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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8月13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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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财互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权解除质押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530          公告编号:2019-034

  金财互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权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金财互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接到持股5%以上股东王金根先生的通知,获悉其将已质押的本公司股权办理了解除质押手续,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股份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1、本次股份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

  2019年8月9日,王金根先生将其质押给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的本公司股份2,595.152万股全部解除质押,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股权解除质押登记手续。

  2、王金根先生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王金根先生持有公司股份54,511,49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94%;本次解除质押股份25,951,52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31%。

  本次解除质押后,王金根先生所持本公司股票不存在质押。

  二、报备文件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2019年8月9日的《持股5%以上股东每日持股变化明细》及《持股5%以上股东每日持股变化名单》。

  特此公告。

  金财互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12日

  证券代码:002530                 公告编号:2019-035

  金财互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独立财务顾问主办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商证券”)为金财互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6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项目(以下简称“重大资产重组”)的独立财务顾问之一,该重大资产重组已通过中国证监会核准且已实施完毕。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该项目的持续督导期于2017年12月31日届满。但鉴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配套募集资金尚未使用完毕,浙商证券将对募集资金的使用继续履行持续督导义务,直至相关事项全部完成。浙商证券根据规定担任持续督导机构,并指定冉成伟先生和赵亚南先生为该项目主办人具体开展持续督导工作。

  近日,公司收到浙商证券《关于变更金财互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财务顾问主办人的函》,赵亚南先生因工作变动原因不再担任该项目持续督导独立财务顾问主办人,为保证持续督导工作的有序进行,浙商证券决定委派陈祖生先生接替赵亚南先生担任该项目的持续督导独立财务顾问主办人,以继续履行独立财务顾问主办人的职责。

  特此公告。

  金财互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12日

  附:陈祖生先生简历:

  陈祖生先生,浙商证券投资银行业务总部高级经理,准保荐代表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1年至2017年在国内大型事务所从事审计相关业务,2017年开始从事投资银行业务,曾负责或参与宁波先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等项目,具有丰富的项目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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