二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
■
2.2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3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2.4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未到期及逾期未兑付公司债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3.1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报告期内,国际油价较为稳定,虽然与历史高位相比仍有差距,但整体来看已走出谷底,带动了公司所处行业的复苏。由于客户需求向自动化、智能化方向发展,呈现出客户需求增加、交货期缩短和新产品需求增多的局面。公司依靠行业领先的技术实力和研发优势,主动适应市场发生的新变化,推进产品转型升级、加大新产品的推广力度,拓市场推新品,使公司在市场竞争中处于一个更为有利的地位;同时依靠公司长期以来建立起的高效的生产组织能力,加大加快对客户需求的供应能力和供应速度,上半年公司整体盈利水平有了较大提高。
1、抓住行业机遇,促进转型升级
2019年延续了石油行业复苏的势头,虽有波动总体平稳,公司以此为契机,顺应市场变化,抓住发展机遇,公司从生产组织、营销模式、区域结构调整、提高服务响应速度等多方面推进转型升级。加大新产品的推广力度,适应井口自动化装备发展要求;提升生产组织能力,提高顾客服务响应水平;从销售向销售+服务、维修一体化的转型,提高对客户的服务质量、提升服务水平和加快对市场的响应速度。
2、顺应技术发展趋势,提升产品技术含量
2019年公司在保持传统产品领先优势的基础上,顺应技术发展趋势和行业发展要求。将传统产品的升级换代和新产品的研发相结合,调整开发思路,优化开发机制,集中优势力量加大井口自动化产品的研发、改进和推广,提升了公司产品的技术含量,取得了较好成果,在行业内也形成了较为先进的技术优势。同时利用研发优势紧跟行业的技术发展趋势,对油气田钻修井装备自动化、智能化相关产品开展前瞻性研究;加快试制、试用、改进和新产品转化为成熟产品的速度,促进产品从手动工具逐步向自动化、智能化产品的转型升级。
3、优化运营流程,提高保障能力
2019年市场需求旺盛,呈现需求增长快、交期缩短的特点,对生产组织提出了较高的要求。公司从提高内部运行质量入手,通过对生产流程优化整合、增加先进的信息化手段、优化加工工艺、改善组织运行管理,提高了生产运行效率,加大了对市场的供应保障能力。
4、坚持不懈抓质量改进,持之以恒抓质量提升
公司始终围绕以质量为企业生存的第一要素,持续提升产品质量。通过正常开展质量月报,着力抓好客户信息反馈的改进;瞄准年度质量改进计划抓落实,制定了年度质量工作计划、质量改进计划,持之以恒抓推进落实,提高产品质量和顾客美誉度。同时公司通过对关键工艺工序的质量重点关注,不仅提升产品质量,也对公司生产效率的提高提供了帮助。
在全体员工的共同努力下,公司克服由于市场需求增加、交期紧带来的影响,保持并不断扩大对市场的持续供应能力,使公司经营的各项指标取得较好的成绩。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4,109.97万元,同比上升53.14%。
3.2 与上一会计期间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3.3 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3036 证券简称:如通股份 公告编号:2019-015
江苏如通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如通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8月3日通过电子邮件、电话或传真等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发出《江苏如通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通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19年8月14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曹彩红女士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江苏如通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如通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如通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了《修订〈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如通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通过了《修订〈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如通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审议通过了《修订〈内部审计工作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如通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审议通过了《修订〈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管理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如通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审议通过了《修订〈总经理工作细则〉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如通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审议通过了《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如通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9、审议通过了《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如通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0、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1、审议通过了《关于〈江苏如通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经营机制,建立和完善公司激励约束机制,充分调动公司核心管理级员工及核心骨干的主动性、积极性、创造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形成“着眼未来、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利益共同体,提升公司竞争力,促进公司持续、稳健、快速的发展,为股东带来更为持久、丰厚的回报,董事会同意《江苏如通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如通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2、审议通过了《关于〈江苏如通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了配合股权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了《江苏如通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如通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3、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江苏如通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2019年股权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有关法律、法规范围内办理实施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计划”)的相关事宜,具体包括:
(1)授权董事会确定股权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份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股权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的数量和授予价格做相应的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与激励对象签署相关协议书或确认文件;
(4)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资格、解除限售条件进行审查确认,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5)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是否可以解除限售;
(6)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解除限售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解除限售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等;
(7)授权董事会办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锁定事宜;
(8)授权董事会决定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资格,办理已身故的激励对象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继承事宜,终止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9)授权董事会对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进行管理和调整,在与本次激励计划的条款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该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但如果法律、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大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事会的该等修改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10)授权董事会签署、执行任何与股权激励计划有关的协议和其他相关协议;
(11)授权董事会为股权激励计划的实施,委任收款银行、会计师、律师等中介机构;
(12)授权董事会就股权激励计划向有关机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包括但不限于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等;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并做出其等认为与股权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事情及事宜;
(13)授权董事会办理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14)以上股东大会向董事会授权的期限为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效期期间。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4、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相关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如通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江苏如通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8月15日
证券代码:603036 证券简称:如通股份 公告编号:2019-016
江苏如通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如通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8月3日通过电子邮件、电话或传真等方式向公司全体监事发出《江苏如通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通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19年8月14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朱建华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江苏如通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半年报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半年报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半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
具体内容详见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如通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如通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了《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如通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通过了《关于〈江苏如通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江苏如通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实施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利于建立健全公司经营管理机制、建立和完善公司激励约束机制、有效调动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核心管理级员工及核心骨干的积极性,有助于提升公司在行业内的竞争地位,提高公司核心竞争力,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待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后,即可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予以实施。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如通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审议通过了《关于〈江苏如通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江苏如通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公司的实际情况,能保证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建立股东与公司管理人员及主要骨干人员之间的利益共享与约束机制,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如通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审议通过了《关于核查〈江苏如通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激励对象人员名单的议案》。
经公司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初步核查后,监事会认为:
1)列入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与《江苏如通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所确定的激励对象范围相符。
2)激励对象基本情况属实,不存在虚假、故意隐瞒或致人重大误解之处。
3)激励对象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4)激励对象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下列任一情形: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5)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不包括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6)激励对象未参与两个或两个以上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
7)激励对象不存在被禁止参与股权激励计划的其他情形。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其作为《江苏如通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江苏如通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人员名单》的具体内容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公司将在召开股东大会前,通过公告栏在公司内部公示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10天。公示期满后,公司监事会将于股东大会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前5日披露对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其公示情况的说明。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江苏如通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9年8月15日
证券代码:603036 证券简称:如通股份 公告编号:2019-017
江苏如通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年10月)》、《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9年4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江苏如通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拟对《公司章程》做如下修改:
■
本次公司章程修改须经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江苏如通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8月15日
证券代码:603036 证券简称:如通股份 公告编号:2019-018
江苏如通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完善公司治理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根据 2018 年新修订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拟对公司 201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的《董事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
原《董事会议事规则》其他内容不变。
以上内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次《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审议批准,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
特此公告。
江苏如通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8月15日
证券代码:603036 证券简称:如通股份 公告编号:2019-019
江苏如通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完善公司治理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根据 2018 年新修订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拟对公司 201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的《监事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
原《监事会议事规则》其他内容不变。
以上内容已经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次《监事会议事规则》修订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审议批准,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
特此公告。
江苏如通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8月15日
证券代码:603036 证券简称:如通股份 公告编号:2019-020
江苏如通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如通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8月1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同意聘任林旭金先生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工作,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
林旭金先生已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培训并取得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林旭金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
特此公告。
江苏如通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8月15日
附:个人简历:
林旭金,男,1988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历任大承医疗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杭州经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现任江苏如通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部副经理、行政事务部副经理。
证券代码:603036 证券简称:如通股份 公告编号:2019-021
江苏如通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印发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将本公司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2613号文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询价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5,084.0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6.84元,共计募集资金人民币34,774.56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3,000.00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31,774.56万元,已由主承销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6年12月2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1,425.40万元(含税)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30,349.16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6〕478号)。
(二)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2019年1-6月,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251.22万元,2019年1-6月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258.05万元;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6,470.16万元,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465.75万元,累计收到的银行理财收益为932.58万元(含税)。
截至2019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余额为25,277.33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江苏如通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6年12月5日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如东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如东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如东支行、浙商银行南通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19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三、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2.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19年1-6月,公司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募投项目之“石油钻采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与公司的整体业绩相关,项目建成后将极大促进公司的研发能力,项目本身不产生直接的经济效益,主要通过提升公司的整体设计研发能力,促进公司产业升级、产品质量的提高,从而间接提高经济效益。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特此公告。
江苏如通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八月十五日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9年1-6月
编制单位:江苏如通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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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603036 股票简称:如通股份 公告编号:2019-022
江苏如通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权激励方式:限制性股票
●股份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本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量为380.00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签署时公司股本总额20,336.00万股的1.87%。其中:首次授予305.50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公布时公司股本总额20,336.00万股的1.50%,预留74.50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公布时公司股本总额20,336.00万股的0.37%,占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拟授予限制性股票总量380.00万股的19.61%。
一、 公司基本情况
(一) 公司简介
1、公司名称:江苏如通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上市日期:2016年12月9日
3、注册地址:江苏省南通市如东经济开发区新区淮河路33号
4、经营范围:石油机械设备、工具及配件的研发、设计、生产、销售、服务;通用机械、预应力锚固体系及派生产品、铸钢件制造、销售;热处理加工;机械修理;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 近三年主要业绩情况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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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人员构成情况
1、董事会构成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由7名董事构成,分别是:董事长曹彩红,董事许波兵、张友付、周晓峰,独立董事徐建宁、刘伟、汤敏智。
2、监事会构成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由3名监事构成,分别是:监事会主席朱建华、监事李建华、孙维正。
3、高级管理人员构成
公司现任高级管理人员5人,分别是:总经理许波兵,副总经理张友付,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陈小锋,财务总监镇国毅,总工程师何云华。
二、 股权激励计划目的
(一)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经营机制,建立和完善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核心管理级员工及核心骨干的激励约束机制,充分调动其主动性、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形成“着眼未来、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利益共同体,提升公司竞争力,促进公司持续、稳健、快速的发展,为股东带来更为持久、丰厚的回报;
(二)进一步完善目标考核制度,激发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核心管理级员工及核心骨干的动力和创造力,保证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顺利实施;
(三)有利于吸引和保留优秀的管理人才和业务骨干,满足公司对核心人才的巨大需求,提升公司的凝聚力,并为稳定优秀人才提供一个良好的激励平台,建立公司的人力资源优势,进一步激发公司创新活力,为公司的持续快速发展注入新的动力;
(四)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收益与贡献对等的原则,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计划。
三、 股权激励方式及标的股票来源
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采用的激励方式为限制性股票。
本计划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四、 拟授出的权益数量
本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量为380.00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签署时公司股本总额20,336.00万股的1.87%。其中:首次授予305.50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公布时公司股本总额20,336.00万股的1.50%,预留74.50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公布时公司股本总额20,336.00万股的0.37%,占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拟授予限制性股票总量380.00万股的19.61%。
公司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
五、 激励对象的范围及各自所获授的权益数量
(一)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
1、激励对象确定的法律依据
本计划激励对象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而确定。
2、激励对象确定的职务依据
本计划的激励对象主要是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核心管理级员工及核心骨干。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由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并经公司监事会核实确定。
上述人员属于公司业绩目标实现的关键人员,具有较大影响力和不可替代性;或者属于在公司战略实现中起到关键作用、具有专业知识或较大影响力的人员。
所有激励对象必须在本计划的考核期内于公司或控股子公司任职并已与公司或控股子公司签署了劳动合同或聘任合同。
3、激励对象确定的原则
(1)激励对象原则上限于在职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核心骨干人员(含控股子公司);
(2)公司监事、独立董事不得参加本计划;
(3)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不得参加本计划;
(4)根据《管理办法》规定下述人员不得参与本计划:
①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
②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
③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的;
④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⑤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情形的;
⑥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二)预留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确定的原则
预留限制性股票将在本计划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起12个月内一次性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由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经监事会核实后,律师发表专业意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公司在指定网站按要求及时准确披露当次激励对象相关信息,且完成其他法定程序后按本激励计划的约定进行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可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核心骨干人员(含控股子公司),具体包括以下情况:
1、本次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新进入公司(含控股子公司)的并符合激励对象条件的员工;
2、在本计划审议批准时尚不符合公司(含控股子公司)激励对象条件而此后符合公司激励对象条件的员工;
3、原有激励对象出现职务变更和升迁的情况时,部分预留限制性股票可用于对原有激励对象的追加授予;
4、其他做出突出贡献的员工。
(三)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范围
1、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范围
本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共计183人,占公司截至2019年6月30日在册员工总人数629人的29.09%。
2、首次授予激励对象范围的说明
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是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和发展有直接影响的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核心管理级员工及核心骨干,是公司战略实施和经营发展的核心力量。公司对这部分人员实施股权激励,不仅充分考虑了激励对象的代表性和示范效应,而且有利于建立股东与上述人员之间的利益共享与约束机制,增强员工对实现公司持续、稳健、健康发展的责任感、使命感,有效提高员工的凝聚力和创造性,有利于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
(四)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的核实
1、公司将在召开股东大会前,通过公司网站或者其他途径,在公司内部公示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10天。
2、公司监事会应当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审核,充分听取公示意见。
3、公司应当在股东大会审议本计划前5日披露公司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审核及公示情况的说明。
(五)激励对象的人员名单及分配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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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表部分总计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情况,系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
2、本计划激励对象均未参与两个或以上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
3、本次激励对象为公司股东或为公司董事或与其存在关联关系时,相应的股东或董事应履行回避表决的义务。
4、本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中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六、 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及授予价格的确定方法
1、授予价格
本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每股5.83元。
2、授予价格的确定方法
本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不低于下列价格中的较高者:
(1)本计划草案公布前1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10.65元/股的50%,即5.33元/股;
(2)本计划草案公布前20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11.66元/股的50%,即5.83元/股。
3、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确定方法
董事会决定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授予价格不得低于股票票面金额,且不得低于下列价格较高者:
(1)董事会决议公布前1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50%;
(2)董事会决议公告前20个交易日、前60个交易日或者前120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之一的50%。
七、 限制性股票的限售期、解除限售安排
限制性股票授予后即行锁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适用不同的限售期,首次授予限制股票的限售期分别为12个月、24个月和36个月,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限售期分别为12个月和24个月。限售期均自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之日起计算。
公司代码:603036 公司简称:如通股份
(下转A32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