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04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19年08月07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声明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编制本报告的内容及信息来源于发行人对外公布的《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6年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面向合格投资者)》、《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2018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面向合格投资者)》、《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2018年公司债券(第二期)募集说明书(面向合格投资者)》、《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及股份变动的公告》、《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董事会年会(九届二次)会议决议公告》、《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完成工商信息变更并换发营业执照的公告》等相关公开信息披露文件、第三方中介机构出具的专业意见以及发行人向国泰君安提供的资料。国泰君安按照《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等相关规定编制了本报告。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国泰君安证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请投资者独立征询专业机构意见,在任何情况下,投资者不能将本报告作为投资行为依据。

  一、本期债券核准情况

  (一)16苏新债

  本次债券于2015年9月29日经发行人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于2015年10月16日经发行人201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于2016年1月12日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6]75号”文件核准,发行人获准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10亿元(含10亿元)的公司债券。

  2016年1月27日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公司”、“苏州高新”)成功发行10亿元“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6年公司债券”(以下简称“16苏新债”)。

  (二)18苏新01

  本次债券于2017年9月29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于2017年10月16日召开的2017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通过,于2017年12月26日取得了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挂牌转让无异议函(上证函【2017】1498号),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含15亿元)。

  2018年8月16日苏州高新成功发行11亿元“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2018年公司债券(第一期)”(以下简称“18苏新01”)。

  (三)18苏新02

  本次债券于2017年9月29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于2017年10月16日召开的2017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通过,于2017年12月26日取得了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挂牌转让无异议函(上证函【2017】1498号),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含15亿元)。

  2018年11月23日苏州高新成功发行4亿元“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2018年公司债券(第二期)”(以下简称“18苏新02”)。

  二、本期债券的主要条款

  (一)16苏新债

  1、债券名称: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6年公司债券

  2、发行规模: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规模为人民币10亿元

  3、票面利率:本次债券票面利率4.00%

  4、分期发行:本次公司债券采取一次发行的方式,不分期发行。

  5、债券期限:本次公开发行债券的存续期限为5年,为单一期限品种。

  6、计息方式: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逾期不另计息。

  7、起息日:2016年1月25日

  8、计息期限:本次债券的计息期限为2016年1月25日至2021年1月24日。

  9、担保情况:本次债券无担保

  10、资信评级机构及信用级别:经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跟踪评级综合评定,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为AA+,本次公开发行债券信用级别为AA+。

  11、债券受托管理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2、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18苏新01

  1、债券名称: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2018年公司债券(第一期)

  2、发行规模: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为11亿元

  3、票面利率:本期债券票面利率5.98%

  4、分期发行:本次债券分期发行

  5、债券期限:本期债券为5年期固定利率债券,附第2个和第4个计息年度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6、还本付息方式: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

  7、起息日:2018年8月16日

  8、计息期限:本次债券的计息期限为2018年8月16日至2023年8月15日。若投资者在本期债券第2年末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计息期限为自2018年8月16日至2020年8月15日;若投资者在本期债券第4年末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计息期限为2018年8月16日至2022年8月15日。

  9、担保情况:本次债券无担保

  10、资信评级机构及信用级别:经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跟踪评级综合评定,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为AA+,本次公开发行债券信用级别为AA+。

  11、债券受托管理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2、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三)18苏新02

  1、债券名称: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2018年公司债券(第二期)

  2、发行规模: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为4亿元

  3、票面利率:本期债券票面利率5.09%

  4、分期发行:本期债券不采用分期发行

  5、债券期限:本期债券为5年期固定利率债券,附第2个和第4个计息年度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6、还本付息方式: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

  7、起息日:2018年11月23日

  8、计息期限:本次债券的计息期限为2018年11月23日至2023年11月22日。若投资者在本期债券第2年末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计息期限为自2018年11月23日至2020年11月22日;若投资者在本期债券第4年末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计息期限为2018年11月23日至2022年11月22日。

  9、担保情况:本次债券无担保

  10、资信评级机构及信用级别:经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跟踪评级综合评定,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为AA+,本次公开发行债券信用级别为AA+。

  11、债券受托管理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2、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三、本期债券的重大事项

  国泰君安作为“16苏新债”、“18苏新01”及“18苏新02”的受托管理人,持续密切关注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积极履行受托管理人职责,全力维护债券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发行人于2019年8月2日披露《关于完成工商信息变更并换发营业执照的公告》,受托管理人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募集说明书》、《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等的规定及约定,现就本期债券重大事项报告如下:

  1、发行人注册资本变更的基本情况

  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发行人”)于2018年实施了股份回购,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为43,000,025股,回购股份已于2018年10月15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注销,公司总股本由1,194,292,932股变更为1,151,292,907股,注册资本相应由1,194,292,932元变更为1,151,292,907元。公司于2019年4月24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并于2019年5月15日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近日,公司已完成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和《公司章程》的变更登记备案,并取得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新《营业执照》基本信息如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00025161746XP

  名称: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法定代表人:王星

  注册资本:115,129.2907万元整

  成立时间:1994年06月28日

  营业期限:1994年06月28日至******

  住所:苏州市新区运河路8号

  经营范围:高新技术产品的投资、开发、生产,能源、交通、通讯等基础产业、市政基础设施的投资,工程设计、施工,科技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况

  公司于2018年5月8日在江苏省苏州市高新区锦峰路199号锦峰国际商务广场A座19楼会议室分别召开“14苏新债”2018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16苏新债”2018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有关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召开、出席、表决情况,详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公告编号:2018-036、2018-037)。

  (注:“14苏新债”已于2018年5月29日完成本息兑付并摘牌。)

  3、发行人注册资本变更的影响分析和应对措施

  公司本次注册资本变更是由于2018年实施股份回购引起的,对公司的日常营运能力、偿债能力、盈利能力不构成重大影响。

  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对发行人经营状况及相关行业情况进行综合分析与评估,并于2019年6月21日出具了《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6年公司债券跟踪评级报告(2019)》及《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2018年公司债券(第一期)、(第二期)跟踪评级报告(2019)》,确定公司主体信用评级维持AA+,评级展望稳定;“16苏新债”的信用等级维持AA+,“18苏新01”、“18苏新02”的信用等级维持AA+。

  国泰君安作为“16苏新债”、“18苏新01”及“18苏新02”的受托管理人,已于2018年4月19日披露了发行人拟用自筹资金回购公司股份的有关事项,并持续关注相关事项最新进展情况,及时履行受托管理人职责,督促发行人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四、提醒投资者关注的风险

  作为本次债券的主承销商与受托管理人,国泰君安已督促发行人对照相关规章制度及业务指引规定对注册资本变更情况予以披露,特此提醒投资者关注公司注册资本变更的相关风险。

  五、受托管理人的联系方式

  有关受托管理人的具体履职情况,请咨询受托管理人的指定联系人。

  联系人:黄飞

  联系电话:021-38676666

  债券受托管理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8月6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