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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8月15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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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药品临床试验进展的公 告

  证券代码:600196          股票简称:复星医药        编号:临2019-115

  债券代码:136236          债券简称:16复药01

  债券代码:143020          债券简称:17复药01

  债券代码:143422          债券简称:18复药01

  债券代码:155067          债券简称:18复药02

  债券代码:155068          债券简称:18复药03

  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药品临床试验进展的公 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概况

  近日,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复宏汉霖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复宏汉霖”)于中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下同)就HLX10(即重组抗PD-1人源化单克隆抗体注射液;以下简称“该新药”)联合化疗(卡铂-白蛋白紫杉醇)用于一线治疗局部晚期或转移性鳞状非小细胞肺癌启动III期临床研究。

  二、该新药的研究情况

  该新药为本集团(即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单位,下同)自主研发的创新型治疗用生物制品,主要用于实体瘤治疗,目前正进一步探索慢性乙型肝炎治疗的可能性。截至本公告日,该新药用于实体瘤治疗于台湾地区处于临床I期试验中,并已获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临床试验批准;该新药用于慢性B型肝炎(即慢性乙型肝炎)已获台湾“卫生福利部”临床试验批准;该新药联合化疗(顺铂+5-FU)用于一线治疗局部晚期/转移性食管鳞癌于中国境内处于临床III期试验中。

  截至本公告日,于中国境内上市的重组抗PD-1人源化单克隆抗体注射液包括默沙东制药有限公司的可瑞达?、美国百时美施贵宝公司的欧狄沃?等。根据IQVIA CHPA最新数据(由IQVIA提供,IQVIA是全球领先的医药健康产业专业信息和战略咨询服务提供商),2018年度,重组抗PD-1人源化单克隆抗体注射液于中国境内销售额约为人民币2,668万元。

  截至2019年7月,本集团现阶段针对该新药的累计研发投入为人民币约17,696万元(未经审计)。

  三、风险提示

  根据新药研发经验,新药研发均存在一定风险,例如临床试验中均可能会因为安全性和/或有效性等问题而终止。

  根据中国相关法规要求,该新药尚需在中国境内开展一系列临床研究并经国家药品审评部门审批通过等,方可上市。

  新药研发及上市是项长期工作,存在诸多不确定因素,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一九年八月十四日

  证券代码:600196          股票简称:复星医药        编号:临2019-116

  债券代码:136236          债券简称:16复药01

  债券代码:143020          债券简称:17复药01

  债券代码:143422          债券简称:18复药01

  债券代码:155067          债券简称:18复药02

  债券代码:155068          债券简称:18复药03

  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签署许可协议的进展公 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许可协议签订情况

  2018年9月27日,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控股子公司锦州奥鸿药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奥鸿药业”)与加拿大DiaMedica Therapeutics, Inc.(以下简称“DiaMedica”)签订《License and Collaboration Agreement》(以下简称“《许可协议》”),奥鸿药业获DiaMedica许可:(1)在区域内(即中国)及领域内(即治疗人急性缺血性脑卒中,下同)独家进口注册、临床开发和商业化重组人组织激肽释放酶1(即rh-KLK1)DM199制剂(以下简称“该产品”);(2)在区域内合理的再授权及委托分包的权利。

  详情请见本公司于2018年9月28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刊发的相关公告。

  二、进展情况

  由于中国境内的临床方案有待进一步论证,该产品于2019年7月1日前未能获得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临床试验批准、奥鸿药业也因此无义务支付首期研发里程碑付款。根据约定,该情形下,DiaMedica有权终止《许可协议》,且应当给予双方30天的磋商期;若磋商期满且双方未就有关安排达成一致的,双方均有权发出终止《许可协议》的书面通知。

  鉴于该产品开发现状,经上述约定程序,双方未能就协议后续履行的有关安排达成一致。北京时间2019年8月13日,奥鸿药业收到DiaMedica关于终止《许可协议》的通知:《许可协议》于奥鸿药业收到该等通知时即刻终止。

  截至2019年7月,本集团(即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单位,下同)现阶段针对该产品累计研发投入为人民币约942万元(未经审计,包括奥鸿药业已向DiaMedica支付50万美元的许可费)。

  三、对上市公司影响及风险提示

  《许可协议》的终止不会对本集团本期业绩产生重大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一九年八月十四日

  证券代码:600196          股票简称:复星医药        编号:临2019-117

  债券代码:136236          债券简称:16复药01

  债券代码:143020          债券简称:17复药01

  债券代码:143422          债券简称:18复药01

  债券代码:155067          债券简称:18复药02

  债券代码:155068          债券简称:18复药03

  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受让品种获临床试验默示

  许可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概况

  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控股子公司锦州奥鸿药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奥鸿药业”)拟受让“甲氧依托咪酯盐酸盐及注射用甲氧依托咪酯盐酸盐”的知识产权及其他相关权利,有关详情请见2019年6月26日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发布的《关于控股子公司签署在研药品相关权利转让协议的公告》(    公告编号:临2019-084)。近日,注射用甲氧依托咪酯盐酸盐(以下简称“该新药”)获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临床试验默示许可,并于近期条件具备后于中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下同)开展I期临床试验。

  二、该新药的研究情况

  该新药为咪唑类短效静脉全身麻醉药,适用于全身麻醉的诱导,也可用于短小外科手术及诊断性检查时的镇静或用于重症监护患者的镇静。

  目前,中国境内临床上应用较多的麻醉药物为丙泊酚和依托咪酯。根据IQVIA CHPA最新数据(由IQVIA提供,IQVIA是全球领先的医药健康产业专业信息和战略咨询服务提供商),2018年,丙泊酚和依托咪酯于中国境内销售额约为人民币39亿元。

  截至本公告日,该新药的知识产权及其他相关权利的转让尚在进行中;截至2019年8月14日,奥鸿药业尚未支付该新药权利的受让价款。

  三、风险提示

  截至本公告日,该新药的知识产权及其他相关权利的转让尚在进行中。

  根据新药研发经验,新药研发均存在一定风险,例如临床试验中均可能会因为安全性和/或有效性等问题而终止。

  根据中国相关法规要求,该新药尚需在中国境内开展一系列临床研究并经国家药品审评部门审批通过等,方可上市。

  新药研发及上市是项长期工作,存在诸多不确定因素,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一九年八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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