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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8月15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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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一 重要提示

  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未出席董事情况

  ■

  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分别于2019年3月20日、4月12日召开了董事会第七届第二十二次会议和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会议决议公告分别刊登于2019年3月22日、4月13日的《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公司2018年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刊登于2019年5月31日的《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8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743,806,530.11元,减提取盈余公积金166,243,035.03元,已分配2017年股利336,855,163.50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4,695,866,683.58元后,2018年累计可供分配利润5,936,575,015.16元。

  以公司2019年1月7日办理完毕股权激励计划的授予登记手续后总股本6,793,974,97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元(含税),本次共计分配现金红利679,397,497.00元(含税),占2018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38.96%。2018年度不送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滚存结转至下一年度。公司2016年至2018年最近三年累计现金分红金额占年均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已达135.25%。

  二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

  ■

  2.2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3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2.4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未到期及逾期未兑付公司债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反映发行人偿债能力的指标:

  √适用□不适用

  ■

  关于逾期债项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3.1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2019年上半年,我国经济走势震荡起伏,面对较大的经济下行压力,我国积极采取降准、减税等措施加大逆周期调节力度,确保经济运行维持在合理区间,总体延续平稳的发展态势。但是,当前国内外经济形势依然复杂严峻,外部不确定因素逐步增加,国内发展不平衡的问题仍较为突出,经济形势将出现新的下行压力。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上半年国内生产总值450,933亿元,同比增长6.3%,增速创1991年以来新低,二季度同比增长6.2%,较一季度增速放缓0.2个百分点。

  公司紧紧围绕“创新突破,提升质量”的总体要求和工作方针,以防范经营风险为基础,以问题为导向,以创新为抓手,全面提升运营管理,落实安全环保责任,加强流动性管理,各产业链工作平稳有序开展。

  报告期内,公司生产销售持续稳定,受益于LNG、甲醇、煤基油品等产品销量明显增长,其中:启东外购LNG销量同比增长79.95%,甲醇销量同比增长10.43%,煤基油品销量同比增长575.91%,公司1-6月实现营业收入6,420,325,257.22元,较上年同期增长7.27%,其中二季度同比增长18.22%。

  上半年国内能源产品价格均出现不同幅度下跌,国内甲醇均价下跌19.40%,LNG均价下跌5.60%,受整体市场影响,公司甲醇销售均价同比减少450元/吨,启东外购LNG销售均价同比减少400元/吨,其它化工产品也有不同程度降幅,造成煤化工产品整体毛利率下降13.18个百分点。上述价格因素共同影响上半年公司净利润的实现,但二季度已有明显回暖。1-6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82,373,627.96元,较上年同期下降9.78%,其中二季度实现净利润与上年同期基本持平;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789,815,219.15元,较上年同期下降7.34%,其中二季度同比增长2.8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400,137,101.23元。

  (一)天然气板块

  ■

  图:天然气产业及市场布局示意图

  2019年上半年,受益于国家环保政策持续推进,天然气市场消费量继续保持稳步增长,但增速有所放缓。此外,LNG采购进入夏季淡季,市场需求减量,价格下行趋势较为明显。报告期内,公司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大力开展技改攻坚战,坚持稳健经营、效益第一,在稳中求稳上守底线,在提质增效上做文章。

  1.自产气方面:报告期内,哈密新能源工厂、吉木乃工厂装置运行基本稳定。哈密新能源工厂受年度检修工作影响,吉木乃工厂受上游哈国电厂电力故障及上游供气影响,LNG产量同比有所下降。上半年度公司自产LNG销量同比下降6.18%。

  2.贸易气方面:报告期内,启东LNG接收站安全靠泊LNG外轮共计11艘次,累计接卸LNG 58.77万吨。上半年度,公司LNG年周转能力大幅提升,实现LNG销售64.57万吨(合计89,557.79万方),同比增长79.95%。

  报告期内,公司控股子公司广汇国际天然气贸易有限责任公司与道达尔气电亚洲私人有限公司签署了《LNG购销协议》,购销LNG数量约为70万吨/年,供货周期为10年。此协议的签署确保公司能有效地控制LNG上游采购成本,提升公司LNG国际贸易业务发展的稳定性。(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9-023号公告)

  3.终端市场开拓方面:启通天然气管线项目已于2019年2月15日开工,目前已完成施工图设计、工程招投标、房屋拆迁等工作。岳阳LNG接收站(储备中心)项目已收到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出具的《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核准岳阳LNG接收站(储备中心)项目(一期)的批复》,已取得《危化品经营许可证》,项目建成后可有效补足当地储气能力不足的短板,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与社会效益产生积极的影响。

  ■

  (二)煤化工板块

  ■

  图:产业市场分布情况

  随着我国能源结构持续大幅优化改善,清洁低碳化进程不断加快,煤化工产业已成为实现煤炭资源高效利用的有力手段。甲醇方面:上半年,国内甲醇主产区企业相继进行装置春检,甲醇市场区域化走势逐步凸显。二季度,受国内化工行业安全环保检查影响,下游企业整体开工率较低,且受夏季高温天气影响,甲醇下游进入传统淡季,需求支撑乏力,价格运行走势偏弱。煤焦油方面:一季度,煤矿监管趋严,原煤限产限量,导致煤焦油企业降负荷保生产,市场供不应求,煤焦油价格涨幅凸显;二季度末,受国内成品油下跌及中美贸易争端等因素影响,煤焦油价格略有下调。总体而言,上半年,国内煤焦油市场走势先涨后跌,整体市场行情优于上年同期。

  1.哈密新能源公司

  2019年上半年,哈密新能源公司积极开展年度检修工作,历时15天完成4134项检修项目,完成合成B及耐硫变换B系列催化剂更换、甲醇精馏A系列塔盘改造、酚回收A/B系列水塔更换等95个重点项目的全面检修,从根源上优化装置,使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达到行业先进水平,为今后装置高负荷、长周期、安全平稳运行奠定坚实的基础。

  检修工作完成后,公司生产系统一次性开车成功,设备装置运行稳定,已按计划顺利产出各类产品。报告期内,哈密新能源公司甲醇产量同比增长5.10%,销量同比增长10.43%;煤化工副产品产量同比增长3.27%,销量同比增长2.02%。

  2.清洁炼化公司

  清洁炼化公司“1000万吨/年煤炭分级提质清洁利用项目”一期炭化炉共分为三个系列,炭化Ⅰ、Ⅱ系列装置分别于2018年6月、12月正式投入运行,目前两个系列装置运行状态稳定。截止报告日,清洁炼化公司积极开展技改创新工作,炭化Ⅲ系列装置完成炭化炉出焦系统改造,改造完成后装置现场环境大幅优化,出焦系统运行更加稳定、可靠,产品质量有所提升。上半年度,已转固Ⅰ、Ⅱ系列装置生产煤基油品19.5万吨,同比增长611.68%,销量18.52万吨,同比增长575.91%。

  3.化工销售公司

  2019年上半年,化工销售公司优化销售模式,制定了与时俱进的“竞价认购、价高者得”的销售方针,实现了产销平衡、价格同步。同时,公司积极与客户沟通运输计划,提高产品销售效率,深入研究市场趋势,及时根据市场动态调整产销存策略,进一步提升公司效益。

  ■

  注:煤基油品销量包含甘肃汇宏公司销量,同期数据为同口径列示。

  (三)煤炭板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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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煤炭产业链及市场布局示意图

  2019上半年,国内原煤市场以供应侧驱动为主导,产量增速放缓,供应形势相对稳定。需求方面,火力发电量降幅突出,重点电厂库存较高,下游需求不佳。总体来看,随着我国煤炭先进产能的逐步释放,煤炭市场供需形势逐步宽松,煤价整体走势稳中偏弱。

  报告期内,矿业公司按照“明确任务、明确指标、明确时间、明确责任人”的经营思想,紧紧围绕各项目标任务,开展攻坚克难,狠抓安全管理、原煤生产、运力保障、稳定销售、市场开拓等一系列重点工作。同时,公司积极走访市场调研,充分利用红淖铁路的运输优势,扩大销售市场半径,加强新客户开发力度。报告期内,公司实现煤炭销售量370.71万吨。

  ■

  注:煤炭产销量不含自用煤,销量包含原煤和提质煤。

  (四)加强项目前期管理,提高管理质量,科学把控建设节奏

  在当前宏观市场形势下,公司及时了解国家产业政策,预测行业发展态势,充分论证资源需求,统筹实施项目评估;对拟建和在建重点项目公司进行专项资产效益评价,实现项目立项前期联动评审机制,合理规划项目资金,适当把控项目建设进度。

  1.江苏南通港吕四港区LNG接收站项目

  二期1#16万立方米储罐:于2018年11月20日进入试运行阶段,经过试运行阶段的调试后,整个工程设备设施运行稳定,各项指标满足设计要求,已于2019年6月竣工验收,正式投入运行。

  三期2#16万立方米储罐:截止报告日,项目完成总工程量的75%。已完成穹顶短柱施工、LNG储罐外罐壁衬板焊接、穹顶钢筋绑扎等相关工作,正在进行TCP保冷施工、TCP壁板安装等工作,项目推进正常有序。

  LNG气化及配套海水取排水项目:LNG气化项目已完成变电所脚手架搭设、顶管工作井浇筑,目前正在进行中控室通风管道施工,项目有序推进中;海水取排水项目已完成泵房内设备基础浇筑、1#工作井下沉并封底及电厂内回水阀门井模板支设等工作,项目施工正常进行。

  2.新疆红柳河至淖毛湖铁路项目

  红淖铁路于2019年1月1日起开通使用,进入试运营阶段。红淖铁路东支线、提质煤专用线、信汇峡专用线已于2019年6月14日完成静态验收;提质煤快装系统目前正在进行混凝土支架浇筑、缓冲仓锥顶平台施工、钢结构加工及吊装、电缆挑架施工等工作。自红淖铁路开通试运营以来,公司加强与铁路沿线企业沟通合作,在保证公司内部运输需求的前提下,积极承运外部单位产品运输。报告期内,公司已完成695列运输,运输产品共227.86万吨。

  3.硫化工项目

  陆友硫化工公司积极推进技改创新工作,提高产品产量,使生产系统能够长周期、稳定的运行。目前公司已完成硫醇合成系统、硫醇精馏提纯系统、二硫精馏系统等十项技改工作,技改工作完成后:精馏醇品质由80%提升至96%以上;二硫产品品质提升至99.8%。目前生产系统已产出合格的二甲基二硫产品,产品可广泛用作农药原料、工业溶剂、催化剂等用途,市场需求稳定良好。

  4.信汇峡120万吨/年粗芳烃加氢项目(一期60万吨/年)

  公司已对前期生产安全事故妥善处理,公司认真吸取事故教训,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工作主体责任,经过总结与整改后,项目已恢复生产。报告期内,信汇峡公司项目建设进度有序推进,加氢装置土建、装置结构安装已全部完成,设备安装完成98%左右,管道安装完成93%左右,目前正在进行电缆敷设;制氢装置土建、结构、设备安装已全部完成。

  5.哈萨克斯坦斋桑油气开发项目

  目前项目区块仍主要处于天然气勘探评价和稠油试采阶段,天然气投入正常生产并已产生稳定的现金流。现有总井数54口,其中:油井30口,气井24口。自2013年6月19日,主块天然气顺利投产并从哈国斋桑输送至吉木乃LNG工厂,目前24口气井正常开井生产14口,日产气128万方,平均单井日产气9.1万方。2019年上半年生产销售天然气2.38亿方,项目累计生产和输送天然气27.29亿方,区块稠油仍然处于试采测试阶段。

  6.宏汇煤炭分级提质清洁利用项目

  宏汇项目前期已完成环评、安评等所有前置手续办理,并启动了试生产工作。试生产过程中,经过不断的工艺调整,公司已生产出合格的1#加氢油、2#加氢油、3#加氢油(石蜡)。同时,公司根据试生产过程中不同负荷工况的工艺参数进行总结、分析、鉴定,并积极开展生产装置的检修技改工作,完善生产工艺流程。

  7.荒煤气综合利用年产40万吨乙二醇项目

  公司于2019年3月20日召开了董事会第七届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哈密广汇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综合利用副产荒煤气投资建设年产40万吨乙二醇项目的议案》,同意投资建设荒煤气综合利用年产40万吨乙二醇项目。截止报告日,项目已完成EPC合同签订,已取得安评批复及环评批复,目前正在进行手续办理、融资、招标及宿舍办公楼施工等工作。

  8.宁夏中卫LNG转运分销基地项目

  公司于2019年5月20日开工建设5万立方米LNG储罐,该储罐由公司与宁夏汇和瑞达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采取租赁合作的模式建设。储罐竣工后,宁夏中卫项目将实现全部设计功能,同时具备天然气生产、储存、转运和城市调峰等能力,成为公司产品辐射华中、华北、华东、华南市场的重要分销节点。目前项目已完成安评报告的修订并提交宁夏中卫市应急管理局进行审查;正在进行储罐保温钉粘接、除锈、防腐刷漆以及房屋修缮工作。

  (五)再融资项目

  1.2018年面向合格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用于一带一路项目)

  公司于2018年9月28日、10月18日分别召开了董事会第七届第十六次会议、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用于一带一路项目)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拟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用于一带一路项目)的议案》等相关事项。

  公司于2019年1月10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对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挂牌转让无异议的函》(上证函【2019】40号),同意公司面向合格投资者非公开发行总额不超过15亿元的公司债券。(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8-099、2018-109、2019-004号公告)

  2.2019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公司于2017年10月18日、11月6日分别召开了董事会第七届第四次会议、2017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关于拟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等事项。公司于2018年4月10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609号),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20亿元的公司债券。(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7-073、2017-080、2018-039号公告)

  2019年3月19日,公司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发行规模为人民币5亿元,票面利率6.8%。

  3.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

  公司于2019年3月20日、4月12日分别召开了董事会第七届第二十二次会议、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等事项。公司于2019年4月24日收到中国证监会[190919号]关于本次申请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接收凭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9-011、2019-018、2019-024号公告)

  2019年6月10日、2019年7月3日公司召开董事会第七届第二十四次会议、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并重新申报申请文件的议案》、《关于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对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总额进行调整。

  公司已向中国证监会申请撤回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申请文件,2019年7月5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终止审查通知书》([2019]206号)。目前正积极准备重新申报申请文件相关工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9-037、2019-038、2019-046号公告)

  3.2 与上一会计期间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详见正文第十节财务报告 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41.(1).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3.3 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宋东升

  2019年8月14日

  证券代码:600256           证券简称:广汇能源       公告编号:2019-053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第七届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无董事对本次董事会议案投反对或弃权票。

  ●本次董事会议案全部获得通过。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本次会议通知和议案于2019年8月9日以电子邮件和传真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

  (三)本次董事会于2019年8月14日在乌鲁木齐市新华北路165号中天广场27楼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四)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宋东升先生主持,应到会董事11人(其中独立董事4人),实际到会董事7人(其中独立董事2人),董事韩士发、李丙学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董事王健因工作原因未能亲自出席会议委托董事林发现代为出席会议,董事刘常进因工作原因未能亲自出席会议委托董事吴晓勇代为出席会议,独立董事马凤云因工作原因未能亲自出席会议委托独立董事胡本源代为出席会议,独立董事潘晓燕因工作原因未能亲自出席会议委托独立董事孙积安代为出席会议。

  (五)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宋东升先生主持,公司全部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2019年度审计费用标准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8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054号)。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8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055号)。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更换公司董事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8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事变动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056号)。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预案》;

  1、回购股份的种类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回购股份的方式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购股份的期限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回购股份的价格区间、定价原则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及资金来源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回购股份的用途、数量及占总股本的比例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办理本次回购股份事宜的具体授权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8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058号)。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8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公告编号:2019-059号)。

  特此公告。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九年八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600256           证券简称:广汇能源       公告编号:2019-054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 年8月14日召开了董事会第七届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2019年度审计费用标准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提议,公司董事会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同时,根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的工作量和工作时间,结合公司目前资产规模,并按有关审计收费规定综合报价,建议公司2019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费用标准为人民币360万元(不含税、不包括差旅费),其中:2019年度公司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24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120万元。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过程中,能够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顺利完成年度审计任务。公司聘其为审计机构及支付其报酬的决策程序合法,支付的报酬水平公允、合理,不影响财务审计的独立性、真实性和充分性,一致认可并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9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 2019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聘期一年,审计费用标准为人民币360万元(不含税、不包括差旅费),其中:2019年度公司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24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120万元。

  特此公告。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九年八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600256            证券简称:广汇能源        公告编号:2019-055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实施衔接规定,公司无需重述前期可比数据;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仅对财务报表格式和部分科目列示产生影响,不影响公司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资产、净利润、股东权益等相关财务指标。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要求境内上市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以下准则:2017年3月31日,财政部修订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2017年修订)》(财会[2017]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2017年修订)》(财会[2017]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2017年修订)》(财会[2017]9号);2017年5月2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2017年修订)》(财会[2017]14号)。(上述所有企业会计准则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

  财政部于2019年4月30日颁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以下简称“《修订通知》”),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修订通知》的要求编制2019年度中期财务报表和年度财务报表以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8月14日召开

  了董事会第七届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监事会第七届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根据上述修订后的会计准则要求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属于“根据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要求变更会计政策”的情形。

  (一)会计政策的变更日期

  按照财政部规定的实施日期执行,其中《企业会计准则第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 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 号-套期会计》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7 号-金融工具列报》自2019 年1 月1 日执行;《关于修订印发2019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自2019 年半年度报告开始执行。

  (二)变更前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1.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

  2.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按照财政部2017 年印发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 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 号-套期会计》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7 号-金融工具列报》的规定执行相关会计政策;按照2019 年印发的《关于修订印发2019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 号)的规定执行财务报表列报格式;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一)新金融工具准则主要变化

  1.金融资产分类由“四分类”改为“三分类”。以企业持有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作为金融资产分类的判断依据,将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三类;

  2.将金融资产减值会计处理由“已发生损失法”修改为“预期损失法”,要求考虑金融资产未来预期信用损失情况,从而更加及时、足额地计提金融资产减值准备;

  3.调整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会计处理,允许企业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进行处理,但该指定不可撤销,且在处置时不得将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额结转计入当期损益;

  4.进一步明确金融资产转移的判断原则及其会计处理;

  5.套期会计准则更加强调套期会计与企业风险管理活动的有机结合,更好地反映企业的风险管理活动。

  (二)根据财会[2019]6号有关规定,公司对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以下主要变动:

  1.资产负债表:

  资产负债表将原“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拆分为“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二个项目;资产负债表将原“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拆分为“应付账款”和“应付票据”二个项目;资产负债表新增“应收款项融资”项目,反映资产负债表日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等。

  2.利润表:

  将利润表“减:资产减值损失”调整为“加: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 号填列)”;将利润表“减:信用减值损失”调整为“加: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 号填列);“研发费用”项目,补充了计入管理费用的自行开发无形资产的摊销;利润表新增“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项目,反映企业因转让等情形导致终止确认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而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该项目应根据“投资收益”科目的相关明细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如为损失,以“-”号填列。

  3.现金流量表:

  现金流量表明确了政府补助的填列口径,企业实际收到的政府补助,无论是与资产相关还是与收益相关,均在“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填列。

  4.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明确了“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项目的填列口径,“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项目,反映企业发行的除普通股以外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的持有者投入资本的金额。该项目根据金融工具类科目的相关明细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

  (三)财务报表格式调整的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实施衔接规定,公司无需重述前期可比数据;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仅对财务报表格式和部分科目列示产生影响,不影响公司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资产、净利润、股东权益等相关财务指标。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变更,对财务报表的列报格式进行相应调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通知的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有重大影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有关政策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九年八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600256          证券简称:广汇能源       公告编号:2019-056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事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王健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王健先生因工作原因向公司董事会申请辞去公司董事职务,辞职后王健先生将不再担任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任何职务。

  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定,王健先生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此次王健先生辞职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和公司经营工作的正常运行。

  公司董事会对王健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近日,公司收到新疆投资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关于调整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人选的函》。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以及《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第七届提名委员会2019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提名王志辉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附件:董事候选人王志辉先生简历

  特此公告。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九年八月十五日

  附件:董事候选人王志辉先生简历

  王志辉,男,汉族,1986年12月出生,党员,研究生学历。现任新疆投资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群工作部部长。曾任新疆投资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群工作部副部长;神华新疆吉木萨尔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副书记;吉木萨尔县常委(挂职);神华新疆能源公司人力资源与企业管理部副总经理、职工教育培训中心主任、人力资源部副经理;自治区团委组织部副主任科员、机关团委副书记;自治区团委学校部副主任科员、机关团委副书记;自治区团委农村青年工作部科员。

  证券代码:600256          证券简称:广汇能源           公告编号:2019-057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提议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董事会于2019年8月9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新疆广汇实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广汇集团”)提交的《关于提议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的函》,具体内容如下:

  一、提议人的基本情况及提议时间

  1、提议人:公司控股股东新疆广汇实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提议时间:2019年8月9日

  二、提议人提议回购股份的原因和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内在投资价值的认可,结合近期公司股票在资本市场的波动,未能正确体现公司价值和经营业绩。为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推动公司股票价值的合理回归,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构建长期稳定的投资者队伍,树立公司良好的资本市场形象,通过综合考虑公司发展战略、经营情况、财务状况等因素,广汇集团提议公司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并将回购的股份用于公开发行可转债的转股及设立员工持股计划,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

  三、提议人提议回购股份的种类、用途、方式、价格区间、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及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

  (一)回购股份的种类

  本次回购股份的种类为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

  (二)回购股份的方式

  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三)回购股份的价格区间、定价原则

  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为不超过董事会决议日前3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具体回购价格由公司董事会在回购实施期间,综合公司二级市场股票价格、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确定。

  如公司在回购股份期内送股、转增股本、现金分红、派发股票股利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

  (四)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及资金来源

  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7亿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含),其中: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的资金不低于回购资金总额的93%;用于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不超过回购资金总额的7%。回购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五)回购股份的用途、数量及占总股本的比例

  本次回购股份总数用于转换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的比例不低于93%,用于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的比例不超过7%,公司回购股份将优先用于转换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公司未来可根据实际情况对本次回购股份的用途进行调整。

  由于回购价格上限需参考董事会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确定,回购股份数量及占总股本比例于提议日无法测算。

  四、提议人在提议前6个月内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以及提议人在回购期间是否存在增减持计划的说明

  提议人广汇集团在提议前6个月内不存在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形。除因广汇集团发行的以广汇能源为标的股票的可交换公司债之投资者未来可能选择换股而导致广汇集团对所持广汇能源股票被动减持外,提议人广汇集团在回购期间不存在主动增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若其拟在此期间增持或减持公司股份,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提议人将推动公司召开董事会审议回购股份事项,并对公司回购股份议案投赞成票的承诺

  提议人广汇集团承诺,将推动公司尽快召开董事会审议回购股份事项,广汇集团委派的董事将在董事会上对公司回购股份议案全部投赞成票。

  六、公司董事会对回购股份提议的意见及后续安排

  公司于2019年8月14日召开了董事会第七届第二十六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议案》。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回购方案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九年八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600256        证券简称:广汇能源          公告编号:2019-058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本次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A股股份,主要内容如下:

  1、回购股份资金总额、用途及资金来源:本次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7亿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含),其中: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拟使用资金不低于6.51亿元-9.30亿元,不低于回购资金总额的93%;用于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为不超过0.49亿元-0.70亿元,不超过回购资金总额的7%。回购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2、回购价格: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为不超过5.16元/股(含),不超过董事会决议日前3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具体回购价格由公司董事会在回购实施期间,综合公司二级市场股票价格、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确定。

  3、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相关股东是否存在减持计划

  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称:除因广汇集团发行的以广汇能源为标的股票的可交换公司债之投资者未来可能选择换股而导致广汇集团对所持广汇能源股票被动减持外,其在回购期间及未来6个月不存在主动增减持本公司股份的计划,若其拟在此期间增持或减持本公司股份,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董监高回复称:除已披露的增持计划与员工持股计划外,其在回购期间及未来6个月不存在增减持本公司股份的计划,若其拟在此期间增持或减持本公司股份,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相关风险提示

  1、若本次回购期限内,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方案披露的价格上限,则存在回购方案无法实施的风险;

  2、若发生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或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等事项,则存在回购方案无法按计划实施的风险;

  3、如回购股份的所需资金未能及时到位,则存在导致回购方案无法按计划实施的风险;

  4、本次回购股份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转股及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可能面临因相关方案未能经公司董事会和/或股东大会等决策机构审议通过、员工持股计划对象放弃认购股份等原因,导致已回购股票无法全部转让的风险。若出现上述情形,存在启动未转让部分股份注销程序的风险;

  5、因公司生产经营、财务情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等原因,可能根据规则变更或终止回购方案的风险。

  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不代表公司将在二级市场回购公司股份的承诺,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本次回购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公司将根据回购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关于支持上市公司回购股份的意见》、《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编制了本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回购方案的审议及实施程序

  公司于2019年8月14日召开了董事会第七届第二十六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议案》。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回购方案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回购方案的主要内容

  (一)回购股份的目的

  公司控股股东新疆广汇实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作为本次回购股份提议人认为: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内在投资价值的认可,结合近期公司股票在资本市场的波动,未能正确体现公司价值和经营业绩。为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推动公司股票价值的合理回归,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构建长期稳定的投资者队伍,树立公司良好的资本市场形象,通过综合考虑公司发展战略、经营情况、财务状况等因素,提议公司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并将回购的股份用于公开发行可转债的转股及设立员工持股计划,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

  (二)回购股份的种类

  本次回购股份的种类为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

  (三)回购股份的方式

  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四)回购股份的期限

  1、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如果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提前届满:

  (1)如果在此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即实施完毕,亦即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如果根据董事会决议终止本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终止本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2、公司不得在下述期间回购公司股票:

  (1)公司定期报告、业绩预告或业绩快报公告前10个交易日内;

  (2)自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2个交易日内;

  (3)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回购实施期间,公司股票如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10个交易日以上的,回购方案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五)回购股份的价格区间、定价原则

  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为不超过5.16元/股(含),不超过董事会决议日前3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具体回购价格由公司董事会在回购实施期间,综合公司二级市场股票价格、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确定。

  如公司在回购股份期内送股、转增股本、现金分红、派发股票股利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

  (六)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及资金来源

  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7亿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含),其中: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拟使用资金不低于6.51亿元-9.30亿元,不低于回购资金总额的93%;用于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为不超过0.49亿元-0.70亿元,不超过回购资金总额的7%。回购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七)回购股份的用途、数量及占总股本的比例

  不低于本次回购股份总数的93%用于转换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不超过7%用于公司员工持股计划,公司回购股份将优先用于转换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公司未来可根据实际情况对本次回购股份的用途进行调整。

  以回购价格上限5.16元/股、回购金额上限10亿元测算回购数量、占总股本的比例如下:

  ■

  注: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和价格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和价格为准。

  若公司在回购股份期内送股、转增股本、现金分红、派发股票股利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拟回购股份数量相应调整。

  (八)预计回购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

  假设按本次回购价格上限5.16元/股、回购金额上限10亿元测算,且本次回购全部实施完毕,回购数量约为193,798,449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2.85%。不低于本次回购股份的93%股份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不超过7%股份用于公司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不涉及注册资本的减少,对公司股权结构没有影响。

  (九)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经营、盈利能力、财务、研发、债务履行能力、未来发展及维持上市地位等可能产生的影响分析

  截至2019年6月30日,公司总资产为人民币496.81亿元,货币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0.48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人民币152.49亿元。假设本次最高回购资金上限人民币10亿元全部使用完毕,按2019年6月30日的财务数据测算,回购资金上限约占公司总资产的2.01%,约占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6.56%。

  根据公司目前经营、财务及未来发展规划,公司认为在使用不低于7亿元且不超过10亿元的资金范围内实施股份回购,且回购资金将在回购期内逐次支付,并非一次性支付,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盈利能力、财务状况、研发、债务履行能力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在可预期的回购价格区间内,公司股权分布情况符合公司上市的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综上,本次回购将有效统一公司、员工、股东利益,有利于提高员工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增加公司股份的投资价值,保护全体股东特别是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利益,提升投资者对公司的投资信心,维护公司股价,促使公司投资价值回归到合理水平,提升公司在资本市场形象,有利于公司未来持续健康发展。

  (十)独立董事关于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合规性、必要性、合理性、可行性等相关事项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在审议本次回购股份议案后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公司回购股份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关于支持上市公司回购股份的意见》、《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董事会会议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合法合规。

  (2)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有利于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信心,充分调动公司管理层及核心骨干员工的积极性,为公司在资本市场树立良好形象、促进公司未来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公司本次股份回购具有必要性。

  (3)截至2019年6月30日,公司总资产为人民币496.81亿元,货币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0.48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人民币152.49亿元。假设本次最高回购资金上限人民币10亿元全部使用完毕,按2019年6月30日的财务数据测算,回购资金上限约占公司总资产的2.01%,约占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6.56%。本次回购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盈利能力、财务状况、研发、债务履行能力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在可预期的回购价格区间内,公司股权分布情况符合公司上市的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公司本次股份回购具有合理性、可行性。

  (4)本次回购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实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回购股份合法、合规,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具备必要性,且本次回购公司股份方案具有可行性。因此,我们同意该回购公司股份方案。

  (十一)上市公司董监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回购提议人在董事会做出回购股份决议前6个月内是否买卖本公司股份,是否与本次回购方案存在利益冲突、是否存在内幕交易及市场操纵的情况说明

  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董事会作出回购股份决议前6个月内不存在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形;与本次回购方案不存在利益冲突,不存在内幕交易及市场操纵的情形。

  本公司董监高在董事会作出回购股份决议前6个月内存在如下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形:

  ■

  2019年7月11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重要子公司核心管理人员增持本公司股票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048),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重要子公司核心管理人员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强烈信心和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高度认可,自愿以自有资金从二级市场增持公司股票,自首次增持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增持股份累计不低于18,445,000股;首次增持实施期间为2019年7月9日至2019年7月10日。公司针对董监高的前述增持行为进行了及时披露,前述董监高增持公司股份的原因主要系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强烈信心和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高度认可,与本次回购方案不存在利益冲突,不存在内幕交易及市场操纵的情形。

  (十二)上市公司向董监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回购提议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问询回购期间、未来3个月、未来6个月等是否存在减持计划的具体情况

  2019年8月 9日,公司向董监高、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发出关于回购期间及未来6个月是否存在增减持计划的问询函。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回复称:除因广汇集团发行的以广汇能源为标的股票的可交换公司债之投资者未来可能选择换股而导致广汇集团对所持广汇能源股票被动减持外,其在回购期间及未来6个月不存在主动增减持本公司股份的计划,若其拟在此期间增持或减持本公司股份,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董监高回复称:除已披露的增持计划和员工持股计划外,其在回购期间及未来6个月不存在增减持本公司股份的计划,若其拟在此期间增持或减持本公司股份,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十三)回购股份后依法注销或者转让的相关安排

  本次回购股份用于转换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及员工持股计划,已回购股份将优先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债,公司未来将根据实际情况对回购用途进行调整。公司如未能在本次回购完成之后36个月内实施上述用途,则对应未转让的剩余回购股份将全部予以注销,具体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决定。

  (十四)公司防范侵害债权人利益的相关安排

  本次回购股份不涉及注销及减少公司注册资本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持续经营。若发生公司注销所回购股份的情形,将依照《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相关审议程序并通知债权人,充分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十五)办理本次回购股份事宜的具体授权

  为保证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及公司管理层相关人士在法律法规规定范围内,具体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公司和市场的具体情况,制定本次回购股份的具体方案;

  2、如监管部门对于回购股份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董事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授权管理层对本次回购股份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3、决定聘请相关中介机构(如需要);

  4、办理相关报批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授权、签署、执行、修改、完成与本次回购股份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合约;

  5、设立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及其他证券账户;

  6、根据实际情况择机回购股份,包括回购的时间、价格和数量等;

  7、办理其他以上虽未列明但为本次股份回购所必须的事项。

  本授权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三、回购方案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回购方案可能面临如下不确定性风险:

  1、若本次回购期限内,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方案披露的价格上限,则存在回购方案无法实施的风险;

  2、若发生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或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等事项,则存在回购方案无法按计划实施的风险;

  3、如回购股份的所需资金未能及时到位,则存在导致回购方案无法按计划实施的风险;

  4、本次回购股份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转股及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可能面临因相关方案未能经公司董事会和/或股东大会等决策机构审议通过、员工持股计划对象放弃认购股份等原因,导致已回购股票无法全部转让的风险。若出现上述情形,存在启动未转让部分股份注销程序的风险;

  5、因公司生产经营、财务情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等原因,可能根据规则变更或终止回购方案的风险。

  如出现相关风险导致公司本次回购方案无法按计划实施,公司将重新修订回购方案并依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履行审议和信息披露程序,择机进行实施。实施回购股份期间,公司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九年八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600256        证券简称:广汇能源        公告编号:2019-059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9年8月30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9年8月30日16点00分

  召开地点:乌鲁木齐市新华北路165号中天广场27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9年8月30日

  至2019年8月3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中,议案4已经公司董事会第七届第二十三次会议审核通过;议案1-3已经董事会第七届第二十六次会议、监事会第七届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4月27日、8月15日刊载于《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2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2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法人股股东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上海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上海股票账户卡、有法人代表签署并加盖公司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二)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上海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持股东身份证复印件、上海股票账户卡、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代理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三)登记时间:2019年8月26日、27日北京时间10:00-18:00;

  (四)登记地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新华北路165号中天广场26楼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五)股东也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到达本公司所在地邮戳日不晚于2019年8月27日18:00时)。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所有参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交通费用及食宿费用自理。

  (二)联系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新华北路165号中天广场26楼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邮政编码:830002

  联系人:董事会秘书   倪娟

  电话:0991-3759961,0991-3762327

  传真:0991-8637008

  特此公告。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15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9年8月30日召开的贵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256            证券简称:广汇能源            公告编号:2019-060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二季度主要运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运营数据

  ■

  注:1.煤炭产销量不含自用煤,销量包含原煤和提质煤。

  2.煤基油品销量包含甘肃汇宏公司销量,同期数据为同口径列示。

  二、简要说明

  1.生产情况:二季度,哈密新能源公司积极开展年度检修工作,检修工作完成后生产系统一次性开车成功,设备装置运行稳定,LNG产量与上年同期基本持平,甲醇产量同比增长7.40%;吉木乃工厂受上游哈国电厂电力故障及上游供气影响,LNG产量同比有所下降;清洁炼化公司积极开展技改创新工作,生产系统更加稳定可靠,产品质量有所提升,已转固Ⅰ、Ⅱ系列装置二季度生产煤基油品10.20万吨,同比增长272.26%;矿业公司以“创新突破、提升质量”为经营主线,围绕各项目标任务攻坚克难,二季度煤炭产量同比增长26.99%。

  2.销售情况:二季度,启东二期1#16万立方米储罐投运后,公司LNG年周转能力大幅提升,LNG销量同比增长64.32%;新能源公司、清洁炼化公司紧紧围绕“全产全销”的经营方针,上半年实现甲醇销量同比增长10.43%,煤基油品销量同比增长575.91%,煤化工副产品销量同比增长2.02%;矿业公司受整体市场需求疲弱影响,上半年煤炭销量同比下降8.52%。

  三、风险提示

  上述主要运营数据源自公司内部统计,运营数据在季度之间可能存在较大差异,其影响因素包括但不限于宏观政策调整、国内外市场环境变化、行业周期、季节性因素、恶劣天气、设备检修和安全检查等。运营数据可能与相关期间定期报告披露的数据有差异,最终将以相关期间定期报告披露数据为准,公司保留根据审计结果及实际情况调整运营数据的权利。公司披露的季度运营数据仅作为初步及阶段性数据供投资者参考,投资者应注意不恰当信赖或使用以上信息可能造成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九年八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600256          证券简称:广汇能源           公告编号:2019-061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第七届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无监事对本次监事会相关议案投反对或弃权票。

  ●本次监事会议案全部获得通过。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本次会议通知和议案于2019年8月9日以电子邮件和传真方式向各位监事发出。

  (三)本次监事会于2019年8月14日在本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

  (四)本次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到监事5人,其中:监事陈瑞忠以通讯方式参加本次会议。

  (五)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梁逍先生主持。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8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055号)。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预案》;

  1、回购股份的种类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回购股份的方式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购股份的期限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回购股份的价格区间、定价原则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及资金来源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回购股份的用途、数量及占总股本的比例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办理本次回购股份事宜的具体授权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对公司本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8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058号)。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九年八月十五日

  公司代码:600256                                公司简称:广汇能源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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