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3678 公司简称:火炬电子
福建火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一 重要提示
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二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
■
2.2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3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2.4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未到期及逾期未兑付公司债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3.1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主营稳健,实现企业可持续发展
报告期内,公司凭借在技术研发、产品品质、销售渠道、专业服务等方面的优势,实现了营业收入、净利润等经济指标平稳增长。其中,2019年度1-6月公司实现合并营业总收入106,061.42万元,同比增长12.70%;归属母公司股东净利润21,330.25万元,同比增长21.22%;总资产399,847.10万元,较期初增长6.46%;归属母公司股东权益295,675.71万元,较期初增长6.42%。
?2019年上半年,公司自产业务持续向好,保持稳步增长。实现销售收入39,354.24万元,其中军品销售收入27,074.29万元,比去年同期上涨49.59%,民品销售收入12,279.95万元,比去年同期上涨19.25%。
?2018年4月公司收购广州天极,并表后2018年5-12月,广州天极实现营业收入3,460.30万元,净利润1,282.46万元。2019年1-6月份,实现营业收入3,165.11万元,净利润1,214.61万元。通过整合,公司与广州天极实现优势互补,促进了良好的协同效应。
?报告期内,钽电容实现销售收入2,385.85万元,同比增长33.45%,毛利率50.01%,钽电容的销售和利润进一步提升。
技术创新,竞争优势的持续根本
公司作为国家火炬计划重点高新技术企业、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化示范工程,经过多年持续的研发投入,进行了大量的技术创新,截至2019年6月30日,本集团拥有136项专利,其中发明专利38项,实用新型专利91项,外观设计专利7项。
人才发展,为火炬筑基石
公司始终坚持人才是企业发展的根本动力。持续探索人才培养模式、加强人力资源信息化建设、推动人才培养与信息技术深度融合,启动建设火炬E企学平台,由公司携手国内知名培训平台开发机构云学堂联合开发,为员工提供创新的线上线下培训平台。后续,E企学平台将根据员工需求不断丰富课程,带来更加自主的学习机制和更加丰富的学习内容。7月,火炬电子中干2班正式建班立制,为构建火炬电子学习地图再添新亮点,为火炬百名精英工程建设共筑基石。
公司在注重人才培育的同时,积极探索利益分享机制。公司计划连续三年(2018-2020年)回购公司部分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等,报告期内,公司实施了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7月份启动了2019年度的回购方案,充分激发内部优秀经营团队的主观能动性,员工个人与公司共同成长。
3.2 与上一会计期间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财政部于2017年陆续修订并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四项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自2018年1月1日起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告的企业施行,自2019年1月1日起在其他境内上市企业施行。
根据上述会计准则的修订及执行期限要求,公司对金融工具相关的会计政策内容进行调整,并自2019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
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中衔接规定相关要求,公司不对比较财务报表进行追溯调整,新旧准则转换累计影响结果仅对期初留存收益或其他综合收益进行调整。公司不涉及期初留存收益或其他综合收益的调整。所以,执行上述新准则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将自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起,按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进行财务报表披露。
3.3 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3678 证券简称:火炬电子 公告编号:2019-049
福建火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福建火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19年8月8日在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的形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蔡明通先生召集,应参与表决董事7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7人,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1、 审议《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审议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结果为通过。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火炬电子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火炬电子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 审议《公司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审议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结果为通过。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火炬电子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3、审议《关于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审议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结果为通过。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火炬电子关于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
4、审议《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审议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结果为通过。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火炬电子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特此公告。
福建火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九年八月十二日
证券代码:603678 证券简称:火炬电子 公告编号:2019-050
福建火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福建火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19年8月8日在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由曾小力先生主持,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1、审议《关于选举第四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同意选举曾小力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主席,任期从本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监事会届满日止。
审议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结果为通过。
2、审议《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上市监管机构的规定;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截至监事会决议出具之日,未发现参与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审议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结果为通过。
3、审议《公司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
审议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结果为通过。
4、审议《关于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延期仅涉及投资进度的变化,未调整项目的总投资额和建设规模,是公司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而做出的审慎决定,不会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产生不利影响,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审议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结果为通过。
5、审议《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会计政策进行变更,相关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审议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结果为通过。
特此公告。
福建火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九年八月十二日
证券代码:603678 证券简称:火炬电子 公告编号:2019-051
福建火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福建火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截至2019年6月30日的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1399号文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4,666,380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69.99元。截至2016年8月22日,本公司共募集资金102,649.99万元,扣除发行费用1,647.00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01,002.99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净额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致同验字(2016)第350ZA0062号《验资报告》。
(二)报告期内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2019年上半年,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以募集资金直接投入募投项目6,660.78万元。截至2019年6月30日,本公司募集资金累计直接投入募投项目73,814.89万元,尚未使用的金额为27,188.10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制订了《福建火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该管理制度于2012年3月4日经本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生效实施。2015年12月23日本公司201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了对该管理制度进行修订的决议。
根据管理办法并结合经营需要,本公司从2016年8月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使用专户,并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上市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四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截至2019年6月30日,本公司均严格按照该《上市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四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专户储蓄情况
截至2019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单位:人民币元)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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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存款余额中,计入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收入4,450.46万元,扣除手续费1.19万元,实际利息收入净额为4,449.27万元,无尚未从募集资金专户置换的募投项目投入。
三、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2019年半年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无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六、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19年上半年,本公司已按《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和本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
附表:
1、2019年上半年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福建火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九年八月十二日
附表1:
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
注:CASAS-300特种陶瓷材料产业化项目计划投资总额为826,500,000元,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实际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可用于该项目的募集资金为810,029,936.20元。
证券代码: 603678 证券简称:火炬电子 公告编号:2019-052
福建火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福建火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2019年8月8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一致审议通过《关于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现就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1399号文核准,本公司向不超过10名的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不超过2,000万股新股。根据发行方案及询价结果,确定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股数为14,666,380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69.99元/股。
截至2016年8月22日,本公司共募集资金总额为102,649.99万元,扣除中介机构费和其他发行相关费用,募集资金净额为101,002.99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净额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致同验字(2016)第350ZA0062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项目的基本情况
■
(三)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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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有关情况、原因及影响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有关情况、原因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CASAS-300特种陶瓷材料产业化项目”原计划于2019年8月全部建成投产,项目计划建设六条生产线,设计产能10吨/年。截至目前,“CASAS-300特种陶瓷材料产业化项目”主体厂房建设、装修已完成,三条生产线已建设完成。其余三条生产线已完成纺丝、交联工序调试工作,但热解炉、热处理炉生产和交付周期较长,相关设备受供应商产能排期影响,交付时间延后,因此其他在建生产线不能按项目计划时间完成组建。考虑到设备的预计交付时间、安装调试周期等多种因素的影响,经公司审慎研究决定,拟将“CASAS-300特种陶瓷材料产业化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长至2020年9月。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延期仅涉及投资进度的变化,未调整项目的总投资额和建设规模,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的延期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三、专项意见说明
(一)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对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延期仅涉及投资进度的变化,未调整项目的总投资额和建设规模,是公司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而做出的审慎决定,不会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产生不利影响,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延期的决策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9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仅涉及投资进度的变化,未调整项目的总投资额和建设规模,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东北证券认为:本次火炬电子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亦已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和决策程序。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是受客观条件影响且根据公司生产经营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情况做出的决定,未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内容、投资总额和建设规模,不会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东北证券同意火炬电子本次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
特此公告。
福建火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九年八月十二日
证券代码: 603678 证券简称:火炬电子 公告编号:2019-053
福建火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不会对公司当期及前期损益、总资产、净资产等产生实质性影响。
福建火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年8月8日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
财政部于 2017 年陆续修订并发布《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四项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以下简称新金融工具准则),自 2018 年 1 月 1 日起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告的企业施行,自2019年1月1日起在其他境内上市企业施行。
财政部于2019年4月30日发布《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 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应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该通知要求编制2019年度中期和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由于上述会计准则及报表格式的发布和修订,公司需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以上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
二、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的影响:
(1)以企业持有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作为金融资产分类的判断依据,将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三类;
(2)将金融资产减值会计处理由“已发生损失法”修改为“预期损失法”,要求考虑金融资产未来预期信用损失情况,从而更加及时、足额地计提金融资产减值准备;
(3)调整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会计处理,允许企业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进行处理,但该指定不可撤销,且在处置时不得将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额结转计入当期损益;
(4)进一步明确金融资产转移的判断原则及其会计处理;
公司自2019年1月1日开始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企业无需重述前期可比数,比较财务报表列报的信息与新准则要求不一致的无须调整。
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2019年1月1日合并财务报表主要影响如下:
■
2、执行《关于修订印发 2019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 号)的影响:
本项会计政策变更对资产负债表项目列示进行调整将原列报项目“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分别计入“应收票据”项目和“应收账款”项目;将原列报项目“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分别计入“应付票据”项目和“应付账款”项目。对利润表中将原“减:资产减值损失”调整为“加: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将原“减:信用减值损失”调整为“加: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并调整可比会计期间的比较数据,该变更不会对公司 2019 年度所有者权益、净利润产生影响。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的结论性意见
1、独立董事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董事会对该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变更不会对公司当期及前期损益、总资产、净资产等产生实质性影响,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2、监事会
公司本次对会计政策进行变更,相关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福建火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九年八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