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04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19年08月05日 星期一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继续延期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
关注函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356           证券简称:*ST赫美         公告编号:2019-110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继续延期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

  关注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7月11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关于对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中小板关注函【2019】第283号)(以下简称“关注函”),要求公司在2019年7月16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并对外披露,同时抄报深圳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

  公司分别于2019年7月16日、2019年7月19日、2019年7月26日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延期完成相关回复工作。具体详见公司分别于2019年7月17日、2019年7月20日、2019年7月27日披露的《关于延期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107)、《关于继续延期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108)以及《关于继续延期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109)。

  公司现根据监管要求需对关注函回复内容进行补充完善,并进一步核实确认。因回复工作尚需时间,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将继续延期回复关注函,尽快完成关注函回复。延期期间,公司将继续积极推进回复工作,尽快完成关注函回复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九年八月五日

  证券代码:002356         证券简称:*ST赫美       公告编号:2019-111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立案调查事项进展暨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公司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目前正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如公司存在重大违法行为,公司股票可能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并暂停上市,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5月27日收到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深证调查通字[2019]110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决定对公司立案调查。具体详见公司于2019年5月28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披露的《关于收到立案调查通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83)。2019年7月4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披露了《关于立案调查事项进展暨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19-102)。

  目前中国证监会调查工作仍在进行中,公司尚未收到证监会就上述立案调查事项的结论性意见或决定。公司各项生产经营活动正常。公司将按照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每月至少披露一次公司股票可能被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的风险性提示公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如公司因此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且违法行为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违法强制退市实施办法》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的,公司股票交易将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实行退市风险警示三十个交易日期限届满后次一交易日,公司股票将被停牌,深圳证券交易所在停牌后的十五个交易日内作出是否暂停公司股票上市的决定,并在公司股票暂停上市起六个月期限满后的十五个交易日内作出是否终止上市的决定。

  《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正式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八月五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