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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8月15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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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047       证券简称:宝鹰股份    公告编号:2019-068

  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8月8日以电话及邮件形式通知了全体董事,会议于2019年8月14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7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7名,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古少波先生主持,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本公司《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会议就下述事项作出如下决议:

  一、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为进一步改善公司债务结构、拓宽公司融资渠道、满足公司资金需求、降低融资成本,公司拟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含6亿元)的超短期融资券,并在超短期融资券发行额度有效期内,根据公司自身资金需求在中国境内分期发行。本次发行超短融资券的主要条款如下:

  1、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含6亿元),具体发行规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根据公司资金需求和发行时市场情况,在上述范围内确定;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发行期限:不超过270天(含270天),具体发行期限以公司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的期限为准;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发行利率: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利率将根据公司信用评级情况及银行间市场供求关系确定;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发行对象:面向中国银行间债券市场机构投资者;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募集资金用途:归还银行贷款、补充营运资金等其他符合规定的用途;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6、发行方式:采用承销方式,在中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公开发行;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7、担保人及担保方式:发行超短期融资券是否采用担保及具体担保方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根据相关规定及市场情况确定;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8、决议有效期:本次发行事宜决议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在本次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注册有效期内持续有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相关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p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拟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069)、《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逐项审议。

  二、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办理本次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相关事项的议案》;

  为了高效、有序地实施本次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相关工作,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在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范围内全权办理本次超短期融资券发行及上市的有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确定具体的发行方案、发行方式、发行时机、发行规模、发行额度、发行期数、发行利率等,及办理超短期融资券的注册、上市手续;

  2、根据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要求,制作、修改和报送本次发行的申报材料;并聘任相应的承销机构、信用评级机构、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办理必要的手续;

  3、签署、修改、补充、递交、呈报、执行本次发行、上市及投资过程中发生的一切协议、合同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发行超短期融资券注册报告、发行公告、发行计划、募集说明书、承销协议等);

  4、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募集资金在上述募集资金用途内的具体安排及资金使用安排;

  5、如监管政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必须由公司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可依据监管部门的意见对本次发行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6、根据适用的监管规定进行相关的信息披露;

  7、办理与本次超短期融资券发行相关的其它事宜。

  本次授权的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2019年8月30日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公告编号:2019-070)。

  特此公告。

  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14日

  证券代码:002047        证券简称:宝鹰股份    公告编号:2019-069

  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拓宽融资渠道,满足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展的资金需要,优化融资结构、降低融资风险及融资成本,按照中国人民银行《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公司于2019年8月1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公司拟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总额不超过(含)6亿元人民币的超短期融资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本次拟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可生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具体方案

  1、发行规模

  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含6亿元),具体发行规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根据公司资金需求和发行时市场情况,在上述范围内确定;

  2、发行期限

  不超过270天(含270天),具体发行期限以公司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的期限为准;

  3、发行利率

  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利率将根据公司信用评级情况及银行间市场供求关系确定;

  4、发行对象

  面向中国银行间债券市场机构投资者;

  5、募集资金用途

  归还银行贷款、补充营运资金等其他符合规定的用途;

  6、发行方式

  采用承销方式,在中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公开发行;

  7、担保人及担保方式

  发行超短期融资券是否采用担保及具体担保方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根据相关规定及市场情况确定;

  8、决议有效期

  本次发行事宜决议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在本次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注册有效期内持续有效。

  二、本次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授权事项

  为了高效、有序地实施本次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相关工作,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在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范围内全权办理本次超短期融资券发行及上市的有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确定具体的发行方案、发行方式、发行时机、发行规模、发行额度、发行期数、发行利率等,及办理超短期融资券的注册、上市手续;

  2、根据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要求,制作、修改和报送本次发行的申报材料;并聘任相应的承销机构、信用评级机构、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办理必要的手续;

  3、签署、修改、补充、递交、呈报、执行本次发行、上市及投资过程中发生的一切协议、合同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发行超短期融资券注册报告、发行公告、发行计划、募集说明书、承销协议等);

  4、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募集资金在上述募集资金用途内的具体安排及资金使用安排;

  5、如监管政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必须由公司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可依据监管部门的意见对本次发行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6、根据适用的监管规定进行相关的信息披露;

  7、办理与本次超短期融资券发行相关的其它事宜。

  三、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此次拟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是公司经营发展所需,有利于公司拓宽融资渠道,以及调整和优化公司债务结构,降低财务成本,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权益情况。因此,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申请发行超短期融资券,同意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全权办理上述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相关事宜、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批程序

  本次拟申请发行超短期融资券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本次超短期融资券的发行,尚需获得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的批准,并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接受发行注册后在注册有效期内实施。

  本议案能否获得批准具有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14日

  证券代码:002047       证券简称:宝鹰股份    公告编号:2019-070

  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定于 2019 年 8 月 30日(星期五)召开公司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现就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股东大会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章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9 年8月30日下午 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19 年8月29日至 2019 年8月30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 年8月30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 年8月29日下午 15:00 至 2019 年8月30日下午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1) 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授权委托股东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

  (2) 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网络投票包含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 2019 年8月27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为 2019 年8月27日,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福田区车公庙泰然四路 303 栋三楼多功能会议室。

  二、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1.逐项审议《关于拟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1.01 发行规模

  1.02 发行期限

  1.03 发行利率

  1.04 发行对象

  1.05 募集资金用途

  1.06 发行方式

  1.07 担保人及担保方式

  1.08决议有效期

  2.审议《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办理本次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相关事项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就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相关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编号:2019-068)、《关于拟发行超短融债券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069)。

  议案 1 需由股东逐项进行表决。

  上述议案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要求,公司将进行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

  存放于公司回购股份专用证券账户的股份,作为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的股份来源,相关股份过户之前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因此不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

  四、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登记事项

  1、登记时间:2019 年 8 月 28 日(上午 9:00-11:30,下午 2:00-5:00)

  2、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信函、传真以登记时间内送达公司登记地点为准。本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3、登记地点:深圳市福田区车公庙泰然四路 303 栋 3 楼宝鹰股份证券事务部(信函登记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邮编:518040

  联系电话:0755-82924810

  传真号码:0755-88374949

  联系人:吴仁生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 1。

  六、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预计半天,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2、会议咨询:公司证券事务部

  联系人:吴仁生

  联系电话:0755-82924810 ;

  传真号码:0755-88374949

  3、请出席会议的股东出席会议时,出示登记方式中所列明的文件。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八、附件

  1. 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

  2. 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8月14日

  附件 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047”,投票简称为“宝鹰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累积投票提案。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9 年8月 30 日的交易时间,即 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19 年8月 29 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 3:00,结束时间为 2019 年8月 30 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 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 4 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人(或本单位)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

  投票说明:请对每一表决事项根据股东本人的意见选择“同意”、“反对”、“弃权”之一,并在相应栏内打“√”表示。三者必选一项,多选或未做选择则视为无效委托。

  委托人(签名或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被委托人签字: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2019年    月    日

  注:1、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2、本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止;

  3、委托人为法人,应加盖法人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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