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贵州百灵企业集团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贵州百灵企业集团和仁堂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和仁堂药业”)因违反《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规定,依据《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规定,贵州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依法收回和仁堂药业《药品GMP证书》。《关于控股子公司贵州百灵企业集团和仁堂药业有限公司GMP证书被收回的公告》详见2019年3月18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根据贵州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9年8月13日发布的《贵州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回药品GMP证书公告(2019年第1号)》,经现场检查,和仁堂药业现已符合药品GMP要求,依据《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规定,贵州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依法发回和仁堂药业《药品GMP证书》。相关信息如下:
证书编号:GZ20150003
企业名称:贵州百灵企业集团和仁堂药业有限公司
生产地址:贵阳市修文县扎佐医药工业园
认证范围:片剂、胶囊剂、洗剂(含中药提取)
证书发回日期:2019年08月13日
发回证书机关:贵州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本次和仁堂药业重新获得《药品 GMP 证书》,下一步将全面恢复生产经营,公司将进一步全面总结本次事件,持续提升和仁堂药业质量管理体系的建设工作,确保以安全有效的产品满足市场需求。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贵州百灵企业集团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