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持股的基本情况:截止本公告披露之日,何大喜先生持有合诚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诚股份”或“公司”)股份7,8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61%;黄爱平女士持有公司股份3,487,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40%;郭梅芬女士持有公司股份9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88%。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何大喜先生拟自2019年8月28日起至2020年2月21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减持不超过200,0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1951%;黄爱平女士拟自2019年8月28日起至2020年2月21日,通过大宗交易或集中竞价交易或两者相结合的方式分别减持合计不超过860,000股,即合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8390%(窗口期不减持);郭梅芬女士拟自2019年8月28日起至2020年2月21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减持不超过220,0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2146%(窗口期不减持)。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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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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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股东及董事、监事上市以来未减持股份。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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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是 √否
(二)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是 □否
1.何大喜先生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并上市时做出如下承诺:
(1)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亦不以任何理由要求公司回购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上市公司发生派发股利、转增股本等除息、除权行为的,上述发行价格亦将作相应调整。)
(2) 自合诚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至就减持股份发布提示性公告之日,能够及时有效地履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公开承诺的各项义务;且在发布减持股份提示性公告前连续20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高于发行价。
(3) 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合诚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股票发行价。
2. 黄爱平女士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并上市时做出如下承诺:
(1)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亦不以任何理由要求公司回购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上市公司发生派发股利、转增股本等除息、除权行为的,上述发行价格亦将作相应调整。)
(2) 于禁售期满后,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在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公司股票数量占其所持有公司股票。
(3) 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合诚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股票发行价。
3. 郭梅芬女士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并上市时做出如下承诺:
(1) 于禁售期满后,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在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公司股票数量占其所持有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50%。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是 □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在减持期间内,何大喜先生、黄爱平女士、郭梅芬女士将根据市场情况、上市公司股价等因素选择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减持计划,减持的数量和价格存在不确定性。本次减持计划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持续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何大喜先生、黄爱平女士、郭梅芬女士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规定以及相应承诺的要求,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合诚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