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826 证券简称:启迪环境 公告编号:2019-090
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6月21日、2018年12月6日、2019年3月25日分别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的议案》、《关于变更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并于2018年7月20日、2018年12月18日分别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公司拟使用自有或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或要约方式回购公司A股股份,回购总金额不低于人民币5亿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16.93元/股(含)。公司于2019年5月15日披露了《关于首次实施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的公告》,并于2019年6月5日、2019年7月3日披露了《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的进展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等相关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修订)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根据上述规定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具体情况
截至2019年7月末,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实施回购股份合计1,358,18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9494%,购买股份最高成交价为12.290元/股,购买股份最低成交价为9.930元/股,支付的总金额14,997,346.4元(含交易费用)。公司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既定的回购方案。
二、 其他情况说明
1、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第十七条、十八条、十九条的相关规定。
2、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继续在回购期限内实施本次回购方案,并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九年八月三日
证券代码:000826 证券简称:启迪环境 公告编号:2019-091
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及风险提示
1、本公告所述《合作框架协议》约定,公司与山东省济宁市任城区人民政府将对生态体系建设重点项目进行合作。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有效期三年。
2、本公告所述框架协议为推进双方相关合作的框架性文件,尚未涉及具体项目合作及投资协议的签订,具体投资规模、项目实施等事宜尚需双方进一步协商确定,正式合作及投资协议签订时间、内容尚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特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本公告所述框架协议为双方关于环境生态体系建设合作的框架性约定,是双方就项目合作达成的初步共识,目前双方具体合作方式及时限尚未确定。本公告所述框架协议签署对公司2019年度经营业绩不构成重大影响。
一、框架协议签署概况
近日,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启迪环境”或“公司”)与山东省济宁市任城区人民政府(以下简称“济宁市任城区政府”)在山东省济宁市签署了《济宁市任城区人民政府、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合作框架协议》(以下简称“框架协议”)。
公司与济宁市任城区政府在全面深化协作合作、推进生态体系建设、实施重点合作项目等方面达成了合作意向。意向性、可行性生态环境合作项目包括河流水质综合提升工程、湿地生态工程、饮用水源地置换及城市供水一体化建设项目等6个生态环境项目。上述项目预计总投资约为30亿元人民币(具体以项目落地投资额为准)。
框架协议仅作为公司与任城区政府的合作意向,具体项目的合作事宜,由双方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的前提下推进和实施,并以双方正式签署的具体项目合作协议为准。
二、框架协议签署双方基本情况介绍
1、甲方:济宁市任城区人民政府;
区长:刘宜星;
法定地址:济宁市任城区任城大道89号;
主营业务:政府机构,无主营业务。
2、乙方: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文辉;
注册地址:湖北宜昌市沿江大道114号;
注册资本:143,057.878万元;
主营业务:城市垃圾及工业固体废弃物处置及危险废弃物处置及回收利用相关配套设施设计、建设、投资、运营管理、相关设备的生产与销售、技术咨询及配套服务;环卫项目投资建设、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理;电力工程施工与设计;城市基础设施(含市政给排水、污水处理)、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含园林、绿化、水体处理)技术研发、投资、建设、运营;市政工程施工与设计;环境工程设计;道路工程施工与设计;土木工程建筑;房屋工程建筑;高科技产品开发;信息技术服务;货物进出口和技术进出口(不含国家禁止或限制进出口的货物或技术)。(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
3、最近三个会计年度与上市公司发生的购销金额: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公司未与任城区政府发生交易事项。
4、履约能力分析:济宁市任城区政府为政府机构,具备较强的履约能力。
5、关联关系说明:公司与济宁市任城区政府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框架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济宁市任城区人民政府
乙方: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一)合作内容
1、围绕供水、污水、固废、环卫、热力、清洁能源、数字科技、专业园区、生态城市等产城一体化发展,助力地方编制、建设城市生态文明体系,助力地方政府发展智慧环保城市。
2、成立启迪环境全资的区域性子公司,布局鲁西南总部;参与辖区河道生态修复及综合治理项目的课题研究、规划设计与建设推进工作等。
3、意向性、可行性生态环境合作项目:可优先选择投资:①洙赵新河、赵王河、老运河等7条重点河流水质综合提升工程;②万亩塌陷地及少康湖湿地、马肠湖湿地生态工程;③南水北调生态敏感区喻屯镇、南张街道、长沟镇污水处理厂及小型人工湿地项目;④饮用水源地置换及城市供水一体化建设项目;⑤环城水系及引水入城生态改造项目;⑥农村户厕污物处置及资源利用项目。前述可优先选择投资项目总投资约30亿元(具体以项目落地投资额为准)。
(二)合作模式
1、平台化模式:以单一行业项目为契机,通过股权合作等方式,建立单一项目公司平台,为地方政府提供专业化服务。
2、项目群模式:以多个行业项目为基础,通过股权合作等方式,建立多项目综合统一服务的地方公司平台,为地方政府提供集团化专业化协同高效服务。
3、一体化模式:以环境能源一体化全产业链为目标,做好顶层设计和制度设计,创新发展模式。
4、双方认可的其他模式。
(三)其他
1、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有效期三年。
2、具体内容以另行签订的正式协议为准。
四、框架协议对公司的影响
本公告所述合作框架协议旨在实现企业可持续发展的同时,有效推动地方环境领域经济良性增长,符合公司总体发展战略规划;框架协议所涉项目未来如能落地实施,项目建设及运营将对公司今后年度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本次框架协议签署及履约对公司业务独立性无任何影响,预计对公司2019年度经营业绩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五、风险提示
本次签署的合作框架协议仅为协议双方合作的意向性约定,具体协议签署以及实施方案尚未落实,有待在合作具体条件达成时另行签署正式合作协议,本合同总投资30亿元为前述可优先选择投资项目总投资,具体以项目落地投资额为准。
公司将会根据具体子项目正式合作协议签署情况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济宁市任城区人民政府、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合作框架协议》。
特此公告。
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九年八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