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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光国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049            证券简称:紫光国微            公告编号:2019-033

  紫光国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紫光国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8月5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19年8月7日上午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7人,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7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对参股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西藏茂业创芯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茂业创芯”)对其参股子公司深圳市紫光同创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紫光同创”)进行增资,并与紫光同创其余股东一起签署《增资协议》。增资方式为:紫光同创的股东按照目前的持股比例等比例以现金进行增资,增资金额共计30000万元人民币,其中10000万元增加其注册资本,其余资金计入其资本公积。茂业创芯的增资金额为人民币10950万元,资金来源为企业自有资金。

  紫光同创的控股股东西藏紫光新才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为公司的关联法人,本次增资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刁石京、马道杰、高启全、王慧轩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8月8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对参股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2019年8月8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对全资子公司茂业创芯增资的议案》。

  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对全资子公司茂业创芯增资1亿元人民币,将其注册资本由1.5亿元人民币增加到2.5亿元人民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8月8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

  3、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

  同意公司自本次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12个月内,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自有资金购买短期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在上述期限和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投资额度和期限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的协议及文件。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8月8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2019年8月8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4、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香港同芯提供担保的议案》。

  为满足全资子公司香港同芯未来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同意公司为其向中国工商银行(亚洲)有限公司申请金额为2000万美元、期限为1年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并与中国工商银行(亚洲)有限公司签署业务合同。

  具体融资金额将视香港同芯的实际需求决定,以其与银行正式签署的协议为准。授权公司董事长及香港同芯执行董事签署本次授信和担保的相关文件。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8月8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5、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外担保的议案》。

  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同芯微电子为其持股70%的控股子公司无锡紫光微电子向招商银行无锡分行申请1000万元人民币的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无锡紫光微电子各股东按其持股比例提供同比例担保,同芯微电子最高担保金额为700万元本金及相关费用。

  因无锡紫光微电子的资产负债率超过70%,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8月8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外担保的公告》。

  特此公告。

  紫光国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8日

  证券代码:002049            证券简称:紫光国微            公告编号:2019-034

  紫光国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对参股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1、深圳市紫光同创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紫光同创”)为公司参股子公司,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西藏茂业创芯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茂业创芯”)持有其36.5%股权。

  紫光同创主要从事商用FPGA(Field-Programmable Gate Array,现场可编程门阵列)产品及相关EDA工具的设计开发,目前正在积极推进系列化新产品的研发及相关应用市场的开拓工作。为满足其业务发展的需要,紫光同创的全体股东拟按照目前的持股比例等比例以现金方式对其进行增资,并签署《增资协议》。

  本次增资金额共计30000万元人民币,其中10000万元增加其注册资本,其余资金计入其资本公积。茂业创芯的增资金额为人民币10950万元,资金来源为企业自有资金。其余两位股东西藏紫光新才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紫光新才”)和深圳市岭南聚仁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聚仁投资”)的增资金额分别为人民币10950万元和8100万元。本次增资完成后,紫光同创注册资本将由30000万元增加至40000万元,现有股东持股比例不变,公司仍通过茂业创芯持有紫光同创36.5%的股权。

  2、紫光同创的控股股东紫光新才是公司间接控股股东紫光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北京紫光资本管理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为公司的关联法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2019年8月7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参股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刁石京先生、马道杰先生、高启全先生、王慧轩先生在审议上述议案时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该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和同意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金额在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内,不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西藏紫光新才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40091MA6T1HE137

  注册地址: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阳光新城B区4栋1单元502

  法定代表人:赵伟国

  成立时间:2016年9月27日

  注册资本:38350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计算机软硬件技术开发、销售;网络系统集成、网络技术开发运营;对电子科技领域的投资;高新科技的研发;电子科技技术研发、技术转让、技术培训、技术服务、技术推广;销售通讯设备、电子产品。

  股东情况:北京紫光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持股100%。

  与本公司关联关系:紫光新才为公司间接控股股东紫光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北京紫光资本管理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截止2019年3月31日,紫光新才的总资产为132,314.40万元,净资产为56,089.28万元。2018年,其营业收入为1,239.74万元,净利润为-1,182.20万元。

  三、其他增资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深圳市岭南聚仁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349758076W

  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经营场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

  执行事务合伙人:深圳市南海融创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成立时间:2015年8月11日

  经营范围:股权投资;投资管理。

  四、关联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深圳市紫光同创电子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085973273W

  注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高新区社区高新南一道015号国微研发大楼401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时间:2013年12月20日

  法定代表人:祝昌华

  注册资本:30,000万元

  经营范围:集成电路及工具软件、电子信息产品的研发与销售;经营进出口业务;国内贸易(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

  股权结构: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茂业创芯持有其36.5%股权,紫光新才持有其36.5%股权,聚仁投资持有其27%股权。

  紫光同创最近一年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

  五、增资协议的主要内容

  协议各方:

  深圳市紫光同创电子有限公司

  西藏紫光新才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西藏茂业创芯投资有限公司

  深圳市岭南聚仁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鉴于:

  (1)紫光同创系一家根据中国法律正式成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截至本协议签署之日,其注册资本为30,000万元人民币。其中,茂业创芯持有其10,950万元人民币的注册资本,占其36.5%的股权比例;紫光新才持有其10,950万元人民币的注册资本,占其36.5%的股权比例;聚仁投资持有其8,100万元人民币的注册资本,占其27%的股权比例;及

  (2)因公司业务经营发展的实际需要,各方均希望各现有股东以增加注册资本的方式对公司进行投资(“本次增资”)。

  有鉴于此,为进一步明确与本次增资相关的事宜,各方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1、增资

  1.1各方同意,由各现有股东以对公司增资的方式按照各现有股东占公司的股权比例向公司投资共计【30,000.00】万元人民币。具体而言:

  (1)紫光新才投资【10,950.00】万元人民币(“增资款壹”),其中【3,650.00】万元人民币将作为公司的新增注册资本,其余【7,300.00】万元人民币将作为溢价进入公司的资本公积;

  (2)茂业创芯投资【10,950.00】万元人民币(“增资款贰”),其中【3,650.00】万元人民币将作为公司的新增注册资本,其余【7,300.00】万元人民币将作为溢价进入公司的资本公积;及

  (3)聚仁投资投资【8,100.00】万元人民币(“增资款叁”,与增资款壹、增资款贰单独或合称“增资款”),其中【2,700.00】万元人民币将作为公司的新增注册资本,其余【5,400.00】万元人民币将作为溢价进入公司的资本公积。

  1.2本次增资完成后,公司的注册资本及股权结构如下图所示:

  ■

  1.3本次增资的缴付时间如下:每一现有股东应当于2019年12月31日前将其对公司认缴的增资款一次性全部缴付到位。

  1.4本协议签署后,在各方均已完成为签署及履行本协议所需的全部内部和外部程序(包括董事会、股东会以及相关政府主管部门及任何第三方之批准、许可、同意、备案和登记程序(如适用))后,公司应且现有股东应配合公司尽快办理与本次增资相关的工商登记备案手续,包括为本次增资所修订的公司章程或章程修正案在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的备案。

  2、违约责任

  本协议的任何一方违反其在本协议中的任何声明、保证或义务,即构成对本协议的违约。任何一方因违约而给其他方造成任何损失的,应予以赔偿,以使其他方免受损失。

  3、费用和开支

  各方应各自依法承担因本协议项下增资事宜而发生的费用和开支。

  4、适用法律

  本协议的订立、效力、解释、执行及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国法律。

  5、争议的解决

  源于本协议、因之引起的或与之有关的任何争议,如果未在一方首次书面提出进行协商之日后的三十(30)日内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均应被提交给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贸仲”),依据贸仲届时有效的仲裁规则在北京进行仲裁。

  6、其他

  除非得到其他方的书面许可,任何一方不得将其在本协议中享有的权利及应承担的义务转让予第三方。

  六、本次增资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增资是紫光同创业务发展的需要,可以有效增加其资本规模,有利于其研发项目和市场拓展工作的顺利推进,有利于其长远发展,符合公司发展战略。本次增资系紫光同创全体股东同比例增资,公司对其持股比例不变。本次交易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关联交易累计情况

  2019年年初至披露日,公司与紫光新才及紫光同创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合计为991.56万元。

  八、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公司本次对参股子公司紫光同创进行增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利于其业务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增资事项构成关联交易,董事会在审议该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我们同意将《关于对参股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独立意见:本次对参股子公司深圳市紫光同创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紫光同创”)进行增资,是为满足其业务快速发展对资金的需求,有利于其长远发展,符合公司发展战略。本次增资系紫光同创全体股东同比例增资,公司对其持股比例不变,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在审议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董事会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对参股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事项。

  九、备查文件

  1、紫光国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对参股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紫光国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8日

  证券代码:002049            证券简称:紫光国微            公告编号:2019-035

  紫光国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增资事项概述

  1、增资基本情况

  西藏茂业创芯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茂业创芯”)为紫光国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主要业务为股权投资及投资管理等,目前其持有深圳市紫光同创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紫光同创”)36.5%的股权。为保障其对紫光同创增资事项的顺利实施,公司拟以现金方式对其增资1亿元人民币,将其注册资本由1.5亿元人民币增加到2.5亿元人民币。

  2、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19年8月7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全资子公司茂业创芯增资的议案》。本次增资金额为1亿元人民币,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投资事项在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内,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本次对全资子公司增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标的公司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西藏茂业创芯投资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40091MA6T13JJ4D

  成立时间:2015年12月30日

  注册资本:15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赵伟国

  住所: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总部经济基地开发有限公司总部SOHO国际项目B幢壹单元302号

  经营范围:股权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科技技术推广服务;计算机及软硬件、电子产品的销售。

  股权结构: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截止2018年12月31日,茂业创芯资产总额13,871.77万元,负债总额25.18万元,净资产13,846.59万元,2018年度实现净利润3,934.36万元。截止2019年3月31日,茂业创芯资产总额13,716.82万元,负债总额28.00万元,净资产13,688.82万元,2019年1-3月实现净利润-157.77万元。

  三、增资方式

  公司以现金对茂业创芯增资1亿元人民币,将其注册资本由1.5亿元人民币增加到2.5亿元人民币。本次增资前,公司持有茂业创芯100%股权,本次增资完成后,公司对其持股比例不变,仍为100%。

  四、本次增资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茂业创芯增资,将进一步增强其资金实力,满足其业务发展需求,符合公司发展战略。本次增资系对全资子公司的增资,风险可控,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不良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备查文件

  1、紫光国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紫光国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8日

  证券代码:002049            证券简称:紫光国微            公告编号:2019-036

  紫光国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使用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紫光国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8月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自本次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12个月内,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自有资金购买短期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在上述期限和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投资额度和期限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的协议及文件。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使用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概述

  1、投资目的

  为加强现金管理,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短期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提高资金效益。

  2、投资额度

  拟使用的资金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3、资金来源

  自有资金。

  4、投资产品

  本次投资产品为安全性较高、流动性较好、风险可控的短期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理财产品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理财产品不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规定的风险投资类产品。

  5、投资期限

  本次投资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6、实施方式

  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投资额度和期限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的协议及文件。

  二、审议程序

  本次投资不涉及风险投资和关联交易事项,投资额度不超过公司2018年度经审计净资产额的20%,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对本次购买理财产品的风险及收益进行了充分的预估与测算,资金的使用不会影响公司的日常经营与项目建设,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利用率,增加公司收益。

  四、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拟购买的理财产品为短期保本型低风险品种,且会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由于金融市场受多种因素的影响,不排除其极端变化所带来的投资风险。

  2、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开展理财业务,并将加强对相关理财产品的分析和研究,认真执行公司各项内部控制制度,严控投资风险。

  (1)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在投资额度和期限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的协议及文件,公司财务管理部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管理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审计部负责对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的审计与监督,每个季度末应对所有理财产品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有必要的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投资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五、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独立意见:公司经营及财务状况良好,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的情况下,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购买短期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不存在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短期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事项。

  六、备查文件

  1、紫光国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紫光国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8日

  证券代码:002049            证券简称:紫光国微    公告编号:2019-037

  紫光国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紫光国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8月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香港同芯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香港同芯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同芯”)向中国工商银行(亚洲)有限公司申请金额为2000万美元、期限为1年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并与中国工商银行(亚洲)有限公司签署业务合同。

  鉴于香港同芯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故其未对本公司提供反担保。

  根据《公司章程》和相关规则的规定,上述担保事项不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香港同芯投资有限公司成立于2014年9月26日,实缴注册资本为1.2亿港币及7,815,939.24美元,住所:香港皇后大道中181号新纪元广场低座1501室。经营范围:半导体集成电路国际贸易、研发;股权投资。香港同芯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截止2018年12月31日,香港同芯资产总额20,283.66万元,净资产20,283.66万元,2018年度实现净利润2,181.08万元。截止2019年3月31日,香港同芯资产总额22,078.96万元,净资产22,078.96万元,2019年1-3月实现净利润2,227.78万元。

  香港同芯此前未开展实际业务,无业务收入,收益主要来源于其持有的华虹半导体(01347.HK)股票的投资收益。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为香港同芯向中国工商银行(亚洲)有限公司申请金额为2000万美元、期限为1年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该综合授信包括境外流动资金贷款,外汇对冲额度,贸易融资等。截至本公告日,相关担保协议尚未签署,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将由公司及香港同芯与银行共同协商确定,每笔担保金额及担保期间由具体担保协议约定,最终实际担保总额将不超过本次授予的担保额度。

  四、董事会意见

  香港同芯为公司全资子公司,财务状况稳定,公司对其具有充分的控制力,能对其经营进行有效监控与管理,整体风险可控。香港同芯目前正在开展集成电路相关产品的采购与销售业务,未来将成为公司海外业务的平台。公司为其融资提供担保,是为满足其经营业务的资金需求,符合公司的海外市场拓展战略,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实际发生的对外担保包括:公司为全资子公司紫光同芯微电子有限公司担保9329.95万元人民币;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成都国微科技有限公司担保1200万元人民币;全资子公司紫光同芯微电子有限公司为其控股子公司无锡紫光微电子有限公司担保490万元人民币。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担保余额合计为11019.95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最近一期(2018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2.90%。连同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担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不超过55400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不超过14.60%。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未向合并报表范围外的其他单位提供担保,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况,且不存在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紫光国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紫光国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8日

  证券代码:002049            证券简称:紫光国微            公告编号:2019-038

  紫光国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外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紫光国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8月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外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紫光同芯微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芯微电子”)为其持股70%的控股子公司无锡紫光微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无锡紫光微电子”)向招商银行无锡分行申请1000万元人民币的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无锡紫光微电子各股东按其持股比例提供同比例担保,同芯微电子最高担保金额为700万元本金及相关费用。

  因本次担保系无锡紫光微电子各股东按照持股比例同比例进行担保,故其未提供反担保。

  根据《公司章程》和相关规则的规定,本次担保事项系公司全资子公司为其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子公司提供担保,经董事会审议批准后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无锡紫光微电子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2143138987208

  住所:无锡市新吴区菱湖大道200号中国传感网国际创新园D2栋四层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马道杰

  注册资本:3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4年8月19日

  经营范围:半导体集成电路和器件、电子产品、仪器仪表的研发、设计、生产和销售;利用自有资产对外投资;自营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

  股权结构:紫光同芯微电子有限公司持有其70%股权,无锡菩芯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持有其30%股权。

  无锡紫光微电子最近一年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根据同芯微电子拟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签署的《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的约定,本次担保的范围为银行根据《授信协议》在授信额度内向无锡紫光微电子提供的贷款及其他授信本金余额之和以及相关利息、罚息、复息、违约金、迟延履行金、保理费用、实现担保权和债权的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同芯微电子按照其持股比例承担相应的担保责任,最高担保金额为700万元本金及相关费用。保证责任期间为担保书生效之日起至《授信协议》项下每笔贷款或其他融资或银行受让的应收账款债权的到期日或每笔垫款的垫款日另加三年。任一项具体授信展期,则保证期间延续至展期期间届满后另加三年止。具体由无锡紫光微电子与银行协商确定。

  其他具体合同条款以双方最终签署的合同文本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无锡紫光微电子主要从事先进半导体功率器件以及相关的电源管理集成电路等产品的开发与销售业务。近年来,其产品持续获得新客户的认证,销售收入实现了大幅增长。同时,也在不断开展新产品的开发工作。同芯微电子与其他股东同比例为其融资提供担保,可保证其经营资金需求,有利于其业务发展,不会对同芯微电子的正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鉴于本次担保系无锡紫光微电子各股东按照持股比例同比例进行担保,故其未提供反担保。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实际发生的对外担保包括: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同芯微电子担保9329.95万元人民币;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成都国微科技有限公司担保1200万元人民币;全资子公司同芯微电子为其控股子公司无锡紫光微电子有限公司担保490万元人民币。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担保余额合计为11019.95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最近一期(2018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2.90%。连同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担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不超过55400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不超过14.60%。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未向合并报表范围外的其他单位提供担保,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况,且不存在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紫光国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紫光国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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