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3223 股票简称:恒通股份 公告编号:2019-056
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山东恒福绿洲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福绿洲”)
●本次担保金额:人民币24,000万元
●本次担保没有提供反担保。
●本公司及合资公司无逾期担保。
●本次担保后,本公司累计对外担保44,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42.31%。
一、担保情况概述
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恒福绿洲于近日申请额度为24,000万元人民币的非融资类保函。公司为恒福绿洲该项业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有效期自相关协议签署之日起一年。
公司对恒福绿洲的授信额度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4月26日和2019年5月17日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被担保人情况
公司名称:山东恒福绿洲新能源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1年2月16日
注册资本:8,5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山东烟台龙口经济开发区河抱村烟潍路东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综合物流园
法定代表人:辛志民
经营范围:液化天然气(LNG)经营及进出口,LPG经营(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新能源技术开发;汽车配件、五金配件、燃气器具及配套设备的批发、零售;市政公用工程、化工及石油工程、机电安装工程的项目管理、技术服务(不含工程安装施工);液化天然气加气设备操作技能培训;黄金制品批发、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恒福绿洲系恒通股份全资子公司。
恒福绿洲一年及一期的财务状况: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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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为恒福绿洲申请的24,000万元人民币非融资类保函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方式:保证担保;担保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四、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对象为公司子公司,具有足够偿还债务的能力,经营活动在公司控制范围内。公司本次为子公司提供担保不存在资源转移或利益输送情况,风险均在可控范围,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利益。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出具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0万元,上市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人民币44,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42.31%。
特此公告。
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3日
股票代码:603223 股票简称:恒通股份 公告编号:2019-057
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补充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接到控股股东刘振东先生将其持有的公司部分股票办理了补充质押的通知,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份质押的具体情况
(一)因近期公司股票价格波动较大,刘振东先生于2019年8月1日将其持有的1,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5%)公司流通股质押给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前期股份质押的补充质押(详见编号为2018-056的公司公告)。本次质押期限自2019年8月1日起至质押双方解除质押手续为止。上述质押已办理完成了相关手续。
(二)刘振东先生目前持有公司股份81,742,68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8.96%。截至本公告日,刘振东先生已累计质押公司股份62,265,600股,占其持股总数的76.17%,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2.06%。
二、其他披露事项
(一)股份质押的目的
刘振东先生本次股份质押是对其前期股份质押的补充质押,不涉及新增融资安排。
(二)资金偿还能力
刘振东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资信状况良好,未来还款来源主要包括股票分红、投资收益等,具备良好的资金偿还能力和风险控制能力。
(三)可能引发的风险及应对措施
质押期限内,若出现平仓风险,刘振东先生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补充质押、提前还款等措施应对风险。上述质押事项若出现其他重大变动情况,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及时披露。
特此公告。
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