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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8月03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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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331 证券简称:宏达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9-029
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持有公司股权被冻结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9年7月19日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四川宏达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达实业”)所持公司546,237,405股被上海金融法院司法冻结,占其所持公司股份的100%,占公司总股本的26.88%。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7月20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宏达股份关于控股股东持有公司股权被冻结的公告》(临2019-028)。

  2019年8月2日公司收到宏达实业《告知函》,获悉近日上海金融法院就解除上述股权冻结事项出具了《民事裁定书》(2019)沪74民初1446号之一,裁定如下:“解除对被申请人四川宏达实业有限公司名下宏达股份(证券代码600331)股票共546,237,405股股票的保全措施。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目前,上述股权解除冻结的相关手续正在办理中。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有关公司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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