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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8月13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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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601558 股票简称:ST锐电 编号:临2019-048
华锐风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资产出售事项问询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于2019年8月12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华锐风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有关诉讼事项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19】1147号),现将全文公告如下:

  华锐风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8 月10 日,公司披露了签署股权转让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司将全资子公司华锐风电科技(江苏)临港有限公司100%(以下简称江苏临港)股权以3.06 亿元转让给公司第一大股东大连重工·起重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连重工)。根据本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7.1 条等有关规定,现请你公司核实并披露以下事项。

  一、本次转让的标的公司江苏临港主要经营大型风力发电机组及零部件的开发、设计、制造、销售等业务,系上市公司的主营业务之一。本次出售将江苏临港转让给第一大股东大连重工,大连重工也将具备开展上市公司同类业务的可能。请公司补充披露:(1)公司本次资产出售的考虑,后续上市公司相关业务是否存在调整;(2)本次出售后,第一大股东是否会通过江苏临港经营与上市公司相同或相似的业务。

  二、公告称,此次股权转让是公司考虑经营需要和业务规划后而实施的行为,该事项有利于公司合理配置资产、优化资产负债结构,改善公司现金流状况。请公司补充披露江苏临港的业务经营状况,以及江苏临港收入和利润占上市公司的比重,具体说明本次出售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三、股权转让公告中未披露评估基准日的主要财务数据,根据审计报告和评估报告可知,截至2019年5月31日,江苏临港净资产1.68 亿元,较2019年一季度末净资产-1.03 亿元大幅增加,主要系2019 年4 月22 日公司以债权增资资2.75亿元,请公司说明本次增资的具体过程以及主要考虑。

  四、评估报告显示,本次采用资产基础法,评估值为3.06亿元,增值率为82.11%。公告称,该交易预计增加公司本期投资收益金额为1.27 亿元。请公司详细说明主要增值项目以及增值的具体原因,以及相关收益确认的具体过程和规则依据。请会计师发表意见。

  五、前期,公司第一大股东大连重工拟出让其持有的上市公司全部股份,请公司向大连重工核实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请你公司收到本问询函后立即披露,并于2019年8月16日之前披露对本问询函的回复。

  公司将按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及时回复《问询函》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敬请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华锐风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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