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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8月15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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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增加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代销机构的公告

  根据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银行”)签署的代销协议,自2019年8月16日起,在兴业银行开通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的销售业务,具体办理流程以兴业银行公告为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本次业务开通具体情况

  ■

  注:兴业银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每期最低扣款金额为10元,具体以兴业银行实际公告为准。

  二、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2.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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