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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8月05日 星期一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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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新增销售机构的公告

  根据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岛农商行”)签署的基金销售协议,自2019年8月5日起,本公司新增青岛农商行为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的销售机构,投资者可通过青岛农商行办理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的开户、认购、申购、赎回等业务。

  现具体公告如下:

  一、 销售基金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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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重要提示

  本公告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若增加新的业务办理机构,本公司将及时公告,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者欲了解本公司旗下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本公司旗下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等相关法律文件。

  三、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详情

  1、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11-96668

  网站:www.qrcb.com.cn

  2、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0095-561

  网站:http://www.cib-fund.com.cn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购买货币市场基金并不等于将资金作为存款存放在银行或者存款类金融机构。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封闭期内采取封闭运作模式,不办理申购与赎回业务,开放申购与赎回具体时间以公告为准。投资者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了解所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情况购买与本人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产品。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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