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重要提示
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二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
■
2.2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3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2.4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未到期及逾期未兑付公司债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3.1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围绕着“明宗旨、深布局、强创新、聚合力、稳增长、谋发展”的总体工作方针,在主营业务上进一步广拓深耕,积极拓展市场,继续推进整体综合服务业务,不断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
创新方面,公司不断加强研发投入,积极开拓新领域与开发新产品,部分项目已经初见成效。报告期内,研发投入为1.39亿元,占营业收入11.81%。产品注册和知识产权方面,截至2019年6月30日,公司已获专利335项(包含国际专利26项),获得产品注册(备案)证书473项,并取得了141项产品的欧盟CE认证,产品覆盖了免疫检测、生化检测和微生物检测等领域的诸多方向,能够满足终端用户的多种检测需求。公司先后承担国家项目9项,省级项目10项,市区级项目21项,获国家重点新产品证书4项,河南省级科技成果鉴定9项,已全面参与74项行业标准制定。公司在质量控制方面,从研发、生产等环节严格落实ISO9001和ISO13485质量管理体系,进行全方位控制管理。此外,在生产效率方面,随着生产工艺改进及引进自动化生产设备,进一步提升了精良制造能力。
资源整合方面,公司在战略并购与融合、流水线推进、核酸POCT国际战略合作等方面卓有成效。实验室自动化流水线是公司战略产品布局之一,目前已初步完成产品营销价值定位、定价、团队搭建和销售流程的建立。在核酸POCT方向,公司于2018年12月与芬兰Mobidiag 签署股权认购协议及合资协议,并于2019年5月16日在中国境内成立郑州安图莫比分子诊断技术有限公司,负责基于Novodiag核酸POCT技术平台的呼吸道、肠道及脑膜炎等多靶标核酸全自动POCT产品的开发、生产及销售。在生化产品方向,安图生物、北京安图生物、佳能三方理念渐趋一致,融合效果显著。
服务方面,截至2019年6月30日,客服队伍达717人,秉承“用户至上,创造价值”的服务理念,为用户提供了专业、及时、周到的技术服务;报告期内积极进行学术推广,为临床检验质量的提升及公司品牌力提升,做出贡献。此外,整体服务事业部组织结构搭建已初成型,业务流程和风险管控逐步完善,洛阳安图久和、云南安图久和、重庆安图久禾等公司业务的开展,助推了安图实验室整体服务工作在全国的布局。
综合方面,安图大学经过多年准备,于2019年3月2日正式成立。安图大学以“传播医学检验知识,培养实践管理人才;为人类健康服务”为办学宗旨,以“求实,探索,追求卓越”为办学理念,集合国内外体外诊断领域优秀的专家、学者,致力于专业知识传播和人才培养。
公司于2019年6月28日,公开发行可转换为公司A股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简称为“安图转债”,债券代码为“113538”,发行总额为人民币68,297.90万元,并于2019年7月22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安图生物秉持“致力于医学实验室技术的普及和提高,为人类健康服务”的企业宗旨,努力为医学实验室提供性能价格比、品质价格比更优的产品与服务。“成为具有品牌影响力的医学实验室产品与服务的提供者;回报员工,回报投资者,回报社会”是安图生物的美好愿景。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17,936.40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39.03%;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2,025.14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9.85%;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0,768.62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30.62%。同时公司加大研发投入,比上年同期增长53.13%。
3.2 与上一会计期间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详见五、41.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3.3 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3658 证券简称:安图生物 公告编号:2019-084
郑州安图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郑州安图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的会议通知和材料于2019年7月29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19年8月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名(其中董事杨增利先生、独立董事张禾女士、李志军先生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董事张亚循先生、付光宇先生委托其他董事参加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苗拥军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一致通过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和实际使用专项报告的议案》
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郑州安图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审议通过《关于新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
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郑州安图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了核查意见,详见《招商证券关于安图生物新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核查意见》。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 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郑州安图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上网公告附件
1、《安图生物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郑州安图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8日
证券代码:603658 证券简称:安图生物 公告编号:2019-085
郑州安图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郑州安图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的会议通知和材料于2019年7月29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19年8月8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以现场表决方式进行,会议应参加监事3名,实际参加监事3名。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韩明明先生主持。
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一致通过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
公司监事会根据《证券法》和上交所《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等有关规定,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进行了认真审核,审核意见如下:
(1)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19年半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提出本意见前,没有发现参与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和实际使用专项报告的议案》
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审议通过《关于新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
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郑州安图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8月8日
证券代码:603658 证券简称:安图生物 公告编号:2019-086
郑州安图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
和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已按照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基本投入完毕,募集资金专户在销户前所产生的利息已经于7月份专项支付,截至7月底募集资金全部使用完毕,募集资金专户已注销。该账户注销后,本公司与银行、保荐机构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上证公字[2013]13号)的规定,现将郑州安图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截至2019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郑州安图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1759号文)核准,首次公开发行新股42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14.5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612,360,000.00元,募集资金净额为574,531,880.00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勤信验字[2016]第1120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截至2019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增减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元)
■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公司于2016年9月5日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南分行、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共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2019年6月30日,协议各方均按照《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履行相关职责。截至2019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在交通银行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银行账户的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元)
■
三、2019年上半年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详见附件1、《2019上半年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在2019年上半年度内,公司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3、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2019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4、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19年1-6月募集资金理财收益金额525,210.82元(含活期利息),截至2019年6月30日,公司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购买理财产品)的余额合计为0元,理财产品到期:
(单位:元)
■
补充:2019年1月7日至2019年5月16日累积购买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商务外环路支行“金雪球优先2号”15,000,000.00 元,累积赎回26,500,000.00 元,实现投资收益112,938.36 元。
5、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不适用。
6、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不适用。
7、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因银行在7月初对募集资金账户进行利息结算,故在2019年6月30日后,银行募集理财账户尚有利息1,108.40元,该部分利息在7月份专项支付,截止7月底募集资金全部使用完毕,募集资金专户已注销。
8、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无。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规则》、《监管指引第 2号》以及中国证监会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本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履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特此公告。
郑州安图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8日
■
注:截至期末投资进度101.83%,主要是募集资金理财收益部分用于投资。
证券代码:603658 证券简称:安图生物 公告编号:2019-087
郑州安图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受托方:各金融机构
●委托理财金额:不超过5亿元人民币
●委托理财投资类型:风险可控的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和协议存款
●委托理财期限:不超过12个月
一、委托理财概述
郑州安图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于2019年8月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为充分利用公司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一步提高资金收益,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基础上,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对最高额度不超过5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风险可控的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和协议存款。以上资金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可以滚动使用,并授权董事长在额度范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决议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有效。
本公司拟进行委托理财的金融机构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现金管理情况
(一)资金来源及投资额度
为提高闲置自有资金的收益,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基础上,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对最高额度不超过5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期限为12个月以内的风险可控的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和协议存款。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在12个月内滚动使用。
(二)投资品种
为控制风险,公司拟购买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可控的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和协议存款,且该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
(三)投资期限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之内有效。购买的风险可控的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和协议存款期限不得超过十二个月,不得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
(四)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额度范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明确委托理财金额、期间、选择委托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及时披露公司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三、风险控制措施
(一)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基础上,根据公司闲置自有资金情况,针对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或协议存款的安全性、期限和收益情况选择合适的理财产品。
(二)建立台账对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的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可能存在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情况,将及时采取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三)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一)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不影响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
(二)通过适度理财,可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在保证流动性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
运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可控的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和协议存款,有利于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且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发展,也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对最高额度不超过5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期限为12个月以内的风险可控的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和协议存款。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在12个月内滚动使用。
特此公告。
郑州安图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8日
证券代码:603658 证券简称:安图生物 公告编号:2019-088
郑州安图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郑州安图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图生物”、“公司”)于2019年8月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现就关于新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郑州安图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郑州安图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867号)核准,于2019年6月28日公开发行68,297.9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数量为682,979手(6,829,790张)。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82,979,000.00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8,214,108.90元,实际可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674,764,891.10元。该项募集资金于2019年7月4日全部到位,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募集资金到账事项出具了勤信验字【2019】第0033号《验资报告》,确认募集资金到账。
二、本次增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情况说明
本次募集资金将投向“体外诊断试剂产能扩大项目”和“安图生物诊断仪器产业园项目”中的“体外诊断仪器研发中心”子项目,用于做大做强公司现有主业。
新建体外诊断仪器研发中心,需与之配套的仪器质量评估、精密机加工等设备,同时公司将同步开展远程控制、云计算、智能服务等软件研究工作,需增加相应的研发人员及研发设备场所。公司现有场地已非常紧凑,无法满足体外诊断仪器研发中心的建设需求,需要进一步加大建筑物建设。本项目建设实施地为国家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东邻经开第十六大街,西邻经开第十五大街,南邻经南八北一路,项目建成后,公司将具备大型流水线式自动化仪器的研发实力,有效提升提高仪器与试剂集成开发能力,可承担免疫、微生物、分子诊断仪器项目的技术研发工作,将提高公司的技术创新能力,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
为保证仪器研发项目工作进度,加快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实施,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安图生物诊断仪器产业园项目”中的“体外诊断仪器研发中心”子项目中需在原来自建厂房之外再租赁实施地点进行研发,拟增加项目实施地点:“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园区内”,经过公司相关部门考察,上述园区配套设施基本符合项目开展的各项条件。现依据体外诊断仪器研发中心的项目建设进展,拟在上述园区内租赁房屋并装修以满足公司体外诊断仪器研发工作的进度要求。
三、增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情况及影响
1、公司本次增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事项不构成公司募集资金的用途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内容及方式也无变化,对项目实施进度无重大影响;
2、本次增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是经公司审慎分析、反复研究,充分论证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除增加部分项目实施地点外,公司募投项目建设背景、市场需求、技术方案、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及经济效益预测仍与公司披露的相关内容一致,不会对上述项目产生实质性影响,并未改变募集资金项目实施主体、建设内容和实施方式,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增加实施地点对募投项目不存在新增风险及不确定性,且有利于公司及时发挥募集资金效益,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实现公司和广大投资者利益最大化。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增加募投项目实施地点,无需股东大会批准。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增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有助于提升经营效率,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和长远发展规划。公司本次增加部分实施地点,未改变募集资金的投向及项目实施的实质内容;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也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四、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增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符合公司未来发展的需要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上述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同意本次增加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
五、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次安图生物新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相关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上述事项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同意本次安图生物新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事项。
特此公告。
郑州安图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8日
证券代码:603658 证券简称:安图生物 公告编号:2019-089
郑州安图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财务报表格式和部分科目列示产生影响,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没有产生影响。
2017 年 3 月 31 日,财政部修订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2017 年修订)》(财会[2017]7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2017 年修订)》(财会[2017]8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4 号——套期会计(2017 年修订)》(财会[2017]9 号);2017 年 5 月 2 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2017 年修订)》(财会[2017]14 号),要求境内上市企业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开始执行上述准则。(上述所有企业会计准则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
2019 年 4 月 30 日,财政部发布《关于修订印发 2019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 号),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财会﹝2019﹞6 号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企业 2019 年度中期财务报表和年度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均按财会﹝2019﹞6 号的规定编制执行。
公司根据上述修订后的会计准则要求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属于“根据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要求变更会计政策”的情形。
一、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一)变更前公司实施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变更后公司实施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按照财政部 2017 年印发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的规定执行相关会计政策;按照 2019 年印发的《关于修订印发 2019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 号)的规定执行财务报表列报格式;其余未变更或者未到执行日期的仍执行原有规定。
(三)变更日期
按照财政部规定的实施日期,其中《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 24号-套期会计》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自 2019 年 1 月 1 日执行;《关于修订印发 2019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自 2019 年半年度报告开始执行。
二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财政部上述会计政策的相关要求,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新金融工具准则主要变化
1、金融资产分类由“四分类”改为“三分类”。以企业持有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作为金融资产分类的判断依据,将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三类;
2、将金融资产减值会计处理由“已发生损失法”修改为“预期损失法”,要求考虑金融资产未来预期信用损失情况,从而更加及时、足额地计提金融资产减值准备;
3、调整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会计处理,允许企业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进行处理,但该指定不可撤销,且在处置时不得将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额结转计入当期损益;
4、进一步明确金融资产转移的判断原则及其会计处理。
(二)根据《关于修订印发 2019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 号)的相关要求,公司将对财务报表相关项目进行列报调整,并对可比会计期间的比较数据相应进行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1、资产负债表中“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拆分为“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两个项目;“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拆分为“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两个项目;
2、资产负债表新增“其他权益工具投资”项目反映资产负债表日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期末账面价值;
3、利润表新增“信用减值损失”项目反映企业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 号)的要求计提的各项金融工具信用减值准备所确认的信用损失;
4、将利润表“减:资产减值损失”调整为“加: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列示)”;
5、现金流量表明确了政府补助的填列口径,企业实际收到的政府补助,无论是与资产相关的还是与收益相关,均在“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填列;
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实施衔接规定,公司无需重述前期可比数据,但应当对期初留存收益或其他综合收益进行追溯调整。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不会对当期和会计政策变更之前公司总资产、负债总额、净资产及净利润等主要财务指标产生重大影响。
四、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批程序
2019年8月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一致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关于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1. 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通知文件及相关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进行的调整,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产生影响。
2. 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的相关规定进行的相应变更,变更事项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事项。
3. 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事项符合财政部、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郑州安图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